智能A:关于年约定收益率设定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信 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于 信 诚 中 证 智 能 家 居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A份额 年 约定 收 益 率 设定 的公告 根据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中关于 信诚中证 智 能 家 居 指数 分 级 证 券投 资 基 金 (以 下 简 称 “本 基 金 ” )之A 份额( 场内简称: 智能A, 代码:150311) 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 , 智能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 (税后) 加计3%。 本基金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 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 一 年 期 整 存 整 取 基 准 利 率 为 准 , 设 定 该 日 起 (含该日) 至第一个定期份额折算的 折算基准日 (即基金合同约定的 “ 折算日” , 含该日)期间 智 能A 份额 适 用 的 年约 定 收 益 率; 此 后 , 以每 个 定 期 份额 折 算 的 折 算基准日(本 次 为2017年12 月5 日) 中 国 人 民银 行 公 布 并执 行 的 金 融机 构 人 民 币 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为准, 重新设定该日次日起 (含该日的次日) 至下一个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含该日)期间智能A份额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 鉴 于2017 年12 月5 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为1.50%,因此智能A 份额2017 年12 月6 日起 ( 含 该 日) 至 下 一 个定 期 份 额 折算 基准日(含该日)期间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 为4.50%(=1.50%+3%)。
风险提示:
本 基金智能A 份 额 具 有预 期 风 险 、预 期 收 益 较低 的 特 征 ,但 如 在 本 基金 存 续 期 内 基 金 资产 出 现 极 端损 失 的 情 况下 , 智能A份 额 的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可 能 会 面 临 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特此公告。 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2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