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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利A(150020)

汇利A/B: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 国 汇 利 回 报 分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开 放 申 购、 赎 回 业 务
公告 
 
1.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富国汇利) 
基金主代码 1610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9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配套法规、 《富
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富
国 汇 利 回 报分 级 债 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招 募 说明书 》 及
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11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11 月 1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富 国 汇 利 回 报 分
级 债 券 ( 场 内 简
称:富国汇利) 
富国汇利回报
分级 A (场内简
称:汇利 A ) 
富国汇利回报
分级 B (场内简
称:汇利 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014 150020 15002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是 否 否 
 
2. 日 常申 购、赎 回业 务的办 理时 间 
在本次开放期内,赎回开放日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含)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含)之间的工作 日,申购开放日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含 ) 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含)之间的工作 日。


基 金管 理人已 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在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 证券报》 和 《 证 券时报》发布了《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 金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的公 告》 , 并 将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进 行本次 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会计票,届时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情况调整申购业务暂停 时 间, 届时请 详见 基金管 理人 发布的 相关 公告。 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在开放期内, 在基金合同约定时 间外提交的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按下一交易日申请处 理。 但若 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或转换转入申 请, 或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赎回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赎回或转换转 出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 常申 购业务 3.1 申 购金 额限 制 汇利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含申购费) , 投资者通过场外代 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 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 当代理销售机 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 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销售机构的业 务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 (含 申购费 ) , 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 (含申购费 ) 。 通过基 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 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 (含申购费) , 追加申购单笔 最低金额为 10 元。 投资者 通 过 场 内 办 理 汇 利 份 额 的 申 购 时 , 单 笔 申 购 最 低 申 购 金额 为 50000 元 。 3.2 申 购费 率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 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投资者在 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 申购人承担,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 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 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 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 及集合计划、 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计划以及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 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 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 客 户 申 购 费 率 见 下 表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24% 100 万元(含) —500 万元 0.15%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 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80% 100 万元(含) —500 万元 0.50%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 笔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 日 常赎 回业务 4.1 赎 回份 额限 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汇利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 份额。 基金 份额持有 人赎回 时或赎 回后在销 售机构 (网点 )保留的基 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 回费 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赎回费用的 25% 归基金财产, 其 余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等相关手续费。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为 0。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30 天以内 0.10% 30 天以上(含 30 天) 0 注: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其中, 在场外认购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 在场 内认购、 场内申购以及场内买入, 并转托管至场外赎回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 自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之日起开始计算。 5. 基 金销 售机构 5.1 直 销机 构 场外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总经理:陈戈 直销网点: 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588 号宝地广场 A 座 23 楼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 (全 国 统 一 , 免 长 途 话 费 ) 传真:021-80126257 、80126253 联系人: 孙迪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5.2 场 外代 销机 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 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 ( 上 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创金启富 投资管理 有限公 司、南 京苏宁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北京 汇成基 金销售 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济安财富 (北 京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 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中证金牛 (北京)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 深圳市 金斧子投 资咨询 有限公 司、北京 蛋卷基 金销售 有限公司、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3 场 内代 销机 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申购、 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具有 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包括: 爱建证券、 安信证券、 渤海证券 、财达 证券、 财富证券 、财富 里昂、 财通证券 、长城 证券、 长江证券、 网信证券 、 川财 证券、 大通证券 、大同 证券、 德邦证券 、第一 创业、 东北证券、 东方证券 、东海 证券、 东莞证券 、东吴 证券、 东兴证券 、高华 证券、 方正证券、 光大证券 、广发 证券、 广州证券 、国都 证券、 国海证券 、国金 证券、 国开证券、 国联证券 、国盛 证券、 国泰君安 、国信 证券、 国元证券 、海通 证券、 恒泰长财、 恒泰证券、 红塔证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宏 信证券、 华安证券、 华 宝证券、 华 创证券、 华福证券、 华 金证券、 华林证券、 华 龙证券、 华融证券、 华 泰联合、 华 泰证券、 华西证券、 华 鑫证券、 江海证券、 金 元证券、 联储证券、 联 讯证券、 民 生证券、 民族证券、 南 京证券、 平安 证券、 中 泰证券、 国融证券、 瑞 银证券、 山 西证券、 上海证券、 申 万宏源证券、 世纪证券 、 首创证券、 太平洋证 券、 天风证 券、 九州证券、 万和证 券、 开源证券、 万联证 券、 五矿证券、 西部证 券、 西藏东 方财富证券、 西南证券 、 长城国瑞、 湘财证券 、 新时代证券、 信达证 券、 兴业证 券、 银河证券、 银泰证 券、 英大证券、 招商证 券、 浙商证券、 中航证 券、 中金公 司、 中山证券、 中投证 券、 中天证券、 中信建 投、 中信浙江、 中信山 东、 中信证 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 (排名不分先后) 。 6. 其 他份 额净值 公告/ 基金 收益 公告的 披露 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封闭期间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后的每个工作日次日及开放 期每个开 放日的 次日, 通过基金 管理人 网站、 基金份额 发售网 点以及 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基 金管理 人可根 据市场情 况,合 理调整 对申购金 额和赎 回份额 的数量 限制, 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至少在一 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2 )基 金管理 人可以 根据《基 金合同 》的相 关约定调 整费率 、赎回 费率或 计算方式。 费率或计算方式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 《信息 披露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3 )本 公告仅 对本基 金开放申 购、赎 回有关 事项予以 说明。 投资者 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7 年 10 月 12 日《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时报》 上的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 投资者 亦可通 过本公司 网站或 相关代 销机构查 阅《富 国汇利 回报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富国汇利回 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相关资料。


(4 )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 )风 险提示 :基金 管理人承 诺以诚 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原 则管理 和运用 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6 ) 咨询方式: 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686, 4008880688 (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