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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004798)

建信智享添鑫定期开放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建信智享 添鑫定 期开放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份 额发售 公
告 
基金管理 人:建 信 基金管理 有限责 任 公司 
基金托管 人:兴 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 
【重要提 示】 
1. 建信智 享添鑫 定期 开放混合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 ) 的募集 及其基金 份额的 发 售已经中 国证券 监 督管理委 员会 2017 年 6 月 2
日证监许可[2017]840 号文准予注册募 集。中国证监 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代表中国 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 风险 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 判断、推荐
或者保证 。 
2. 本基金 是契约 型、 定期开放 式、混 合 型基金。 
3. 本基金 的管理 人为 建信基金 管理有 限 责任公司 (以下 简 称“本公 司” ) 。 
4. 本基金 的托管 人为 兴业银行 股份有 限 公司。 
5. 本基金 的基金 登记 机构为建 信基金 管 理有限责 任公司 。 
6. 本基金 自 2017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 通过基 金管理人 指定的 销 售机构发 售,基 金 管理人可 根据募 集 情况适当 延长或 缩 短本基金
的募集期 限并及 时 公告。 
7. 本基金 募集对 象为 符合法律 法规规 定 的可投资 于证券 投 资基金的 个人投 资 者、 机构投 资者、 合格境外 机构投 资 者和人民 币合格 境 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 律法规 或 中国证监 会允许 购 买证券投 资基金 的 其他投资 人。 
8. 本基金 募集期 内不 设募集目 标上限 。 
9. 投资者 欲认购 本基 金, 需 开立本 公司 基金账户 。 若 已经 在本公司 开立基 金 账户的 , 则不 需要 再次办理 开户手 续 。 募集 期内本 基金 的销售机 构
为投资者 办理开 户 和认购手 续。 
10. 认购以 金额申 请 。 其他销 售机构 每 个基金账 户每次 认 购金额不 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 , 其他 销 售机构另 有规定 的 , 从其规 定。 本 公 司直销 柜台
每个基金 账户首 次 认购金额 不得低 于 10 元人民币 , 单笔 追 加认购最 低金额 为 10 元人民币 ; 通过 本 公司网上 交易平 台 认购本基 金时 , 最 低认购
金额为 10 元人民 币 。 
11. 本基金 募集期 间 对单个基 金份额 持 有人不设 置最高 累 计认购金 额限制 。 
12. 投资人 在募集 期 内可以多 次认购 基 金份额, 但认购 一 经受理不 得撤销 。 
13. 销 售机 构对 认购申 请 的受 理并 不代表 该 申请 一定 成功, 而 仅代 表销 售机构 确 实接 收到 认购申 请 。认 购的 确认以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基 金 份额 登
记机构的 确认结 果 为准。投 资者应 在 基金合同 生效并 正 式发布生 效公告 后 第二日起 到原认 购 网点打印 认购成 交 确认凭证 。 
14. 本 公告 仅对 本基金 募 集的 有关 事项和 规 定予 以说 明,投 资 者欲 了解 本基金 的 详细 情况 ,请阅 读 《建 信智 享添鑫 定 期开 放混 合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招募说 明书 》 。 
15. 销售机 构销售 本 基金的城 市名称 、 网点名称 、联系 方 式以及开 户和认 购 等具体事 项详见 各 销售机构 的相关 业 务公告。 
16. 在募集 期间, 除 本公告所 列示的 销 售机构外 ,如出 现 增加销售 机构的 情 况,本公 司将及 时 公告。 
17.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用)以及直销专线电话
(010-66228800)咨询购买 相关事 宜 。 
18. 基金管 理人可 综 合各种情 况依法 对 本基金募 集安排 做 适当调整 。 
19. 风险提 示 
基金管理 人提示 投 资者充分 了解基 金 投资的风 险和收 益 特征,根 据自身 的 风险承受 能力, 审 慎选择适 合自己 的 基金产品 。 
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 单一证券所带来的 个别风险。基金不 同于银行 储
蓄和债券 等能够 提 供固定收 益预期 的 金融工具 , 投资 者 购买基金 , 既可 能 按其持有 份额分 享 基金投资 所产生 的 收益, 也 可能承 担 基金投资 所 带
来的损失 。 
基金在投 资运作 过 程中可能 面临各 种 风险, 既包 括市场 风险, 也包 括基金 自身的管 理风险、 技术风险 和合规 风 险等。 基金 分为股 票基金、 混 合
基金、 债券 基金、 货币市场 基金等 不 同类型, 投 资者投 资不同类 型的基 金 将获得不 同的收 益 预期, 也将 承担不 同程度的 风险。 一 般来说, 基 金
的收益预 期越高 , 投资者承 担的风 险 也越大。 
