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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鑫荣混合A(004827)

平安大华鑫荣混合: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平 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关于 平安 大华 鑫 荣 混合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开放日常 申购、 赎 回 、转换 和定期 定 额投资业 务的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0 月 2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平安大 华 鑫 荣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平安大 华 鑫 荣混 合 A/C 
基金主 代码 00482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8 月 23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工 商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登 记机 构名 称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及 其配 套法 规、 《 平
安大华 鑫荣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 平安大 华
鑫荣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等 
申购起 始日 2017 年 10 月 30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7 年 10 月 30 日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7 年 10 月 30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7 年 10 月 30 日 
定期定 额投 资起 始日 
2017 年 10 月 30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简称 
平安大 华鑫 荣混 合 A 平安大 华鑫 荣混 合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代码 
004827 00482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回、转 换、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 换 、 定投业务 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 在开 放日 办理 基金 份额的 申购 和赎 回, 具体 办理时 间为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的 正常 交易 日的 交易时 间, 但基 金管 理人 根据法 律法 规、 中国 证监 会的要 求或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公告 暂停 申购 、赎回 时除 外。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 若出 现新 的证券 交易 市场 , 证券 交易 所交易 时间 变更 或其 他特 殊情况 ,基金管 理人 将视 情况 对前 述开放 日及 开放 时间 进行 相应的 调整 , 但 应在 实施 日前依 照 《 信息
披露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进 行公告 。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 资者通 过 基金 管理 人直销网 点申购 本基 金, 单个账户 首次 申 购的 最低 金额为 人
民币 50,000 元 (含 申购 费 ) ,追 加 申 购的 最低 金额 为 单笔人 民 币 20,000 元( 含 申购费 ) 。 
(2)投 资者通过 基金 管理 人网上交 易系 统或电 话交 易系统办 理基 金申购 业务 的不受 直
销网点 单笔 申购 最低 金额 的限制 ,申 购最 低金 额为 单笔人 民币 100 元 (含 申 购费) ,追 加申
购的单 笔最 低认 购金 额为 人民 币 100 元( 含申 购费 ) 。 
(3) 投 资者 通过 其他 销售 机构申购 本 基金 , 单个 账户 单笔最 低申 购金 额起 点 人 民币 100
元 (含 申 购 费) , 追加 申 购 的最低 金额 为单 笔人 民 币 100 元 (含 申购 费) 。 实际 操作中 , 投资
者通过 其他 销售 机构 申购 本基金 时, 除需 满足 基金 管理人 最低 申购 金额 限制 外, 当 销售 机构
设定的 最低 金额 高于 上述 金额限 制时 ,投 资者 还应 遵循相 关销 售机 构的 业务 规定。 
