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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增瑞(160642)

鹏华增瑞: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11月)查看PDF公告

 





















鹏 华 增 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 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6 年 6 月 28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下发 的《 关于 准予 鹏华 增瑞灵 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注册的批复》注册, 进行 募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本基金基金 合同已 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正式 生效 ,基 金管 理人 于该日 起正 式开 始对 基金 财产进 行运 作 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 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 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 价值和市场前 景等作 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的风险 和 收 益 高 于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债 券 基 金, 低 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属 于证 券 投 资基 金 中 中 高 风 险、 中 高 预期 收 益 的 品 种 。本 基 金 投资 于 证 券 市 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市场 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 全面了解本基 金的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 性判断市场,并承担 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但不 限于 :系统性风险、非系 统性 风险、管理风险、流 动性 风险、本基金 特定风 险及 其他 风险 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 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 该类债券 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 和交 易,由于不公开资料 ,外 部评级机构一般不 对这 类债 券 进 行 外 部 评级,可能会降低市 场对 该类债券的认可度, 从而 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 流动 性。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 在于 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 资产 规模较小、经营的波 动性 较大,同时, 各类材料(包括招募 说明 书、审计报告)不公 开发 布,也大大提高了分 析并 跟踪发债主体 信用基 本面 的难 度。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等金 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 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 决于一种 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 数, 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 挂钩 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 动的 预期。投资于 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 险、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 险、 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等。 由于衍生品通 常具有杠杆 效 应 , 价格 波动 比 标 的 工 具 更 为 剧烈 ,有 时 候 比 投 资 标 的 资产 要承 担 更 高 的 风 险。并且由于衍生品 定价 相当复杂,不适当的 估值 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 临损 失风险。股指 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 制度 ,由于保证金交易具 有杠 杆性,当出现不利行 情时 ,股价指数微 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 投资 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股 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 债结 算制度,如果 没有在 规定 的时 间内 补足 保证金 ,按 规定 将被 强制 平仓, 可能 给投 资带 来损 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 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 本基金 表现 的保 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 证最低收益。基金管 理人 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 的“ 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 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 险,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投资有风 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 前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 同。 本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 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净 值表 现截止 日 为2017 年6 月30 日 ( 未 经审计)。 一、基 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 称: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2、住 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 华三 路 168 号深 圳国 际商 会中 心 43 层 3、设 立日 期:1998 年 12 月 22 日 4、法 定代 表人 :何 如 5、办 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 区福华 三 路168 号深 圳国 际商会 中 心 43 层 6、电 话: (0755 )82021233








