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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富享债券(004038)

中银富享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1 
 
 
 
 
 
中银 富享 债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更新招募 说 明书 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 理人: 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 年十一 月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1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6 年 11 月 29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证监 许可[2016]2906 号 文募集 注 册 ,基 金合 同 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正 式生 效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 完 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注 册,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本 基 金没有 风险 。 中国 证监 会 不对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及市 场前景 等作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者保 证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 根 据所 持有份 额享 受基 金的 收益 , 但同时 也要 承担 相应 的投 资风险 。 投资者 认购 ( 或申 购) 基 金时应 认真 阅读 本招 募说 明书基 金合 同等 信息 披露 文件 , 全 面认 识 本基金 产品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自主 判断 基金 的投 资 价值 , 自 主做 出投 资决 策 , 并 承担 基金 投 资中出 现的 各类 风险 , 包 括因政 治 、 经 济、 社会 等 环境因 素对 证券 价格 产生 影响而 形成 的系 统性风 险 , 个 别证 券特 有 的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于 基 金投资 者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 在基 金 管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理 风险 , 基金 投资 过 程中产 生的 操作 风险, 因交 收违 约和 投资 债券引 发的 信用 风险 ,基 金投资 对象 与投 资策 略引 致的特 有风 险 , 等等 。 本 基金 投资 中小 企 业私募 债券 , 中小 企业 私 募债是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规 由非上 市中 小企 业采用 非公 开方 式发 行的 债券 。 由 于不 能公 开交 易 , 一 般情 况下 , 交 易不 活 跃, 潜在 较大 流 动性风 险 。 当 发债 主体 信 用质量 恶化 时 , 受 市场 流 动性所 限 , 本 基金 可能 无 法卖出 所持 有的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 由此 可 能给基 金净 值带 来更 大的 负面影 响和 损失 。 本基 金 的特定 风险 详见 招募说 明书 “ 风 险揭 示 ” 章 节。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 本 基金 的预 期 收益和 预期 风险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投 资者 应充 分考 虑 自身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并对 于认 购( 或申 购)基 金的 意愿 、时 机、 数量等 投资 行为 作出 独立 决策。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 并 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金 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 义 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 投资 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 并按 照 《 基金 法》 、 《 运作 办法 》 、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 权利 、 承 担义 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 金管理 人提 醒投 资者 基金 投资的 “ 买 者自 负 ” 原 则 , 在投资 者作 出投 资决策 后, 基金 运营 状况 与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 的投 资风险 ,由 投资 者自 行负 责。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止 日 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 有关 财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截 止 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 ( 财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 。 本 基金托 管人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已 复核 了本次 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3 一、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2017 年 3 月 20 日 二 、基 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 况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白 志中 设立日 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38834999 联系人 :高 爽秋 注册资 本:1 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股东 出资额 占注册 资本 的比 例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人民 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 投资 管理 (英 国) 有限公 司 相当于 人民 币 1650 万元 的 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 事会 成员 白志中 (BAI Zhizhong ) 先生 , 董 事长 。 