本基金为 定期开 放 基金, 开放频 率为 每年。 本基金 在封 闭期内不 办理申 购 赎回业务 , 也 不上 市交易 , 从而 可能 无法满足 投资者 的 短期流动 性需
求。 
投资者应 当认真 阅 读 《基 金合同 》 、 《招 募说明书 》 等 基金 法律文件 , 了 解基 金的风险 收益特 征 , 并根 据自身 的投 资目的 、 投资 期限 、 投资经验 、
资产状况 等判断 基 金是否和 投资者 的 风险承受 能力相 适 应。 
投资者应 当充分 了 解基金定 期定额 投 资和零存 整取等 储 蓄方式的 区别。 定 期定额投 资是引 导 投资者进 行长期 投 资、 平均投 资成本 的一种简 单易
行的投资 方式。 但 是定期定 额投资 并 不能规避 基金投 资 所固有的 风险, 不 能保证投 资者获 得 收益,也 不是替 代 储蓄的等 效理财 方 式。 
因拆分、 分 红等行 为导致基 金份额 净 值变化, 不 会改变 基金的风 险收益 特 征, 不会降 低基金 投资风险 或提高 基 金投资收 益。 以 1 元初始面 值开
展基金募 集或因 拆 分、 封转开、 分红 等行为导 致基金 份 额净值调 整至 1 元 初始面值 或 1 元附 近, 在市场 波动等 因素的影 响下, 基 金投资仍 有可
能出现亏 损或基 金 净值仍有 可能低 于 初始面值 。 
基金管理 人承诺 以 诚实信用 、 勤 勉尽 责的原则 管理和 运 用基金资 产, 但不 保证本基 金一定 盈 利, 也 不保证 最低 收益。 基金管 理人 管理的其 他基
金的业绩 不构成 对 本基金业 绩表现 的 保证。 基金 管理人 提醒投资 者基金 投 资的 “买者 自负” 原则, 在做 出投资 决策后, 基 金运营 状况与基 金净
值变化引 致的投 资 风险,由 投资者 自 行负担。 
投资者应 当通过 本 基金指定 销售机 构 购买和赎 回基金 , 基金销售 机构名 单 详见本公 告相关 部 分。 
一、本次 募集基 本 情况 
(一)基 金名称 
建信智享 添鑫定 期 开放混合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二)认 购期基 金 代码及简 称 
代码:004798 
简称:建 信智享 添 鑫定期开 放混合 
(三)基 金运作 方 式和类型 
契约型, 定期开 放 式,混合 型基金 (四)基 金存续 期 限 
不定期 
(五)基 金份额 初 始面值( 认购价 格 ) 
每份基金 份额初 始 发售面值 为人民 币 1.0000 元。 
(六)募 集对象 
符合法律 法规规 定 的可投资 于证券 投 资基金的 个人投 资 者、 机构投 资者、 合 格境外机 构投资 者 和人民币 合格境 外 机构投资 者以及 法 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 允许购 买 证券投资 基金的 其 他投资人 。 
(七)基 金发售 机 构 
1 、直销机 构 
本基金直 销机构 为 本公司设 在北京 的 直销柜台 以及网 上 交易平台 。 
(1 )直销 柜台 
名称:建 信基金 管 理有限责 任公司 
住所:北 京市西 城 区金融大 街 7 号英 蓝国际金 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 市 西城区金 融大街 7 号英蓝国 际金融 中 心 16 层 
法定代表 人:许 会 斌 
联系人: 郭雅莉 
客户服务 电话:010-66228800 
(2 )网上 交易平 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 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办理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定期 投资等业务,具体 业务办理情况及业 务规则请登录本公 司网站查 询 。
本公司网 址:www.ccbfund.cn。 
2 、代销机 构 
(1 )北京 肯特瑞 财 富投资管 理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海淀区海 淀东三 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 :北京 市 亦庄经济 开发区 科 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 人:江 卉 
客户服务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2 )招商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 省 深圳市福 田区益 田 路江苏大 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 :广东 省 深圳市福 田区益 田 路江苏大 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 人:霍 达 
客户服务 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 )中信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地址:广 东省深 圳 市福田区 中心三 路 8 号卓越时代 广场( 二期) 北座 
法定代表 人:张 佑 君 
客户服务 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4 )中信 证券( 山 东)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青岛 市 崂山区深 圳路 222 号青岛国 际金融 广 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 人:杨 宝 林 
