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定增: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的提示公告 信 诚 鼎 利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的 提 示 公 告 信 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基 金 管 理 人 ” )依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许可[2016]751 号文核准募集的信 诚鼎利定增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 金代码 : 165528 ,以下简称“本 基金 ”)基 金合同 已于2016 年5 月24 日生效。根 据 《信诚鼎 利定增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的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封闭期内不开放 申购、 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包括 《基金合同》 生效 之日) 至18 个月 (含第18个月) 后的对应日 (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 则为该日之 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的期间。 封闭期届满后, 本基金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 本 基 金 的 封 闭 期 自2016 年5 月24 日 起 至2017 年11 月24 日 止, 自2017 年11 月25 日起,本基金转换 为上市开放 式基金(LOF)。自2017 年11月27日 起,本基金 的 基金名 称变更为“ 信诚鼎利灵 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场外基 金简称变更 为“信诚 鼎利(LOF )” ,场内基金简称变更为“信诚鼎利”,基金代码不变 。 本基金转换 为信诚鼎利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后,股票资 产占基金资 产的 比例范围为0%-95% ; 基金 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 每个交易 日日 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金或投资 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后,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 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95% 。 本基金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后, 总资产 不得超 过基金净资 产的140%。 本基金转换 为信诚鼎利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后,在 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 次, 每次基 金收益分配比例不 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自转换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之日 起不 超过30 天开 始办理, 基金管理人将 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 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公司将针对本基金转换的相关安排发布后续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 如有任何 疑问, 可致电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或登录 本公司网站 www.xcfunds.com 进行查 询。 风险提示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的提示公告 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