国 籍 : 中 国。 上海 交通 大学 工商 管 理专业 硕士 , 高级经 济师 。 历任 中国 银 行山西 省分 行综 合计 划处 处长及 办公 室主 任 , 中 国 银行宁 夏回 族自 治区分 行行 长 、 党 委书 记 , 中 国银 行广 西壮 族自 治 区分行 行长 、 党委 书记 , 中国银 行四 川省 分行行 长 、 党 委书 记, 中 国银行 广东 省分 行行 长 、 党委书 记等 职 。 现 任中 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李道滨 (LI Daobin ) 先 生 , 董事。 国籍 : 中 国。 清 华大学 法学 博士 。 中 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执 行总 裁。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 任职 于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市 场部 副 总监、 总监 、总 经理 助理 和公司 副总 经理 。 王超 (W ANG Chao ) 先 生 , 董事 。 国 籍: 中国。 美 国 Fordham 大学工商管 理 硕士。 现任 中国银 行总 行人 力资 源部 副总经 理。 历任 中国 银行 总行人 力资 源部 经理 、高 级经理 、主 管 , 中银国 际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人力 资源 部总 经理 、董 事会办 公室 负责 人、 董事 会秘书 等职 。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4 宋福宁 (SONG Funing )先生, 董事 。国 籍: 中国 。厦门 大学 经济 学硕 士, 经济师 。历 任中国 银行 福建 省分 行资 金计划 处外 汇交 易科 科长 、 资金计 划处 副处 长 、 资 金业 务 部负 责人 、 资金业 务部 总经 理 , 中 国 银行总 行金 融市 场总 部助 理总经 理 , 中 国银 行总 行 投资银 行与 资产 管理部 助理 总经 理等 职。 现任中 国银 行投 资银 行与 资产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 曾仲诚 (Paul Tsang ) 先生 , 董事 。 国 籍: 中 国。 为 贝莱德 亚太 区首 席风 险管 理总监 、 董 事总经 理 , 负 责领 导亚 太 区的风 险管 理工 作 , 同 时 担任贝 莱德 亚太 区执 行委 员会成 员 。 曾 先 生于 2015 年 6 月加 入贝 莱 德。此 前, 他曾 担任 摩根 士丹利 亚洲 首席 风险 管理 总监, 以及 其 亚太区 执行 委员 会成 员 , 带领独 立的 风险 管理 团队 , 专 责管 理摩 根士 丹利 在 亚洲各 经营 范围 的市场 、 信贷 及营 运风 险 , 包 括机 构销 售及 交易 ( 股票及 固定 收益 ) 、 资 本市 场、 投资 银行 、 投资管 理及 财富 管理 业务 。 曾 先生 过去 亦曾 于美 林 的市场 风险 管理 团队 效力 九年 , 并 曾于 瑞 银的利 率衍 生工 具交 易\ 结 构部工 作两 年。 曾先 生现 为中国 清华 大学 及北 京大 学的风 险管 理 客座讲 师 。 他 拥有 美国 威 斯康辛 大学 麦迪 逊分 校工 商管理 学士 学位 , 以及 宾 夕法尼 亚大 学沃 顿商学 院工 商管 理硕 士学 位。 荆新(JING Xin ) 先生 , 独立董 事。 国籍 :中 国。 现任中 国人 民大 学商 学院 副院长 、会 计学教 授 、 博 士生 导师 、 博士后 合作 导师 , 兼任 财 政部中 国会 计准 则委 员会 咨询专 家 、 中 国 会计学 会理 事 、 全 国会 计 专 业学 位教 指委 副主 任委 员、 中国 青少 年发 展基 金 会监事 、 安泰 科 技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 董事 、 风 神轮 胎股 份有 限公 司 独立董 事 。 曾 任中 国人 民 大学会 计系 副主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审 计处 处长、 中国 人民 大学 商学 院党委 书记 等职 。 赵欣舸 (ZHAO Xinge ) 先 生, 独 立董 事。 国籍 : 中 国。 美 国西 北大 学经 济学 博士。 曾在 美国威 廉与 玛丽 学院 商学 院任教 , 并曾 为美 国投 资 公司协 会 (美 国共 同基 金 业行业 协会 ) 等 公司和 机构 提供 咨询 。现 任中欧 国际 工商 学院 金融 学与会 计学 教授 、副 教务 长和金 融 MBA 主任, 并在 中国 的数 家上 市公司 和金 融投 资公 司担 任独立 董事 。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 先 生 , 独 立董 事 。 国 籍 : 英国 。 法 国 INSEAD 工商 管理硕 士。 曾任白 狐技 术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 目 前仍 担任 该公 司 的咨询 顾问 。 在此 之前 , 曾任英 国电 信集 团零售 部部 门经 理 , 贝 特 伯恩顾 问公 司董 事 、 北 京 代表处 首席 代表 、 总经 理 , 中 英商 会财 务 司库、 英中 贸易 协会 理事 会成员 。现 任银 硃合 伙人 有限公 司合 伙人 。 杜惠芬 (DU Huifen ) 女 士 , 独立 董事 。 国 籍: 中国 。 山西 财经 大学 经济 学学 士, 美 国俄 克拉荷 马州 梅达 斯经 济学 院工商 管理 硕士 , 澳大 利 亚国立 大学 高级 访问 学者 , 中 央财 经大 学 经济学 博士 。 现任 中央 财 经大学 金融 学院 教授 , 兼 任新时 代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独立 董事 。 曾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5 任山西 财经 大学 计统 系讲 师、山 西财 经大 学金 融学 院副教 授、 中央 财经 大学 独立学 院( 筹 ) 教授、 副院 长、 中央 财经 大学金 融学 院副 院长 等职 。 2、监 事 乐妮 (YUE Ni ) 女士 , 职 工监事 。 国 籍: 中国。 上 海交通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 曾分 别就 职于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 山西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友邦华 泰基 金管 理公 司。2006 年 7 月加 入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现任 基金 运营 部总 经理 。 3、管 理层 成员 李道滨 (LI Daobin ) 先生 ,董事 、执 行总 裁。 简历 见董事 会成 员介 绍。 欧阳向 军 (Jason X. OUYANG ) 先 生, 督察 长 。 国 籍 : 加 拿大 。 中国 证券 业协 会- 沃顿商 学院高 级管 理培 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 书, 加拿 大西 部大 学毅伟 商学 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 士 (MBA ) 和 经济 学硕士 。 