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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004769)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申 万 菱信基 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申 万 菱 信 价值 优 先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金份额发售 公 告 
 
 
 
基 金 管理 人 :申 万 菱信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 中国农业 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 司 
 
 
二 ○一 七年 十一 月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 目 录 重要提示........................................................................................................................ 3 第一部分 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6 一、基金名称......................................................................................................... 6 二、基金运作方式................................................................................................. 6 三、基金类型......................................................................................................... 6 四、基金存续期限................................................................................................. 6 五、基金份额面值................................................................................................. 6 六、募集规模......................................................................................................... 6 七、募集对象......................................................................................................... 6 八、认购申请的确认............................................................................................. 6 九、销售机构......................................................................................................... 6 十、募集时间安排................................................................................................. 7 十一、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7 第二部分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9 第三部分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10 一、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 10 二、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 12 第四部分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3 一、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 13 二、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 16 第五部分 清算与交割................................................................................................ 17 第六部分 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18 第七部分 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9 一、基金管理人................................................................................................... 19 二、基金托管人................................................................................................... 19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 三、销售机构 ..................................................................................................... 19 四、登记机构....................................................................................................... 30 五、律师事务所................................................................................................... 30 六、会计师事务所............................................................................................... 30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3 重 要提 示 1、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 的募集已 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737 号文注册。 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 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推 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 为契约型开放式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3、 本基金 自 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 通过申万 菱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本公司 ” )直 销 渠道 以及各代 销机构 的代销 网点 公开发 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 提前终止或 适当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但 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4、 本基 金向 符 合法律 法规规定 的可投 资于证 券投资基 金的个 人投资 者、机 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募集。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可投资于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 5、 投资 者认购 本基金 基金份额 ,应开 立 申万 菱信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开放式 基金账户。 募集期内,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 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 开户和认购手续。 6、 投资者需开立 “基金账户” 和 “交易账户 ” 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 , 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立交易账户,但 每 个 投 资 者 只 允 许 开 立 一 个 基 金 账 户。 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 重复开立基金 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 本基金管 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的责任。 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 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 “增开交易 账户” , 然后再 认购本 基金基金 份额。 个人投 资者必须 本人亲 自办理 开户和认购 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 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4 7、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 本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请手续。 8、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 认购费在认购时收取并由投资者承担, 可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 9、 在基 金募集 期内, 投资人通 过 其他 销售机 构首次单 笔认购 最低金 额为人 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下同) ,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 单笔最低 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 但是如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 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 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 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 算。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 情况, 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投资者认购时,须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全额缴纳认购的金额的款 项。 10 、 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认购基金份额的款项 时,基金合同成立;基金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 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 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7 年 11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 报》 及 《上海证券报 》 上的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12、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 、 《托管协议》 及本公告将同时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swsmu.com ) 和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网站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5 (www.abchina.com ) 。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 本基金募集的相关事宜。


13、 各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营业网点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详见各代销机 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4、 在募集期内, 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 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 本公司可综 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并予以公告 。 16、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期货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 ,并且中长期持有。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情形除外。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6 第 一部 分 本 次募集 的基 本情 况 一、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 基金代码:004769 二、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三、 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 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六、募集规模 本基金的最低 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七、募集 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八、认购 的确认 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认购基金份额的款项时, 基金合同成立;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 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 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7 权利,否则,由此产 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九、 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本份额发售公告“第七部分 三、销售机构”。 十、募集 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 募集 期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基金 管理人可 根据认购的情况 提 前 终 止 或 适当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 但 最 长 不 超 过 三个 月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十一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人实施差别的认 购 费 率 , 对 通 过 直 销 中 心 认 购 的 养 老 金 客 户 实 施 特 定 认 购 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 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 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 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 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 外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金额(元) 特定认购费率 认购费率 100 万以下 0.36% 1.20% 100 万(含)—500 万 0.24% 0.80% 500 万(含)以上 300 元/ 笔 1,000 元/ 笔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登记等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即投资人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 登记机构根 据单次认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认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8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 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净认购金额和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的 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举例说明: 假设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 10,000 元, 认购费 率为 1.20% ,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5.50 元且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 认,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 (1+1.20% )=9,881.42 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 元 认购份额= (9,881.42+35.50 )/1.00=9,916.92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 1.20% , 假定募 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5.50 元, 在基金发售结束后, 其所获得的基金份额 为 9,916.92 份。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9 第 二部 分 发 售方式 及相 关规 定 一、 在本基金发售 期内, 本公司通过直销 渠道和各代销机构代销网点 面向机 构 投资者 和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本公司 直销渠道包括上海直销中心、 北京分 公司、广州分公司 以及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二、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 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 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四、 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含认购 费,下同 ) ,追 加认购 的单笔认 购最低 金额为 人民币 10 元。投 资人 在直销中心 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 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 币。 基金管理人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 但是如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 基金 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 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 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五、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 调整认购的数额限 制,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 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予以公告。 六、 投资者认购时, 须 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全额缴纳认购的金额的 款项。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0 第 三部 分 个 人投资 者的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个人投资者可 通过直销网点、 电子直销渠道及各代销机构营业网点 办理本基 金的认购。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 号 。 个人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 2 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确认手续。