传 真: (0755)82021155 7、联 系人 :吕 奇志 8、注 册资 本: 人民 币 1.5 亿元 9、股 权结 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7,500 50% 意大利 欧利 盛资 本资 产管 理股份 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7,350 49% 深圳市 北融 信投 资发 展有 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何如先 生, 董事 长, 硕士 ,高级 会计 师, 国籍 :中 国。历 任中 国电 子器 件公 司深圳 公 司副总 会计 师兼 财务 处处 长、总 会计 师、 常务 副总 经理、 总经 理、 党委 书记 ,深圳 发展 银 行行长 助理 、副 行长 、党 委委员 、副 董事 长、 行长 、党委 副书 记, 现任 国信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司董 事长 、党 委书 记,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邓召明 先生 ,董 事, 经济 学博士 ,讲 师, 国籍 :中 国。历 任北 京理 工大 学管 理与经 济 学院讲 师、 中国 兵器 工业 总公司 主任 科员 、中 国证 监会处 长、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 经 理 、 中 国 证 监会 第 六 、七 届 发 审 委 委 员, 现 任 鹏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总 裁、 党 总 支 书记。 孙煜扬 先生 ,董 事, 经济 学博士 ,国 籍: 中国 。历 任贵州 省政 府经 济体 制改 革委员 会 主任科 员、 中共 深圳 市委 政策研 究室 副处 长、 深圳 证券结 算公 司常 务副 总经 理、深 圳证 券 交易所 首任 行政 总监 、香 港深业 (集 团) 有限 公司 助理总 经理 、香 港深 业控 股有限 公司 副 总经理 、中 国高 新技 术产 业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兼行 政总 裁、 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董事总 裁,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国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公司 顾问 。 Massimo Mazzini 先 生, 董事, 经济 和商 学学 士。 国籍: 意大 利。 曾在 安达 信 (Arthur Andersen MBA ) 从事风 险 管 理和 资产 管理 工作, 历 任CA AIPG SGR 投资总 监、 CAAM AI SGR 及CA AIPG SGR 首 席执 行官 和投 资总 监 、东方 汇理 资产 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 (CAAM SGR )投 资副 总监 、农业 信贷 另类 投资 集团 (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 )国 际 执行委 员会 委员 、意 大利 欧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 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投 资方 案部 投资 总 监、Epsilon 资 产管 理股 份公司 (Epsilon SGR )首 席执 行 官,欧 利盛 资本 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A. )(卢 森堡 ) 首席执 行官 和总 经理 。现 任意大 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股 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市 场及 业务 发展 总监。 Andrea Vismara 先 生, 董 事,法 学学 士, 律师 ,国 籍:意 大利 。曾 在意 大利 多家律 师 事务所 担任 律师 ,先 后在 法国农 业信 贷集 团(Credit Agricole Group ) 东方 汇理资 产管 理 股份有 限公 司(CAAM SGR )法务 部、 产品 开发 部, 欧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治 理与股 权部 工作 ,现 在担 任意大 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股 份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董事 会秘 书兼 任企 业事务 部总 经理 ,欧 利盛 资本股 份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A. )(卢 森堡 )企 业服 务部 总经理 。 周中国 先生 ,董 事, 会计 学硕士 研究 生, 国籍 :中 国。曾 任深 圳市 华为 技术 有限公 司 定价中 心经 理助 理;2000 年 7 月 起历 任国 信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资金 财务 总部 业务经 理、 外 派财务 经理 、高 级经 理、 总经理 助理 、副 总经 理、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人 力资源 总部 副总经理 、资 金财 务总 部副 总经理 ;2015 年6 月至 今 任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资金财 务总 部 总经理 。 史际春 先生 ,独 立董 事, 法学博 士, 国籍 :中 国。 历任安 徽大 学讲 师、 中国 人民大 学 副教授 ,现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法学 院教 授、 博士 生导 师,国 务院 特殊 津贴 专家 ,兼任 中国 法 学会经 济法 学研 究会 副会 长、北 京市 人大 常委 会和 法制委 员会 委员 。 张元先 生, 独立 董事 ,大 学本科 ,国 籍: 中国 。曾 任新疆 军区 干事 、秘 书、 编辑, 甘 肃省委 研究 室干 事、 副处 长、处 长、 副主 任, 中央 金融工 作委 员会 研究 室主 任,中 国银 监 会政策 法规 部( 研究 局) 主任( 局长 )等 职务 ;2005 年 6 月至2007 年 12 月 ,任中 央国 债 登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董 事长兼 党委 书记 ;2007 年12 月至 2010 年12 月, 任 中央国 债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监事 长兼党 委副 书记 。 高臻女 士, 独立 董事 ,工 商管理 硕士 ,国 籍: 中国 。曾任 中国 进出 口银 行副 处长, 负 责贷款 管理 和运 营, 项目 涉及制 造业 、能 源、 电信 、跨国 并购 ;2007 年加 入 曼达林 投资 顾 问有限 公司 ,现 任曼 达林 投资顾 问有 限公 司执 行合 伙人。 2、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黄俞先 生, 监事 会主 席, 研究生 学历 ,国 籍: 中国 。曾在 中农 信公 司、 正大 财务公 司 工作, 曾任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监事 ,现 任深圳 市北 融信 投资 发展 有限公 司董 事 长。 陈冰女 士, 监事 ,本 科学 历,国 籍: 中国 。曾 任国 信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资金 财务部 会 计、上 海营 业部 财务 科副 科长、 资金 财务 部财 务科 副经理 、资 金财 务部 资金 科经理 、资 金 财务部 主任 会计 师兼 科经 理、资 金财 务部 总经 理助 理、资 金财 务总 部副 总经 理等, 现任 国 信证券 资金 财务 总部 副总 经理兼 资金 运营 部总 经理 、融资 融券 部总 经理 。 SANDRO VESPRINI 先 生, 监事, 工商 管理 学士 ,国 籍:意 大利 。先 后在 米兰 军医院 出 纳部、 税务 师事 务所 、菲 亚特汽 车发 动机 和变 速器 平台管 控管 理团 队工 作、 圣保 罗 IMI 资 产管 理SGR 企业 经管 部、 圣保罗 财富 管理 企业 管控 部工作 、曾 任欧 利盛 资本 资产管 理股 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财 务管 理和 投 资经理 ,现 任欧 利盛 资本 资产管 理股 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财务 负责 人 。 于丹女 士, 职工 监事 ,法 学硕士 ,国 籍: 中国 。历 任北京 市金 杜( 深圳) 律师 事务所 律 师;2011 年 7 月加 盟鹏 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监察稽 核部 法务 主管 ,现 任监察 稽核 部 总经理 助理 。 郝文高 先生 ,职 工监 事, 大专学 历, 国籍 :中 国。 历任深 圳奥 尊电 脑有 限公 司证券 基 金事业 部副 经理 、招 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事务 部总监 ;2011 年 7 月加 盟 鹏华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现任 登记 结算 部总经 理。 刘嵚先 生, 职工 监事 ,管 理学硕 士, 国籍 :中 国。 历任毕 马威 (中 国) 管理 顾问公 司 咨询顾 问,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北 京分 公司 副总 经理;2014 年 10 月 加入 鹏华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现任 首席 市场 官兼市 场发 展部 、北 京分 公司总 经理 。 3、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何如先 生, 董事 长, 硕士 ,高级 会计 师, 国籍 :中 国。历 任中 国电 子器 件公 司深圳 公 司副总 会计 师兼 财务 处处 长、总 会计 师、 常务 副总 经理、 总经 理、 党委 书记 ,深圳 发展 银 行行长 助理 、副 行长 、党 委委员 、副 董事 长、 行长 、党委 副书 记, 现任 国信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司董 事长 、党 委书 记,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邓召明 先生 ,董 事, 总裁 ,经济 学博 士, 讲师 ,国 籍:中 国。 历任 北京 理工 大学管 理 与经济 学院 讲师 、中 国兵 器工业 总公 司主 任科 员、 中国证 监会 处长 、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副总 经理 、中 国证 监会 第六、 七届 发审 委委 员, 现任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裁 、党 总 支书记 。 高阳先 生, 副总 裁, 特许 金融分 析师 (CFA ) ,经 济 学硕士 ,国 籍: 中国 。历 任中国 国 际金融 有限 公司 经理 ,博 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博时 价值增 长基 金基 金经 理、 固定收 益部 总 经理、 基金 裕泽 基金 经理 、基金 裕隆 基金 经理 、股 票投资 部 总 经理 ,现 任鹏 华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副总 裁。 邢彪先 生, 副总 裁, 工商 管理硕 士、 法学 硕士 ,国 籍:中 国。 历任 中国 人民 大学校 办 科员, 中国 证监 会办 公厅 副处级 秘书 ,全 国社 保基 金理事 会证 券投 资部 处长 、股权 资产 部 (实业 投资 部) 副主 任, 并于 2014 年至2015 年期 间担任 中国 证监 会 第 16 届 主板发 审委 专 职委员 ,现 任鹏 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高鹏先 生, 副总 裁, 经济 学硕士 ,国 籍: 中国 。历 任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监察法 律 部监察 稽核 经理 ,鹏 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监察 稽核 部副总 经理 、监 察稽 核部 总经理 、职 工 监事、 督察 长, 现任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副 总裁 、电子 商务 部总 经理 。 苏波先 生, 副总 裁, 管理 学博士 ,国 籍: 中国 。历 任深圳 经济 特区 证券 公司 研究所 副 所长、 投资 部经 理,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渠 道服 务二部 总监 助理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信 息技 术部 总经 理助 理,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裁 助理 、机 构理 财部 总经理 、职 工 监事, 现任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高永杰 先生 ,督 察长 ,法 学硕士 ,国 籍: 中国 。历 任中共 中央 办公 厅秘 书局 干部,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公 厅新 闻 处 干部 、 秘 书 处 副 处级 秘 书 、发 行 监 管 部 副 处长 、 人 事教 育 部 副 处 长、 处长, 现任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督 察长 。 韩亚庆 先生 ,副 总经 理 , 经济学 硕士 。国 籍: 中国 。历任 国家 开发 银行 资金 局主任 科 员,全 国社 保基 金理 事会 投资部 副调 研员 ,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 收益 部基金 经理 、 固定收 益部 总监 。