客户服务 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5 )东北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 省 长春市生 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 人:李 福 春 
客户服务 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6 )渤海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 经 济技术开 发区第 二 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 人:王 春 峰 
客户服务 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7 )中泰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 省 济南市中 区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表 人:李 玮 
客户服务 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8 )信达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西城区闹 市口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 金 融中心 
法定代表 人:张 志 刚 
客户服务 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9 )中信 建投证 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北 京市朝 阳 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 楼 
办公地址 :北京 市 朝阳门内 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 人:王 常 青 
客户服务 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10)中国银 河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北 京市西 城 区金融大 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 人:陈 共 炎 
客户服务 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光大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 
住所:上 海市静 安 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 人:薛 峰 
客户服务 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2)长江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 
住所:广 东省深 圳 市福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 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 人:丁 益 
客户服务 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13)海通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 
地址:上 海市广 东 路 689 号海通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 人:周 杰 
客户服务 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4)安信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东 省 深圳市福 田区金 田 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 人:王 连 志 
客户服务 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15)平安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东 省 深圳市福 田区金 田 路 4306 号荣超大 厦 16-20 楼 
法定代表 人:詹 露 阳 
客户服务 电话:95511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16)财富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长沙 市 芙蓉中路 2 段 80 号 顺天国际 财富中 心 26 层 
法定代表 人:蔡 一 兵 
客户服务 电话:95317 
网址:www.cfzq.com 
(17)华融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 
地址:北 京市朝 阳 区朝阳门 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 保寿险 大 厦 11 至 18 层 
法定代表 人:祝 献 忠 
客户服务 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18)中信期 货有 限公司 
地址:深 圳市福 田 区中心三 路 8 号卓 越时代广 场(二 期 )北座 13 层 1301-1305、14 层 
法定代表 人:张 磊 
客户服务 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9)上海长 量基 金销售投 资顾问 有 限公司 
