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投金额起点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广 发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关 于调 整旗下 开放 式基金 定投 金额起 点的 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本公司 ”)根据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决定 自2017 年12 月5 日 起, 调整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 定期定额和不定额 投资起点,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开通 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 的开放式基金 二、具体调整内容 1、自 2017 年12 月5 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 直销机构和网上交易平台进 行定期定额和不定额 投资的,最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 10 元; 2、各代销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 不同于 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金额 ,投 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应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三、重要提示 如 有 疑 问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95105828 ( 免 长 途 费 ) 或 020-83936999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 风险, 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