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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月月鑫A(040028)

华安月月鑫:关于2017年第11期收益支付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 于华 安月 月鑫 短期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7 年 第 11 期 
收 益支 付公 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7 年 11 月24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4002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5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华 安 月 月 鑫 短 期 理 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及 《 华 安 月 月 鑫 短 期 理 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生
效公告》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 2017 年 11 月 22 日 
收益累计期间 自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 止 
2. 与 收益 支付相 关的其 他信 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者累计收益= ∑投资者日收益 (即投资者日收益逐
日累加); 投 资 者 日 收 益= 投 资 者 当 日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10000* 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 (保留到分, 即保留
两位小数后去尾)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
日 
2017 年 12 月 20 日 
收益支付对象 2017 年 11 月 22 日在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款将
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从托管户划出; 投资者若选择红
利再投资,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
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7 年 11 月 24 日起可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
[2008]1 号 《关于企业 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
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
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
费。 
3.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1 期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 30 天。该运作期本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 码:040028)的年化收益率为 3.350% ,本基 金 B 类份额(基金代 码:040029) 的年化收益率为 3.592% 。 (2) 投资者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 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 若投资者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将计算其累 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2017 年第 11 期 的收 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 2017 年 11 月 15 日《中国 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和 《证券时报》 上的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1 期赎回开放日及 2017 年第 12 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 的公告》 。 (5)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 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可以选 择现 金红利 或将 所获红 利再 投资于 本基 金,如 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 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对 A 类和 B 类 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 形式的, 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 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 投资 者可以 在每 个基金 工作 日的交 易时 间内到 销售 网点查 询和 修改分 红方式, 也可以通 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 分配方式。 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 将按照投资者在 2017 年 11 月 22 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 )如 有其 它疑 问, 请拨 打本 公司 客户 服务 电话(40088-50099) 或登 陆本公 司网站(www.huaan.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 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