曾在 加拿大 太平 洋集 团公 司、 加 拿大 帝 国商 业银 行和 加拿 大伦敦 人寿 保险 公司 等海 外机构 从事 金 融工作 多年 , 也曾 任蔚 深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现 英 大证券 ) 研究 发展 中心 总 经理 、 融 通基 金 管理公 司市 场拓 展总 监 、 监察稽 核总 监和 上海 复旦 大学国 际金 融系 国际 金融 教研室 主任 、 讲 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 先生, 副执 行总 裁。 国籍: 中国。 西安 交通 大学 工商 管理硕 士。 历任中 国银 行苏 州分 行太 仓支行 副行 长 、 苏 州分 行 风险管 理处 处长 、 苏州 分 行工业 园区 支行 行长、 苏州 分行 副行 长、 党委委 员。 陈军 (CHEN Jun ) 先生, 副执行 总裁。 国籍: 中国 。 上海交 通大 学工 商管 理 硕士、 美 国 伊利诺 伊大 学金 融学 硕士 。2004 年 加入 中银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历 任基 金经 理、权 益投 资 部总经 理、 助理 执行 总裁 。 杨军 (YANG Jun ) 先 生 , 副执行 总裁 。 国籍 : 中 国 。 统 计学 硕士 。 曾 任中 国 银行总 行金 融市场 总部 主管 。2012 年 加入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曾 任资 深投 资经 理。 4、基 金经 理 白洁 (BAI Jie ) 女 士 , 中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VP ), 上海 财经 大学 经 济学硕 士。 曾任金 盛保 险有 限公 司投 资部固 定收 益分 析员 。2007 年加 入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曾 担 任固定 收益 研究 员、 基金 经理助 理。2011 年 3 月至 今任中 银货 币基 金基 金经 理,2012 年 12 月至今 任中 银理 财 7 天债 券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7 月 任中 银理 财 21 天债 券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4 年 9 月至 今任 中银 产业 债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4 年 10 月 至今任 中银 安 心回报 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5 年 11 月至 今任 中银 新机遇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6 年 8 月至 今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6 任中银 颐利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9 月 至今 任中 银 睿享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9 月 至今 任 中银悦 享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7 年 3 月 至今 任中 银富 享基金 基金 经理 ,2017 年 3 月至 今任 中 银丰庆 基金 经理 。具 有 12 年证券 从业 年限 。具 备基 金、证 券、 银行 间本 币市 场交易 员从 业 资格。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的 姓名及 职务 主席: 李道 滨( 执行 总裁 ) 成员: 陈军 (副 执行 总裁 ) 、杨军 ( 副 执行 总裁 ) 、 奚 鹏洲( 固定 收益 投资 部总 经理) 、 李建( 权益 投资 部总 经理 ) 列席成 员: 欧阳 向军 (督 察长) 6、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三 、基 金托管 人 ( 一)基金托管人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 中 信银 行 ” )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 门北大 街 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9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庆萍 成立时 间:1987 年 4 月 7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489.35 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批准设 立文 号: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国务 院办 公厅 国办 函[1987]14 号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2004]125 号 联系人 :中 信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联系电 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 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 围 : 吸 收公 众存 款 ; 发 放短 期 、 中 期和 长期 贷款 ; 办 理国 内外 结算 ; 办理票 据承 兑与贴 现 ; 发 行金 融债 券 ; 代理发 行 、 代 理兑 付 、 承 销 政府债 券 ; 买 卖政 府债 券 、 金融 债 券;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7 从事同 业拆 借 ; 买 卖 、 代 理买卖 外汇 ; 从事 银行 卡 业务 ; 提 供信 用证 服务 及 担保 ; 代 理收 付 款项 ; 提 供保 管箱 服务 ; 结汇 、 售 汇业 务; 代理 开 放式基 金业 务 ; 办 理黄 金 业务 ; 黄 金进 出 口; 开展 证券 投资 基金 、 企业年 金基 金 、 保 险资 金 、 合 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 托 管业务 ; 经国 务 院银行 业监 督管 理机 构批 准的其 他业 务 ; 保 险兼 业代 理业务 ( 有效 期至 2017 年 09 月 08 日 ) 。 (依法 须经 批准 的项 目, 经相关 部门 批准 后依 批准 的内容 开展 经营 活动 。 ) 中信银 行 (601998.SH 、0998.HK ) 成立 于 1987 年 , 原名中 信实 业银 行 , 是 中 国改革 开 放中最 早成 立的 新 兴 商业 银行之 一 , 是 中国 最早 参 与国内 外金 融市 场融 资的 商业银 行 , 并 以 屡创中 国现 代金 融史 上多 个第一 而蜚 声海 内外 。 伴 随中国 经济 的快 速发 展 , 中信实 业银 行在 中国金 融市 场改 革的 大潮 中逐渐 成长 壮大 , 于 2005 年 8 月, 正式 更名 “中 信银行 ” 。2006 年 12 月, 以中 国中 信集 团 和中信 国际 金融 控股 有限 公司为 股东 ,正 式成 立中 信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 同年 , 成 功引 进 战略投 资者 , 与欧 洲领 先 的西班 牙对 外银 行 (BBV A ) 建 立了 优势 互补的 战略 合作 关系 。2007 年 4 月 27 日 , 中 信银 行 在上海 交易 所和 香港 联合 交易所 成功 同 步上市 。 2009 年, 中信 银 行成功 收购 中信 国际 金融 控股有 限公 司 (简 称: 中 信国金 ) 70.32% 股权 。 