4、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谢书英 女士 ,国 籍中 国, 经济学 硕士 ,9 年证 券基 金从业 经验 。曾 任职 于高 盛高华 证 券有限 公司 投资 银行 部;2009 年 4 月 加盟 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研究 部高级 研究 员 、 投资经 理助 理, 从事 行业 研究及 投资 助理 相关 工作 。2014 年 04 月至 2017 年03 月 担任 鹏 华金刚 保本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2015 年 06 月 担任 鹏华价 值优 势混 合(LOF ) 基金基 金经 理 , 2016 年01 月担 任鹏 华文 化传媒 娱乐 股票 基金 基金 经理,2016 年 09 月 担任 鹏华增 瑞混 合基 金基金 经理 ,2017 年 07 月担任 鹏华 精选 成长 混合 基金基 金经 理。 谢书 英女 士具备 基金 从 业资格 。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管理 的其 他基金 情况 : 2014 年 04 月至2017 年 03 月担 任鹏 华金 刚保 本混 合基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 06 月担 任鹏 华价 值优势 混合 (LOF )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6 年 01 月担 任鹏 华文 化传媒 娱乐 股票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7 年 07 月担 任鹏 华精 选成长 混合 基金 基金 经理 本基金 历任 的基 金经 理: 2016 年 09 月至 本更 新招 募书截 止日