地址:上 海浦东 新 区浦东大 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 人:张 跃 伟 
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0)深圳众 禄金 融控股股 份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 罗湖区深 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 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表 人:薛 峰 
客户服务 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1)上海好 买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 虹口区场 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法定代表 人:杨 文 斌 
客户服务 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2)上海天 天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 徐汇区龙 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 人:其 实 
客户服务 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3)和讯信 息科 技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朝阳区朝 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 厦 10 层 
法定代表 人:王 莉 
客户服务 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Licaike.com 
(24)浙江同 花顺 基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浙江 省 杭州市文 二西路 一 号元茂大 厦 903 室 
法定代表 人:凌 顺 平 客户服务 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5)北京晟 视天 下投资管 理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怀柔区九 渡河镇 黄 坎村 735 号 03 室 
法定代表 人:蒋 煜 
客户服务 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26)北京恒 天明 泽基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经济技术 开发区 宏 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法定代表 人:周 斌 
客户服务 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27)上海汇 付金 融服务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 黄浦区西 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 
法定代表 人:金 佶 
客户服务 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28)北京微 动利 投资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石景山区 古城西 路 113 号景山财富 中心 341 
法定代表 人:梁 洪 军 
客户服务 电话:400-819-6665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29)诺亚正 行( 上海)基 金销售 投 资顾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 虹口区飞 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 人:汪 静 波 
客户服务 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0)上海陆 金所 资产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 浦东新区 陆家嘴 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 人:胡 学 勤 
客户服务 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1)北京虹 点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朝阳区工 人体育 场 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表 人:胡 伟 
客户服务 电话:400-618-0707 
网址:http://www.hongdianfund.com/ 
(32)深圳富 济财 富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 福田区福 田街道 金 田路中洲 大厦 35 层 01B 、02、03、04 单位 
法定代表 人:刘 鹏 宇 
客户服务 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www.jinqianwo.cn/ 
