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信达澳银新目标混合(003456)

信达澳银新目标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期)查看PDF公告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2 期 基 金 管理 人 :信 达 澳银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 交 通 银行 股 份有 限 公司 二〇一 七 年 十一 月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重 要 提 示 信达澳银新 目 标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本基金 ” ) 经 中国 证监会2015 年7 月10 日证监许可 【2015】 1592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根据有关规定, 本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 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 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者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 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 金投资收益,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 济、 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 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 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由于不能公开交易, 一般情况下, 交易不活 跃, 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 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 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 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 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 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 (申) 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 全面认识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 按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 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对投资者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 不向投 资者 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 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0 月 18 日,所载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 一 、基 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科 苑 南 路 ( 深 圳 湾 段 )3331 号 阿 里 巴 巴 大 厦 N1 座第 8 层和第 9 层 办 公 地址 : 广 东省 深圳市 南 山区 科苑 南路 (深圳 湾 段)3331 号 阿里巴 巴 大 厦 T1 座第 8 层和第 9 层 邮政编码:518054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5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 】071 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9091 联系人:郑妍 经营 范围 :基 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 特 定客 户资 产管 理、 资产 管理 和中 国证 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人民币 股本结构: 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400 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的 54%;康 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 )出资 4600 万元,占公 司总股本的 4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于帆先生, 董事长, 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1987 年7 月至1988 年10 月任化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 工部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法学教师, 1988 年10 月至1999 年6 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 资公司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1999 年 6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公司债权管理部高级经理,2000 年 9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2007 年 9 月至2011 年 10 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 董事会秘书、 副 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2011 年10 月至2013 年 8 月任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融资业务部总经理, 2013 年8 月至今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2014 年9 月16 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普敦(Michael Stapleton )先生,副董事长,澳大利亚墨尔本 Monash 大学 经济学学士。1996 年至 1998 年担任JP 摩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 机构客 户经理,1998 年加入康联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机构业务开发部门, 负责澳大利亚机构 客户销售和关系管理,2002 年加入首域投资国际(伦敦) ,历任机构销售总监、机 构业务开发主管,2009 年6 月起担任首域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亚洲及日本区域董 事总 经理。 于建伟先生, 董事, 中 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专业学士, 东北财经大学 EMBA。29 年证券从业经历, 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89 年至 1996 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 深圳证券业务部 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 年至 2004 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 营业部总经理;2004 年至 2008 年任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2008 年至 2013 年 5 月任世 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 裁;2013 年 7 月加入信 达澳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013 年8 月 9 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信达新兴财 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潘广建先生, 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加拿大注册会计师。 曾任职于德 勤会计师事务所稽核部、香港期货交易所监察部。1997 年起历任山一证券分析员、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助理经理、 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经理、 景 顺亚洲业务发展经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AXA 国卫市场部助理总经 理、银联信托有限公司市场及产品部主管。潘广建先生于 2007 年 5 月起任首域投 资( 香港) 有限公司中 国业务开发董事並于同年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公司监事至 2016 年5 月13 日, 自 2016 年5 月 14 日起,潘广建先生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公司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 董事。 孙志新先生, 独立董事, 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学学士, 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副处长, 总行教育部副主任, 总行监察室主任, 广东省 分行党组副书记、 副行长, 广西区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 总行人力资 源部总经理 (党 委 组 织 部 部 长 ) , 总 行 个 人 业 务 管 理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 总 行 党 校 ( 高 级 研 修 院 ) 常 务 副 校 长 , 总 行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经 理 ( 党 委 组 织 部 部 长 ) , 总 行 工 会 常 务 副 主 席 , 总行 监事会监事,于2011 年1 月退休。 刘颂兴先生,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W.I.Carr (远东) 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 霸菱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 投资经理, 纽约摩 根担保信托公司 Intl 投资管理副经理,景顺亚洲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汇丰资产管 理 (香港) 有限公司 (2005 年5 月起改组为汇丰卓誉投资管理公司) 股票董事, 中 银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 新鸿基地产有限公司企业策划总经理, 中国平 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股票投资董事,中国国际金融(香港)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执行董事,Seekers Advisors (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投 资总监。