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银恒 利半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分红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1 月27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03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公 开 募 集 证券投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17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元 )
1.036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 人民币元 )
72,857,628.35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无
本次分红方案 (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0.2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注: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收益分配。中银恒利半年 定期开放债券 2017 年 11 月 17 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
配利润为 0.0317 元, 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 分红相 关的 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1 月 29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1 月 2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 1 日
分红对象 权 益 登 记 日 在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基 金 全 体 基 金 份
额持有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所 转 换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以 2017
年 11 月 29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直接划
入其基金账户。2017 年 12 月 1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颁布的相关法规, 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权 益登 记日当 天有 效申购 或转 入基金 份额 不享有 本次 分红权 益, 权益登
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 资者 可以在 基金 开放日 的交 易时间 内到 销售网 点修 改分红 方式 ,本次
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17 年 11 月 29 日)最
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 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
分红方式与相关 销售 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 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
准。 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 请务必在 2017 年 11 月 28 日 15 :00 前到销
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 基金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及 希望 了解本 基金 其他有 关信 息的投 资者 ,可以
登 录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http://www.bocim.com/ )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5566/021-38834788 )咨询相关事宜。
5、本 基金 管理人 承诺 以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基
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