谢书 英女 士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情 况 邓召明 先生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总 裁、 党总支 书记 。 高阳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邢彪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高鹏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韩亚庆 先生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梁浩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研 究部 总经 理, 鹏华新 兴产 业混 合基 金基 金经理 。 赵强先 生,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资 产配 置与 基金 投资 部 FOF 投资 副总 监。 6、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 亲属关 系。 二、基 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 表人 :易 会满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郭 明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截至 2017 年6 月 末, 中国 工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共有 员工 218 人, 平均 年龄 30 岁,95% 以上员 工拥 有大 学本 科以 上学历 ,高 管人 员均 拥有 研究生 以上 学历 或高 级技 术职称 。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作为中 国大 陆托 管服 务的 先行者 ,中 国工 商银 行自 1998 年 在国 内首 家提 供托 管服务 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宗旨,依 靠严 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 内部 控制体系、规 范的管理模式、先进 的营 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 团队 ,严格履行资产托管 人职 责,为境内外 广大投资者、金融资 产管 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 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 管服 务,展现优异 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 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 最丰 富、最成熟的产品线 。拥 有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 信托资产 、保险 资产、社 会保障基 金、基 本养老保 险、企业 年金基 金、QFII 资产、 QDII 资 产、股 权投资基 金 、证券公 司集合资 产管理 计划、证 券公司定 向资产 管理计划 、商 业银行 信 贷 资产 证券 化、 基金公 司特 定客 户资 产管 理、QDII 专 户资 产、ESCROW 等门 类齐 全 的托管产品体系,同 时在 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 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 ,可 以为各类客户 提供个 性化 的托 管服 务。 截至 2017 年 6 月, 中国 工 商银行 共托 管证 券投 资基 金 745 只。 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 资》、美国《环球金 融》 、内地《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 外权 威财经媒体评 选的 54 项 最佳 托管 银行 大 奖;是 获得 奖项 最多 的国 内托管 银行 ,优 良的 服务 品质获 得国 内 外金融 领域 的持 续认 可和 广泛好 评 。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 工商银行 资产托管部自成 立以来, 各项业务飞速发 展,始终 保持在资产托管 行业 的优势地位。这些成 绩的 取得,是与资产托管 部“ 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 内控建设”的 做法是分不开的。资 产托 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 加强 内部风险管理工作, 在积 极拓展各项托 管业务的同时,把加 强风 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精 心培育内控文化,完 善风 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 2012 、2013 、2014 年八 次 顺利通过评 估组织 内部控 制和安全措 施是否 充分的 最权威的SAS70 (审计标准第70 号 ) 审 阅 后 ,2015 年、2016 年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均 通 过ISAE3402 (原SAS70 )审 阅,迄今 已 第十次获 得无保留 意见的 控制及有 效性报告 ,表明 独立第三 方对 我行托管 服务在风 险管理 、内部控 制方面的 健全性 和有效性 的全面认 可,也证 明中国工 商 银 行 托 管 服 务 的 风 险 控 制 能 力 已 经 与 国 际 大 型 托 管 银 行 接 轨 ,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 目 前 , ISAE3402 审 阅已 经成 为年 度化、 常规 化的 内控 工作 手段。 1、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强 化和 建立 守法 经营、 规 范运作 的经 营思 想和 经营 风格, 形成 一个 运作 规范 化、管 理科 学化 、监 控制 度化的 内控 体 系;防 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保证 托管 资产 的安 全完 整;维 护持 有人 的权 益; 保障资 产托 管 业务安 全、 有效 、稳 健运 行。 2、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构 由中国 工商 银行 稽核 监察 部门( 内 控 合 规 部 、 内 部审 计 局 )、 资 产 托 管 部 内设 风 险 控制 处 及 资 产 托 管部 各 业 务处 室 共 同 组 成。 总行稽 核监 察部 门负 责制 定全行 风险 管理 政策 ,对 各业务 部门 风险 控制 工作 进行指 导、 监 督。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设置 专门负 责稽 核监 察工 作的 内部风 险控 制处 ,配 备专 职 稽核 监察 人 员,在 总经 理的 直接 领导 下,依 照有 关法 律规 章, 对业务 的运 行独 立行 使稽 核监察 职权 。 各业务 处室 在各 自职 责范 围内实 施具 体的 风险 控制 措施。 3、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 合法 性原 则。 内控 制 度应当 符合 国家 法律 法规 及监管 机构 的监 管要 求, 并贯穿 于托管 业务 经营 管理 活动 的始终 。 (2) 完整 性原 则。 