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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004218)

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11月)查看PDF公告

 
 
 
 
 
 
 
 
 
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 金管理 人:前海 开源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管 人: 招商 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截 止日:2017 年10 月 12 日 
 



1 重要提 示 本基金 经2016 年11 月01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下发 的证 监许 可[2016]2504 号文 注册募 集, 基金 合同 已 于2017 年 4 月 12 日正 式生 效。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确 、 完整 。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 国证监 会注 册,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 金募集 的注 册 , 并 不表 明 其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 收益 作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证 ,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 本基金 没有 风险 。 中国 证 监会不 对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及市场 前景 等作 出实质 性判 断或 者保 证。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人在 投资 本基金 前, 应全 面了 解本 基金的 产品 特性 ,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理性判 断市 场 , 并承担 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 , 包 括但 不限 于 : 市 场风 险 、 信 用风 险、 管理风 险 、 流 动 性风险 、 操作 和技 术风 险 、 合 规性 风险 、 本 基金 特 有的风 险 、 本 法律 文件 风 险收益 特征 表述 与销售 机构 基金 风险 评价 可能不 一致 的风 险及 其他 风险等 。此 外, 本基 金的 封闭运 作期 间 , 基金持 有人 还面 临不 能赎 回基金 份额 的风 险。 本基金 可投 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券 , 其发 行人 是非 上 市中小 微企 业 , 发 行方 式 为面向 特定 对象的 私募 发行 。 当基 金 所投资 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之债 务人 出现 违约 , 或 在交易 过程 中发 生交收 违约 , 或由 于中 小 企业 私 募债 券信 用质 量降 低导致 价格 下降 等 , 可 能 造成基 金财 产损 失。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较 传统企 业债 的信 用风 险及 流动性 风险 更大 , 从而 增 加了本 基金 整体 的债券 投资 风险 。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其 预期收 益及 预期 风险 水平 高于债 券型 基金 和货 币市 场基金 , 但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属 于中 等预期 收益 风险 水平 的投 资品种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并不 构成对 本 基金表 现的 保证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管理 人提 醒投资 人基 金投 资 的 “买 者自负 ”原 则 , 在投资 人作 出投 资决 策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 净 值变化 引致 的投 资风 险 , 由投资 人自 行承 担。 投资 有风 险 , 投 资人 在 投资本 基金 前应 认真 阅读 本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和基 金合同 等信 息 披露文 件。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本 招募 说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 ,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 值表现 截止 日 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 未经 审计) 。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 一 、基 金管理 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1、名 称: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2、住 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 合作区 前湾 一路1 号 A 栋 201 室 (入 驻深 圳市 前海 商务秘 书 有限公 司) 3、设 立日 期:2013 年1 月23 日 4、法 定代 表人 :王 兆华 5、批 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 立文号 :中 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2 ]1751 号


6、组 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 司 7、办 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 区深南 大 道7006 号 万科 富 春东方 大 厦 22 楼 8、电 话:0755-88601888





传 真:0755-83181169 9、联 系人 :胥 阿南 10、注 册资 本: 人民 币 2 亿元 11、存 续期 限: 持续 经营 12、 股 权结 构: 开源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出 资25% , 北 京市中 盛金 期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出 资25% , 北京 长和 世纪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出 资 25% , 深 圳市和 合投 信资 产管 理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出资25%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王兆华 先生 , 董事 长, 本 科学历 , 国籍 : 中 国。 历 任中国 人民 银行 西安 市分 行职员 , 中 国工商 银行 西安 市开 发区 支行副 行长 、 分行 信贷 处 处长 , 华 夏证 券西 安营 业 部总经 理 、 华 夏 证券济 南管 理总 部党 委书 记兼总 经理 、华 夏证 券总 裁助理 兼重 庆分 公司 党委 书记、 总经 理 , 华夏证 券总 裁助 理 , 开 源 证券董 事长 、 总经 理, 现 任开源 证券 董事 、 前海 开 源基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董 事长 。 龚方雄 先生 , 荣誉 董事 长 , 宾 夕法 尼亚 大学 沃顿 商 学院金 融经 济学 博士 。 国 籍: 中国 香 港。 曾任 纽约 联邦 储备 银 行经济 学家 , 美国 银行 首 席策略 师 、 全 球货 币及 利 率市场 策略 部联 席主管 , 摩根 大通 中国 区 研究部 主管 、 首席 市场 策 略师 、 首 席大 中华 区经 济 学家 、 中 国综 合 公司( 企业 )投 融资 主席 。2009 年 9 月 起担 任摩 根 大通亚 太区 董事 总经 理、 中国投 资银 行 主席。 现任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荣 誉董 事长 。 王宏远 先生 , 联 席董 事长 , 西安交 通大 学经 济学 硕士 , 美国哥 伦比 亚大 学公 共管 理硕士 , 国籍 : 中 国。 曾任 深圳 特 区证券 有限 公司 行业 研究 员,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投资 总监 、 副 总经理 ,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首席 投资 官 、 自 营 负责人 , 现任 前海 开源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联席董 事长 。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3 朱永强 先生 , 执行 董事 长 , 硕 士研 究生 , 国籍 : 中 国。 历任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电脑 工程部 总经 理 、 技 术总 监 , 网 上交 易部 总经 理; 北 京世纪 飞虎 信息 技术 有限 公司副 总裁 ; 华 泰联合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总裁助 理 、 副 总裁 ; 中信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经纪 业务 发展管 理委 员 会董事 总经 理 ;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经纪 业务 线业务 总监 , 兼任 经纪 管理 总部总 经理 , 现任前 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执行 董事 长。 蔡颖女 士 , 董 事、 公司 总 经理 , 硕 士研 究生 , 国 籍 : 中 国。 历任 南方 证券 广 州分公 司营 业部电 脑部 主管 、 经纪 业 务部主 管 、 电 子商 务部 副 经理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广 州代 表处 首席代 表 、 南 方区 域总 部 高级经 理 , 鹏 华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华 南营 销中 心 ( 广州 ) 副 总经 理、 广州分 公司 总经 理 , 现 任 前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 公司 总经 理, 前 海开源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周芊先 生, 董事, 北京 大 学 DBA , 国 籍: 中 国。 曾 任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总经 理、 中信证 券产 品委 员会 委员 、 中信金 石不 动产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经 理 , 信 保股 权投 资基金 董事 、 全国工 商联 商业 地产 专家 委员会 委员 、 中房 协养 老 地产专 委会 副主 任委 员 。 现任北 京中 联国 新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前 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 范镭先 生 , 董 事, 本科 学 历, 国籍 : 中 国。 曾任 职 中国建 设银 行武 汉分 行 、 华安保 险北 京分公 司、 交通 银行 天津 分行、 北京 长和 世纪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投 资总 监。 向松祚 先生 , 独立 董事 , 教授 , 高 级经 济师 , 国 籍 : 中 国。 著名 经济 学家 、 国际金 融战 略专家 , 中国 人民 大学 博 士, 美国 哥伦 比亚 大学 国 际关系 学院 国际 事务 硕士 , 英 国剑 桥大 学 经济系 和嘉 丁管 理学 院访 问学者 。 现任 中国 人民 大 学财政 金融 学院 教授 、 国 际货币 研究 所理 事兼副 所长 、 美国 约翰 霍 普金斯 大学 应用 经济 研究 所高级 顾问 、 国际 货币 金 融机构 官方 论坛 (OMFIF )顾问委 员会副主 席、世界经 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 ) 国际货 币体系改 革 分论坛 咨询 顾问,曾 任中 国 农业银 行首 席经 济学 家。 申嫦娥女 士,独立 董事, 博士,教 授,博士 生导师 ,中国注 册会计师 (非执 业会员) , 国家税 务总 局特 邀监 察员 (2003-2010 ) , 国 籍: 中 国。 历任 西安 交通 大学 助 教、 讲师 、 副 教 授,北 京师 范大 学副 教授 、教授 。 Mr Shujie Yao ( 姚树 洁先 生) , 独立 董事 ,教 授, 国 籍:英 国。 英国 诺丁 汉大 学当代 中 国学学 院院 长 、 教 授 , 西 安交通 大学 特聘 讲座 教授 、 重 庆大 学 、 华 南师 范大 学、 华南 农业 大 学、 华中 农业 大学 、 渭 南 师范学 院等 大学 的特 聘教 授、 海南 大学 经济 管理 学 院荣誉 院长 ; 英 国皇家 经济 学会 会员 、 英 国中国 经济 协会 会员 、 美 国比较 经济 学协 会会 员 、 美国经 济协 会会 员 ; 全 英 专业 团 体 联合 会副 主 席 ; 《 经济 研 究 》 、 《西安 交 通 大 学学 报 社 科版 》 、 《 当 代 中 国》 (英文 ) 等科 学杂 志的 编 委。 曾任 华南 热带 农业 大 学助理 教授 , 英国 牛津 大 学研究 员 , 英 国 朴茨茅 斯大 学教 授、 主任 ,英国 伦敦 米德 尔塞 克思 大学教 授、 系主 任。 周新生 先生 , 独立 董事 , 管理学 博士 学位 , 经济 学 教授 。 国 籍: 中国 。 历 任 陕西财 经学 院助教 、 讲师 、 副 教授 、 教授 、 工 业经 济系 副主 任 、 研 究生 部主 任、MBA 中 心主任 、 院长 助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4 理;曾 任陕 西省 审计 厅副 厅长、 任长 安银 行监 事长 ;2007 年 7 月 至今 任民 建 陕西省 委员 会 副主委 。 曾任 第十 二届 全 国政协 委员 , 中国 工业 经 济学会 副会 长 , 中 共陕 西 省委政 策研 究室 特聘研 究员 。 2、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骆新都 女士 , 监事 会主 席 , 经济学 硕士 , 经济 师 , 国 籍 : 中 国 。 曾 任民 政部 外事 处 处长、 南方证 券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董事长 、 监事 会主 席。 现 任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监 事会 主席 。 李匆先 生 , 联 席监 事会 主 席, 上海 交通 大学 工商 管 理博士 , 美国 哥伦 比亚 大 学公共 管理 硕士, 中国 注册 会计 师, 国籍: 中国 香港 。曾 任职 华银国 际信 托投 资公 司上 海证券 营业 部 、 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基 金经理、 香港亨茂 投资集 团基金经 理、韩国 未来资 产环球投 资( 香 港)有限公 司高级 基金经理 、中国股 票投资部 主管 、 公司首席 投资官兼 亚太区 投资部主 管 、 公司投 资委 员会 主席 。 现 任香港 泽源 资本 创始 人 、 投资总 监及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联 席监事 会主 席。 孔令国 先生 , 监事 , 美国 密苏里 大学 圣路 易斯 分校 MBA , 国 籍: 中国 。 曾任 职 深圳市 公 安局罗 湖分 局、 中信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研究 部、 前海 开 源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专户 投资部 , 现 任江苏 联发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及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监 事。 任福利 先生 , 监事 , 大 学 本科学 历 , 国 籍: 中国 。 曾任职 中国 建设 银行 辽宁 省分行 、 泰 达宏利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运 营部 、 方正 富邦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运营 部, 现任 前海 开 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事务部 总监 。