经 过三 十年 的发 展 , 中 信银 行已 成为 国内 资 本实力 最雄 厚的 商业 银行 之一 , 是 一家 快 速 增 长 并 具 有 强 大 综 合 竞 争 力 的 全 国 性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 。2009 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 控制 审订 并获 得无保 留意 见 的 SAS70 审 订报告 ,表 明了 独立 公正 第三方 对中 信 银行托 管服 务运 作流 程的 风险管 理和 内部 控制 的健 全有效 性全 面认 可。 ( 二)主要人员情况 孙德顺 先生 , 中 信银 行执 行董事 、 行 长。 孙 先生 自 2016 年 7 月 20 日起 任本 行 行长。 孙 先生同 时担 任中 信银 行 ( 国际 ) 董 事长 。 此 前, 孙先 生于 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7 月 任本 行 常务副 行长 ;2014 年 3 月 起任本 行执 行董 事;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 本行副 行长 , 2011 年 10 月 起任 本行 党 委副书 记 ; 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 交通 银行 北 京管理 部副 总 裁兼交 通银 行北 京市 分行 党委书 记 、 行 长 ;2005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 交 通银行 北京 市 分行党 委书 记、 行长 ;1984 年 5 月至 2005 年 11 月 在中国 工商 银行 海淀 区办 事处、 海淀 区 支行、 北京 分行 、 数 据中 心 (北 京) 等单 位工 作, 期间,1995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1 月 任中 国工商 银行 北京 分行 行长 助理 、 副 行长 ,1999 年 1 月至 2004 年 4 月曾 兼任 中 国工商 银行 数 据中心 (北 京) 总 经理 ;1981 年 4 月至 1984 年 5 月 就职于 中国 人民 银行 。 孙 先生拥 有三 十 多年的 中国 银行 业从 业经 验。孙 先生 毕业 于东 北财 经大学 ,获 经济 学硕 士学 位。 张强先 生, 中信 银行 副行 长,分 管托 管业 务。 张先 生自 2010 年 3 月起 任本 行 副行长 。 此前, 张先 生于 2006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 本行 行长助 理、 党委 委员 ,期 间,2006 年 4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8 月至 2007 年 3 月 曾兼 任总 行公司 银行 部总 经理 。张 先生 2000 年 1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本 行 总行营 业部 副总 经理 、 常 务副总 经理 和总 经理 ;1990 年 9 月至 2000 年 1 月 先 后在本 行信 贷 部、 济南 分行 和青 岛分 行 工作 , 曾 任总 行信 贷部 副 总经理 、 总经 理 、 分 行副 行长和 行长 。 自 1990 年 9 月至 今, 张先 生 一直为 本行 服务 ,在 中国 银行业 拥有 近三 十年 从业 经历。 张先 生 为高级经 济师,先 后于中 南财经大 学(现中 南财经 政法大学) 、辽宁 大学获得 经济学学 士 学 位、金 融学 硕士 学位 。 杨洪先 生, 现任 中信 银行 资产托 管部 总经 理, 硕士 研究生 学历 , 高 级经 济师 , 教授 级注 册咨询 师 。 先 后毕 业于 四 川大学 和北 京大 学工 商管 理学院 。 曾供 职于 中 国 人 民银行 四川 省分 行、中国 工商银行 四川省 分行。1997 年 加入中信 银 行,相继 任中信银 行成都 分行信贷 部总 经理 、 支 行行 长, 总行 零 售银行 部总 经理 助理 兼市 场营销 部总 经理 、 贵宾 理 财部总 经理 、 中 信银行 贵阳 分行 党委 书记 、行长 ,总 行行 政管 理部 总经理 。 ( 三)基金托管业务 经营 情况





2004 年 8 月 18 日 , 中信银 行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和中 国银 行业 监督管 理委 员 会批准 , 取得 基金 托管 人 资格 。 中 信银 行本 着 “ 诚 实信用 、 勤勉 尽责 ” 的 原 则, 切实 履行 托 管人职 责。 截至 2017 年 半年 末, 中信 银行已 托 管 136 只 公开 募 集证券 投资 基金 ,以 及证 券公司 资 产管理 产品 、 信 托产 品、 企 业年金 、 股 权基 金、 QDII 等其他 托管 资产 , 托 管总 规模达 到 7.41 万亿元 人民 币。 四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白 志中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1)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直 销中心 柜台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9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周虹 2)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电 子直销 平台 本公司 电子 直销 平台 包括 : 中银基 金官 方网 站(www.bocim.com ) 官方微 信服 务号 (在 微信 中搜索 公众 号 “ 中银 基金 ” 并选择 关注 ) 中银基 金官 方 APP 客 户端 (在各 大手 机应 用商 城搜 索 “ 中 银基 金 ” 下 载安 装)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张 磊 2、其 他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 陈 四清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6 联系人 :陈 洪源 网址:














www.boc.cn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 选 择其 它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销售 本基 金, 并及 时 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200 号中 银大 厦45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白 志中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 :乐 妮 (三)出具法律意见 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0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 师: 黎明 、陈 颖华 联系人 :陈 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 的会 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 16 层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吴 港平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 :汤 骏 经办会 计师 :汤骏 、 许培 菁 五 、基 金的名 称 中银富 享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六 、基 金的类 型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七 、基 金的 投 资目 标 本基金 在追 求基 金资 产长 期稳健 增值 的基 础上 , 力 争 为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创 造超 越业绩 比 较基准 的稳 定收 益。 