托管 业 务的各 项经 营管 理活 动都 必须有 相应 的规 范程 序和 监督制 约 ; 监 督 制 约 应渗 透 到 托管 业 务 的 全 过 程和 各 个 操作 环 节 , 覆 盖 所有 的 部 门、 岗 位 和 人员。 (3) 及时 性原 则。 托管 业 务经营 活动 必须 在发 生时 能准确 及时 地记 录; 按照 “内控 优先” 的原 则, 新设 机构 或新增 业务 品种 时, 必须 做到已 建立 相关 的规 章制 度。 (4 )审 慎性 原则 。各 项 业务经 营活 动必 须防 范风 险,审 慎经 营, 保证 基金 资产和 其他 委托资 产的 安全 与完 整。 (5 ) 有 效 性 原 则 。 内 控 制 度 应 根 据 国 家 政 策 、 法 律 及 经 营 管 理 的 需 要 适 时 修 改 完 善 , 并保证 得到 全面 落实 执行 ,不得 有任 何空 间、 时限 及人员 的例 外。 (6) 独立 性原 则。 设立 专 门履行 托管 人职 责的 管理 部门; 直接 操作 人员 和控 制人员 必须相 对独 立, 适当 分离 ;内控 制度 的检 查、 评价 部门必 须独 立于 内控 制度 的制定 和执 行 部门。 4、内 部风 险控 制措 施实 施 (1) 严格 的隔 离制 度。 资 产托管 业务 与传 统业 务实 行严格 分离 ,建 立了 明确 的岗位 职责、 科学 的业 务流 程、 详细的 操作 手册 、严 格的 人员行 为规 范等 一系 列规 章制度 ,并 采 取了良 好的 防火 墙隔 离制 度,能 够确 保资 产独 立、 环境独 立、 人员 独立 、业 务制度 和管 理 独立、 网络 独立 。 (2) 高层 检查 。主 管行 领 导与部 门高 级管 理层 作为 工行托 管业 务政 策和 策略 的制定 者和管 理者 ,要 求下 级部 门及时 报告 经营 管理 情况 和特别 情况 ,以 检查 资产 托管部 在实 现 内部控 制目 标方 面的 进展 ,并根 据检 查情 况提 出内 部控制 措施 ,督 促职 能管 理部门 改进 。 (3) 人事 控制 。资 产托 管 部严格 落实 岗 位 责任 制, 建立“ 自控 防线 ”、 “互 控防 线”、 “监 控防 线” 三道 控制防 线, 健全 绩效 考核 和激励 机制 ,树 立“ 以人 为本” 的内 控 文化, 增强 员工 的责 任心 和荣誉 感, 培育 团队 精神 和核心 竞争 力。 并通 过进 行定期 、定 向 的业务 与职 业道 德培 训、 签订承 诺书 ,使 员工 树立 风险防 范与 控制 理念 。 (4 ) 经 营 控 制 。 资 产 托 管 部 通 过 制 定 计 划 、 编 制 预 算 等 方 法 开 展 各 种 业 务 营 销 活 动 、 处理各 项事 务, 从而 有效 地控制 和配 置组 织资 源, 达到资 源利 用和 效益 最大 化目的 。 (5 ) 内 部 风 险 管 理 。 资 产 托 管 部 通 过 稽 核 监 察 、 风 险 评 估 等 方 式 加 强 内 部 风 险 管 理 , 定期或 不定 期地 对业 务运 作状 况 进行 检查 、监 控, 指导业 务部 门进 行风 险识 别、评 估, 制 定并实 施风 险控 制措 施, 排查风 险隐 患。 (6) 数据 安全 控制 。我 们 通过业 务操 作区 相对 独立 、数据 和传 真加 密、 数据 传输线 路的冗 余备 份、 监控 设施 的运用 和保 障等 措施 来保 障数据 安全 。 (7) 应急 准备 与响 应。 资 产托管 业务 建立 专门 的灾 难恢复 中心 ,制 定了 基于 数据、 应用、 操作 、环 境四 个层 面的完 备的 灾难 恢复 方案 ,并组 织员 工定 期演 练。 为使演 练更 加接近实 战, 资产 托管 部不 断提高 演练 标准 ,从 最初 的按照 预订 时间 演练 发展 到现在 的“ 随 机演练 ”。 从演 练结 果看 ,资产 托管 部完 全有 能力 在发生 灾难 的情 况 下 两个 小时内 恢复 业 务。 5、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风险 控 制情况 (1) 资产 托管 部内 部设 置 专职稽 核监 察部 门, 配备 专职稽 核监 察人 员, 在总 经理的 直接领 导下 ,依 照有 关法 律规章 ,全 面贯 彻落 实全 程监控 思想 ,确 保资 产托 管业务 健康 、 稳定地 发展 。 (2) 完善 组织 结构 ,实 施 全员风 险管 理。 完善 的风 险管理 体系 需要 从上 至下 每个员 工的共 同参 与, 只有 这样 ,风险 控制 制度 和措 施才 会全面 、有 效。 资产 托管 部实施 全员 风 险管理 ,将 风险 控制 责任 落实到 具体 业务 部门 和业 务岗位 ,每 位员 工对 自己 岗位职 责范 围 内 的风 险负 责, 通过 建立 纵向双 人制 、横 向多 部门 制的内 部组 织结 构, 形成 不同部 门、 不 同岗位 相互 制衡 的组 织结 构。 (3) 建立 健全 规章 制度 。 资产托 管部 十分 重视 内控 制度的 建设 ,一 贯坚 持把 风险防 范和控 制的 理念 和方 法融 入岗位 职责 、制 度建 设和 工作流 程中 。经 过多 年努 力,资 产托 管 部 已 经 建 立 了 一整 套 内 部风 险 控 制 制 度 ,包 括 : 岗位 职 责 、 业 务 操作 流 程 、稽 核 监 察 制 度、 信息披 露制 度等 ,覆 盖所 有部门 和岗 位, 渗透 各项 业务过 程, 形成 各个 业务 环节之 间的 相 互制约 机制 。 (4 ) 内 部 风 险 控 制 始 终 是 托 管 部 工 作 重 点 之 一 , 保 持 与 业 务 发 展 同 等 地 位 。 资 产 托 管业务是商 业 银 行 新兴 的中 间 业 务 , 资 产 托 管部 从成 立 之 日 起 就 特 别 强调 规范 运 作 , 一 直 将建立一个系统、高 效的 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 作为 工作重点。随着市场 环境 的变化和托管 业务的快速发展,新 问题 、新情况不断出现, 资产 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 理放 在与业务发展 同等重 要的 位置 ,视 风险 防范和 控制 为托 管业 务生 存和发 展的 生命 线 。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和有关基金法规 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的 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 、基 金投融资比例、基金 投资 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 间债券市场、 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 算、 基金 份 额 净 值 计 算 、 应收 资金 到 账 、 基 金 费 用 开支 及收 入 确 定 、 基 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 料中 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 据等 进行监督和核 查,其 中对 基金 的投 资比 例的监 督和 核查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之后 六个 月开 始。 基金 托管人发 现基金管理人违 反《基金 法》、基金合同 、基金托 管协议或有关基 金法 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 应及时核对,并以书 面形 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 回函 确认。在限期内,基 金托 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 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 通知 的违规事项未 能在限 期内 纠正 的, 基金 托管人 应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应立 即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同时 通知基 金管 理 人限期 纠正 。