(33)珠海盈 米财 富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 市 横琴新区 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 人:肖 雯 
客户服务 热线:020-89629066 
网址:http://www.yingmi.cn/ 
(34)奕丰金 融服 务(深圳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 前海深港 合作区 前 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圳市前 海商务秘 书有限 公 司) 
法定代表 人:TANYIKKUAN 
客户服务 热线: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5)北京汇 成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海淀区中 关村大 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 人:王 伟 刚 
客户服务 热线:010-56282140 
网址:www.hcjijin.com 
(36)天津国 美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朝阳区霄 云路 26 号 鹏润大厦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 人:丁 东 华 
客户服务 热线: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37)上海利 得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浦 东新区峨 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 人:李 兴 春 
客户服务 热线: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38)上海万 得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 ( 上海)自 由贸易 试 验区福山 路 33 号 11 楼 B 座 
法定代表 人:王 廷 富 
客户服务 热线:400-821-0203 网址:www.windmoney.com.cn 
(39)深圳市 新兰 德证券投 资咨询 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 福田区华 强北路 赛 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 人:马 勇 
客户服务 热线:400-166-1188 
网址:www.jrj.com.cn 
(40)大泰金 石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 市 建邺区江 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 中心现 代五项馆 2105 室 
法定代表 人:袁 顾 明 
客户服务 热线: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41)北京唐 鼎耀 华投资咨 询有限 公 司 
地址:北 京市朝 阳 区建国门 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 厦 A 座 1504/1505 室。 
法定代表 人:张 冠 宇 
客户服务 热线: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42)北京蛋 卷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 朝阳区阜 通东大 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 人:钟 斐 斐 
客户服务 热线:4000-618518400-817-5666010- 
网址:danjuanapp.com 
基金管理 人可以 根 据相关法 律法规 要 求,选择 其他符 合 要求的机 构代理 销 售本基金 ,并及 时 公告。 
(八)募 集时间 安 排与基金 合同生 效 
根据有关 法律、 法 规的相关 规定, 本 基金的募 集期限 为 自基金份 额发售 之 日起不超 过 3 个月 。 
本基金的 募集时 间 自 2017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 
本基金自 基金份 额 发售之日 起 3 个月 内, 在基 金募集 份 额总额不 少于 2 亿 份, 基金 募集金 额 不少于 2 亿元 人民 币且基金 认购人 数 不少于 200 人
的条件下 , 基 金管 理人依据 法律法 规 及招募说 明书可 以 决定停止 基金发 售 , 并在 10 日内 聘请 法定验资 机构验 资 , 自收 到验资 报告 之日起 10 日
内,向中 国证监 会 办理基金 备案手 续 。 
基金募集 达到基 金 备案条件 的, 自基 金管理人 办理完 毕 基金备案 手续并 取 得中国证 监会书 面 确认之日 起, 《基 金 合同》 生效 ; 否则 《 基金合同》
不生效。 
基金管理 人根据 认 购的实际 情况可 在 募集期限 内适当 延 长或缩短 募集时 间 。 
如果募集 期限届 满 ,未满足 募集生 效 条件,基 金管理 人 应当承担 下列责 任 : 
1 、以其固 有财产 承 担因募集 行为而 产 生的债务 和费用 ; 
2 、在基金 募集期 限 届满后 30 日内返 还 投资者已 缴纳的 款 项,并加 计银行 同 期活期存 款利息 ; 
3 、如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 用 应
由各方各 自承担 。 
二、认购 方式与 相 关规定 
本基金募 集期内 , 基金份额 在本基 金 指定销售 机构公 开 发售。 
(一)基 金份额 的 销售渠道 
