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证睿满:关于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上 海 东 方证券 资 产 管理有 限 公 司关于 旗 下 部分 基金 调 整 停 牌股票 估 值 方法的 公 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 [2017]13 号) 、 《关于发布 中基协 (AMAC )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 中基协发[2013] 第 13 号)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发布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 相关规定, 我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7 年 11 月 2 日 起,决 定采用 “指数收益法” 对我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金正大 (代码:002470 ) 予以估 值, 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将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 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