刘彤女 士 , 监 事 , 硕 士研 究生 , 国 籍 : 中 国。 曾任 职汉唐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人力资 源 经 理、 海王 生物 股份 有限 公 司人事 行政 经理 、 顺丰 速 运集团 员工 关系 总监 、 英 大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人 力资 源部 主管 及银 泰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人力 运营总 监 、 总 裁助 理 , 现 任 前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人 力资 源部 执行总 监。 3、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王兆华 先生 , 董事 长, 本 科学历 , 国籍 : 中 国。 历 任中国 人民 银行 西安 市分 行职员 , 中 国工商 银行 西安 市开 发区 支行副 行长 、 分行 信贷 处 处长 , 华 夏证 券西 安营 业 部总经 理 、 华 夏 证券济 南管 理总 部党 委书 记兼总 经理 、华 夏证 券总 裁助理 兼重 庆分 公司 党委 书记、 总经 理 , 华夏证 券总 裁助 理 , 开 源 证券董 事长 、 总经 理, 现 任开源 证券 董事 、 前海 开 源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 蔡颖女 士 , 董 事、 公司 总 经理 , 硕 士研 究生 , 国 籍 : 中 国。 历任 南方 证券 广 州分公 司营 业部电 脑部 主管 、 经纪 业 务部主 管 、 电 子商 务部 副 经理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广 州代 表处 首席代 表 、 南 方区 域总 部 高级经 理 , 鹏 华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华 南营 销中 心 ( 广州 ) 副 总经 理、 广州分 公司 总经 理 , 现 任 前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 公司 总经 理, 前 海开源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5 傅成斌 先生 , 督察 长 , 硕 士研究 生 , 国 籍 : 中 国。 历任中 国建 设银 行深 圳分 行科技 部 软 件开发 工程 师, 南方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信息 技术 部总 监助理 、 监 察稽 核部 副总 监 、 执行 总监 。 现任前 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前海 开源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4、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刘静女 士 , 经 济学 硕士 , 国籍 : 中 国 。 历 任长 盛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债券 高级 交易员 、 基 金经理 助理 、 长盛 货币 市 场基金 基金 经理 、 长盛 全 债指数 增强 型债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长 盛积极 配置 债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 现 任前 海开 源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 联 席投 资 总监 、 前 海开 源睿 远稳 健 增利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 前 海开 源现 金 增利货 币市 场基 金基金 经理 、 前海 开源 恒 泽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前海 开源 祥 和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前海 开 源瑞和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前海 开源 裕 和定期 开放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前 海开 源尊 享货 币市 场 基金基 金经 理 、 前 海开 源 沪港深 裕瑞 定期 开放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刘静 女士 具备 基金从 业资 格。 曲扬先 生 , 博 士研 究生 , 国籍 : 中 国 。 历 任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研究 员 、 基金经 理助 理、南 方全 球精 选基 金经 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 月 担任 南方 基金 香港 子公司 投资 经 理助理 、 投资 经理 。 现 任 前海开 源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执行 投资 总监 、 前海 开 源优势 蓝筹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前海 开源 国家 比较 优势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前海开 源中 国稀 缺资 产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前 海开 源沪 港 深蓝筹 精选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前 海开 源沪 港 深优势 精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前海 开源 人 工智能 主题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前 海开 源沪 港 深龙头 精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前海开 源沪 港深 新机 遇灵 活配置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前海开 源鼎 裕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前 海 开源沪 港深 价值 精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前海 开 源裕和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 前海 开源 沪港 深 景气行 业精 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前海 开源 沪 港深裕 瑞定 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曲扬先 生具 备基 金从 业资 格。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情 况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主席 王厚 琼, 联席 投资 总监 兼研 究 部行政 负责 人赵 雪芹 , 联 席投资 总监 侯燕琳 、 刘 静、 丁 骏、 曲 扬、 邱 杰、 史 程, 首 席经 济学家 杨德 龙, 执行 投资 总监徐 立平 、 薛 小波、 王霞 、谢 屹。 6、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6 二 、基 金托管 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概 况 1、基 本情 况 名称: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招 商银 行” ) 设立日 期:1987 年4 月8 日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注册资 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行长: 田惠 宇 资产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基 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 —83199084 传真:0755 —83195201 资产托 管部 信息 披露 负责 人:张 燕 2、发 展概 况 招商银 行成 立于1987 年 4 月 8 日 ,是 我国 第一 家完 全由企 业法 人持 股的 股份 制商业 银 行,总 行设 在深 圳。 自成 立以来 ,招 商银 行先 后进 行了三 次增 资扩 股, 并 于 2002 年 3 月成 功地发 行 了15 亿 A 股,4 月 9 日 在上 交所 挂牌 (股 票代码 :600036 ) , 是 国内 第一家 采用 国 际会计 标准 上市 的公 司 。2006 年9 月 又成 功发 行了22 亿 H 股,9 月22 日在 香 港联交 所挂 牌 交易( 股票 代码 :3968), 10 月 5 日行 使H 股超 额配 售,共 发行 了 24.2 亿 H 股 。