本基金销 售渠道 包 括直销机 构及代 销 机构的代 销网点 , 具体如下 : 
1 、直销机 构:建 信 基金管理 有限责 任 公司。 
2 、代销机 构:代 销 机构名单 详见本 公 告“本次 募集基 本 情况”中 “代销 机 构”部分 。 
(二)认 购方式 与 费率结构 
1 、本基金 份额初 始 发售面值 为人民 币 1.0000 元,按初 始发 售面值发 售。 
2 、投资者 在募集 期 内可以多 次认购 基 金份额, 已经正 式 受理的认 购申请 不 得撤销。 
3 、本基金 认购采 用 全额缴款 方式, 若 资金未全 额到账 则 认购无效 ,基金 管 理人将认 购无效 的 款项退回 给投资 者 。 
4 、认购本 基金的 认 购费用采 用前端 收 费模式, 即在认 购 基金时缴 纳认购 费 。投资者 的认购 金 额包括认 购费用 和 净认购金 额。 
5 、本基金 的基金 份 额的认购 费率如 下 表所示。 
■ 
注:M 为认 购金额 。 
本基金认 购费由 认 购人承担, 不列入 基金财产。 认购费 用用于本 基金的 市 场推广、 销 售、 登 记等募集 期间发 生 的各项费 用。 投资 人可以多 次认
购本基金 ,认购 费 用按累计 认购金 额 确定认购 费率, 以 每笔认购 申请单 独 计算。 
6 、认购份 额计算 结 果保留到 小数点 后 两位,小 数点后 两 位以后的 部分四 舍 五入,由 此产生 的 误差计入 基金财 产 。 
7 、投资者 的总认 购 份额的计 算方式 如 下: 
基金认购 采用金 额 认购的方 式。基 金 的认购金 额包括 认 购费用和 净认购 金 额。基金 份额的 认 购份额计 算方法 为 : 
(1 )认购 费用为 比 例费用时 ,计算 方 法为: 
净认购金 额=认 购 金额/ (1+认购费 率 ) 
认购费用 =认购 金 额-净认 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 认 购金额+ 认购资 金 利息)/ 基 金份额 初 始发售面 值 
(2 )认购 费为固 定 金额时, 计算方 法 为: 
认购费用 =固定 金 额 
净认购金 额=认 购 金额-认 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 认 购金额+ 认购资 金 利息)/ 基 金份额 初 始发售面 值 
认购份额 计算结 果 保留到小 数点后 两 位,小数 点后两 位 以后的部 分四舍 五 入,由此 产生的 误 差计入基 金财产 。 
例 1 :某投资 人投 资 10,000 元认购本 基金的基 金份额 , 如果认购 期内认 购 资金获得 的利息 为 5 元,则其可 得到的 基金份额 为: 
净认购金 额=10,000/ (1+0.8% )=9,920.63 元 
认购费用=10,000-9,920.63=79.37 元 
认购份额= (9,920.63+5)/1.00=9,925.63 份 
即投资人 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 金,如 果认购期 内认购 资 金获得的 利息为 5 元,可得 到 9,925.63 份基金份额 。 
例 2 :某投资 人投 资 550 万元认购本 基金,如 果认购 期 内认购资 金获得 的 利息为 550 元,则 其可得到 的基金 份 额为: 
认购费用 =1,000.00 元 净认购金 额=5,500,000-1,000=5,499,000.00 元 
认购份额 =(5,499,000+550)/1.00=5,499,550.00 份 
即:投资 人投资 550 万元认购本 基金, 如果认购 期内认 购 资金获得 的利息 为 550 元,则其可 得到 5,499,550.00 份基金份额。 
8 、有效认购款项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利息和具体份额 以 登
记机构的 记录为 准 。 
计算结果 按照四 舍 五入方式 ,保留 小 数点后两 位,由 此 误差产生 的损失 由 基金财产 承担, 产 生的收益 归基金 财 产所有。 
(三)认 购的金 额 限制 
认购以金 额申请 。 其他销售 机构每 个 基金账户 每次认 购 金额不得 低于 10 元 人民币, 其他销 售 机构另有 规定的 , 从其规定 。本公 司 直销柜台每
个基金账 户首次 认 购金额不 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 , 单 笔追 加认购最 低金额 为 10 元人民币 ; 通过 本 公司网上 交易平 台 认购本基 金时 , 最 低认购金
额为 10 元人民币 。 
三、开户 与认购 程 序 
(一)个 人投资 者 开户与认 购程序 
本程序说 明仅供 投 资者参考 ,具体 程 序及相关 事宜以 各 代销机构 的规定 为 准,新增 代销渠 道 的认购程 序以有 关 公告为准 。 
1. 代销机 构 
本基金的 代销机 构 名单详见 本公告 “ 本次募集 基本情 况 ”中“代 销机构 ” 部分。 
代销券商 
(1 )受理 开户和 认 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 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 和节假日 不受理 ) 
(2 )申请 开立资 金 账户并提 交以下 材 料(已在 该代销 券 商处开立 了资金 账 户的客户 不必再 开 立资金账 户) : 
A. 填妥的 《资金 账 户开户申 请表》 
B. 本 人有效 身份证 明原件及 复印件 
C. 营业部 指定银 行 的存折( 储蓄卡 ) 
(3 )申请 开立基 金 账户并提 交以下 材 料: 
A. 填妥的 《开户 申 请表》 
B. 本 人有效 身份证 件原件及 复印件 
C. 在该代 销机构 开 立的资金 账户卡 
D. 营业 部指定 银行 的存折( 储蓄卡 ) 
(4 )提出 认购申 请 并提交以 下材料 : 
A. 填妥的 《认购 申 请表》 
B. 本 人有效 身份证 件原件及 复印件 
C. 在该代 销机构 开 立的资金 账户卡 