八 、基 金的 投 资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具 有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和 上市 交易的国 债、 金 融债、 央行 票据、 地方政 府债 、 企 业债、 公 司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 中期 票据、 短 期融资 券 、 超 短期 融资 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 、 次 级债 、 可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的 纯 债、 非金 融企 业 债务融 资工 具 、 债 券回 购 、 银 行存 款、 同业 存单 、 货币市 场工 具 、 国 债期 货 , 以 及法 律法 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它 金 融工 具, 但须 符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本基金 不投 资于 股票 、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产 , 也不 投 资于可 转换 债券 ( 可分 离 交易可 转债 的纯债 部分 除外 )、 可交 换债券 。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1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本基金 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每 个交易 日日 终在 扣除 国债 期货合 约需 缴纳 的交 易保 证金后 , 持 有现 金或 者到 期 日在一 年以 内 的政府 债券 的比 例合 计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5% 。 如果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变更 投资 品种 的投 资比 例限制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 适当程 序 后,可 以调 整上 述投 资品 种的投 资比 例。 九 、基 金的 投 资策 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在分 析和 判断 国内 外宏观 经济 形势 的基 础上 ,结合 定性 分析 和定 量分 析的方 法 , 形成对 各大 类资 产的 预测 和判断 , 在基 金合 同约 定 的范围 内确 定债 券资 产 、 权益类 资产 和现 金类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 并 根据市 场运 行状 况以 及各 类资产 预期 表现 的相 对变 化, 动态 调整 大 类资产 的配 置比 例, 有效 控制基 金资 产运 作风 险, 提高基 金资 产风 险调 整后 收益。 2、债 券投 资策 略 (1) 久期 管理 策略 在全球 经济 的框 架下 , 本 基 金管理 人对 宏观 经济 运行 趋势及 其引 致的 财政 货币 政策变 化 做出判 断, 密 切跟 踪 CPI 、PPI 、 汇 率、M2 等利 率 敏感指 标, 运 用数 量化 工 具, 对未 来市 场 利率趋 势进 行分 析与 预测 , 并 据此 确定 合理 的债 券 组合目 标久 期 , 通 过合 理 的久期 控制 实现 对利率 风险 的有 效管 理。 (2) 期限 结构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通过 预期 收益 率曲 线形态 变化 来调 整投 资组 合的期 限结 构配 置。 根据 债 券收益 率 曲线形 态 、 各 期限 段品 种 收益率 变动 、 结合 短期 资 金利率 水平 与变 动趋 势 , 分析预 测收 益率 曲线的 变化 , 测算 子弹 、 哑铃或 梯形 等不 同期 限结 构配置 策略 的风 险收 益 , 形成具 体的 期限 结构配 置策 略。 (3) 类属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定性 和定 量地 分析 不同类 属债 券类 资产 的信 用风险 、 流动 性风 险 、 市 场 风 险等 因 素及其 经风 险调 整后 的收 益率水 平或 盈利 能力 , 通 过 比较并 合理 预期 不同 类属 债券类 资产 的 风险与 收益 率变 化, 确定 并动态 地调 整不 同类 属债 券类资 产间 的配 置。 (4) 信用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通过 宏观 经济 运行 、 发 行主 体的 发展 前景 和 偿债能 力 、 国 家信 用支 撑 等多重 因素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2 的综合 考量 对信 用债 券进 行信用 评级 , 并在 信用 评 级的基 础上 , 建立 信用 债 券池 ; 然 后基 于 既定的 目标 久期 、信 用利 差精选 个券 进行 投资 。 (5)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投 资策略 由于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采 取非公 开方 式发 行和 交易 , 并 限制 投资 人数 量上 限 , 整体流 动 性相对 较差 。 同时 , 受 到 发债主 体 资 产规 模较 小 、 经营波 动性 较高 、 信用 基 本面稳 定性 较差 的影响 , 整体 的信 用风 险 相对较 高 。 中 小企 业私 募 债券的 这两 个特 点要 求在 具体的 投资 过程 中, 应采 取更 为谨 慎的 投 资策略 。 本基 金认 为, 投 资该类 债券 的核 心要 点是 分析和 跟踪 发债 主体的 信用 基本 面 , 并 综 合考虑 信用 基本 面 、 债 券 收益率 和流 动性 等要 素 , 确定最 终的 投资 决策。 3、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管理 人通 过考 量宏 观经济 形势 、 提前 偿还 率 、 违 约率 、 资 产池 结构 以 及资产 池资 产所在 行业 景气 情况 等因 素, 预判 资产 池未 来现 金 流变动 ; 研究 标的 证券 发 行条款 , 预测 提 前偿还 率变 化对 标的 证券 平均久 期及 收益 率曲 线的 影响, 同时 密切 关注 流动 性 变化对 标的 证 券收益 率的 影响 , 在严 格 控制信 用风 险暴 露程 度的 前提下 , 通过 信用 研究 和 流动性 管理 , 选 择风险 调整 后收 益较 高的 品种进 行投 资。 4、国 债期 货投 资策 略 国债期 货作 为利 率衍 生品 的一种 , 有助 于管 理债 券 组合的 久期 、 流动 性和 风 险水平 。 基 金管理 人将 按照 相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 结合 对宏 观 经济形 势和 政策 趋势 的判 断、 对债 券市 场 进行定 性和 定量 分析 。