2012 年6 月 19 日起担任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治海先生, 独立董事, 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人大立 法咨询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历任江苏省盐城市政法干校干部, 首都经贸 大学经济系讲师, 自1993 年2 月起担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15 年5 月8 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执行监事: 郑妍女士, 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硕士, 现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07 年5 月加 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监察稽核总监助理。自 2015 年1 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于建伟先生,总经理,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专业学士,东北财经大学 EMBA。 29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历 , 具 有 证 券 与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基 金 业 高 管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1989 年至 1996 年在中国建 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 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科技 国际信托投资有 限公司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 年至 2004 年任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北京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 北洼路营业部总经理; 2004 年至 2008 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 2008 年至2013 年5 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 年7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9 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信达新 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晖女士, 督察长, 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 加拿大 Concordia University 经济学硕士。20 年证券、 基金从业经历, 具有 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业高管人 员任职资格。1999 年起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市场部副总监、 规划发展部副总监、 机构理财部总监等职务, 其间两次借调到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工 作, 参与老基金重组、 首批开放式基金评审等工作。2000-2001 年参与英国政府 “中 国金融人才培训计划” (FIST 项目) ,任职于东方汇理证券公司(伦敦) 。2005 年 8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于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23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 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托 投资公司证券总部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交易员、 计划财务部会计、 深 圳证券营业部 计划财务部副经理、 经理; 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兼计 财部经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 机构管理总部业务监控 部 经理兼清算中心经理、 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 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客户资金存 管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05 年 10 月加入信达 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 监、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王咏辉先生, 总经理助理, 英国牛津大学工程专业本科和牛津大学计算机专业 硕士,19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 曾任伦敦摩根大通(JPMorgan)投资基金管理 公 司 分 析 员 、 高 级 分 析 师 , 汇 丰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HSBC ) 高 级 分 析 师 , 伦 敦 巴 克莱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部门负责人,巴克莱资本公司(Barclays Capital )部门负责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公司(Manulife Teda)国际投资部负责 人、 量化投资与金融工程部负责人、 基金经理,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及衍生 品投资部总经理、 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总监、 基金经理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等 职务。2017 年 10 月加 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 王咏辉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英国基金经理从业资格 (IMC) , 英国 IET 颁发的特 许工程师(CEng)认证资格。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孔学峰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稳 定 价 值 债 券 基 金 、 鑫 安 债 券 基 金(LOF)、 信 用 债 债 券 基 金 、 慧 管 家 货 币 基 金 、 纯 债 债 券 基 金 、 慧 理 财 货 币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公 募 投 资 总 部 副 总 监 2016 年10 月 25 日 - 13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硕 士 。 历 任 金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员 、 固 定 收 益 总 部 副 总 经理;2011 年 8 月加 入信 达 澳 银 基 金 公 司 , 历 任 投 资 研 究 部 下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经 理 、 固 定 收 益 副 总 监 、 公 募 投 资 总 部 副 总 监 、 信 达 澳 银 稳 定 价 值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1 年9 月29 日起 至今 ) 、 信 达 澳 银 鑫 安 债 券 基 金 (LOF ) 基 金经 理 (2012 年5 月7 日 起至 今) 、 信达 澳银 信 用 债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5 月14 日起 至今 ) 、 信 达 澳 银 慧 管 家 货 币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4 年 6 月 26 日起 至今) 、 信达 澳银 纯债 债券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6 年 8 月 4 日起至 今) 、 信达 澳银 慧理 财 货币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9 月 30 日 起至 今) 、 信 达澳 银 新 目 标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10 月 25 日起 至 今) 。 冯士祯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中 小 盘 混 合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转 型 创 新 股 票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新 财 富 混 合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6 年10 月 19 日 - 6 年 北 京 大 学 金 融 学 硕 士 。2011 年 7 月 加入 信达 澳银 基金 公 司, 历任 研究 咨询 部研 究 员、 信 达 澳 银 精 华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信 达 澳 银 消 费 优 选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信 达 澳 银 领 先 增 长 混合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5 月 9 日 起至 2017 年 7 月 7 日) 、 信 达澳 银中 小盘 混合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 7 月 1 日起至 今) 、 信达 澳银 消费 优 选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5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 年 8 月 19 日起 至 2017 年 7 月7 日 ) 、 信 达澳 银转 型创 新 股票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9 月 14 日 起至 今) 、 信 达澳 银 新 目 标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10 月 19 日起 至 今) 、 信 达澳 银 新 财富 混合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6 年 11 月 10 日 起至 今) 。 唐弋迅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慧 理 财 货 币 基 金 、 新 财 富 混 合 基 金 、 纯 债 债 券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11 月 25 日 - 5 年 北 京 大 学 金 融 学 硕 士 。2011 年 7 月 加入 信达 澳银 基金 公 司, 历任 研究 咨询 部研 究 员、 信 达 澳 银 精 华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信 达 澳 银 消 费 优 选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信 达 澳 银 领 先 增 长 混合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5 月 9 日 起至 2017 年 7 月 7 日) 、 信 达澳 银中 小盘 混合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 7 月 1 日起至 今) 、 信达 澳银 消费 优 选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5 年 8 月 19 日起 至 2017 年 7 月7 日 ) 、 信 达澳 银转 型创 新 股票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9 月 14 日 起至 今) 、 信 达澳 银 新 目 标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10 月 19 日起 至 今) 、 信 达澳 银新 财富 混合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6 年 11 月 10 日 起至 今) 。