三、相 关服务机构 一、基 金份 额销 售机 构 1、直 销机 构 (1)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直销 中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华三 路 168 号 深圳 国际 商会中 心 43 层 联系电 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 :吕 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 (2)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北京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甲 9 号 金融 街中 心南 楼 502 房 联系电 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 :李 筠 (3)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上海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花园 石桥 路 33 号 花旗 集 团大 厦 801B 室 联系电 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 :李 化怡 (4)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武汉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武汉 市江 汉区 建设大 道 568 号 新世 界国 贸大 厦 I 座1001 室 联系电 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 :祁 明兵 (5)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广 州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华 夏 路10 号富 力 中心 24 楼07 单元 联系电 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 :周 樱 2、其 他销 售机 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 销售本基 金或变 更上 述销 售机 构, 并及时 公告 。 二、登 记机 构 名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 桥大 街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 明 办公室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太平 桥大 街 17 号 联系电 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负责人 :赵 亦清 三、出 具法 律意 见书 的律 师事务 所 名称: 上海 通力 律师 事务 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法定代 表人 :俞 卫锋 办公室 地址 :上 海市 银城 中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联系电 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黎 明 经办律 师: 吕红 、黎 明 四、会 计师 事务 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 银行 大厦 6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绍信 办公室 地址 :上 海市 湖滨 路 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心 11 楼 联系电 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联系人 :陈 熹 经办会 计师 :许 康玮 、陈 熹 四、基 金的名称 本基金 名称 :鹏 华增 瑞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五、基 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契约型 ,混 合型 基金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本 基金 设一个 24 个月 的封 闭期 , 起讫时 间为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含 ) 至 24 个月 后的 对应 日( 含 )(若 该日 为非 工作 日, 则为该 日之 前的 最后 一个 工作日 )止 。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 不开 放申购、赎回业务, 但投 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 交易 后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 所转 让基 金份 额。 封闭期 届满 后, 本基 金转 换为上 市开 放式 基金 (LOF )。 六、基 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多种投 资策略,充分挖掘和利用 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 力争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创 造绝 对收 益和长 期稳 定的 投资 回报 。 七、基 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 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 (包含中 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 股票 )、债券(含国债、 金融 债、企业债、 公司债、央行票据、 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 次级 债、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 债券、中小企 业私募债等)、货币 市场 工具、权证、资产支 持证 券、股指期货以及法 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 证 监会相 关规 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 例为: 封闭期内, 股票资 产投资 比例为基金 资产 的 0%—100% ;转换 为上市 开放 式基 金(LOF ) 后,股 票资 产投 资比 例为 基金资 产 的0% —95% 。 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当保持不 低于交易 保证金一 倍的现 金;转换 为上市开 放式基 金(LOF) 后,每 个交易 日 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 保证金后,保持现金 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 债券投资比例 合计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 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 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会做 相应调 整。 八、基 金的投资策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通 过跟 踪考 量通 常的宏 观经 济变 量( 包 括 GDP 增长 率、CPI 走势 、M2 的 绝对 水平和增长率、利率 水平 与走势等)以及各项 国家 政策(包括财政、货 币、 税收、汇率政 策等)来判断经济周 期目 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 发展 的方向,在此基础上 对各 大类资产的风 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 分析 评估,制定股票、债 券、 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 的配 置比例、调整 原则和 调整 范围 。 2、股 票投 资策 略 本基金在不同 市 场 环 境 下, 将 灵 活 地 运 用 成 长 、 主题 、 定 向 增 发 等 多 种 投 资策 略 。 其 中,成长策略重在自 下而 上的进行公司成长性 基本 面研究,主题策略重 在自 上而下的开展 投资主 题分 析, 定向 增发 策略重 在关 注与 上市 公司 定向增 发事 件关 联的 投资 机会。 (1) 成长 策略 本基金对成长型公司的投 资以新兴产业、处于周期 性景气上升阶段的拐点行 业以及持 续增长的传统产业为 重点 ,并精选其中行业代 表性 高、潜在成长性好、 估值 具有吸引力的 个股进行投资。对于 新兴 产业,在对产业结构 演变 趋势进行深入研究和 分析 的基础上,准 确把握新兴产业的发 展方 向,重点投资体现行 业发 展方向、 拥 有 核 心 技术 、创 新 意 识 领 先 并已经形成明确盈利 模式 的公司;对于拐点产 业, 依据对行业景气变化 趋势 的研究,结合 投资增长率等辅助判 断指 标,提前发现景气度 进入 上升周期的行业,重 点投 资拐点行业中 景气敏感度高的公司 ;对 于传统产业,主要关 注产 业增长的持续性、企 业的 竞争优势、发 展战略以及潜在发展 空间 ,重点投资具有清晰 商业 模式、增长具有可持 续性 和不可复制性 的公司 。 (2) 主题 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经济发展过 程中的制度性、结构性或 周期性趋势的研究和分析 ,深入挖 掘 潜 在 的 投 资 主题 , 并 选择 那 些 受 惠 于 投资 主 题 的公 司 进 行 投 资 。首 先 , 从经 济 体 制 变 革、 产业结构调整、技术 发展 创新等多个角度出发 ,分 析经济结构、产业结 构或 企业商业运作 模式变化的根本性趋 势以 及导致上述根本性变 化的 关键性驱动因素,从 而前 瞻性地发掘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投资 主题 ;其次,通过对投资 主题 的全面分析和评估, 明确 投资主题所对 应的主题行业或主题 板块 ,从而确定受惠于相 关主 题的公司,依据企业 对投 资主题的敏感 程度、反应速度以及 获益 水平等指标,精选个 股; 再次,通过紧密跟踪 经济 发展趋势及其 内 在 驱 动 因 素 的变 化 , 不断 地 挖 掘 和 研 究新 的 投 资主 题 , 并 对 主 题投 资 方 向做 出 适 时 调 整, 从而准 确把 握新 旧投 资主 题的转 换时 机, 充分 分享 不同投 资主 题兴 起所 带来 的投资 机遇 。 (3) 定向 增发 策略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 特定投资者(包括大股东 、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 )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 。通 过精选项目、组合比 例控 制、决策频率控制和 逆向 投资理念等手 段,在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 提下,投资具有合理 折价 的增发能够取得明显 的超 额收益,带来 稳健的投资回报。本 基金 的定向增发策略将投 资于 定向增发项目,并在 锁定 期结束后择时 卖出, 同时 投资 于一 部分 增发驱 动的 二级 市场 股票 增强收 益。 具体来说 ,增发驱 动的二 级市场股 票包括:1 )已发 布定向增 发预案, 但尚未 完成的 上 市公司;2 ) 已 经 完成 定 向增 发 , 但 增 发 股票 仍 处 于限 售 期 的 上 市 公司 ;3 ) 定向 增 发 的 股 票限售 期结 束, 但限 售期 结束后 不超 过6 个月 的上 市公司 。 3、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 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 、骑乘策略、息差策略、 个券选择 策略、信用策略等积 极投 资策略,自上而下地 管理 组合的久期,灵活地 调整 组合的券种搭 配,同 时精 选个 券, 以增 强组合 的持 有期 收益 。 (1) 久期 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 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 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 、自上而 下的组 合久 期管 理策 略。 (2) 收益 率曲 线策 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 判断市场整体走 向 的 一 个重 要 依 据 , 本 基 金 将 据 此调 整 组 合 长、中 、短 期债 券的 搭配 ,并进 行动 态调 整。 (3) 骑乘 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 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 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 达到增强 组合的 持有 期收 益的 目的 。 (4) 息差 策略 本基金 将采 用息 差策 略, 以达到 更好 地利 用杠 杆放 大债券 投资 的收 益的 目的 。 (5) 个券 选择 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 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 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 信用等级 、 流动性、选择权条款 、税 赋特点等因素,确定 其投 资价值,选择定价合 理或 价值被低估的 债券进 行投 资。 (6) 信用 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 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 价,根据内、外部信用评 级结果, 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 利差 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 用利 差走势的判断,选择 信用 利差被高估、 未来信 用利 差可 能下 降的 信用债 进行 投资 。 4、权 证投 资策 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 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 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 策略、价 差策略 、双 向权 证策 略等 寻求权 证的 合理 估值 水平 ,追求 稳定 的当 期收 益。 5、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投资 策 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 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 还本付息 的公司债券。由于其 非公 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 ,普 遍具有较高收益。本 基金 将深入研究发 行 人资信及公司运营 情况 ,合理合规合格地进 行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 。本 基金在投资过 程 中 密 切 监 控 债券 信 用 等级 或 发 行 人 信 用等 级 变 化情 况 , 尽 力 规 避风 险 , 并获 取 超 额 收益。 6、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 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 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 合管理, 并根据信用风险、利 率风 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 积极 调整投资策略,严格 遵守 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 的约 定, 在保 证本 金安全 和基 金资 产流 动性 的基础 上获 得稳 定收 益。 7、股 指期 货投 资策 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 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标 ,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 跃的股指 期货合约,充分考虑 股指 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 ,通 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 保值 策略,以改善 投资组 合的 投资 效果 ,实 现股票 组合 的超 额收 益。 8、融 资投 资策 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 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 慎参与融资交易。本基金 将基于对 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 收益 的的分析,确定投资 时机 、标的证券以及投资 比例 。若相关融资 业 务 法 律 法 规 发生 变 化 ,本 基 金 将 从 其 最新 规 定 ,以 符 合 上 述 法 律法 规 和 监管 要 求 的 变化。 九、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沪 深 300 指数 收益 率×60% + 中证综 合债 指数 收益 率×40%


