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方 中 证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公 告
根据《南 方 中 证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简 称" 基金合同")中
关于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
基金” )将以 2017 年 12 月 1 日为基 准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折 算基准 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每年 12 月 1 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
二 、 折 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 记在册的南方 国企改革份额 (场内简称 “改革 基金” , 基金 代码:
160136 , 包含 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 、 国企改革 A 份额 (场内简 称 “改革 A ” , 基金代码 150295)。
三 、 折 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 、 折 算方式
定期份 额折算后国企改革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0 元,基金份额折算
基准日折算前国企改革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0 元的部分 将折算为场内南方
国企改革份额分配给国企改革 A 份 额持有人。南方国企改革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南方
国企改革份额将按一份国企改革 A 份额获得新增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
折算后, 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国企
改革 A 份额和国企改革 B 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比例。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 )南方国企改革份额
NAV
后
P
=
— —1.0000 NAV NUM
NUM
??
前 前
AP
前
P
折 算 前 南 方 国 企 改 革 份 额 的 资 产 净 值 0.5 ( )
南方国企改革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南方国企改革份额 =
—1 000
2
.0
A
NUM
V
NA
NA
V
?
前
P
前
后
P
其中: 后
P
NAV :折算后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前
A
NAV : 折算前国企改革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即折算基准日国企改革 A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NUM
前
P
:折算前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持 有 场 外 南 方 国 企 改 革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将 按 前 述 折 算 方 式 获 得 新 增 场 外 南 方 国
企改革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内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
增场内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分配。
(2 )国企改革 A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国企改革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0000 元
定期 份额折算后国企改革 A 份额的 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国企改革 A 份额的份额数,
即
后
A
NUM =
前
A
NUM
国企改革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份额数 =
—1.0000
AA
NUM NAV
NAV
?
前 前
后
P
( )
其中:
前
A
NUM :折算前国企改革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数,下同;
后
A
NUM :折算后国企改革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数,下同;
(3 )国企改革 B 份额
国企改革 B 份额不参与定期份 额折算,每次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国企改革 B 份额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4 )折算后的南方国企改革份额总数
折 算 后 的 南 方 国 企 改 革 份 额 的 总 份 额 数 = 折 算 前 南 方 国 企 改 革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 南 方 国
企改革份额 持有人新增 的南方国企 改革份额的 份额数+国 企改革 A 份额持有人新 增的场内
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份额数
5 、按照上述 折算和计算 方法,可能 会给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 资产净值造 成微小误差 ,视
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五 、 基 金份额 折 算 期间的 基 金 业务办 理
1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7 年 12 月 1 日) , 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定投、
转托管 (包括系统内转托管、 跨系统转托管, 下同) 、 配对转换业务。 国企改革 A 份额和国
企改革 B 份额正常交易。 当日晚间, 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2 、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即 2017 年 12 月 4 日) , 本基 金暂停办理申
购、赎回、 定投、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国企改革 A 份 额暂停交易, 国企改革 B 份额正
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 、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即 2017 年 12 月 5 日) , 基金 管理人将公告
份额折算结果, 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
因, 折算后份额可查询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具体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当日, 本基金恢复办 理
申购、赎回、 定投、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国企改革 A 份额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 复牌,
国企改革 B 份额正常交易。
六 、 重 要提示
1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2017 年 12 月 5 日
改革 A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7 年 12 月 4 日的改革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2017
年 12 月 5 日 当日 改革 A 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2 、 本基金 国企改革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 南方国企改革 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
国企改革 A 份额的持有人, 而 南方 国企改革 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国企改革 指数的基础份额,
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 国企改革 A 份额持 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国企改革 A 份额、 南方 国企改革份额的场内
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舍 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
数量国企改革 A 份额、 南方 国企改革 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
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
4 、 由于改革 A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 定期份额折算后, 改革 A 的折溢
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 、在二级市 场可以做交 易的证券公 司并不全部 具备中国证 监会颁发的 基金销售资 格,
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 因此, 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
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 国企改革 A 份 额,在 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南方
国企改革 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 国企改革 A 份额 卖出,或者在折算后
将新增的南方 国企改革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 、基金管理 人承诺以诚 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7 、 投资人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可访问本 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 -8899)咨 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