截 至 2017 年9 月30 日, 本集 团总 资 产 61,692.39 亿 元人 民币 , 高级 法下 资本 充足 率15.01% , 权重 法 下资本 充足 率12.26% 。 2002 年8 月 ,招 商银 行成 立基金 托管 部;2005 年 8 月,经 报中 国证 监会 同意 ,更名 为 资产托 管部 , 下 设业 务管 理室、 产品 管理 室、 业务 营运室 、 稽 核监 察室 、 基 金外包 业务 室5 个职能 处室 ,现 有员 工 76 人。2002 年 11 月 ,经 中 国人民 银行 和中 国证 监会 批准获 得证 券 投资基 金托 管业 务资 格, 成为国 内第 一家 获得 该项 业务资 格上 市银 行;2003 年 4 月 ,正 式 办理基 金托 管业 务。 招商 银行作 为托 管业 务资 质最 全的商 业银 行, 拥有 证券 投资基 金托 管 、 受托投 资管 理托 管、 合格 境外机 构投 资者 托管 (QFII ) 、合 格境 内机 构投 资者 托管(QDII)、 全国社 会保 障基 金托 管、 保险资 金托 管、 企业 年金 基金托 管等 业务 资格 。 招商银 行确 立 “因 势而 变 、 先 您所 想” 的托 管理 念 和 “ 财富 所托 、 信 守承 诺 ” 的 托管 核 心价值 , 独创 “6S 托管 银 行” 品牌 体系 , 以 “保 护 您的业 务 、 保 护您 的财 富 ” 为 历史 使命, 不断创新 托管系统 、服务 和产品: 在业内率 先推出 “网上托 管银行系 统” 、托 管业务综 合 系 统和 “6 心” 托管 服务 标准 , 首家 发布 私募 基金 绩效 分析报 告, 开办 国内 首个 托管银 行网 站,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7 成功托 管国 内第 一只 券商 集合资 产管 理计 划、 第一 只 FOF 、 第 一只 信托 资金 计 划、 第 一只 股 权私募 基金 、第 一家 实现 货币市 场基 金赎 回资 金 T+1 到 账、 第一 只境 外银 行 QDII 基金 、第 一只红 利 ETF 基金 、第 一 只“1+N ” 基金 专户 理财 、 第一家 大小 非解 禁资 产、 第一 单 TOT 保 管,实 现从 单一 托管 服务 商向全 面投 资者 服务 机构 的转变 ,得 到了 同业 认可 。 招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持 续稳健 发展 , 社会 影响 力 不断提 升, 四度 蝉联 获 《 财 资》 “ 中国 最佳托 管专 业银 行” 。2016 年 6 月招 商银 行荣 膺 《 财资》 “ 中国 最佳 托管 银行 奖” , 成 为国 内 唯一获 奖项 国内 托管 银行 ; “托管 通” 获得 国内 《银 行家》2016 中 国金 融创 新 “十佳 金融 产 品创新 奖” ;7 月 荣膺 2016 年中国 资产 管理 【金 贝 奖】 “ 最佳 资产 托管 银行 ” ;2017 年 6 月再度 荣膺 《 财资 》 “中 国 最佳托 管银 行奖 ”, “全 功能网 上托 管银 行 2.0 ” 荣获 《银 行家 》 2017 中国 金融 创新 “十 佳 金融产 品创 新奖 ” ;8 月 荣 膺国际 财经 权威 媒体 《 亚 洲银行 家》 “中 国年 度 托管 银行 奖” ,进 一 步扩大 我行 托管 业务 在国 际资管 和托 管业 界的 影响 力。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李建红 先生 ,本 行董 事长 、非执 行董 事,2014 年 7 月起担 任本 行董 事、 董事 长。英 国 东伦敦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 吉 林大 学经 济管 理专 业 硕士 , 高 级经 济师 。 招 商 局集团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兼任 招商 局国 际 有限公 司董 事会 主席 、 招 商局能 源运 输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 中 国 国际海 运集 装箱 ( 集团 )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招 商局华 建公 路投 资有 限公 司董事 长和 招商 局资本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长 。曾 任中 国远 洋运 输(集 团) 总公 司总 裁助 理、总 经济 师 、 副总裁 ,招 商局 集团 有限 公 司董 事、 总裁 。 田惠宇 先生 ,本 行行 长、 执行董 事,2013 年 5 月 起 担任本 行行 长、 本行 执行 董事。 美 国哥伦 比亚 大学 公共 管理 硕士学 位, 高级 经济 师。 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 历任 上 海银行 副行 长 、 中 国建 设 银行上 海市 分行 副行 长 、 深圳市 分行 行长 、 中国 建 设银行 零售 业务 总监兼 北京 市分 行行 长。 王良先 生, 本行 副行 长, 货币银 行学 硕士 , 高 级经 济师。1991 年至 1995 年 , 在中国 科 技国际 信托 投资 公司 工作 ;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10 月, 历任 招商 银行 北京 分行展 览路 支 行、 东 三环 支行 行长 助理 、 副行长 、 行 长、 北京 分行 风 险控制 部总 经理 ; 2001 年10 月至 2006 年3 月 , 历 任北 京分 行行 长助理 、 副 行长;2006 年3 月至2008 年6 月, 任北 京分行 党委 书 记、副 行长 (主 持工 作) ;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 北京 分行 行长 、党 委书记 ;2012 年 6 月至2013 年11 月, 任招商 银行 总行 行长 助理 兼北京 分行 行长 、党 委书 记;2013 年 11 月至2014 年 12 月, 任招 商银行 总行 行长 助理 ;2015 年1 月起 担任 本行 副行 长;2016 年 11 月起兼 任本 行董 事会 秘书 。 姜然女 士 , 招 商银 行资 产 托管部 总经 理 , 大 学本 科 毕业 , 具 有基 金托 管人 高 级管理 人员 任职资 格。 先后 供职 于中 国农业 银行 黑龙 江省 分行 ,华商 银行 ,中 国农 业银 行深圳 市分 行 , 从事信 贷管 理、 托管 工作 。2002 年 9 月 加盟 招商 银 行至今 ,历 任招 商银 行总 行资产 托管 部 经理 、 高 级经 理、 总经 理 助理等 职 。 是 国内 首家 推 出的网 上托 管银 行的 主要 设计 、 开 发者 之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8 一,具 有 20 余 年银 行信 贷 及托管 专业 从业 经验 。在 托管产 品创 新、 服务 流程 优化、 市场 营 销及客 户关 系管 理等 领域 具有深 入的 研究 和丰 富的 实务经 验。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截至2017 年 9 月 30 日,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累 计托 管316 只开 放式 基金 。 (四) 托管 人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1、 内部控 制目 标 确保托 管业 务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 自觉 形成 守法 经 营、 规范 运 作的经 营思 想和 经营 理念 ; 形 成科 学合 理的 决策 机 制、 执行 机制 和监 督机 制 , 防 范和 化解 经 营风险 , 确 保托 管业 务的 稳 健运行 和托 管资 产的 安全 完整; 建立 有利 于查 错防 弊 、 堵塞 漏洞 、 消除隐 患 , 保 证业 务稳 健 运行的 风险 控制 制度 , 确 保托管 业务 信息 真实 、 准 确、 完整 、 及 时; 确保内 控机 制、 体制 的不 断改进 和各 项业 务制 度、 流程的 不断 完善 。 2、 内部控 制组 织结 构 招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建 立三级 内控 风险 防范 体系 : 一级风 险防 范是 在总 行层 面对风 险进 行预 防和 控制 。 二级防 范是 总行 资产 托管 部设立 稽核 监察 室 , 负 责 部门内 部风 险预 防和 控制 。 稽 核监 察 室在总 经理 室直 接领 导下 , 独 立于 部门 内其 他业 务 室和托 管分 部 、 分 行资 产 托管业 务主 管部 门, 对各 岗位 、 各业 务室 、 各 分部 、 各项 业务 中的 风险控 制情 况实 施监 督 , 及时发 现内 部控 制缺陷 ,提 出整 改方 案, 跟踪整 改情 况。 三级风 险防 范是 总行 资产 托管部 在专 业岗 位设 置时 , 必 须遵 循内 控制 衡原 则 , 监督制 衡 的形式 和方 式视 业务 的风 险程度 决定 。 3、 内部控 制原 则 (1)全面 性原则。 内部控 制应覆盖 各项业务 过程和 操作环节 、覆盖所 有室和 岗位, 并 由全部 人员 参与 。 (2)审慎 性 原则。 内部控 制的核心 是有效防 范各种 风险,托 管组织体 系的构 成、内 部 管理制 度的 建立 都要 以防 范风险 、审 慎经 营为 出发 点,应 当体 现“ 内控 优先 ”的要 求。 (3)独立 性原则。 各室、 各岗位职 责应当保 持相对 独立,不 同托管资 产之间 、托管 资 产和自 有资 产之 间应 当分 离。 内部 控制 的检 查 、 评 价 部门应 当独 立于 内部 控制 的建立 和执 行 部门 , 稽 核监 察室 应保 持高 度的独 立性 和权 威性 , 负责 对部门 内部 控制 工作 进行 评价和 检 查 。