沪深 300 指数选 样科学 客 观,行业代 表性好 ,流动 性高,抗操 纵性强 ,是目 前市场上 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 资业 绩比较基准。中证综 合债 指数的选样债券的信 用类 别覆盖全面, 期限构成宽泛,适于 做基 金债券资产的业绩比 较基 准。基于本基金的投 资范 围和投资比例 限制, 选用 上述 业绩 比较 基准能 够忠 实反 映本 基金 的风险 收益 特征 。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 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 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 推出,或者是市场上 出现 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 的业 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 ,本 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 致后 可以 在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案 以后 变 更 业 绩 比 较 基 准并 及时 公 告 , 但 不 需要召 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十、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 ,低于股 票型基 金,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金中 中高 风险 、中 高预 期收益 的品 种。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7 年 7 月17 日复 核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净值 表现 和投 资组 合报 告等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4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509,606,096.67


62.96


其中: 股票


509,606,096.67


62.96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4,359,354.30


0.54


其中: 债券


4,359,354.30


0.54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3,242,327.40


6.58


8


其他资 产


242,216,957.27


29.92


9


合计


809,424,735.64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 类 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11,761,928.39


38.59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24,570,524.16


3.04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业


7,639.62


0.00


J


金融业


187,943.49


0.02


K


房地产 业


93,297,343.17


11.55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68,398,222.42


8.47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11,382,495.42


1.41


S


综合


-


-


合计


509,606,096.67


63.08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 类 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 资组 合


注:无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877


正泰电 器


2,730,375


49,802,040.00


6.16


2


000778


新兴铸 管


7,766,990


42,873,784.80


5.31


3


002250


联化科 技


2,920,020


41,756,286.00


5.17


4


002244


滨江集 团


5,225,198


36,158,370.16


4.48


5


002585


双星新 材


4,475,043


34,592,082.39


4.28


6


600309


万华化 学


1,174,209


33,629,345.76


4.16


7


600057


象屿股 份


3,250,220


33,054,737.40


4.09


8


600063


皖维高 新


7,933,785


32,766,532.05


4.06


9


600094


大名城


3,999,919


30,679,378.73


3.80


10


600978


宜华生 活


2,880,840


28,952,442.00


3.58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4,359,354.30


0.54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359,354.30


0.54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011


光大转 债


41,490


4,359,354.30


0.54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 投资明细


注:无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明 细


注:无 。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注:无 。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 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无 。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 货 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将根 据风 险管 理的 原则, 以套 期保 值为 目标 ,选择 流动 性好 、交 易活 跃的股 指 期货合 约, 充分 考虑 股指 期货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通 过多头 或空 头的 套期 保值 策略, 以改 善 投资组 合的 投资 效果 ,实 现股票 组合 的超 额收 益。


10 、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 政 策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 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 评 价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11 、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 谴责、 处罚 。


(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93,921.5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42,164,493.93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1,458.22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2,216,957.27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 于 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明细


注:无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 票 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的说 明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601877


