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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分级(161811)

300分级:关于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关于 银 华 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 券 投资 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 折 算 业 务的 公 告 
 
根据 《银华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简称 “基金合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银华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本基金”)将 以2017 年 12 月1 日为基准日
办理定期 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定期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一个工
作日。本次 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7 年12 月1 日。 
二、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 准日交易结束后 登记在册的银华300 份额 (场内简称:300
分级, 代码:161811) 、 银华300A 份额(场内简称: 银华300A , 代码:150167) 。 
三、 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银华 300A 份额和银华300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 “五、 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
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 ,对 银华 300A 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2 份银华 300 份额将按1 份银华 300A 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银华300A 份额和银华300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
持1:1 的比例。 
对于 银华300A 份额期末的约定 应得收益, 即 银华300A 份额每个 定期折算期
间期末即 11 月30 日份额净值 超出本金 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 银华300
份额分配给 银华300A 份额持有人。 银华300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银华300
份额将按 1 份银华300A 份额获得新增 银华300 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 银华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 银华300 份额的分配; 持
有场内银华300 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 银华300
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 银华300A 份额和银华3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 会计年度12 月第一个工作日 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 对银华
300A 份额 和银华300 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


2 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第 一个工作日进行银华 300A 份额上 一定期折算期间累 计约定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N t R NAV A ) 1 ( 300 ? ? 银华 以下公式中每份银华 300A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等于上一定期折算期间 11 月 30 日的银华 300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 银华300A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 银华 300A 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 银华 300A 份额 的份额数 ? ? 前 银华 前 银华 后 银华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 每份银华 份额的资产净值 折算前银华 300 0 30 0 30 2 1.000 0 30 NUM NUM A NAV ? ? 银华 300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 银华 300 份额的份额数 = ? ? 后 银华 前 银华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 每份银华 0 30 300 1.000 - 300 NAV NUM A A ? 【银华 300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 300 份额的折算比例= ? ? 后 银华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 每份银华 300 000 . 1 - 300A NAV 】 其中: 后 银华300 NAV :定期份额折算后 银华 300 份额净值 前 银华300 NUM :定期份额折算前 银华 300 份额的份额数 前 银华 A NUM 300 :定期份额折算前 银华 300A 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 300A 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 银华300 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 位为1 份)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 银华300B 份额 每个定期折算期间的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 银华300B 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 银华300 份额 ? ? 前 银华 前 银华 后 银华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 每份银华 份额的资产净值 折算前银华 300 300 300 2 1.000 0 30 NUM NUM A NAV ? ? 3 银华 300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 银华 300 份额=


后 银华 前 银华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 每份银华 300 300 000 . 1 - 300 2 NAV A NUM ? 【银华 300 份 额 持 有 人 新 增 的 银 华 300 份 额 的 折 算 比 例 = 2 1 ) 000 . 1 - 300 ( 300 ? 后 银华 份额期末资产净值 每份银华 NAV A 】 定期份额折算后 银华300 份额 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 银华300 份额的 份额数 + 银华300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 银华300 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后 银华300 NAV :定期份额折算后 银华 300 份额净值 前 银华 0 30 NUM :定期份额折算前 银华 300 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 300 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银华3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 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4、举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 某个会计年度 12 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 准日, 银华 300A 份额、 银华300B 份额、 银华300 场外份额及银华 300 场内份额 的规模依次为 5 亿份、5 亿份、10 亿份和10 亿份, 银华300A 份额期末份额净值 为1.065000000 元,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 300 份额净值为0.994000000 元,则, 折算后: 银华 300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 300 份额的折算比例= (1.065000000-1.000)/0.994000000=0.065392354; 银华 300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 300 份额的折算比例=0.5* (1.065000000-1.000)/0.994000000=0.032696177 。 本基金折算后,银华 300A 份额 5 亿份,同时,新增的场内银华 300 份额数 =500,000,000 ×0.065392354=32,696,177 份; 银华 300B 份额5 亿份; 银华 300 场外份额数=1,000,000,000+1,000,000,000 × 4 0.032696177=1,032,696,177.00 份; 银华 300 场内份额数=1,000,000,000+1,000,000,000 × 0.032696177=1,032,696,177 份。 四、 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 基金 业务办理 (一)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7 年12 月1 日) ,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 , 下同) 、 赎回、 转托管 及配对转换业务; 银华 300A、 银华300B 交易正常。 当日晚间, 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银华 300B 在整个定期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7 年12 月4 日) ,本 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 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300A 暂停交易。当日,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7 年12 月5 日) ,基 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 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 当日, 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 及配对转换业务,银华300A 于当日开市恢 复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 2017 年12 月5 日银华300A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 年12 月4 日的银华300A 的份额净值 (四舍五入至0.001 元) 。 由于银华300A 折算前可能存在 折溢价交易 情形, 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本次定期折算的折算期间 的约定收益后与 2017 年12 月5 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 一定 差异,2017 年12 月5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 动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 银华300A 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 银华300 份 额分配给 银华300A 份额的持有人,而 银华300 份额为跟踪沪深 300 指数的基础 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 银华300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 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 银华300A 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 银华300 份额数和场内银 华300 份额经折算后 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舍去部分计入基 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 银华300A 份额或场内银华300 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 5 得新增场内 银华300 份额的可能性。 (四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yhfund.com.cn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11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