一、个人投资者在 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 (一) 开户及认购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 9:00-17:00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二) 开户及认购程序 投资者 到本公司直销中心 办理本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 ,须提交 下列资料: 1、 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 (身份证、护照等) 原件及复印件 ; 2、 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 表》和《基金认/ 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表》 ;


3、 指定银行账户的 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银行借记卡、储蓄卡等 ; 4、 加盖预留印鉴(私章)的《印鉴卡》一式 2 份; 5、 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 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 6 、填妥并签署《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 (个人版,普通投资者适用) 、 《风险提示函》 、 《 投资者分类认定结果及告知书》 、 《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 认函》 、 《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风险不匹配时适用) ; 7、填妥并签署《个人客户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8、专业投资者资格证明材料(如需) 。 投资者 认购本基金 时, 须将足额的认购资金 , 自与投资者同一身份的银行账 户, 汇入本公司下述 指定的直销中心专户, 并在 所填写票据的汇款用途中注明 “投 资者姓名 及认购的基金名称 ” 。本公司直销中心账户如下: 1、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 账号:1001202929025736553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1 开户行:中国工商 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102290020294 交换号:022029 2、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2289058810001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海淮中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378 交换号:096657 投资者若 因未 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 认购资金, 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 本 公司及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 专户 ”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电话直销 1、 电话直销开户必须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 手续及资料同柜台直销, 并签订电话委 托协议。 2、拨打 021 962299 或 400 880 8588 (免长途 话费)根据语音提示进行认购 操作。 (四)网上直销 1、开户 拟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 须事先成为指定银行网上银行签约用 户 。 持有指定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 同时为指定银行网上银行的签约 客户可 以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站 www.swsmu.com 、 微信公众号 “申万菱信基金” 或“申万菱信申级宝” ) 上直接开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普通投资者在开户及认购前应接 受投资者适当性 风险类型测评 。 2、认购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站 www.swsmu.com 、 微信公众号 “申 万菱信基 金”或 “申万 菱信申级 宝” ) 提出本 基金认购 申请, 详见本 公司网站相 关公告。 3、风险提示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2 (1 )为 确保网 络传输 的安全, 保障投 资者的 利益,本 公司对 网络资 料的传 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 但本公司无法保证网上信息传输绝对安全、 毫无错误或指 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或不存在因电子病毒所导致的故障等等。 本公司对此不承担 任何责任,投资者须自 行承担因网上交易可能导致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2 )本 公司有 权保留 投资者网 上交易 的相关 电子数据 以作为 投资者 交易的 证明。 (3 )任 何通过 密码验 证后提交 的申请 都将视 为投资者 自身行 为或投 资者合 法授权的行为,该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该投资者承担。 (五)注意事项 1、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将面向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0 元 人民币的 个人投资者 发售。 2、 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若个人 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 的指 定账户, 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无效。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 日为准。 3、在本基 金募集期结束 后,以下情况 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3 第 四部 分 机 构投资 者的 开户 与认 购程 序 机构投资者可 通过直销网点及各代销机构营业网点 办理基金的 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 注册登记机构将向其分配基金账 户。 机构投资 者可从 递交开 户申请后 的第 2 个工 作日起到 开户网 点办理 开户业务确 认手续。 一、 机构投资者在 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 (一) 开户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 9:00-17:00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机 构投资 者 (不 包括合格 境外投 资者) 在直销中 心申请 开立基 金账户 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已 填写好 的《基金账户开户 申请表》, 并 加盖单位 公章和 授权经 办人签 字 ;


