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 年11 月6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白云山(代码: 600332)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本公司计算依据为AMAC 行业指数。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 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