(4)有效 性原则。 内部控 制应当具 有高度的 权威性 ,任何人 不得拥有 不受内 部控制 约 束的权 利, 内部 控制 存在 的问题 应当 能够 得到 及时 的反馈 和 纠 正。 (5)适应 性原则。 内部控 制应适应 我行托管 业务风 险管理的 需要,并 能随着 托管业 务 经营战 略 、 经 营方 针、 经 营理念 等内 部环 境的 变化 和国家 法律 、 法规 、 政 策 制度等 外部 环境 的改变 及时 进行 修订 和完 善。 内部 控制 应随 着托 管 业务经 营战 略 、 经 营方 针 、 经 营理 念等 内 部环境 的变 化和 国家 法律 、法规 、政 策制 度等 外部 环境的 改变 及时 进行 相应 的修订 和 完 善 。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9 (6)防火 墙原则。 业务营 运、稽核 监察等相 关室, 应当在制 度上和人 员上适 当分离 , 办公网 和业 务网 分离 ,部 门业务 网和 全行 业务 网分 离,以 达到 风险 防范 的目 的。 (7)重要 性原则。 内部控 制应当在 全面控 制 的基础 上,关注 重要托管 业务事 项和高 风 险领域 。 (8)制衡 性原则。 内部控 制应当在 托管组织 体系、 机构设置 及权责分 配、业 务流程 等 方面形 成相 互制 约、 相互 监督, 同时 兼顾 运营 效率 。 (9)成本 效益原则 。内部 控制应当 权衡托管 业务的 实施成本 与预期效 益,以 适当的 成 本实现 有效 控制 。 4、 内部控 制措 施 (1)完善 的制度建 设。招 商银行资 产托管部 制定了 《招商银 行证券投 资基金 托管业 务 管理办 法》 、 《 招商 银行 资 产托管 业务 内控 管理 办法 》 、 《招 商银 行基 金托 管业 务 操作规 程 》 和 等一系 列规 章制 度 , 从 资 产托管 业务 操作 流程 、 会 计核算 、 岗位 管理 、 档案 管理 、 保 密管 理 和信息 管理 等方 面 , 保 证 资产托 管业 务科 学化 、 制 度化 、 规 范化 运作 。 为 保 障托管 资产 安全 和托管 业务 正常 运作 , 切 实维护 托管 业务 各当 事人 的利益 , 避免 托管 业务 危 机事件 发生 或确 保危机 事件 发生 后能 够及 时、 准确 、 有 效地 处理 , 招 商银行 还制 定了 《 招商 银 行托管 业务 危 机事件应 急处理办 法》 ,并 建立了灾 难备份中 心,各 种业务数 据能及时 在灾难 备份中心 进 行 备份, 确保 灾难 发生 时, 托管业 务能 迅速 恢复 和不 间断运 行。 (2)经营 风险控制 。招商 银行资产 托管部托 管项目 审批、资 金清算与 会计核 算双人 双 岗、 大额 资金 专人 跟踪 、 凭证管 理 、 差 错处 理等 一 系 列完 整的 操作 规程 , 有 效地控 制业 务运 作过程 中的 风险 。 (3)业务 信息风险 控制。 招商银行 资产托管 部采用 加密方式 传输数据 。数据 执行异 地 同步灾 备 , 同 时, 每日 实 时对托 管业 务数 据库 进行 备份 , 托 管业 务数 据每 日 进行备 份 , 所 有 的业务 信息 须经 过严 格的 授权才 能进 行访 问。 (4)客户 资料风险 控制。 招商银行 资产托管 部对业 务办理过 程中形成 的客户 资料, 视 同会计 资料 保管 。 客户 资 料不得 泄露 , 有关 人员 如 需调用 , 须经 总经 理室 成 员审批 , 并做 好 调用登 记。 (5)信息 技术系统 风险控 制。招商 银行对信 息技术 系统管理 实行双人 双岗双 责、机 房 24 小时值 班并设 置 门禁 管 理、电脑 密码设置 及权限 管理、业 务网和办 公网、 与全行业 务网 双分离 制度 ,与 外部 业务 机构实 行防 火墙 保护 等, 保证信 息技 术系 统的 安全 。 (6)人力 资源控制 。招商 银行资产 托管部通 过建立 良好的企 业文化和 员工培 训、激 励 机制、 加强 人力 资源 管理 及建立 人才 梯级 队伍 及人 才储备 机制 ,有 效的 进行 人力资 源 控 制 。 (五)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人 运作 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法 和程 序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 集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等 有 关证券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及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对 基金 投资范 围、 投资 对象 、基 金投融 资比 例 、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10 基金投 资禁 止行 为 、 基 金 管理人 参与 银行 间债 券市 场、 基金 管理 人选 择存 款 银行 、 基 金资 产 净值计 算、 基金 份额 净值 计算、 基金 费用 开支 及收 入确定 、基 金收 益分 配、 相关信 息披 露 、 基金宣 传推 介材 料中 登载 基金业 绩表 现数 据等 的合 法性、 合规 性进 行监 督和 核查。 基金托 管人 对上 述事 项的 监督与 核查 中发 现基 金管 理人的 实际 投资 运作 违反 《 基金法 》 、 《运作办 法》 、基 金合同、 托管协议 、上述监 督内容 的约定和 其他有关 法律法 规的规定 , 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 管理人进行整改,整 改的 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 的投 资比例调整期 限。 基金 管理 人收 到通 知 后应及 时核 对确 认并 以书 面形 式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出 回函并 改正 。 在 规定时 间内 , 基金 托管 人 有权随 时对 通知 事项 进行 复查 , 督 促基 金管 理人 改 正。 基金 管理 人 对基金 托管 人通 知的 违规 事项未 能在 限期 内纠 正的 ,基金 托管 人应 报告 中国 证监会 。 基金托管 人发现基 金管理 人的投资 指令违反 《基金 法》 、 《运作 办法》 、 基金合 同和有 关 法律法 规规 定 , 应 当拒 绝 执行 , 立 即通 知基 金管 理 人限期 改正 , 如基 金管 理 人未能 在通 知期 限内纠 正的 ,基 金托 管人 应向中 国证 监会 报告 。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 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对基金业 务执行 核查 。 对基 金托 管 人发出 的书 面提 示 , 基 金 管理 人 应在 规定 时间 内答 复并改 正 , 或 就 基金托 管人 的疑 义进 行解 释或举 证 ; 对 基金 托管 人 按照法 律法 规 、 基 金合 同 和托管 协议 的要 求需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基 金监督 报告 的事 项, 基金 管 理人应 积极 配合 提供 相关 数据资 料和 制 度等。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 应 及 时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 同 时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纠 正 , 并 将纠 正 结果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 金管理 人无 正当 理由 , 拒 绝、 阻挠 对方 根 据托管 协议 规定 行使 监督 权, 或采 取拖 延、 欺诈 等 手段妨 碍对 方进 行有 效监 督, 情节 严重 或 经基金 托管 人提 出警 告仍 不改正 的, 基金 托管 人应 报告中 国证 监会 。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11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1)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直销 柜台 注册地 址 : 深 圳市 前海 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A 栋201 室 (入 驻深 圳市 前 海商务 秘书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06 号万 科富 春 东方大 厦 10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兆华 联系人 : 胥 阿南 电话: (0755 )83181190 传真: (0755 )83180622 (2)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电子 直销 交易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 众号 :qhkyfund 2、其 他销 售机 构: 代 码 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信息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 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李紫钰 传真:(010)85108557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宋亚平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人代表: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12 5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客服电话:0891-6177483 传真:010-88371180 http://www.xiquefund.com/ 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7 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 有限公司 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客服电话: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8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http://www.snjijin.com 9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11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1108 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18001102931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0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服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站:www.zhixin-inv.com 11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12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13 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 海深港合 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中心 4 层 法定代表人:李学东 联系人:柯冬植 电话:0755-88914685 客服电话:400-071-9888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13 网址:www.ananjj.cn 14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4 层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 (个人业务) 、400-088-8816 (企业业务) 网址:http://fund.jd.com/ 15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07 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黄鹏 电话:021-33355333


