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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兴康定期开放混合(004096)

鹏华兴康定期开放混合:关于2017年第2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次 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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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 华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关 于 鹏 华 兴康 定 期
开 放 灵 活 配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2017 年
第 2 次 分 红公 告 
 
 
 
 
 
 
 
 
 
 
 
 
 
 
 
 
 
 
 
 
 
 
 
 
公告送 出日期:2017 年11 月24 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次 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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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 称 鹏 华 兴 康 定 期 开 放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以下 简称 “本 基金” ) 基金简 称 鹏华兴 康定 期开 放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004096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2 月22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根据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等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及 《鹏华 兴康 定期 开 放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同》 、 《鹏 华兴 康定 期开 放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及 更新 的约 定 收益分 配基 准日 2017 年11 月 17 日 截止收 益分 配基 准 日的相 关指 标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人 民币 元) 1.0568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 :人 民币 元) 14,759,093.28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配金 额 ( 单位 : 人 民币 元 ) - 本次分 红方 案( 单位 :元/10 份 基金 份额 ) 0.2970 有关年 度分 红次 数的 说明 本次分 红 为2017 年第 2 次 分红 注: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 红条件 的前 提下 ,本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根据 实际 情况 进行收 益分 配;2、 本基金 收益 采用 现金 方式 ;3、 因 大额 申购 赎回 等客 观原因 导致 截至 基准 日按 照基金 合同 约定 分 红 比例计 算的 应分 配金 额或 每 10 份基 金份 额所 分配 金 额等与 本次 分红 相关 事项 不符的 , 本 基金 管理 人可及 时公 告调 整本 次分 红相关 事项 。 2. 与 分红 相关的 其他 信息 权益登 记日 2017 年 11 月 28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1 月 28 日 现金红 利发 放日 2017 年 11 月 30 日 分红对 象 权益登 记日 在本 基金 基金 份额登 记机 构登 记在 册的 本基金 份 额持有 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次 分红公告 第 3 页 共 4 页 红利再 投资 相关 事项 的说 明 本基金 收益 采用 现金 方式 ; 税收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颁布 的相 关规 定, 基金 向投资 者 分配的 基金 收益 ,暂 免征 收所得 税。 费用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本次分 红免 收分 红手 续费 。 注:1 、 权 益登 记日 以后 ( 含权益 登记 日) 申购 ( 包 括转换 转入 ) 的 本基 金份 额不享 有本 次分 红权 益, 而 权益 登记 日申 请赎 回 (包 括转 换转 出) 的 本 基金份 额享 有本 次分 红权 益。2 、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本基 金不再 符合 基金 分红 条件 的,本 基金 管理 人可 另行 刊登相 关公 告决 定是 否予以 分红 或变 更分 红方 案,并 依法 履行 相关 程序 。 3.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咨询办 法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欲了 解本 基金其 它有 关信 息, 可采 取如下 方法 咨询 : 1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网站: www.phfund.com 2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客户服 务热 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3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直销网 点及 本基 金各 销售 机构的 相关 网点(详 见本 基 金更新 招募 说 明书及 相关 公告)。 本基金 投资 者选 择分 红方 式的重 要提 示 1、( 1)自 2013 年5 月 24 日(含) 起 , 本 公司 取消 账 户级别 分红 方式 , 即投 资 者若通 过账 户类 申请( 包括 开立 基金 账户 、 增开交 易账 户、 账户 资料 变更) 所提 交的 账户 分红 方 式将不 再有 效; (2)自 2013 年5 月 24 日(含) 起 , 投 资者 如需 设 置或变 更各 个基 金的 分红 方式 , 本 公司 只 接受投 资者 通过 交易 类申 请单独 设置 或变 更单 只基 金分红 方式 ; (3 ) 本次 分红 方式 业务 规则调 整对 现有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分 红方 式没 有影 响, 投资 者现 持 有或曾 经持 有的 基金 产品 ,其分 红方 式均 保留 不变 。但投 资者 在2013 年 5 月 23 日( 含) 之前 通 过账户 类业 务提 交的 账 户 分红方 式设 置, 自 2013 年5 月 24 日( 含) 起对 投 资者新 认( 申) 购的 其他基 金产 品, 原设 置的 账户分 红方 式将 不再 生效 。 2 、 如 投资 者在 多家 销售 机 构购买 了本 基金 , 其 在任 一家销 售机 构所 做的 基金 份额的 分红 方式 变更, 只适 用于 该销 售机 构指定 交易 账户 下托 管的 基金份 额。 投资 者未 选择 或未有 效选 择基 金分 红方式 的, 本基 金的 默认 分红方 式为 现金 分红 。 3 、 请投 资本 基金 的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于 本次 分红 的权 益登记 日前 务必 致电 基金 管理人 的客 户 服 务热线 人工 坐席 或登 陆公 司网站 核实 基金 分红 方式 ,本次 分红 最终 确定 的分 红方式 以基 金管 理人 记录为 准。 若投 资者 向 基 金管理 人核 实的 基金 分红 方式与 投资 人要 求不 符或 与相关 销售 机构 记录 的投资 者分 红方 式不 符的 ,可在 任意 工作 日到 销售 机构申 请更 改分 红方 式, 最终分 红 方 式以 权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次 分红公告 第 4 页 共 4 页 登记日 之前 (不 含权 益登 记日) 最后 一次 选择 的分 红方式 为准 。 风险提 示 本基金 分红 并不 因此 提升 或降低 基金 投资 风险 或投 资收益 。本 公司 承诺 以诚 实信用 、勤 勉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但不 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敬请 投资 人根 据自 身的风 险承 受能 力选 择相 适应的 基金 产品 进行 投资 ,并注 意投 资风 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1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