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建信安心两年A(000346)

建信安心两年: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建信 安 心回 报两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 放申 购、 赎回 业务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7 年 12 月2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1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公 开 募 集 证券投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 建 信 安 心 回 报 两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建 信 安心回报
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12 月 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12 月 4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 信 安 心 回 报 两 年 定 期 开 放
债券 A 
建 信 安 心 回 报 两 年 定 期 开 放
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46 00034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是 是 
注: (1)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 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管理 人为 建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以下
简称 “本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本基 金以定 期开 放的方 式运 作,即 以运 作周期 和自 由开放 期相 结合的









































































































































1 方式运作 , 每个运作周期 为两年时间。 在运作周期 内, 除受限开放期以外 均为封 闭期 , 封闭期 内不接受基金份额的 申购和赎回。 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 开放期 ,每个自由开放期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 ,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 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 自由开放期间, 投资人可办理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或 其他业务。 (3)2017 年 12 月 4 日 (含该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含该日) 为 本基 金 第二个自由开放期 (共 20 个工作日) , 在此期间 , 本基金接受投资者 申购、 赎 回申请, 并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 (4 )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免长途 话费)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查 询其交易申请 的确认情况。 2. 日 常申购 、赎 回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2.1 申购、 赎回 的开始日 及业 务办理 时间 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 为本 基金 第二个自由开放期,在此 期间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 常申购 业务 3.1 申购数额 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 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均为 10 元人民币; 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代 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 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3.2 申购费 率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









































































































































2 额增加而递减;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 申购费率, 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 前 端收 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6% 100 万元≤M<300 万元 0.4% 300 万元≤M<500 万元 0.2%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3.3 其他与 申购 相关的事 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 常赎回 业务 4.1 赎回份 额限 制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 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 所适 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4.2 赎回费 率 费用种类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N ) 费率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30 天 1.5% 30 天≤N<180 天 0.7% 180 天≤N<2 年 0.2% N ≥2 年 0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30 天 1.0% 30 天≤N<180 天 0.5% 180 天≤N<2 年 0.1% N ≥2 年 0 注:N 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 年指 365 天。 4.3 其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 项 (1) 投资 者可将 其持 有的全 部或 部分基 金份 额赎回 。赎 回费用 由赎 回基金









































































































































3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归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 100% 。 (2)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按照《 基金 合同》 的相 关规定 调整 申购费 率或 收费方 式, 或者调低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 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5. 基 金销 售机构 5.1 场外 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 www.ccbfund.cn


5.2 场外 代销机 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概况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中证金牛( 北京) 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6. 基金 份额净 值公 告/ 基 金收 益公告 的披 露安排 自 2013 年 11 月 5 日起, 本基金管理人已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 通过公司网 站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等, 公布基金的份额 单位净值和份额累计净 值, 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 需要提 示的 事项 (1)2017 年 12 月 4 日 (含该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含该日) 为 本基 金第二个自由开放期 (共 20 个工作日) , 在此期间, 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申购、 赎 回申请, 并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 。 自由开放期结束后 , 本基金将从 2017 年 12 月 30 日起(含该日) 进入第三个运作周期,本基金第 三个运作周期为 2017 年 12 月 30 日(含该日)至 2019 年 12 月 29 日( 含该日) 。在该运作周期中, 除受限 开放期以外, 均为封闭期 , 在封闭期内, 本基 金不接受申购 、 赎回申请。 在本基









































































































































6 金第 三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 受限开放期为自该运作周期首日起每个季度月的 日历 8 日(如该日为非 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若该受限开放期距离该 运作周期首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不满 3 个月, 则不进行开放, 即 仍为封闭期 (即该 受限开 放期 距离 该运作 周期首 日或 该运 作周期 结束之 日均 必须 超过 3 个 月) 。 (2) 在每 个受限 开放 期,本 基金 将对净 赎回 数量进 行控 制,确 保每 个受限 开 放 期 净 赎 回 数 量 占 该 开 放 期 前 一 日 基 金 份 额 总 数 的 比 例 在[0 , 特 定 比 例] 区间 内, 该特定比例不超过 5% (含) 。 如净赎回数 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 则对当日的 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 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 (即开放期前一 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 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 进行部分确认。 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 即发生净申购时, 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和 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 (3) 如封 闭期或 运作 周期结 束之 日后第 一个 工作日 因不 可抗力 或其 他情形 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 (含自由开放期和受限开放 期,下同)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 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4) 基金 管理人 将于 受限开 放日 后两个 工作 日内, 在证 监会指 定媒 体及公 司网站上公告本次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实际确认情况。 (6) 基金 管理人 可根 据市场 情况 ,合理 调整 对申购 金额 和赎回 份额 的数量 限制, 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 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7)对于 T 日 的交易 申请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 将 在 T+1 日 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 可以 在 T+2 日起到销售机构 查询申请的 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8)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根据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相 关约 定调整 费率 或收费 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7 (9) 本公 告仅对 本基 金办理 本次 受限开 放期 申购和 赎回 业务有 关的 事项予 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 本基金 《基金合同》 和 《招 募说明 书》 。 有关 本基 金开放 申购、 赎回 的具 体规定 若有变 化, 本公 司将另 行公 告。 (10)咨询方式: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本公司官方网站地址 :www.ccbfund.cn ; (11 )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 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约定: 在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加上 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或减去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 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基金合同将于次日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 行基金财产清算。根据本基金 2017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信息,2017 年 9 月 30 日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为 27,129,665.28 元,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为 143,044,936.28 元,合计基金资产净值为 170,174,601.56 元。 若本次自由开放期最后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 净 申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对 应 的 资 产净值或减去当日 净 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则基金合同将 于次日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 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的终止风 险,请谨慎选择。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