传真:021-63353736 网址:www.cmiwm.com 客服电话:400-876-5716 16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 (入驻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 厦 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服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17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 (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 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 化市场 313 栋 E-403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客服电话:400-680-3928 网址:www.simuwang.com 1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磊 联系人:韩钰 电话:010-60833754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电话:(021)38676767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张颢 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14 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 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 )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电话委托:(021)962505 客服电话:95523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 兰荣 客服电话:95562 网站:www.xyzq.com.cn 2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楼、28 层 A02 单 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楼、28 层 A02 单 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 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958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15 2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 塔 19 层、 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 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微 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31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 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客户服务电话: 95399 网址:www.xsdzq.com.cn 32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A 座12 、13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 )4130322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3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南二环 路959 号财智中心华安证券B1 座0327 室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3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唐岚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16 电话:(010)880852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6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邓鹏怡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客服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com 3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秦朗 电话:(010)85679888-6035 传真:(010)85679535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28 层A01 、B01 (b )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丽娟 电话:(021)54967202 客服电话:4001-099-918 ,(021)32109999 ,(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39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40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2-2119700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lxsec.com 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 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17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 、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42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 场 32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人:王薇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4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B 座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B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电话:(029)63387289 客服电话: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深 圳市 前海 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A 栋201 室 (入 驻深 圳市 前 海商务 秘书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06 号万 科富 春 东方大 厦 22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兆华 联系人 :任 福利 电话: (0755 )83180910 传真: (0755 )83181121 (三)出具法律意见 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源泰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 浦 东南 路 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40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 浦 东南 路 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405 室 负责人 :廖 海 经办律 师: 刘佳 、徐莘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四)审计基金资产 的会 计师事务所 名称: 瑞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西四环 中 路 16 号院2 号楼 4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永定门 西滨 河 路8 号院 7 号楼中 海地 产广 场西 塔 5-11 层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18 法定代 表人 :杨 剑涛 联系人 :郭 红霞 经办会 计师 :张 富根 、郭 红霞 电话: (010 )88095588 传真: (010 )88091199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19 四 、基 金名称 前海开 源裕 和定 期开 放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混合型 六 、基 金的运 作方 式 定期开 放式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0 七 、基 金的投 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力 求本 金长 期安 全的基 础上 ,力 争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创造 超额 收益 。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包 括 中小板 、 创业 板以 及其 他 经中国 证监 会批 准发 行上 市的股 票 ) 、 债券 (包 括国 债、 央行 票据、 金融债 券 、 企 业债 券、 公 司债券 、 中期 票据 、 短 期 融资券 、 超短 期融 资券 、 公开发 行的 次级 债券 、 政 府支 持机 构债 、 政府支 持债 券 、 地 方政 府 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 可转换 债券 、 可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可 交换 债券等 )、 资产 支持 证券 、债券 回购 、银 行存 款( 包括协 议存 款 、 定期存 款及 其他 银行 存款 ) 、 同业 存单 、 货 币市 场 工具 、 权 证、 股指 期货 、 国债期 货以 及法 律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 本基金 投资 于债 券的 比例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50% , 但 在每个 开 放期开 始 前10 个 工作 日和 结束 后10 个 工作 日以 及开 放期期 间, 基金 投资 不受 前 述比例 限制 。 本基金 投资 于股 票的 比例 不高于 基金 资产 的50% 。 在 开放期 , 每个 交易 日日 终 在扣除 股指 期 货合约 、 国债 期货 合约 需 缴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 本 基金持 有的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5%, 在封 闭期 ,本 基金不 受前 述 5% 的限 制 , 但每个 交易 日 日终在 扣除 国债 期货 和股 指期货 合约 需缴 纳的 交易 保证金 后, 应当 保持 不低 于 交易保 证金 一 倍的现 金 。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 后,可 以调 整上 述投 资品 种的投 资比 例。 (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 的投 资策 略主 要 分 为两个 方面 : 1、封 闭期 投资 策略 (1) 资产 配置 策略 在大类 资产 配置 中 , 本 基 金综合 运用 定性 和定 量的 分析手 段 , 在 充分 研究 宏 观经济 因素 的基础 上 , 判 断宏 观经 济 周期所 处阶 段和 未来 发展 趋势 。 本 基金 将依 据经 济 周期理 论 , 结 合 对证券 市场 的研 究 、 分 析 和风险 评估 , 分析 未来 一 段时期 内本 基金 在大 类资 产的配 置方 面的 风险和 收益 预期 , 评估 相 关投资 标的 的投 资价 值 , 制定本 基金 在固 定收 益类 、 权 益类 和现 金 等大类 资产 之间 的配 置比 例。 (2)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债券 投资 将主 要采 取组合 久期 配置 策略 , 同时 辅之以 收益 率曲 线策 略 、 骑 乘策略 、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1 息差策 略、 可转 换债 券投 资策略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投资 策略 等积 极投 资策 略。 1)组 合久 期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采 用自 上而 下的 组合久 期管 理策 略, 从而 有效控 制基 金资 产的 组合 利率风 险 。 基金管 理人 将对 宏观 经济 周期所 处阶 段和 法定 及市 场利率 变化 趋势 进行 研究 判断, 同时 结 合 债券收 益率 水平 来确 定组 合目标 久期 。 基本 原则 为 : 如 果预 期利 率上 升, 本 基金将 缩短 组合 的久期 , 以减 小债 券价 格 下降带 来的 风险 ; 反之 , 如果预 期利 率下 降 , 本 基 金将增 加组 合的 久期, 以较 多地 获得 债券 价格上 升带 来的 收益 。 2)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本基金 将通 过对 收益 率曲 线变化 的预 测, 适时 采用 子弹式 、杠 铃或 梯形 策略 构造组 合 , 动态调 整组 合长 、中 、短 期债券 的搭 配, 以期 在收 益率曲 线调 整的 过程 中获 得较好 收益 。 3)骑 乘策 略 本基金 将通 过骑 乘策 略来 增强组 合的 持有 期收 益。 该策略 首先 对收 益率 曲线 进行分 析 , 当债券 收益 率曲 线比 较陡 峭时 , 也 即相 邻期 限利 差 较大时 , 在可 选的 目标 久 期区间 买入 期限 位于收 益率 曲线 较陡 峭处 右侧的 债券 也即 收益 率水 平处于 相对 高位 的债 券。 在 收益率 曲线 不 变的情 况下 , 随着 持有 期 限的延 长 , 其 剩余 期限 将 发生衰 减 , 债 券收 益率 将 沿着陡 峭的 收益 率曲线 产生 较大 幅的 下滑 ,债券 价格 将升 高, 从而 获得较 高的 资本 收益 。 4)息 差策 略 本基金将在回购利率低于 债券收益率的情形下,通 过正回购将 所 获 得 的 资 金投 资 于 债 券,从 而利 用杠 杆放 大债 券投资 的收 益。 