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 安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关 于旗 下基金 调整 长期停 牌股 票估值 方法 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 为使 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 公平、 合理, 更好的维 护持有人利益,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 本公司决定自 2017 年 11 月 30 日起对旗下基 金 (ETF 基金除 外) 所持有的柳钢股份 (股票代 码:601003) 采用 “ 指数收益法” 予以估值。 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 市场交易特征后, 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予以 关注。 特此公告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