(4 ) 除本 基 金合 同另 有约 定外 , 本 基金 目前 对单 个投 资人累 计持 有份 额不 设上 限限制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规定 单个 投资者 累计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数量 限制 , 具体 规定 见定 期更新 的招 募
说明书 或相 关公 告 。 
(5)基 金管理 人可在 法律 法规允许 的情 况下, 调整 上述规定 申购 金额和 赎回 份额等 数
量限制 。 基金 管理人 必须 在调整 实施 前依 照 《 信息 披露办 法 》 的 有关规 定进 行公告 并报 中 国
证监会 备案 。 
3.2 申购费率 
(1) 投资 者可 以多 次申 购 本基金 ,申 购费 率按 每笔 申购申 请单 独计 算。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 额采 用 前端收 费模 式收 取基 金申 购费用 ,C 类 基金 份额 不 收取申 购
费用 。 投资 者申 购 A 类 基 金份额 时的 申购 费用 如下 : 
金额(M) 申购费 率 
M<100 万 1.20% 
100 万 ≤M <300 万 0.80% 
300 万 ≤M <500 万 0.40% 
M≥50 0 万 每笔1000 元 
本基金 A 类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费用 由 投 资人 承担 ,主 要用于 本基 金的 市场 推广 、销售 、
登记等 各项 费用 ,不 列入 基金财 产。 (2)基 金管理 人 可以 通过 网上直销 系统 、直销 柜台 对本基金 的申 购 实行 优惠 费率, 具
体 详见 基金 管理 人届时 公 告;部 分代 销机 构如 实行 优惠费 率, 请投 资人 参见 代销机 构公告 。 
(3)基 金管理 人可以 在不 违背法律 法规 规定及 《基 金合同》 约定 的情形 下根 据市场 情
况制定 基金 促销 计划 , 定 期或不 定期 地开 展基 金促 销活动 。 在基 金促销 活动 期间 , 按 相关 监
管部门 要求 履行 必要 手续 后,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适当 调低基 金申 购费 率和 基金 赎回费 率, 并进
行公告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 申购 以金 额申 请, 遵 循“ 未知 价” 原则 , 即 申 购价格 以申 请当 日收 市后 计算的 基
金份额 净值 为基 准进 行计 算 ; 
(2 ) 拒绝 或暂 停申 购的 情 形 
发生下 列情 况时 ,基 金管 理人可 拒绝 或暂 停接 受投 资人的 申购 申请 : 
a) 因不可 抗力 导致 基金 无法 正常运 作。 
b) 发生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暂停 基金资 产估 值情 况时 , 基金 管理人 可暂 停接 受投 资人
的申购 申请 。 
c) 证券、 期货 交易 所交 易时 间非正 常停 市, 导致 基金 管理人 无法 计算 当日 基金 资
产净值 。 
d) 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 益时 。 
e) 基金资 产规 模过 大, 使基 金管理 人无 法找 到合 适的 投资品 种, 或其 他可 能对 基
金业绩 产生 负面 影响 ,或 发生其 他损 害现 有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情形 。 
f) 基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 管人、 基金销 售机 构或 登记 机构 的异常 情况 导致 基金 销售
系统、 基金 登记 系统 或基 金会计 系统 无法 正常 运行 。 
g)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
的比例 达到 或者 超 过 50% ,或者 变相 规 避 50% 集中 度的情 形时 
h) 法律法 规规 定或 中国 证监 会认定 的其 他情 形。 
发生上 述 第a、b、c 、e、f 、h 项暂 停申 购情 形之 一且 基金管 理人 决定 暂停 申购 申请时 ,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根据 有关 规定进 行公 告。 如果 投资 人的申 购申 请被 拒绝 , 被 拒绝的 申购 款项
本金将 退还 给投 资人 。在 暂停申 购的 情况 消除 时, 基金管 理人 应及 时恢 复申 购业务 的办理 。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在销 售机构 赎回 时, 每次 对本 基金的 赎回 申请 不得 低 于 50 份 基金
份额。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赎 回时或 赎回 后在 销售 机构 (网点 )保 留的 基金 份额 余额不 足 50 份
的,在 赎回 时需 一次 全部 申请赎 回。 
(2)基 金管理 人可在 法律 法规允许 的情 况下, 调整 上述规定 赎回 份额的 数量 限制。 基
金管理 人必 须在 调整 实施 前依照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 息披露 办法 》 的 有关 规定 在指定 媒介 上公
告并报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4.2 赎回费率 
(1 ) 赎回 费率 见下 表: 
 持有期 限(N 为日 历日 ) 赎回费 率 
A 类基 金份 额
的赎回 费率 
N <7 天 1.50% 
