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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改革精选混合(001708)

东兴证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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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代 码:601198











证 券简称 : 东兴 证券








公 告编号 :2017-060 东 兴 证券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 于 召开 2017 年第二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 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内 容提示 :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 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 开会 议的基 本情 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 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6 层 605 会议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2 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 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 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二、 会 议审 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 2 关于修改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 (2)人 3.01 宫肃康 √ 3.02 孙广亮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 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3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 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 时报》 、 《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 。 (二) 特别决议议案 :2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的议案:3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的议案: 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 参与表决的议案: 无 三、 股 东大会 投票 注意事 项 (一) 本公司 股东通 过上海证 券交易 所股东 大会网络 投票系 统行使 表决权 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 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网址:vote.sseinfo.com ) 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 过上海 证券交易 所股东 大会网 络投票系 统行使 表决权 ,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 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 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 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 投选举 票数超过 其拥有 的选举 票数的, 或者在 差额选 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 决权通 过现场、 本所网 络投票 平台或其 他方式 重复进 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详见附件 2。 4 四、 会 议出席 对象 (一)股 权 登 记 日 收 市 后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公 司 股 东 有 权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下 表 ) , 并 可 以 以 书 面 形 式 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 份类 别 股 票代 码 股 票简 称 股 权登 记日 A股 601198 东兴证券 2017/12/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 议登记 方法 (一)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法人 股东的 法定代 表人出席 股东大 会会议 的,凭本 人身份 证、法 定代表 人身份证 明书或 授权委 托书、法 人单位 营业执 照复印件 (加盖 公章) 、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凭代理人的身份证、 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 人股东 亲自出 席股东大 会会议 的,凭 本人身份 证、证 券账户 卡办理 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凭代理人的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 可以信 函或传 真方式登 记,其 中,以 传真方式 进行登 记的股 东,务 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 委托书 由委托 人(或委 托人的 法定代 表人)授 权他人 签署的 ,委托5 人 (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 登记时间 2017 年 12 月 13 日和 2017 年 12 月 14 日, 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7:00 。 (三) 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 街 5 号 新盛大厦 B 座 15 层董 事会办 公室,邮编:100033 。 六、 其 他事 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 座15层(100033 ) 联系电话:010-66555171


传真:010-66555397


邮箱:dshms@dxzq.net.cn


联系人:马乐、林天温 (三) 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四) 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 日 6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7 附件1 :授权 委托 书 授权委托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 关于修改 《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 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宫肃康


3.02 孙广亮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8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 “同意” 、 “反对 ” 或 “弃 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 ,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9 附件2 采用 累积投 票制选 举董 事、独 立董 事和监 事的 投票方 式说 明 一、 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 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 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 对于每个议案组, 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 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 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 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 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 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 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 监事会改选, 应选 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 应选独立董事 2 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 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 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 (她)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10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