构 建量化 分析 体系 ,对 国债 期货和 现货 的基 差、 国债 期货的 流动 性 、 波动水 平 、 套 期保 值的 有效 性等指 标进 行跟 踪监 控 , 在 最大限 度保 证基 金资 产安 全的基 础上 , 力求实 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增 值。 5、投 资决 策依 据、 机制 和 程序 (1) 投资 决策 依据 1)国 家有 关法 律、 法规 和 基金合 同的 有关 规定 ; 2)宏 观经 济发 展环 境、 债 券市场 和证 券市 场走 势。 (2) 投资 决策 机制 本基金 管理 人实 行的 投资 决策机 制是 : 在投 资决 策 委员会 授权 范围 内 , 分 管 投资领 导领 导下的 基金 经理 负责 制。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 根据 研 究报告 , 负责 制定 整体 投 资策略 和原 则 , 审 定季 度 资产配 置调 整计划 和转 持股 份产 品的 投资方 案 ; 参 考投 资报 告 , 审 定核 心投 资对 象和 范 围, 并定 期调 整 投资原 则和 投资 策略 。 基金经 理 : 在 投资 决策 委 员会的 授权 范围 内 , 参 考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的资 产配 置建议 、 行 业投资 比例 和整 体组 合的 绝对和 相对 风险 控制 水平 , 关 注整 个资 产组 合的 风 险收益 水平 、 增 值性 、 稳 定性 、 分 散性 和 流动性 等特 征 , 并 结合 自 身对证 券市 场的 分析 判断 , 确 定具 体的 投 资品种 、 数量 和买 卖时 间 , 构 建和 优化 投资 组合 , 并进行 日常 分析 和管 理 。 为有效 控制 组合 风险, 基金 经理 只有 获得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的批 准, 才可以 超越 权限 超配 个别 证券。 基金 经理助理/ 投资分析 员:通 过内部调 研和参考外部研 究报告, 定期提出宏观分 析、 行业分 析 、 公 司分 析以 及 数据模 拟的 各类 报告 或建 议, 提交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 作 为投 资决 策 的依据 。 数量分 析人 员通 过数 量模 型发现 潜在 投资 机会 , 运 用组合 业绩 评估 系统 , 定 期对投 资组 合中大 类资 产配 置 、 行 业 配置 、 风 格轮 动 、 个 股选 择、 个券 选择 、 买卖 成本 等对整 体业 绩的 贡献进 行归 因分 析。 风险 管 理人员 对投 资组 合的 风险 进行分 析、 监控 和报 告。 根 据反馈 结果 , 基金 经 理及 时对 组合 进行 必要的 调整 。 (3) 投资 决策 程序 本基金 具体 的投 资决 策机 制与流 程为 : 1)研 究支 持 研究人 员从 基本 面对 宏观 经济 、 行 业、 个券 、 和 市场 走势提 出研 究报 告 , 数 量 小组利 用 集成市 场预 测模 型和 风险 控制模 型对 市场 、行 业、 个券进 行分 析和 预期 收益 测算。 2)投 资决 策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依据 上述 研究报 告 , 定 期 ( 月) 或遇 重大事 项时 召开 投资 决策 会议 , 决 定相关 事项 。基 金经 理根 据投资 决策 委员 会的 决议 ,进行 基金 投资 管理 的日 常决策 。 3)组 合构 建 在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制 定的 投资原 则和 资产 配置 原则 下, 基 金经 理根 据研 究人 员 和数量 小 组的投 资建 议 , 结 合自 身 对证券 市场 的分 析判 断 , 制定大 类资 产配 置 、 行 业 配置及 个股 投资 策略 , 在 严格 贯彻 投资 流 程和投 资纪 律的 基础 上 , 严格控 制风 险构 建投 资组 合, 进行 投资 组 合的构 建和 日常 管理 ,并 定期进 行组 合优 化。 4)交 易执 行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 基金经 理直 接向 交易 部 下 达交易 指令 。 交易 部依据基金经 理的 指令 , 制定 交 易策略 , 统 一执行 投资 组合 计划 , 进 行具体 品种 的交 易 , 并 将 执行结 果反 馈基 金经 理确 认。 交易 执行 结 束后, 交易 员填 写交 易回 执,经 基金 经理 确认 后交 给基金 行政 人员 存档 。 5)业 绩评 估 数量小 组和 风险 控制 小组 利用公 司开 发的 业绩 评估 系统, 对投 资组 合中 整体 资产配 置 、 投资组 合 、 个 股选 择、 个 券选择 、 买卖 成本 等因 素 对整体 业绩 的贡 献进 行分 析。 该评 估结 果 将为基 金经 理进 行积 极投 资风险 的控 制和 调整 提供 依据。 6)组 合维 护 基金经 理将 根据 市场 状况 , 结 合行 业、 个股 的基 本 面情况 、 流动 性状 况、 基 金申购 和赎 回的现 金流 量情 况以 及组 合投资 绩效 评估 的结 果, 对投资 组合 进行 监控 和调 整。 十、 业 绩比较 基准 中债综 合全 价( 总值 )指 数收益 率 中债综 合全 价 (总 值) 指 数旨在 综合 反映 债券 全市 场整体 价格 和投 资回 报情 况。 该指 数 涵盖了 银行 间市 场和 交易 所市场 , 具有 广泛 的市 场代 表性 , 适 合作 为本 基金 的业 绩比较 基 准 。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更 权威 的 、 更 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现 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基准的 指数 时 , 本 基金 管 理人在 与基 金托 管人协 商一 致 , 并 履行 适 当程序 后调 整或 变更 业绩 比较基 准并 及时 公告 , 而 无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十 一、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 本 基金 的预 期 收益和 预期 风险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十 二、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 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 中信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和 投资 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 保 证复 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 所列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12.1 报告期末基金 资产组 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5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75,000,000.00 86.4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7,506,044.34 13.58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3,474.71 0.02 8 合计 202,549,519.05 100.00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股票投资组合 12.