5)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策略 可转换 债券 兼备 权益 类证 券与固 定收 益类 证券 的特 性, 具有 抵御 下行 风险 、 分 享股票 价 格上涨 收益 的特 点 。 本 基 金将通 过相 对价 值分 析 、 基本面 研究 、 估值 分析 、 可转换 债券 条款 分析 , 选 择公 司基 本素 质优 良、 其对 应的 基础 证券 有着 较高上 涨潜 力的 可转 换债 券进行 投 资 。 6)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投 资 策略 本基金 对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的投 资综 合考 虑安 全性 、 收益性 和流 动性 等方 面特 征进行 全 方位的 研究 和比 较 , 对 个 券发行 主体 的性 质 、 行 业 、 经 营情 况、 以及 债券 的 增信措 施等 进行 全面 分 析 , 选 择具 有优 势 的品种 进行 投资 , 并通 过 久期控 制和 调整 、 适度 分 散投资 来管 理组 合的风 险。 (3) 股票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精 选有 良好 增值 潜力的 股票 构建 股票 投资 组合。 股票 投资 策略 将从 定 性和定 量 两方面 入手 , 定性 方面 主 要考察 上市 公司 所属 行业 发展前 景 、 行 业地 位、 竞 争优势 、 管理 团 队、 创新 能力 等多 种因 素 ; 定 量方 面考 量公 司估 值 、 资 产质 量及 财务 状况 , 比较分 析各 优质 上市公 司的 估值 、 成长 及 财务指 标 , 优 先选 择具 有 相对比 较优 势的 公司 作为 最终股 票投 资对 象。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2 (4) 国债 期货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对国 债期 货的 投资 以套期 保值 为主 要目 的。 本 基金将 结合 国 债 交易 市场 和期货 交 易市场 的收 益性 、 流动 性 的情况 , 通过 多头 或空 头 套期保 值等 投资 策略 进行 套期保 值 , 以 获 取超额 收益 。 (5)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对资 产支 持证 券发行 条款 的分 析 、 违 约 概率和 提前 偿付 比率 的预 估, 借用 必 要的数 量模 型来 谋求 对资 产支持 证券 的合 理定 价 ,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 充分 考 虑风险 补偿 收益 和市场 流动 性的 条件 下, 谨慎选 择风 险调 整后 收益 较高的 品种 进行 投资 。 本基金 将严 格控 制资 产支 持证券 的总 体投 资规 模并 进行分 散投 资, 以降 低流 动性 风 险 。 (6) 权证 投资 策略 在权证 投资 方面 , 本基 金 根据权 证对 应公 司基 本面 研究成 果确 定权 证的 合理 估值 , 发 现 市场对 股票 权证 的非 理性 定价 ; 利 用权 证衍 生工 具 的特性 , 通过 权证 与证 券 的组合 投资 , 来 达到改 善组 合风 险收 益特 征的目 的。 (7) 股指 期货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以套 期保 值为 目的 ,参与 股指 期货 交易 。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 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 断和组合 风险收 益分 析的 基础 上 。 基 金管理 人将 根据 宏观 经济 因素 、 政 策及 法规 因素 和资 本市场 因素 , 结合定 性和 定量 方法 , 确 定投资 时机 。 基金 管理 人 将结合 股票 投资 的总 体规 模, 以及 中国 证 监会的 相关 限定 和要 求, 确定参 与股 指期 货交 易的 投资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将充 分考 虑股 指期货 的收 益性 、 流动 性 及风险 性特 征 , 运 用股 指 期货对 冲系 统性风 险、 对冲 特殊 情况 下 的流动 性风 险, 如大 额申 购 赎回等 ; 利 用金 融衍 生品 的 杠杆作 用, 以达到 降低 投资 组合 的整 体风险 的目 的。 基金管 理人 在进 行股 指期 货投资 前将 建立 股指 期货 投资决 策部 门或 小组 , 负 责 股指期 货 的投资 管理 的相 关事 项, 同时针 对股 指期 货投 资管 理制定 投资 决策 流程 和风 险控制 等制 度 , 并经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批 准后执 行。 2、开 放期 投资 策略 开放期 内 , 本 基金 为保 持 较高的 组合 流动 性 , 方 便 投资人 安排 投资 , 在遵 守 本基金 有关 投资限 制与 投资 比例 的前 提下, 将主 要投 资于 高流 动性的 投资 品种 。 (四)投资决策依据 及程 序 1、决 策依 据 以《基金 法》 、基金 合同、 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 律法规 为决策依 据,并以 维护基 金份额 持 有人利 益作 为最 高准 则。 2、决 策程 序 (1)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制 定 整体投 资战 略。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3 (2)研究 部根据自 身以及 其他研究 机构的研 究成果 ,构建股 票备选库 、精选 库,对 拟 投资对 象进 行持 续跟 踪调 研,并 提供 个股 、债 券决 策支持 。 (3)基金 经理根据 投资决 策委员会 的投资战 略,设 计和 调整 投资组合 ,交由 交易部 执 行。 设计 和调 整投 资组 合 需要考 虑的 基本 因素 包括 : 每 日基 金申 购和 赎回 净 现金流 量 ; 基 金 合同的 投资 限制 和比 例限 制; 研究 员的 投资 建议 ; 基金经 理的 独立 判断 ; 绩 效与风 险评 估小 组的建 议等 。 (4) 交易 部按 有关 交易 规 则执行 ,并 将有 关信 息反 馈基金 经理 。 (5)基金 绩效评估 岗及风 险管理岗 定期进行 基金绩 效评估, 并向投资 决策委 员会提 交 综合评 估意 见和 改进 方案 。 (6)风险 控制委员 会对识 别、防范 、控制基 金运作 各个环节 的风险全 面负责 ,尤其 重 点关注 基金 投资 组合 的风 险状况 ; 基 金绩 效评 估岗 及 风险管 理岗 重点 控制 基金 投资组 合的 市 场风险 和流 动性 风险 。 (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证 全债 指数 收益 率×70%+沪深 300 指 数收 益率 ×30%。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 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 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 债券市场 的跨市 场债 券指 数 。 该 指 数的样 本由 银行 间市 场和 沪深交 易所 市场 的国 债 、 金融债 券及 企业 债券组 成 , 中 证指 数公 司 每日计 算并 发布 中证 全债 的收盘 指数 及相 应的 债券 属性指 标 。 该 指 数的一 个重 要特 点在 于对 异常价 格和 无价 情况 下使 用了模 型价 , 能 更为 真实 地 反映债 券的 实 际价值 和收 益率 特征 。本 基金选 择该 指数 来衡 量债 券投资 部分 的绩 效。 沪深300 指 数是 由中 证指 数公司 编制 发布 、 表征A 股市场 走势 的权 威指 数 。 该指数 是由 上海和 深圳 证券 市场 中选 取 300 只A 股作 为样 本编 制而成 的成 份股 指数 。 其 样 本覆盖 了沪 深 市场六 成左 右的 市值 , 具 有良好 的市 场代 表性 。 本 基金选 择该 指数 来衡 量股 票投资 部分 的绩 效。 如果上 述业 绩比 较基 准变 更名称 或停 止发 布 , 或 者 今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 或者有 更权 威的 、 更 能为 市场 普遍 接 受的业 绩比 较基 准推 出 , 或者是 市场 上出 现更 加适 合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基 准的 指数 时, 本基 金 管理人 与基 金托 管人 协商 后可以 在报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以后 变更 业 绩比较 基准 并及 时公 告, 但不需 要 召 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 (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其 预期收 益及 预期 风险 水平 高于债 券型 基金 和货 币市 场基金 , 但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属 于中 等预期 收益 风险 水平 的投 资品种 。 ( 七)投资限制 1 、组 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本基 金投 资于 债券 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50% ,但 在每 个开 放期 开始 前 10 个工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4 作日和 结束 后 10 个 工作 日 以及开 放期 期间 ,基 金投 资不受 前述 比例 限制 。本 基金投 资于 股 票的比 例不 高于 基金 资产 的 50% ; (2 ) 开 放期 内, 本基 金每 个交易 日日 终在 扣除 股指 期货合 约 、 国 债期 货合 约 需缴纳 的 交 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持有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 ,在封 闭期内, 本基金 不受上述 5%的限 制 ,但 每 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 除国债 期货和股 指期 货合约 需缴 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应当 保持 不低 于交 易保证 金一 倍的 现金 ; (3)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的 证券 ,其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4)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 不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5)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权 证,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3%; (6)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权证 ,不得 超过 该权 证 的10 %; (7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买 入 权 证 的 总 金 额 , 不 得 超 过 上 一 交 易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5%; (8) 本基 金投 资于 同一 原 始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的 比例 , 不得 超过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10 %; (9)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 产支持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20 %; (10)本基金 持有的同 一( 指同一信用级 别)资产支 持 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 该 资产支持 证券规 模 的10 %; (11)本基金 管理人管 理 的全部基金投 资于同一 原 始权益人的各 类资产支 持 证券,不得 超 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规 模 的 10 %; (12) 本基 金应 投资 于信 用级别 评级 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基金持 有 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 果其 信用等级下降、不再 符合 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报告 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13)基金财 产参与股 票 发行申购,本 基金所申 报 的金额不超过 本基金的 总 资产,本基 金所申 报的 股票 数量 不超 过拟发 行股 票公 司本 次发 行股票 的总 量; (14)本基金 进入全国 银 行间同业市场 进行债券 回 购的资金余额 不得超过 基 金资产净值 的40% ; 本基 金在 全国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中的 债券 回购 最长期 限 为 1 年 , 债券 回 购到期 后不 得 展期; (15) 本基 金持 有单 只中 小企业 私募 债券 ,其 市值 不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10%; (16) 当本 基金 持有 国债 期货、 股指 期货 时, 遵循 以下中 国证 监会 规定 的投 资限制 : 1 ) 本基 金在 任何 交易 日日 终, 持有 的买 入国 债期 货 合约价 值 , 不 得超 过基 金 资产净 值的 15%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2 ) 本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 日 日 终, 持有 的卖 出国 债期 货 合约价 值不 得超 过基 金持 有的债 券总 市值 的30% ; 本基 金在 任何 交易日 日终 , 持有 的卖 出 股指期 货合 约价 值不 得超 过基金 持有 的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5 股票总 市值 的20% ; 基 金管 理人应 当按 照中 国金 融期 货交易 所要 求的 内容 、 格 式与时 限向 交 易所报 告所 交易 和持 有的 卖出期 货合 约情 况、 交易 目的及 对应 的证 券资 产情 况等; 3 ) 本基 金参 与国 债期 货时 , 所持 有的 债券 ( 不含 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市 值和 买入 、 卖 出国 债期 货合 约 价值 , 合 计 ( 轧差 计算 ) 应 当符合 基金 合同 关于 债券 投资比 例的 有 关约定 ; 本基 金所 持有 的 股票市 值和 买入 、 卖出 股 指期货 合约 价值 , 合计 ( 轧差计 算 ) 应 当 符合基 金合 同关 于股 票投 资比例 的有 关约 定; 4 ) 本基 金在 任何 交易 日内 交易 (不 包括 平仓 ) 的国 债期货 合约 的成 交金 额不 得超过 上 一 交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0% ; 本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日 内 交易 ( 不包 括平 仓) 的股 指期货 合约 的 成交金 额不 得超 过上 一交 易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20% ; 5 ) 本 基金 在封 闭期 的任 何 交易日 日终 , 持有 的买 入 国债期 货和 股指 期货 合约 价值与 有价 证券市值 之和,不 得超过 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0%, 在 开放期的 任何交易 日日终 ,持有的 买入 国债期 货和 股指 期货 合约 价值与 有价 证券 市值 之和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95% ,其 中, 有价证 券指 股票 、 债券 ( 不含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 ) 、 权证 、 资 产 支持证 券 、 买 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不含 质押 式回购 )等 ; 6 ) 本 基金 封闭 期的 每个 交 易日日 终在 扣除 国债 期货 和股指 期货 合约 需缴 纳的 交易保 证 金 后,应 当保 持不 低于 交易 保证金 一倍 的现 金; (17 ) 封 闭期 内, 本基 金 的基金 总资 产不 得超 过基 金净资 产 的 200% ; 开放 期 内, 基金 总 资产不 得超 过净 资产 的 140% ; (18) 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财 产 投资证券衍生 品种的, 应 当根据风险管 理的原则 , 并制定严格 的授权 管理 制 度 和投 资决 策流程 。