正泰电 器


49,802,040.00


6.16


非公开 发行


2


000778


新兴铸 管


42,873,784.80


5.31


非公开 发行


3


002585


双星新 材


34,592,082.39


4.28


非公开 发行


4


600057


象屿股 份


33,054,737.40


4.09


重大事 项


5


600063


皖维高 新


32,766,532.05


4.06


非公开 发行


6


002250


联化科 技


27,456,286.00


3.40


非公开 发行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 定盈利。基金的过往 业绩 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在 做出 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基金合 同生 效以 来的 投资 业绩及 其与 同期 基准 的比 较如下 表所 示 净值增 长率 1 净值增 长率 标准 差2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3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4 1-3 2-4 2016 年09 月20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0.68% 0.33% 0.44% 0.44% 0.24% -0.11% 2017 年1 月 1 日 至2017 年6 月 30 日 -0.51% 0.43% 6.43% 0.34% -6.94% 0.09%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0.17% 0.40% 6.90% 0.38% -6.73% 0.02%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仲裁 费和 诉讼 费; 5、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基 金的 证券/ 期货 交易 费用; 7、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证 券/期 货账 户开 户费 用、账 户维 护费 用; 9、基 金的 上市 费和 年费 ; 10、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 H=E×1.50 %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 每日计 提,按 月支付。自 动在月 初 2 个 工作日内、 按照指 定的账 户路径进 行资金支付,管理人 无需 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等 ,支付日期顺 延。费 用自 动扣 划后 ,管 理人应 进行 核对 ,如 发现 数据不 符, 及时 联系 托管 人协商 解决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H=E×0.2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 每日计 提,按 月支付。自 动在月 初 2 个 工作日内、 按照指 定的账 户路径进 行资金支付,管理人 无需 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 遇法定节假日 、 休 息日 等, 支 付 日 期 顺 延。费 用自 动扣 划后 ,管 理人应 进行 核对 ,如 发现 数据不 符, 及时 联系 托管 人协商 解决 。 上述“一、 基金费 用的种 类”中第 3 -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 应协议 规定,按 费用实 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用 ,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财 产中 支付 。 三、与 基金 销售 有关 的费 用 1、申 购费 (1) 场外 申购 投资者 可以 多次 申购 本基 金,申 购费 按每 笔申 购申 请单独 计算 。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 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 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 的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 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 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 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等, 包括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可以 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 保障 基金、企业年 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 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 基金 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 养老 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 明书 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 告将 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 围, 并按规定向中 国证监 会备 案。 非养 老金 客户指 除养 老金 客户 外的 其他投 资人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 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 申购费率 , 其他投 资人 申购 本基 金基 金份额 的适 用下 表一 般申 购费率 : 申购金额 M (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 1.5% 0.6% 100 万≤ M <500 万 1.0% 0.3%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申购费 用由 投资 者承 担, 在申购 基金 份额 时收 取, 不列入 基金 财产 ,主 要用 于本基 金 的市场 推广 、销 售、 注册 登记等 各项 费用 。 (2) 场内 申购 投资者 可以 多次 申购 本基 金,申 购费 按每 笔申 购申 请单独 计算 。 本基金 场内 申购 费率 如下 表: 申购金额 M(元)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0% 100 万≤M <500 万 1.00% M≥500 万 每笔1000 元 申购费 用由 投资 者承 担, 在申购 基金 份额 时收 取, 不列入 基金 财产 ,主 要用 于本基 金 的市场 推广 、销 售、 注册 登记等 各项 费用 。 2、赎 回费 (1) 场外 赎回 本基金 的场 外赎 回费 率如 下表所 示: 持有年限(Y ) 赎回费率 Y <7 天 1.5% 7 天≤Y<30 天 0.75% 30 天≤Y <1 年 0.5% 1 年≤Y <2 年 0.25% Y≥2 年 0 其 中 , 在 场 外 认 购 以 及 本 基 金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之 后 场 外 申 购 的 投 资 者 其份额持有年限以份 额实 际持有年限为准;在 场内 认购、场内申购以及 场内 买入,并转托 管至场 外赎 回的 投资 者其 份额持 有年 限自 份额 转托 管至场 外之 日起 开始 计算 。 场外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场外基 金份额 时收 取。 对持 续持 有期少 于 30 日 的投 资人 收 取的赎 回费 全额 计入 基金 财产; 对持 续 持有期 不少 于 30 日 但少 于 3 个 月的 投资 人收 取的 赎回费 总额 的 75% 计入 基 金财产 ; 对 持 续 持有期 不少 于 3 个 月但 少 于 6 个月 的投 资人 收取 的 赎回费 总额 的 50% 计入 基 金财产 ;对 持 续持有 期不 少于 6 个月 的 投资 人 ,将 赎回 费总 额的 25% 计 入基 金财 产(1 年以 365 天 记) 。 上述未 纳入 基金 财产 的赎 回费用 于支 付登 记费 和其 他必要 的手 续费 。 (2) 场内 赎回 本基金 的场 内赎 回费 率为 固定 值 0.50% 。 赎回费 用在 投资 者赎 回本 基金份 额时 收取 。本 基金 的赎回 费用 由赎 回申 请人 承担, 赎 回费总 额 的25% 归基 金财 产,75% 用 于支 付市 场推 广 、注册 登记 费和 其他 手续 费。 四、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管 理人和基 金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 全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用支 出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五、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 按照国 家有 关税 收征 收的 规定代 扣代 缴。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 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 对本 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 活动 ,对本基金管 理人原 公告 的本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进行 了更 新, 主要 更新的 内容 如下 : 1、在 “重 要提 示” 部分 明 确了更 新招 募说 明书 内容 的截止 日期 和有 关财 务数 据的截 止 日期。 2、在 “第 三部 分 基 金管 理人” 部分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3、在 “第 四部 分 基 金托 管人” 部分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4、在 “第 五部 分 相 关服 务机构 ” 部 分内 容进 行了 更新。 5、在 “第 八部 分 基 金份 额的申 购与 赎回 ”部 分内 容进行 了更 新。 6、在 “第 九部 分 基 金投 资”部 分内 容进 行了 更新 。 7、在 “第 十部 分 基 金业 绩”部 分内 容进 行了 更新 。 8、在 “第 二十 一部 分 对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的服 务” 部分内 容进 行了 更新 。 9、在 “第 二十 二部 分 其 他披露 事项 ”部 分内 容进 行了更 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7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