3 、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 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审议委员会由 6 名成员组成, 设主席 1 名, 委员 5 名。 名单 如下: 主席:于建伟, 总经理 委员: 王咏辉,总经理助理 、投资总监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 曾国富,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孔学峰,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张培培,投委会秘书、基金经理 刘涛,产品创新部副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 二 、基 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 钞 行 之一 。1987 年重新 组 建后 的交 通 银行 正式 对 外营 业, 成 为中 国第 一 家全 国 性 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 挂牌上市,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6 年 英国《银行家》 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3 位,较上年上升 4 位;根据 2016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 收入位列第 153 位,较 上年上 升 37 位。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9308.38 亿 元。2017 年 1-6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人民币 389.75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 (下文简称 “托管中心” ) 。 现有员工具有多 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以及经济师、 会计师、 工程 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 专业分布合理, 职业技能 优良, 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 积极进取、 开拓创新、 奋发向上的资 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 、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 、执行董事。 牛先生 2013 年 10 月 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本行董事长、 执行董事、 行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本行副董事 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 1983 年毕业于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 1997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 获硕士学位,1999 年享受 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 2013 年 11 月 起任本行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 2013 年 10 月 起任本行行 长; 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投资有 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本 行执行董事、 副 行长;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本行副 行长;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 本行董事、 行长助理; 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 行长, 南宁分行行长, 广州分行行长。 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 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 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 裁;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 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 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 业于中国石油 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 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298 只。此外,交通 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 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 保险资金、 全国社 保基金、 养 老保障管理基 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证券投资资产、RQFII 证券投资资产、QDII 证券投资资 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 加强内部管 理, 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 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 评估、 监控, 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 确保业务稳健运行, 保护基金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 管机构的 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 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 险管控的 内部控制机制, 覆盖各项业务、 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 监督、 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 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 金资产与 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4 )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 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 织结构的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 相互牵制, 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 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 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 内控管理 模式的基础上, 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通过行 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 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 业务运作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 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 的内部控制目标。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等法律法规, 托管中 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 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 确保基金托管业务 运行的规范、 安全、 高 效, 包括 《交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 《交通银 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 、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 、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 、 《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 、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 等,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 发展不断加以完善。 