2) 加盖单位公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有效的副本原件,事 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若非三证合一, 则需额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 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3) 指定银行账户的 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如银行 《开户许可证》 或 《开 立银行账户申报表》 等;


4) 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印鉴卡》一式 2 份;


5 ) 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机构经办人 的 现 时 有 效 的 身份证件原件 及 复 印 件 (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


6)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 7)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 8 ) 银 监 会/ 保 监 会/ 证 监 会 理 财 产 品 成 立 报 批 文 件 复 印 件 、 信 托 合 同 ( 首/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4 末页)复印件等(针对产品开户) ; 9 )填妥并签署《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 (机构版,普通投资者适用) 、 《风险提示函》 、 《投资者分类认定结果及告知书》 ; 10)填妥 并签署 《机构 客户税收 居民身 份声明 文件》 ( 如需) 、 《控 制 人客户 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如需) ; 11) 专业投资者资格证明材料(如需) 。 (2 )合 格境 外机 构投资 者 (QFII ) 在 直 销 中心 申 请开 立基 金账 户须提 供 下 列材料: 1) 如果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托管银行办理有关业务, 该托管银行须提供 在中国境内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 以及托管协议复印件, 须加盖托管银行 公章,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 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并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3) 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4) 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经办人 现时有效的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代身 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 5) 预留印鉴卡一式 2 份; 6) 已填写好的《 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并加盖印鉴; 7)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8) 签署《风险提示函》 、 《投资者分类认定结果及告知书》 ; 9) 填妥并签署 《机构客户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如需) 、 《控制人客户税 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如需) 。 3、 说明事项 1) 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 账户作为投资者 在本 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 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预留印鉴并加盖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 预留印鉴 卡上的印鉴必须与指定文件中的指定印鉴一致。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普通投资者在开户及认购前应接受 投 资者适当性 风险类型测评 。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5 (二) 认购


1、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已填写好的《 基金认/ 申购和赎回业务 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印鉴;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 3 ) 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 的 现 时 有 效 的 身份证件原件 及 复 印 件 (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 4)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 5) 《风 险匹配 告知书 及 投资者确 认函》 (普通 投资者风 险匹配 时适用 ) 、 《风 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普通投资者风险不匹配时适用) 。 2、 缴款


1)机构 投资者 申请认 购本基金 ,应先 到指定 银行账户 所在银 行,将 足额认 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以 “贷记凭证” 或 “电汇 ” 方式, 划入本公司开立的 基金 直销中心 专户。本公司 直销中心不接受机构 投资者的现金认购。


2)机构 投资者 必须将 认购资金 划入 本 公司开 立的 基金 直销中 心 专户 ,具体 账户信息如下: 1、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 账号:100120292902573655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102290020294 交换号:022029 2、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2289058810001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海淮中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378 交换号:096657 投 资 者若 因未 足额 划付认 购 资金 ,造 成其 认购不 成 功的 , 本 公司 及 “申万 菱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 和 “ 申万菱信基 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直 销 中心 专户 ” 的开户银行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注意事项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6 1、 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 的指 定账户, 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无效。 申请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 日为准。


2、本基金 募集期结束 后,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 资者的 认购资 金未在认 购申请 表约定 的有效期 内到达 本公司 指定账 户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 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资金 划 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4、 其他: (1 )请 有意在 本公司 直销中心 认购 本 基金的 机构投资 者提早 向 本直 销中心 索取开户和认购须填写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 表》、《 基金认/ 申 购 和赎 回 业 务申 请 表》 、 《印鉴卡》 。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 )下载以上 业务单据或通过 本公司 直销中心传真索取, 但必须在办理申请时保证提交的材料 为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 。 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 本 公司 网站下载或向 本公司直销中心索取。 (2 )机 构投资 者办理 申请时须 向 本公 司 直销 中心提供 的复印 件和下 载的单 据都统一使用标准的 A4 纸。 (3 )本公司直销中心与代销机构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4 )本 基金管 理人拟 在近期内 对本次 基金发 售进行相 关的推 介活动 ,请有 意在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与直销中心取得联系。 二、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7 第 五部 分 清 算与交 割 一、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 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 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 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记 机构确认为 无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 三、 基金募集结束后, 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8 第 六部 分 基 金的验 资与 备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 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 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 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 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 金募集 失败, 基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 人及销售 机构不 得请求 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19 第 七部 分 本 基金募 集当 事人 或中 介机 构