投资者还 可通过 各 代销券商 的电话 委 托、自助 委托、 网 上交易委 托等方 式 提交认购 申请。 
(5 )注意 事项 
A. 个人投 资者需 本 人亲自到 网点办 理 开户和认 购手续 ; 
B. 若 有其他 方面的 要求,以 各代销 机 构的说明 为准。 
独立基金 销售机 构 
以各家独 立基金 销 售机构的 业务规 则 为准。 
2. 直销柜 台 
(1 )业务 办理时 间 
基金发售 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 和节假日 不受理 ) 
(2 )申请 开立基 金 账户并提 交如下 材料 : 
A. 本人有 效身份 证 明原件( 包括: 居 民身份证 、军官 证 、士兵证 、警官 证 、文职证 等) 
B. 银 行活期 存款账 户 
C. 填妥的 经本人 签 字确认的 《开放 式 基金账户 类业务 申 请表》 
注:其中 指定银 行 账户是指 投资者 开 户时预留 的作为 赎 回、分红 、退款 的 结算账户 ,银行 账 户名称必 须同投 资 者基金账 户的户 名 一致。 
(3 )提出 认购申 请 并提交如 下材料 : 
A. 填妥的 《开放 式 基金交易 类业务 申 请表》 
B. 加 盖银行 受理章 的银行付 款凭证 回 单联原件 及复印 件 
C. 身份证 件原件 及 复印件 
注:募集 期间可 同 时办理开 户和认 购 手续。 
(4 )认购 资金的 划 拨 
个人投资 者办理 认 购前应将 足额认 购 资金通过 银行转 账 汇入本公 司指定 的 直销专户 : 
账户户名 :建信 基 金管理有 限责任 公 司 
开户银行 :中国 建 设银行北 京分行 营 业部 
银行账号 :11001016600059111888 
(5 )注意 事项 
1 )投资者 认购时 要 注明所购 买的基 金 名称或基 金代码 ; 
2 )投资者 T 日 提交 开户申请 后,可 于 T+2 日到本公司 直销 柜台查询 确认结 果 ,或通过 本公司 客 户服务中 心查询 ; 
3 )投资者 T 日提 交 认购申请 后,可 于 T+2 日到本公 司直 销柜台查 询认购 结 果,或通 过本公 司 客户服务 中心查 询 。认购确 认结果 可 于基金合同
生效后到 本公司 直 销柜台或 者本公 司 客户服务 中心查 询 ; 
4 )直销柜 台与代 理 销售网点 的业务 申 请表不同 ,个人 投 资者请勿 混用。 
(二)机 构投资 者 的开户与 认购程 序 
本程序说 明仅供 投 资者参考 ,具体 程 序以各代 销机构 的 规定为准 ,新增 代 销渠道的 认购程 序 以有关公 告为准 。 
1. 代销机 构 
本基金的 代销机 构 名单详见 本公告 “ 本次募集 基本情 况 ”中“代 销机构 ” 部分。 
代销券商 
(1 )业务 办理时 间 
基金发售 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 、节假日 不受理 ) 
(2 )申请 开立资 金 账户须提 交以下 材 料: 
A. 资金账 户开户 申 请表(加 盖机构 公 章和法定 代表人 章) ,已开立 了资金 账 户的客户 不必再 开 立该账户 
B. 企 业法人 营业执 照或其他 法人的 注 册登记证 书原件 ( 营业执照 或注册 登 记证书必 须在有 效 期内且已 完成上 一 年度年检 ) 及 复印 件 (加 盖机构公章) 
C. 法定代 表人授 权 委托书( 加盖机 构 公章和法 定代表 人 章) 
D. 法定 代表人 证明 书 
E. 法定 代表人 身份证 件复印件 ,法定 代 表人签发 的标准 格 式的授权 委托书 
F. 预留印 鉴 
G. 经 办人身 份证件 及其复印 件 
(3 )申请 开立基 金 账户并提 交以下 材 料: 
A. 开户申 请表( 加 盖机构公 章和法 定 代表人章 ) 
B. 经 办人身 份证件 及其复印 件 
C. 授权委 托书( 加 盖机构公 章和法 定 代表人章 ) 
D. 代销 券商开 立的 资金账户 卡 
(4 )提出 认购申 请 并提交以 下材料 : 
A. 认购申 请表( 加 盖机构公 章和法 定 代表人章 ) 
B. 经 办人身 份证件 及其复印 件 
C. 授权委 托书( 加 盖机构公 章和法 定 代表人章 ) 
D. 代销 券商开 立的 资金账户 卡 
投资者还 可通过 电 话委托、 自助委 托 、网上交 易等方 式 提出认购 申请。 
(5 )注意 事项 
1 )若有其 他方面 的 规定或要 求,以 代 销机构的 说明为 准 ; 
2 )投资者 认购时 要 注明所购 买的基 金 名称和基 金代码 。 
独立基金 销售机 构 
以各家独 立基金 销 售机构的 业务规 则 为准。 
2 直销柜台 
(1 )业务 办理时 间 
基金发售 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 、节假日 不受理 ) 
(2 )机构 投资者 办 理基金账 户开户 申 请时须提 交的材 料 : 
A. 企业营 业执照 副 本的复印 件并加 盖 单位公章 ; 事 业法 人、 社 会团体 或其 他组织需 提供民 政 部门或其 主管部 门 颁发的注 册登记 证 书的复印 件 并
加盖单位 公章 
B. 经 法定代 表人签 字或盖章 的《基 金 业务授权 委托书 》 ( 加盖单位 公章) 
C. 经办人 有效身 份 证件原件 及其复 印 件 
D. 印鉴 卡一式 两份 
E. 指定 银行账 户信息 (开户银 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F. 填 妥的《 开放式 基 金账户类 业务申 请 表》 , 并加盖 公章 
注:其中 指定银 行 账户是指 投资者 开 户时预留 的作为 赎 回、分红 、退款 的 结算账户 ,银行 账 户名称必 须同投 资 者基金账 户的户 名 一致。 
(3 )机构 投资者 办 理认购申 请时须 提 交填妥的 《开放 式 基金账户 类业务 申 请表》 ,并加 盖预留 交易印鉴 (如有 ) 。 
(4 )认购 资金的 划 拨 
机构投资 者办理 认 购前应将 足额认 购 资金通过 银行转 账 汇入本公 司指定 的 直销专户 : 
账户户名 :建信 基 金管理有 限责任 公 司 