做到业务分工合理, 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 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 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 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 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 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 对基金的投资对象、 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 比例、 基金资产的核 算、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 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 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有关证券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行为, 应当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 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须立即报告中国 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 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负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 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 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科苑南路 (深圳湾段)3331 号阿里巴巴 大厦 N1 座 第 8 层和第 9 层 办 公 地址 : 广东 省 深圳市 南 山区 科 苑南 路 (深圳 湾 段)3331 号 阿里巴 巴 大 厦 T1 座第 8 层和第 9 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077068/0755-828581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王丽燕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518054 2、代 销机 构 (1) 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邮政编码: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南山区科苑南路 (深圳湾段)3331 号阿里巴巴 大厦 N1 座 第 8 层和第 9 层 办 公 地址 : 广东 省 深圳市 南 山区 科 苑南 路 (深圳 湾 段)3331 号 阿里巴 巴 大 厦 T1 座第 8 层和第 9 层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6151 联系人:刘玉兰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 联系人:昌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 昌华、高鹤 四 、基 金的 名称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 金的运作方式和类 型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 金的投资 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对不同类别资产的优化配置, 严选安全 边际较高的股票、债券等进行投资,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 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 ( 包 括 中 小 板 、 创 业 板 及 其 他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上 市 的 股 票 等 ) 、 债 券 ( 包括国 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 央行票据、 金 融债券、 企业债券、 公 司债券、 中期 票据、 短期融资券、 超 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 券或票据 ) 、 债 券 回 购 、 现 金 、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 权 证 、 股 指 期 货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每 个交 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 的比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权证 的投资比例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 八、基 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 股票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 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策略、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 “自上而下” 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根据对宏观经济、 市场面、 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 析研究, 确定组合中股票、 债券、 货币市 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 宏观经济指标: 包括 GDP 增长率、 工业增加值、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 生产者价格指数(PPI) 、 采购经理人指数 (PMI ) 、 市场利率、 货币供 应量(M0 ,M1 , M2) 的增长率等指标。 (2) 市场因素: 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 市场整体估值水平 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3) 政策因素: 包括 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和行业政策扶持 等。 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 结合全球宏观经 济形势, 研判国内经济的发展趋 势, 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 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为投资人创造价值, 秉承自下而上的投资分析 方法, 对企业及其发展环境的深入分析, 寻求具有长期竞争力的成长型企业和他们 被市场低估时产生的投资机会, 通过投资具有持续盈利增长能力和长期投资价值的 优质企业为投资人实现股票资产的持续增值。 运用“信达澳银公司价值分析体系(QGV ,Quality, Growth & Valuation ) ” ,从 公司素质、 盈利增长和估值三个方面对 公司进行严格的综合评估, 以深度挖掘能够 持续保持盈利增长的成长型公司。 运用 “信达澳银行业优势分析体系(ITC ,Industrial Trends & Competitiveness)”, 从行业长期发展的维度对比分析行业内的公司, 从行业层面对公司做出筛选, 挑选 行业内竞争力强、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优秀公司。 运用 “信达澳银宏观景气分析体系(MDE,Macro Drivers & Environment) ” , 考察 宏观经济增长的行业驱动力, 行业的景气变化、 宏观景气变动对不同行业及相关公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 司的潜在影响,以及宏观经济政策对 相关行业的影响,进而判断行业的发展趋势、 景气周期、 盈利能力、 成长性、 相对投资价值的变化, 选择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增 长 能 力 突 出 的 行 业 并 调 整 对 相 关 公 司 的 价 值 判 断 , 最 终 完 成 对 行 业 配 置 的 适 度 调 控。 相 关 公 司 根 据满 足 “ 信达 澳 银 公 司 价值 分 析 体系 (QGV ) ” 和 “ 信 达澳 银 行 业 优势分析体系(ITC)” 的 不同程度, 以及投资团队对该公司的研究深度, 分别被确定 为“核心品种” 、 “重点品种”和“观察性品种”3 个层级并不断循环论证,在此基 础之上基金经理根据自 身判断,结合“信达澳 银宏观景气分析体系(MDE) ”提出的 行业投资建议,构建基金的股 票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 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 货币政 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 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 以久期 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 以收益率曲线策略、 利差策略等为辅, 构造能够提供稳 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具有流动性较差、 信息披露不公开、 风险收益水平较高 等特点, 因此对该类信用产品的投资主要遵循精选个券、 总量控制、 分散投资、 长 期持有的原则。 对个券投资前主要采取与股票投资相似的公司分析方式, 对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发行人的公司治理、 发展前景、 经营管理、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作出综 合评价, 从而选择收益率水平与信用风险匹配, 利差对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构成 合理补偿的个券进行投资。 投资以后以高于普通信用债的频度对发行人的情况进行 密切跟踪, 包括且不限于对发行人进行电话和实地调研, 与受托人、 投行、 评级机 构等中介机构 进行信息沟通等等, 以保持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变化情况的 了解。 对于组合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暴露, 根据本基金的类属配置策略、 个券的 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管理要求,进行总量控制、分散投资,降低流动性和信用风险。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作为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工 具。 本基金在投资权证时, 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 值, 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 谨慎进行投资, 追求较为稳健的当期收益。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6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 授权特定 的管理人员负责股 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 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管理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1)时机选择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 市场情绪、 市场估值指标等的研究分析, 判 断是否需要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及选择套期保值的期货合约。 (2)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需进行套期保值的投资组合的 beta 值的计算, 在考虑期货合约基 差、 流动性 等因素的基础上, 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作为套期保值工具, 并根据数量 模型计算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 本基金将对投资组合的 beta 值进行跟 踪, 动态调整 期货合约的头寸。 (3)展期策略 当套期保值的时间较长时, 需要对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展期。 本基金在跟踪不同 交割日期期货合约价差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及期货合约进行展期。 (4)保证金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数量化模型, 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 投资组合及期货合约的波动 性等参数计算所需的结算准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基金管理人期货 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 以符合 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 成、 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 分析, 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7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 (2 ) 本 基 金 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应 当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持 有 一 家 公 司 发 行 的 证 券 , 不 超 过 该 证券 的 10 %;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6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权 证 , 不 得 超 过 该 权 证 的


10%; (7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买 入 权 证 的 总 金 额 , 不 得 超 过 上 一 交 易 日 基 金 资产 净值的 0.5%; (8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同 一 原 始 权 益 人 的 各 类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超 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9)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 ) 本 基金 持 有 的同一( 指 同 一 信用 级 别) 资产 支 持 证 券的 比 例 ,不得 超 过 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 )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 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 标准, 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 , 在全 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 到期后不展期 ; (15)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四十; (16)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8 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 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根据比例进行 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 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7)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0%; (18)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 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 有 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 ( 不含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不含质押式回购) 等; (19)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 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 的股票总市值的20%;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 (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21)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 (不包括平仓) 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22) 本 基 金 持 有 单 只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其 市 值 不 得 超 过 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0% ;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 应与基金托管人、 期货公司三方一同就 股指期货开户 、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签署协议。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 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期间, 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 检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9 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政策作出强制性调整的, 本基金应当按照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政策的调 整或修改对本基金的效力并非强制性的, 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协商一致后, 可 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组合限制政策执行, 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决定, 但基金管理人在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 整或修改后的组合限 制政策前,应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监管机关报告或备案。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 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 公平合理价格执行。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 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 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 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九、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 300 指数收 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50% 1、沪深 300 指数是中 证指数公司依据国际指数编制标准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 际情况编制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 科学地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业绩表现, 具 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市场代表性, 业内也普遍采用。 因此, 沪深 300 指数是衡量本基 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2 、 上 证 国 债 指 数 由 上 交 所 编 制 , 具 有 较 长 的 编 制 和 发 布 历 史 , 以 及 较 高 的知 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如 果 今 后 法 律 法 规 发 生 变 化 , 或 者 有 更 权 威 的 、 更 能 为 市 场 普 遍 接 受 的 业 绩 比较基准推出,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本基金可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 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 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 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复 核 了 本 次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中 的 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 截止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130,935,364.66 48.11 其中: 股票 130,935,364.66 48.11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37,841,164.50 50.64 其中: 债券 137,841,164.50 50.64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1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873,493.20 0.32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530,596.40 0.93 8 合计 272,180,618.76 100.00 二)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2,732,544.00 1.23 C 制造业 68,172,839.55 30.73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8,126,919.80 