一、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 刘郎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 牛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三、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 中山南路 100 号 10 层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0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刘郎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 申浩波、 陈继红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 或 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2、其他销售 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在全国各省 市自治区的 37 个一级分 行的 2 万余个网点为机 构和个 人投资者 办理开 户和认 购 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 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 务电话:95599,或访 问 中国农 业银行网 址 www.abchina.com ,进 行相关 查询。 (2)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商 银行将 在上海 地 区内 300 余个 网点、浙 江省嘉善 县 2 个网点 、 江苏省昆 山县1 个 网点、 湖南省 湘 潭县 3 个 网点为 投 资者 办 理开户和 认购业 务。


在本基金 发售期 间, 投资 者可以拨 打 962999 银 行 客户服务 电话, 或 拨打各 营业网 点咨询电 话,或 访问上 海 农村商业 银行网 站 www.srcb.com , 进行相 关查询 。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 证券股 份有限 公 司在 以下29 个省、 市、 自 治区 30 家 分公司 的 243 余 家营 业网点接 受办理 投资者 的 注册开放 式基金 账户和 认 购业务: 北京、 通州、 怀 柔、天津、 石家庄 、 太原 、 晋城 、 呼 和浩特 、 济源 、 赤峰 、 沈 阳、 大 连、 长 春、 吉林、 四平、 桦甸、 舒兰、 哈尔滨 、 齐齐 哈尔 、 赤峰 、 深圳 、 平 湖、 广 州、 汕 头、 顺 德 、 东莞、 海口、 琼海、 儋州、 福州、 闽清、 永 泰 、 厦门、 泉州、 漳州、 南 宁、 南昌、 九 江、 庐山、 浔阳、 鹰潭、 余江、 贵 溪市、 宜 春、 萍 乡、 高安、 抚州、 赣州、 南丰、 上 海、 南京 、 无锡 、 溧水、 常 州、徐州 、邳州 、杭州 、 宁波、余 姚、绍 兴、衢 州 、台州、 金华、 天台、 仙 居、合肥、 济南、 临沂、 青岛、 郑 州 、 荥阳、 武汉、 荆州、 襄 樊、 宜昌、 长 沙、 常德、 桃源、 衡阳、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1 衡阳县、 株洲、 株洲县 、 成都、金 堂、泸 州、纳 溪 、贵阳、 清镇、 昆明、 丽 江、个旧、 芒市、文 山、重 庆、雅 安 、石柱、 华岩、 奉节、 巫 山、西安 、兰州 、敦煌 市 、嘉峪关、 酒泉、张 掖、乌 鲁木齐 、 银川、离 石 、中 山、潍 坊 、唐山、 桂林、 济宁 等 。


