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证睿满:关于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上 海 东 方证券 资 产 管理有 限 公 司关于 旗 下 部分基 金 调 整 停 牌股票 估 值 方法的 公 告 根据 《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 [2017]13 号) 、 《关于发布 中基协 (AMAC )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 中基协发[2013] 第 13 号)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发布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 相关规定, 我司作为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自 2017 年 11 月 23 日起, 决 定采用 “指数收益法” 对我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海正药业 (代码:600267 ) 予以 估值,自其 复牌之日起 且其交易体 现了活跃市 场交易特征 后,将恢复 按市场价格 进行估值 ,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