3.66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9,654,818.80 4.35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12,332,416.42 5.56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2,625,597.82 1.18 J 金融业 13,736,086.00 6.19 K 房地产 业 1,068,000.00 0.48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3,397,083.30 1.53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2,404,260.00 1.08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6,684,798.97 3.01 S 综合 - - 合计 130,935,364.66 59.03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2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276 恒瑞医 药 95,498 4,831,243.82 2.18 2 000063 中兴通 讯 200,320 4,755,596.80 2.14 3 601318 中国平 安 94,600 4,693,106.00 2.12 4 000895 双汇发 展 189,975 4,511,906.25 2.03 5 601607 上海医 药 146,000 4,216,480.00 1.90 6 600887 伊利股 份 193,000 4,166,870.00 1.88 7 600900 长江电 力 250,000 3,845,000.00 1.73 8 000581 威孚高 科 145,800 3,776,220.00 1.70 9 600036 招商银 行 143,000 3,419,130.00 1.54 10 000028 国药一 致 42,200 3,413,980.00 1.54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1,007,461.00 0.45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9,958,000.00 4.4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9,958,000.00 4.49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0,055,000.00 9.04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294,703.50 0.13 8 同业存 单 106,526,000.00 48.02 9 其他 - - 10 合计 137,841,164.50 62.14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1619155 16 恒 丰银 行CD155 300,000 29,016,000.00 13.08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3 2 111796433 17 南 京银 行CD090 200,000 19,564,000.00 8.82 3 111616228 16 上 海银 行CD228 200,000 19,336,000.00 8.72 4 111790665 17 杭 州银 行CD018 200,000 19,148,000.00 8.63 5 011764003 17 镇 城投 SCP001 100,000 10,030,000.00 4.52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4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 没 有 投 资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备 选 股 票 库 的 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38,819.67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6,312.74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455,463.9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30,596.4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 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5 1、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 益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 (2016 年 10 月 19 日 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2.00% 0.26% -0.25% 0.36% -1.75% -0.10% 2017 年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 30 日) 13.06% 0.41% 5.51% 0.29% 7.55% 0.12% 自基金 合 同生效 起 至今 (2016 年10 月19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10.80% 0.37% 5.25% 0.31% 5.55% 0.06% 2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的 变 动 情 况 , 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的变 动的比较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6 注: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生 效,2017 年 1 月 18 日 开始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 2 、 本 基 金 的投 资 组 合比 例 为 : 股 票资 产 占 基金 资 产 的 比 例为 0-95% ; 每 个 交 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 的比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权证 的投资比例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 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十三 、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7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 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 基 金 合 同 》 约 定 ,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 其 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 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 支付, 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 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 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如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 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 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8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 支付, 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 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 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如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 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8 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调低 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 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十四 、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公司作为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 的 管 理 人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信达澳银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9 法》 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 2017 年 5 月 31 日刊登的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进 行了更新, 现就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中有关更新内容汇总如下: (一) 在“重要提示 ”部分, 更新了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及正式运作管理的时间、 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 ”部分,更新了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 1 、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 2 、 更新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 3 、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4 、 更新了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5 、 更新了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成员信息 ;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 信息; (四) 在“九、 基金的投资 ” 部分, 说明了 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 (五) 在“十、 基金的业绩 ”部分, 说明 了基金业绩相关数据, 数据截至2017 年6月30日; (六) 在“二十 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 更新了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列表。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 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