在发行期 间, 投 资者可 以 拨打国泰 君安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咨 询电话 :95521 , 或拨 打各城市 营业网 点咨询 电 话。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在以下111 个 主 要城市的192 家 营业网 点 为投资者 办理开 户和认 购 业务: 北京 、 大同 、 长治 、 天津、 呼和浩 特 、 石 家庄 、 太原 、 临汾 、 长春 、 盘锦 、 大连 、 哈尔 滨 、沈阳 、 大庆 、 牡丹 江 、 齐齐哈 尔 、杭州 、宁波、金华、 湖州、 青岛、 温岭 、芜湖 、 蓬莱 、 泉州、 绍兴、 无锡、 温州、 厦门、 烟台、 上海 、 义乌、 福州 、 阜宁、 合肥、 济南、 临沂、 太仓、 南京、 上 饶 、 赣州、 嘉 兴、 南昌、 铜 陵、 苏州、 台 州、 衢州、 南通、 漳州、 永康、 瑞安、 常州、 三 明 、 岳阳、 湘潭、 宜昌、 郑 州、 武汉、 长 沙、 衡阳、 株洲、 襄阳、 佛山、 南宁、 河源、 湛 江 、 汕尾、 茂名、 珠海、 中 山、 肇庆、 广 州、 深圳、 东莞、 潮州、 梅州、 江门、 海口、 惠 阳 、 汕头、 清远、 韶关、 阳 江、 揭阳、 柳 州、 成都、 遂宁、 大理、 泸西、 泸州、 重庆、 衡 阳 、 贵阳、 昆明、 绵阳、 南 充、 达州、 曲 靖、 乐山、 自贡、 宜宾、 毕节、西 安、兰 州、乌 鲁 木齐、延 安、银 川、宝 鸡 、渭南、 汉中、 榆林。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 拨打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热 线:95536,或拨打各 城 市营业 网点咨询 电话 。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 资 者 可 以 中 信 证 券 设 在 以 下 城 市 的 59 家 已 经 运 营 的 证 券 营 业 部 办 理 基 金 相 关 业 务: 北京、 长沙、 常州 、成都 、大连、 广东、广 州、海 门、南京 、启东、 如皋、 上 海、 深圳、 石 家庄、 苏 州 、 太原、 天津、 武汉、 西 安、 徐州、 中 山、 合肥、 惠州、 沈阳、 唐山、襄 樊、无 锡、镇 江 、番禺、 芜湖等 。 发行期间 ,投资 者可以 拨 打各城市 营业网 点咨询 电 话。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 证券拥 有 330 家 证券营业 部。证 券营业 部 分布在全 国 31 个省 、自 治区、 直辖市, 其中, 广东省 63 家、浙江 省 45 家 、上 海市 30 家 、山西省 17 家、北京 市 15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2 家、江苏省 15 家、辽 宁 省 14 家、湖北 省 13 家、 山东省 11 家、 四川省 11 家、福建 省 10 家、安 徽省 10 家、 重 庆市 8 家 、河南 省 8 家 、 云南省 8 家、河 北省 7 家 、江西省 5 家、 湖南省5 家、 陕 西 省 5 家、 天 津市4 家、 黑 龙江省 4 家、 青海 省3 家 、 内蒙古自 治 区3 家、 广西壮 族自治 区 3 家、 吉林省3 家、 甘 肃省 2 家 、海南 省 2 家 、 贵州省 2 家、 宁夏回族 自治区2 家、 新 疆维吾尔 自治区1 家、 西 藏自治区1 家。 投资者可 以拨打 中国银 河 证券咨询 电话:4008-888-888, 或拨 打各城 市营业 网点咨 询电话。 公司网 站:www.chinastock.com.cn 。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拨打 申万宏 源 证券客服 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 或 拨打各 城 市营业 网点咨询 电话, 或访问 公 司网站:www.swhysc.com 。