基 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财 产投 资证 券衍 生品 种的具 体比 例 , 应当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定 。 除上述(12) 项外,因 证 券、期货市场 波动、证 券 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 变 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因素 致使 基金 投资比 例不 符合 上述 规定 投资比 例的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在 10 个交 易日内 进行 调整 ,但 中国 证监会 规定 的特 殊情 形除 外。法 律法 规另 有规 定的 ,从其 规定 。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之日 起 6 个 月内 使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 的 有关约 定 。 在 上述 期间 内 ,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 投 资策略 应当 符合 基金 合同 的约定 。 基金 托 管人对 基金 的投 资的 监督 与检查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开 始。 法律法规或监 管部门取 消 或变更上述限 制,如适 用 于本基金,基 金管理人 在 履行适当程 序后,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相关 限制 或以 变更 后的 规定为 准, 但须 提前 公告 。 2 、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6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财 产 买卖基金管理 人、基金 托 管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 际 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司 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内 承销 的证 券, 或者 从 事其他 重大 关 联交易 的 , 应 当符 合基 金 的投资 目标 和投 资策 略 , 遵循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优先原 则 , 防 范 利益冲 突 , 建 立健 全内 部 审批机 制和 评估 机制 , 按 照市场 公平 合理 价格 执行 。 相 关交 易必 须 事先得 到基 金托 管人 的同 意, 并按 法律 法规 予以 披 露。 重大 关联 交易 应提 交 基金管 理人 董事 会审议 , 并经 过三 分之 二 以上的 独立 董事 通过 。 基 金管理 人董 事会 应至 少每 半年对 关联 交易 事项进 行审 查。 如法律 、 行政 法规 或监 管 部门取 消或 变更 上述 禁止 性规定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 行适当 程序 后,本 基金 可不 受上 述规 定的限 制, 或以 变更 后的 规定为 准, 但须 提前 公告 。 ( 八)基金管理人代 表基 金行使股东权利及债 权人 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 法 1、不 谋求 对上 市公 司的 控 股,不 参与 所投 资上 市公 司的经 营管 理; 2、有 利于 基金 资产 的安 全 与增值 ; 3、基金管 理人按照 国家有 关规定代 表基金独 立行使 股东权利 ,保护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的 利益; 4、基金管 理人按照 国家有 关规定代 表基金独 立行使 债权人权 利,保护 基金份 额持有 人 的利益 。 (九)基金的投资组 合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基金 合同 规定复 核了 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标 、 净 值表 现和 投资 组 合报告 等 内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 计) 。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7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39,857,329.97 92.81 其中: 债券 139,857,329.97 92.81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500,000.00 4.31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737,884.87 1.15 8 其他资 产 2,599,154.83 1.72 9 合计 150,694,369.67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境内股 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通过 港股通 机制 投资 港股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9,824,000.00 13.1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9,824,000.00 13.18 4 企业债 券 9,946,000.00 6.61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0,235,000.00 59.99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70,329.97 0.05 8 同业存 单 19,782,000.00 13.15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8 9 其他 - - 10 合计 139,857,329.97 92.99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170205 17 国开 05 200,000 19,824,000.00 13.18 2 111720154 17 广 发银 行 CD154 200,000 19,782,000.00 13.15 3 011761008 17 潞安 SCP002 100,000 10,059,000.00 6.69 4 011758010 17 南 方水 泥 SCP001 100,000 10,046,000.00 6.68 5 011771003 17 首钢 SCP002 100,000 10,045,000.00 6.68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股 指期货 。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 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 价 本基金 本报 告内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9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 没有 出现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 11.2 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没有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753.7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18,794.52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079,606.5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599,154.83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原 因, 分项 之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30 八、 基 金的业 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前海开 源裕 和定 期开 放混 合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4.12-2017.9.30 1.45% 0.03% 3.10% 0.19% -1.65% -0.16%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沪 深300 指数 收益 率×30% + 中证 全债 指数 收 益率×70% 。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31 九 、基 金的费 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仲裁 费和 诉讼 费; 5、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基 金的 证券 、期 货交 易 费用; 7、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账 户开 户费 用、 账户 维 护费用 ; 9、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 二)基金费用计提 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1.50%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E×1.50%÷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经由 基金 托管 人 与基金 管理 人双 方核 对无 误后 , 基 金 托管人 按照 与基 金管 理人 协商核 对一 致的 方式 , 于 月初 5 个工 作日 内支 付给 基金管 理人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 费 率 计 提 。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经由 基金 托管 人 与基金 管理 人双 方核 对无 误后 , 基 金 托管人 按照 与基 金管 理人 协商一 致的 方式 于次 月 初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休 息日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上述“ (一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中第 3 -9 项 费用 , 根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按 费用实 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用 ,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财 产中 支付 。 ( 三)不列入基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32 1、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 全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用支 出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可根 据基 金发 展情 况, 在 履行 必要 的程 序后 , 调整 基 金 管理费 率 、 基 金托 管费 率 等相关 费率 。 基金 管理 人 必须依 照有 关规 定于 新的 费率实 施日 前在 指定媒 介刊 登公 告。 (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 其纳 税义 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 法规 执 行。 基金 财 产投资 的相 关税 收 , 由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 基 金 管理人 或者 其他 扣缴 义务 人按照 国家 有关 税收征 收的 规定 代扣 代缴 。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33 十 、其 他应披 露事 项 (一 ) 前 海开 源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本 公司 ” ) 的 从业 人员 在前 海开源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前 海开 源资 管公 司” 或 “子 公司 ” ) 兼 任董 事、 监事及 领薪 情况 如下:


