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景兴混合: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第 1 页 共 3 页 鹏 扬 景 兴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开 放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的 公 告 1. 公 告 基 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扬景兴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03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9 月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以 及 《 鹏 扬 景 兴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等 申购起始日 - 赎回起始日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11 月 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扬景兴混合 A 鹏扬景兴 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039 00504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和转换业务已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开通并公告, 本次仅 对开放定期定 额 投资业务作出公告。 2. 定 期 定 额投资 业务的办理 时 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 (以下简称 “定投” ) 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定投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 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定投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定投申请。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第 2 页 共 3 页 3. 定 期 定 额投资 业 务 (1 )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 扣款金额, 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 )开通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以后如开通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其他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 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 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 )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 )本基金的 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元, 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 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 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 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2 ) 本基 金的 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 (T 日) 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 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3 ) 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 除另有公告外, 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 原则确认。 4 )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 )本公司网 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4 )关于参 与非直销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本基金自 2017 年11 月 6 日起参加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优惠活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优惠活动详情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 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 4. 其 他 需 要提示 的 事 项 1 、 本公告 仅对上述基金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 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 )查阅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2 、上述基金 定投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 、上述业务 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第 3 页 共 3 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