(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 在以 下 77 个城 市 109 个营 业网点 为投资 者办理开 户和认 购业务 : 北京、 天津、 保定、 太原 、 沈阳 、 大连 、 哈尔 滨、 齐齐哈 尔、 大 庆、 上 海、 南京、 泰州、 无锡、 杭州、 慈溪、 台州、 合 肥 、 宿州、 南昌、 福州、 厦 门、 泉州、 济 南、 青岛、 胶州、 郑州、 新乡、 南阳、 武汉、 襄 阳 、 枣阳、 谷城、 鄂州、 孝 感、 黄冈、 黄 石、 咸宁、 赤壁、 荆州、 公安、 松 滋、 宜昌 、 宜都 、 恩施、 十 堰、 丹 江口、 随州、 荆 门、 钟祥 、 京山 、 仙桃、 天 门、潜江 、洪湖 、枝江 、 麻城、当 阳、阳 新、石 首 、沙洋、 兰州、 昆明、 长 沙、广州、 江门、佛 山、惠 州、东 莞 、深圳、 南宁、 重庆、 成 都、西安 、银川 、西宁 、 乌鲁木齐、 库尔勒。 投资者可 以拨打 长江证 券 客户服务 热线:95579 或4008-888-999, 也 可以拨 打各城 市营业网 点咨询 电话, 或 访问长江 证券客 户服务 网 站:www.95579.com 。 (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在以下 51 个城 市 116 个网点办理对所 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 业务: 哈尔滨、 大连、 沈 阳、 长 春、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青 岛、 苏州 、 南京 、 镇江、 常 熟、成都 、绵阳 、内江 、 宜宾、杭 州、嘉 兴、宁 波 、武汉、 合肥、 娄底、 南 昌、厦门、 昆明、 海口、 广州、 深 圳 、 佛山、 汕头、 汕尾、 潮 州、 梅州、 韶 关、 茂名、 河源、 肇庆、 东莞、 揭 阳、 清远 、 四会 、 阳江、 中 山、 江 门、 石 家庄、 济 南、 福州 、 西安 、 南宁、 贵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3 阳。 投资者可 以拨打 安信证 券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 或 拨打各城 市营业 网点咨 询 电话, 或访问安 信证券 网站 www.essence.com.cn 。 (10) 中信证券(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 任 公司在以 下20 个城 市47 家营业网 点为投 资者办 理 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的 开户和 认 购等业务: 青岛、 济南、 淄博、 烟台 、 滨州、 临沂 、 济宁、 潍 坊、东营 、聊城 、德州 、 威海、日 照、菏 泽、枣 庄 、莱芜、 泰安、 郑州、 南 阳、洛阳。 在发售期 间, 投 资者可 以 拨打 中信 证券(山东)客 户 服务电话95548 , 或拨 打 各城市 营业网点 咨询电 话,或 访 问 中信证 券(山东)网站 www.zxwt.com.cn ,进行 相 关查询。 (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在 以下25 个城 市的99 家 营 业网点办 理对所 有投资 者 的开户 和认购业 务: 苏 州、 无锡 、 上海 、 北京 、 东 莞、 福 州、 沈 阳、 昆 明、 深圳、 三亚、 济南、 重庆、 大连、 长沙、 常 州 、 泰州、 杭州、 南京、 盐 城、 嘉善、 仪 征、 海口、 镇江、 合肥、 南宁。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 拨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601555 , 或拨打各 城市营 业网点 咨 询电话 , 或访 问东吴 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网 站 www.dwzq.com.cn , 进行相关 查询。 (1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 在以下34 个主 要城市的82 家营业 网点 接受办理 投资者 的开放 式 基金账户 开户、 认购、 申购 、 赎回 等业务 : 北京 、 上海 、 天 津、 成 都、 杭 州、 海口、 南京、 常州、 深圳、 广 州、 湛江 、 茂名 、 蚌埠、 沈 阳、 大 连、 盘 锦、 辽阳、 本溪、 丹东、 阜新、 葫 芦 岛、 朝阳、 营 口、 佛山、 铁岭、 锦州、 太原、 福 州 、 郑州、 青岛、 义乌、 石 家庄、 镇江、 长沙。 在本基金 发售期 间, 投资 者可以拨 打 95321