本公司 总经 理、 董事 蔡颖 女士兼 任前 海开 源资 管公 司董事 长;


本公司 督察 长傅 成斌 先生 兼任前 海开 源资 管公 司董 事; 本公司 汤力 女士 兼任 前海 开源资 管公 司 监 事;


上述人 员均 不在 前海 开源 资管公 司领 薪。 本公 司除 上 述人员 以外 未有 从业 人员 在前海 开 源资管 公司 兼任 职务 的情 况 。 (二)2017 年4 月 12 日至 2017 年10 月12 日披 露 的公告 : 2017-10-10 前海开 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 前海开 源裕和定期 开放混 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开 展赎回 费率 优惠 活动 的公 告


2017-10-09 前 海开 源裕 和 定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开 放申 购、 赎回 业务 的公告





2017-09-29 前海开 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 调整旗 下部分基金 通过中 泰证券 定投申购起 点 金额的 公告





2017-09-15 前海开 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 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 中信期 货为代 销机构及开 通 定投和 转换 业务 的公 告





2017-09-05 前海开 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 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 肯特瑞 财富为 代销机构及 开 通定投 和转 换业 务并 参与 其费率 优惠 活动 的公 告 2017-08-28 前 海开 源裕 和 定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7 年半 年度 报告 摘 要





2017-08-28 前 海开 源裕 和 定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7 年半 年度 报告





2017-08-07 前海开 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 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 中民财 富为代 销机构及开 通 定投和 转换 业务 并参 与其 费率优 惠活 动的 公告


2017-07-25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中 泰证 券费率 调整 的公 告





2017-07-21 前 海开 源裕 和 定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7 年第2 季 度报 告





2017-07-12 关于前 海开源 裕和定期开 放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参 与部分 代销机 构费率优惠 活 动的公 告





2017-07-08 前 海开 源裕 和 定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开 放申 购、 赎回 业务 的公告


2017-07-08 前海开 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 前海开 源裕和定期 开放混 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开 展赎回 费率 优惠 活动 的公 告





2017-07-06 前海开 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 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 凤凰金 信为代 销机构及开 通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摘要 34 定投和 转换 业务 并参 与其 费率优 惠活 动的 公告


2017-07-03 前海开 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旗下基 金 2017 年半年 度最后一 个交易 日基金资 产 净值、 基金 份额 净值 及基 金份额 累计 净值 公告


2017-07-01 前海开 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 旗下基 金继续参与 交通银 行费率 优惠活动的 公 告





2017-05-04 前海开 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 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 蚂蚁基 金为代 销机构及开 通 定投和 转换 业务 并参 与其 费率优 惠活 动的 公告


2017-04-13 前 海开 源裕 和 定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十 一、 备查文 件 (一)备查文件包括 : 1、中 国证 监会 准予 注册 前 海开源 裕和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募集 的文 件 2、 《前 海开 源裕 和定 期开 放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 3、 《前 海开 源裕 和定 期开 放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托 管协议 》 4、法 律意 见书 5、基 金管 理人 业务 资格 批 件、营 业执 照 6、基 金托 管人 业务 资格 批 件、营 业执 照 7、中 国证 监会 要求 的其 他 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 放地 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 1、存 放地 点 : 《基 金合 同 》、《 托管 协议 》存 放在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处;其 余 备查文 件存 放在 基金 管理 人处。 2、查 阅方 式 : 投资 人可 在 营业时 间免 费到 存放 地点 查阅, 也可 按工 本费 购买 复印件 。


十 二、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 开募 集 证 券投 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 证券 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他 有关 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 结 合本 基 金管理 人对 本基 金实 施的 投资管 理活 动 , 对 本基 金 的原招 募说 明书 进行了 更新 ,主 要更 新的 内容如 下: 1、对 “基 金管 理人 ”相 关 信息进 行了 更新 。


2、对 “基 金托 管人 ”相 关 信息进 行了 更新 。


3、对 “相 关服 务机 构” 相 关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4、对 “基 金的 募集 ”相 关 信息进 行了 更新 。 5、对 “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 相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 6、对 “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与 赎回” 相关 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7、 在 “ 基金 的投 资” 部分 , 增 加了 “基 金的 投资 组 合报告 ” 、 “基 金的 业绩 ” 相关信 息 。 8、在“风 险揭示” 部分, 增加了“ 本法律文 件风险 收益特征 表述与销 售机构 基金风 险 评价可 能不 一致 的风 险” 。 9、对“ 对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的服务 ”相 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10、在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部分 相关 信息 进行 了更 新,披 露了 期间 涉及 本基 金的 公 告 。


11、对 部分 表述 进行 了更 新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七年 十一 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