开户银行 :中国 建 设银行北 京分行 营 业部 
银行账号 :11001016600059111888 
(5 )注意 事项 
1 )投资者 认购时 要 注明所购 买的基 金 名称或基 金代码 ; 
2 )投资者 T 日 提交 开户申请后,可 于 T+2 日到本公司 直销 柜台查询 确认结 果 ,或通过 本公司 客 户服务中 心查询 ; 
3 )投资者 T 日提 交 认购申请 后,可 于 T+2 日到本公 司直 销柜台查 询认购 结 果,或通 过本公 司 客户服务 中心查 询 。认购确 认结果 可 于基金合同
生效后到 本公司 直 销柜台或 本公司 客 户服务中 心查询 。 
四、清算 与交割 
本基金基 金合同 生 效前, 全 部有效 认 购资金将 被冻结 在 基金募集 专户中 , 有效认购 资金冻 结 期间的利 息在基 金 合同生效 后折成 基 金份额, 归 基
金份额持 有人所 有 ,以基金 份额登 记 机构计算 的利息 为 准。 
本基金基 金份额 登 记机构在 募集结 束 后对基金 权益进 行 登记。 
基金合同 生效之 前 发生的与 基金募 集 活动有关 的费用 , 包括信息 披露费 、 会计师费 、律师 费 以及其他 费用, 不 得从基金 财产中 列 支。 
五、基金 的验资 与 基金合同 的生效 
基金募集 期限届 满 或基金管 理人依 据 法律法规 及招募 说 明书决定 停止基 金 发售, 本基 金具备 基金备案 条件的, 基金管理 人应当 自 募集期限 届满
或基金管 理人依 据 法律法规 及招募 说 明书决定 停止基 金 发售之日 起 10 日内 聘请法定 验资机 构 验资, 自收到 验资 报告之日 起 10 日内 , 向中 国 证
监会提交 验资报 告 , 办理基金 备案手 续。 自中国 证监会 书面确认 之日起, 基金备案 手续办 理 完毕, 基金 合同生 效。 基金管 理人应 当在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 认文件 的 次日予以 公告。 
六、有关 当事人 或 中介机构 
(一)基 金管理 人 
名称:建 信基金 管 理有限责 任公司 
住所:北 京市西 城 区金融大 街 7 号英 蓝国际金 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 市 西城区金 融大街 7 号英蓝国 际金融 中 心 16 层 
法定代表 人:许 会 斌 
批准设立 机关及 批 准设立文 号:中 国 证监会证 监基金 字[2005]158 号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 民币 
(二)基 金托管 人 
名称:兴 业银行 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 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 人:高 建 平 
批准设立 机关和 批 准设立文 号:中 国 人民银行 总行银 复 〔1988〕347 号 
注册资本 :190.52336751 亿元人民币 
(三)代 销机构 
本基金的 代销机 构 名单详见 本公告 “ 本次募集 基本情 况 ”中“代 销机构 ” 部分。 (四)直 销机构 
本基金直 销机构 为 本公司直 销柜台 以 及网上交 易平台 。 
(1 )直销 柜台 
名称:建 信基金 管 理有限责 任公司 
住所:北 京市西 城 区金融大 街 7 号英 蓝国际金 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 市 西城区金 融大街 7 号英蓝国 际金融 中 心 16 层 
法定代表 人:许 会 斌 
联系人: 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 )网上 交易平 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 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办理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定期 投资等业务,具体 业务办理情况及业 务规则请登录本公 司网站查 询 。
本公司网 址:www.ccbfund.cn。 
(五)基 金份额 登 记机构 
名称:建 信基金 管 理有限责 任公司 
住所:北 京市西 城 区金融大 街 7 号英 蓝国际金 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 人:许 会 斌 
联系人: 郑文广 
电话:010-66228888 
(六)律 师事务 所 
名称:上 海市通 力 律师事务 所 
住所:上 海市银 城 中路 68 号时代金 融 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联系人: 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 、 陆奇 
(七)会 计师事 务 所 
名称:普 华永道 中 天会计师 事务所 ( 特殊普通 合伙) 
住所:中 国(上 海 )自由贸 易试验 区 陆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展银行 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 市 湖滨路 202 号普华 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 合伙人 : 李丹 
联系人: 沈兆杰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 会计师 : 许康玮、 陈熹 
建信基金 管理有 限 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 年十一 月 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