公 司 客户服务 电话, 或 拨打各 城市营 业网点咨 询电话 ,或访 问 www.cindasc.com 公司 网站,进 行相关 查询。 (1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4 光大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在 以下 62 个城 市 151 个 营 业网点为 投资者 办理开 放 式证券 投资基金 的开户 和认购 等 业务:北 京、天 津、哈 尔 滨、黑河 、大庆 、齐齐 哈 尔、长春、 沈阳、 大连、 上海、 深 圳 、 福州、 佛山、 江门、 武 汉、 长沙、 东 莞、 惠州、 海口、 顺德、 广州、南 宁、湛 江、重 庆 、成都、 遵义、 内江、 乌 鲁木齐、 昆明、 西安、 南 京、丹阳、 太原、 济南、 烟台、 青 岛 、 西宁、 宁波、 杭州、 金 华、 余姚、 绍 兴、 郑州、 苏州、 南昌、 海 门、泉 州、慈 溪、珠 海 、常州、 合肥、 扬州、 汕 头、曲靖 、温州 、呼和 浩 特、丹东、 茂名、瑞 安、十 堰、梅 州 、台山 。 (1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在 以下28 个城 市的54 个 营 业网点为 投资者 办理基 金 销售业 务:无锡 、宜兴 、江阴 、 上海、杭 州、南 京、广 州 、北京、 镇江、 常州、 南 通、苏州、 泰州、 南 昌、 南宁 、 重庆 、 长沙、 淮 安、 盐 城、 连 云港、 淄 博、 烟台 、 扬州 、 徐州、 深 圳、桂林 、成都 、大连 。 投资者可以拨打国联证券 客户服务热线:95570 , 也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 点咨询 电话,或 访问国 联证券 客 户服务网 站:www.glsc.com.cn 。 (1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 全国各 省市自 治 区的营业 部网点有 69 家 ,均可以 为机构 和个人 投 资者办 理开户和 认购业 务。 在发售期 间,投 资者可 以 拨打华西 证券客 户服务 电 话:95584 或400 888 8818 ,或 访问华西 证券网 址http://www.hx168.com.cn , 进 行相关查 询。 (1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申 万 宏 源 西部 证 券 客 服 电 话 4008-000-562 , 或 访 问 公 司 网 站 : www.hysec.com 。 (1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登录 第一创 业 官网 www.fcsc.com.cn 办 理开户和 认购业 务。 在发售期 间, 投 资者可 以 拨打第一 创业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客 户服务 电话 95358,或 访问 第一 创业官网 www.fcsc.com.cn ,进 行相关 查 询。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5 (1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认购期 间, 西部 证券在陕 西、 北 京、 上海 、 深圳、 山 东、 江 苏、 河 南、 河 北、广西 、甘肃 、宁夏 共 设有 71 家证 券营业 部接 受办理投 资者的 基金开 户 和开放式 基 金认购业 务。 投资者可 以拨打 西部证 券 客户服务 热线:95582 , 或 拨打各城 市营业 网点咨 询 电话, 或访问公 司网站 :www.westsecu.com 。 (19)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上 海 华 信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008205999 , 或访 问上海 华信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网 址 www.shhxzq.com , 进 行相关查 询。 (20)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在 以下15 个城 市的23 家 营 业网点接 受办理 投资者 的 基金开 户和开放 式基金 认购、 申 购、 赎回、 基金 转换等 业 务: 鞍山、 广州、 深圳、 中山、 南通、 上海、杭 州、沈 阳、武 汉 、海城、 北京、 张家港 、 呼和浩特 、济南 和肇庆 。 投资者可 以拨打 中山证 券 有限责任 公司客 户服务 电 话:4001-022-011 , 或 访 问中山 证券官方 网站 www.zszq.com ,进行 相关查 询。 (21)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以 广东惠州 为管理 运维总 部 , 北京、 上海分 公司为 经 营业务 中心的格 局。目 前公司 拥 有 51 家(含 筹建) 分 支机 构,并在 深圳前 海设立 直 投子公司 , 分支机构 覆盖北 京、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 江、 福 建、 湖 南、 江 西、 四川 、 辽宁、 吉林 各主要省 市。 投资者可 以拨打 客户服 务 电话:95564 , 或 访问联 讯证券网 址 www.lxsec.com , 进行 相关查 询 。 (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 在全国30 余个 城市的46 家 营业网 点为 机构和个 人投资 者办理 开 户和认购 业务。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6 在发售期 间,投 资者可 以 拨打国金 证券客 户服务 电 话:95310 ,进 行相关 查 询。 (2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登录 盈利宝 网 站 8.jrj.com.cn 办理开 户和认购 业务。 在发售期 间,投 资者可 以 拨打深圳 市新兰 德证券 投 资咨询有 限公司 客户服 务 电话: 400-166-1188 , 或访问 盈 利宝网站8.jrj.com.cn ,进行相 关查询 。 (2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登录 公司网 站 licaike.hexun.com 办 理开户和 认购业 务。 在发售期 间, 投资者 可以 拨打和讯 信息科 技有限 公 司客户服 务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 或 访问和 讯信息有 限公司 旗下网 站 licaike.hexun.com , 进行相关 查询 。 (25) 诺亚正行( 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登录 公司网 站 www.noah-fund.com 办 理开户和 认购业 务。 在发售期 间, 投 资者可 以 拨打诺亚 正行(上海)基 金 销售投资 顾问有 限公司 客 户服务 电话 400-821-5399 , 或 访 问 诺 亚 正 行( 上海) 基 金 销 售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noah-fund.com ,进 行相关查 询。 (26)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登录 众禄基 金 网 www.zlfund.cn 办理 开 户和认购 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 或 访 问 深 圳 众 禄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网站 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 进行相 关查询。 (2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登陆 天天基 金 网 www.1234567.com.cn 办理开户 和认购 业务。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上 海 天 天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00-1818-188, 或访问 天 天基金网 址 www.1234567.com.cn , 进行相 关查询 。 (2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7 投资者可以通过好买基金 销售网点或登录好买基金 网 www.ehowbuy.com 办 理开户 和认购业 务。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上 海 好 买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00-700-9665 , 或访问 好 买基金网 址 www.ehowbuy.com ,进 行相关 查询。 (29) 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下载 蚂蚁聚 宝 App 办 理开户 和基金 交 易业务。 (3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登录 同花顺 爱 基金网站www.5ifund.com 办理开 户和认 购业务 。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同 花 顺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008-773-772 , 0571-88920897 , 或 访 问 同 花 顺 旗 下 基 金 网 站 —— 爱基金网 www.5ifund.com ,进行 相 关查询。 (31)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登录 北京展 恒 基金网 www.myfund.com 办理开户 和认购 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000 , 或访 问北京 展恒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网 站 www.myfund.com 及www.myfp.cn , 进行相关 查询。 (32)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通过 上海利 得 基金销售 有限公 司直销 柜 台进行查 询及申 购赎回 ; 投资者 可以 拨打 上海利 得基金 销 售有限公 司客户 服务电 话 :400-921-7755 。 (33)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登录 宜信普 泽 官网:www.yixinfund.com 办理开 户和认 购等业 务 。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宜 信 普 泽 投 资 顾 问( 北京)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099-200 ,或 访问 宜信 普 泽投 资 顾问( 北京) 有限 公 司官 网 :www.yixinfund.com , 进行相关 查询。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8 (34) 众升财富(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登录 众升财 富 官网 www.zscffund.com 办理开户 和认购 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众升财富( 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76-9988 , 或 访问 众 升财富(北京)基 金销售 有 限公司网 站 www.zscffund.com , 进 行 相关查询 。 (3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北京恒天 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网 站 www.chtfund.com 办 理开户 和认购业 务。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980-618 , 或 访 问 网 站 www.chtfund.com ,进行 相关查询 。 (36)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发售期间 , 投 资者可 以 拨打北京 汇成客 户服务 电 话 400-619-9059 , 或访 问 官方网 站www.hcjijin.com , 进 行相关查 询。 (37) 一路财富( 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登陆 一路财 富 官方网站http://www.yilucaifu.com/ 办 理开户 业 务。 投资者可 以拨打 一路财 富 客户服务 电话:400-001-1566 , 或访 问一路 财富官 方网站 http://www.yilucaifu.com/ ,进行 相关查 询。 (38)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登录 北京钱 景 财富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网 站 www.qianjing.com 办 理开户 和认购业 务。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75-9885 , 或 访 问 网 站 www.qianjing.com ,进 行 相关查询 。 (39)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 以登录 联泰资 产 官方网站 http://www.66zichan.com 或下 载手机 APP 投 投,办 理 开户和 认购、 申购、赎 回等基 金交易 业 务。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29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0-466-788 , 或 访 问 网 站 www.66zichan.com ,进 行 相关查询 。 (40)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发售期间 , 投 资者可 以 拨打 汇付 天下客 户服务 电 话 400-820 -2819 , 或 访 问官方 网站www.chinapnr.com ,进行相 关查询 。 (41)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上海陆金 所资产管理官网 www.lufunds.com 办理开 户和 申 购﹑贖 回 业务。 在 发 售 期 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上 海 陸 金 所 資 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21-9031 , 或访问 上 海陸金所 資產管 理有限 公 司网站 www.lufunds.com ,进行相 关 查询。 (42)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发售期间 , 投资 者可以 拨 打大泰金 石客户 服务电 话 :4009-282-266 , 或访 问 官方网 站www.dtfunds.com , 进 行相关查 询。 (43)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期间 , 投资 者可以 拨 打盈米财 富客户 服务电 话 :020-89629066 , 或访 问 官方网 站www.yingmi.cn ,进 行 相关查询 。 (44)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期间 ,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陆 金 所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118 ,或访问官方网站 http://fund.jd.com/ , 进行相关 查询 。 (45) 中民财富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发售期间 , 投 资者可 以 拨打中民 财富客 户服务 电 话 400-876-5716 , 或访 问 官方网 站www.cmiwm.com ,进 行 相关查询 。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30 3、 基金 管理人 可根据 有关法律 法规要 求,根 据实情, 选择其 他符合 要求的 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 售机构, 并及时公告。 具体请以各发售机构实际情 况为准。 四、 登记机构 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邮政编码:200010 法定代表人: 刘郎 电话: (021)23261188 传真: (021)23261199 联系人:李濮君 五、 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 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 陈颖华 六、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发售公告 31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赵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