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 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12.2.2 报告期末按行业 分 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 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港股通 投资 股票 。 12.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12.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 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12.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12.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12.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12.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12.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12.9.1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 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6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股 指期货 投资 。 12.9.2 本基金投资股指 期 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未包 括股 指期货 ,无 相关 投资 政策 。 12.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12.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 政策 国债期 货作 为利 率衍 生品 的一种 , 有助 于管 理债 券 组合的 久期 、 流动 性和 风 险水平 。 基金 管 理人将 按照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 结合 对宏 观经 济 形势和 政策 趋势 的判 断 、 对债券 市场 进行 定性和 定量 分析 。 构建 量 化 分析 体系 , 对国 债期 货 和现货 的基 差 、 国 债期 货 的流动 性 、 波 动 水平 、 套 期保 值的 有效 性 等指标 进行 跟踪 监控 , 在 最大限 度保 证基 金资 产安 全的基 础上 , 力 求实现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 定增值 。 12.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 12.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11.1 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没 有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或 在本 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 12.11.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 名股票 没有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的 备选 股票 库。 12.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07,602.99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66,215.75 5 应收申 购款 2,087.47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474.71 12.11.4 报告期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 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12.11.5 报告期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 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7 十 三、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不 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7 年 3 月 20 日 , 基 金合 同生 效以来 基金 投资 业绩 与同 期业绩 比 较基准 的比 较如 下表 所示 :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2017 年 3 月 20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0.76% 0.01% -0.88% 0.08% 1.64% -0.07% 十 四、 基金的 费用 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 关的 费用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运 作相 关或 者为 维护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支出 的会 计 师 费、律 师费 、诉 讼费 、仲 裁费和 财产 保全 费等 费用 ; (5 )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6 ) 基金 的相 关账 户的 开 户及维 护费 用; (7 ) 基金 的证 券、 期货 交 易费用 ; (8 ) 基金 的银 行汇 划费 用 ; (9 )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3% 年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 0.3%÷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8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核 对一致 后, 基金 托管 人按 照 与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 方式于 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财 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等 ,支 付 日 期顺 延。 (2 )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1% 的年 费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 =E× 0.1%÷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核 对一致 后, 基金 托管 人按 照 与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 方式于 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财 产 中一次 性支 取给 基金 托管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 日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上述“ (一 ) 基 金费 用的 种 类 ” 中第 3 -9 项 费用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3、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 基金 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因未 履行或 未完全 履 行义务导 致的费 用支出 或 基金财 产 的损失 ; (2 )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 的事项 发生 的费 用; (3 )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相关 费用 ; (4 ) 其他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 规及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不得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二) 与基金销售有 关的 费用 1、申 购费 用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用由 投资 人承担 , 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 主要用 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 售、 登记等 各项 费用 。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率如 下: 申购费 率 申购金 额 申购费 率 小于 100 万元 0.8% 100 万 元( 含)-200 万元 0.5%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9 200 万 元( 含)-500 万元 0.3% 大于 500 万 元( 含) 1000 元/ 笔 2、赎 回费 用。 本基金 赎回 费用 由赎 回基 金份额 的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承担, 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赎 回基金 份 额时收取。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 例为赎回费总额 的 25% ,未计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 于 支付登 记费 和其 他必 要的 手续费 。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如 下: 持有期 限(Y ) 赎回费 率 赎回费 率 Y <1 月 0.1% Y ≥ 1 月 0% 注:上 表中 ,1 个月按 30 天计算 。投 资人 通过 日常 申购所 得基 金份 额, 持有 期限自 登 记机构 确认 登记 之日 起计 算。 3、本 基金 份额 净值 的计 算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4 位, 小 数点后 第5 位四 舍五 入, 由 此产生 的收益 或损 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T 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 在当天 收市 后计 算, 并在T+1 日 内公 告。 遇特殊 情况 ,经 中国 证监 会同意 ,可 以适 当延 迟计 算或公 告。 4、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基 金 合同约 定的 范围 内调 整费 率或收 费方 式, 并最 迟应 于新的 费 率或收 费方 式实 施日 前依 照《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 5、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不 违 反法律 法规 规定 及基 金合 同约定 的情 形下 根据 市场 情况制 定 基金促 销计 划 , 定 期或 不 定期地 开展 基金 促销 活动 。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 期间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对基金 销售 费用 实行 一定 的优惠 。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 其他 费用 根据 相关 法律法 规执 行。 十 五、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公 开证 券投 资基 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 管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有 关法 律法 规的要 求 , 结 合本 基金 运 作的实 际情 况 , 对 本基 金 的原招 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 新, 主要 更新 的 内容如 下: (一) 在 “ 重要 提示 ” 部 分, 对 基 金合同 的生 效日 期 、 招 募 说明书 所载 内容 和数 据的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 截至时 间进 行了 更新 ; (二) 在 “ 基金 管理 人” 部分 , 对董事 会成 员 、 监 事、 管 理层成 员 、 基 金管 理人 的 内 部控制 制度 的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三) 在 “ 基金 托管 人” 部分 , 对 基金托 管人 基本 情况 、 基 金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等信 息 进行 了更 新; (四) 在“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对基 金份 额发 售机 构相 关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五) 在“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部 分,对 基金 合同 生效 时间 进行了 说明 ; (六) 在“基 金的 募集 ”部 分, 对基金 首次 募集 的基 本情 况进行 了说 明; (七) 增加 “投 资组 合报 告” 部 分, 根据 《信 息披 露内 容 与格式 准则 第 5 号 》 及 《 基 金合同 》 , 披露 了基 金最 近 一期投 资组 合报 告的 内容 ; (八) 增加“ 基金 的业 绩” 部分 ,披露 了基 金自 合同 生效 以来的 业绩 情况 ; (九) 在 “ 其他 应披 露事 项” 部 分, 列明 了前 次招 募说 明 书公布 以来 的其 他应 披露 事 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