7 天≤N <30 天 0.75% 
30 天≤N <365 天 0.50% 
365 天≤N <730 天 0.25% 
N ≥730 天 0 
C 类基 金份 额
的赎回 费率 
N ≤30 天 0.50% 
N>30 天 0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份 额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担 , 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基 金
份额时 收取 。对 持续 持有 期少于 30 日 的投 资人 收取 的赎回 费, 将全 额计 入基 金财产 ;对 持
续持有 期长 于 30 日 但少 于 3 个 月的 投资 人收 取的 赎回费 , 将 不低 于赎 回费 总额 的 75% 计入
基金财 产; 对持 续持 有期 长于 3 个月 但少 于 6 个月 的投资 人收 取的 赎回 费, 将不低 于赎 回费
总额 的 50% 计入 基金 财产 ; 对持 续持 有期 长于 6 个 月 的投资 人, 将不 低于 赎回 费 总额 的 25%
归入基 金财 产 。 未 计入 基 金财产 的部 分用 于支 付登 记费等 相关 手续 费。 (注 : 一个月=30 日) 
(2)基 金管理 人可以 根据 法律法规 规定 及基金 合同 调整申购 费率 、赎回 费率 或收费 方
式, 最 新的 申购 费率 、 赎 回费率 或收 费方 式在 招募 说明书 (更 新) 或相 关公 告中列 示。 费率
或收费 方式 如发 生变 更, 基金管 理人 应依 照《 信息 披露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进行 公告 。 
(3)基 金管理 人可以 在不 违背法律 法规 规定及 《基 金合同》 约定 的情形 下根 据市场 情
况制定 基金 促销 计划 , 定 期或不 定期 地开 展基 金促 销活动 。 在基 金促销 活动 期间 , 按 相关 监
管部门 要求 履行 必要 手续 后,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适当 调低基 金申 购费 率和 基金 赎回费 率, 并进行公告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 赎回 以份 额申 请 , 遵 循“ 未知 价” 原则 ,即 赎 回 价格 以申 请当 日收 市后 计算的 基
金份额 净值 为基 准进 行计 算; 
(2 ) 赎 回遵 循 “先 进先 出 ” 原则, 即按 照投 资人 认购 、 申购 的先 后次 序进行 顺 序赎回 ;
(3 ) 暂停 赎回 或延 缓支 付 赎回款 项的 情形 
发生下 列 情 形时 ,基 金管 理人可 暂停 接受 投资 人的 赎回申 请或 延缓 支付 赎回 款项: 
a) 因不可 抗力 导致 基金 管理 人不能 支付 赎回 款项 。 
b) 发生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暂停 基金资 产估 值情 况时 , 基金 管理人 可暂 停接 受投 资人 的赎
回申请 或延 缓支 付赎 回款 项。 证券 、 期 货交 易所 交 易时间 非正 常停 市, 导致 基金管 理人
无法计 算当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 
c) 连续两 个或 两个 以上 开放 日发生 巨额 赎回 。 
d) 继续接 受赎 回申 请将 损害 现有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情形 时 , 可 暂停 接受 投资 人的
赎回申 请。 
e) 法律法 规规 定或 中国 证监 会认定 的其 他情 形。 
发生上 述情 形 (d 项除 外) 之一且 基金 管理 人决 定拒 绝接受 或暂 停接 受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的赎回 申请 或延 缓支 付赎 回款项 时,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当日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已确 认的 赎回
申请, 基金 管理 人应 足额 支付; 如暂 时不 能足 额支 付, 未 支付 部分 可延 期支 付。 若 出现 上述
d 项所 述情 形, 按 基金 合同 的相关 条款 处理 。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在 申请 赎回 时可 事先选 择将 当
日可能 未获 受理 部分 予以 撤销。 在 暂 停赎 回的 情况 消除时 , 基 金管 理人 应及 时恢复 赎回 业务
的办理 并公 告 。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 基金 转换 费用 由转 出 基金赎 回费 用及 基金 申购 补差费 用两 部分 构成 。 
(2)基 金转换 时,从 申购 费用低的 基金 向申购 费用 高的基金 转换 时,每 次收 取申购 补
差费用 ; 从申 购费用 高的 基金向 申购 费用 低的 基金 转换时 , 不收 取申购 补差 费用 。 申 购补 差
费用按 照转 换金 额对 应的 转出基 金与 转入 基金 的申 购费差 额进 行补 差 , 具 体收 取情况 视每 次
转换时 两只 基金 的申 购费 的差异 情况 而定 。 
(3) 基金 转换 的计 算公 式 转换费 用= 转 出基 金赎 回费+ 转 换申 购补 差费 
转出基 金赎 回费 =转 出份 额×转 出基 金当 日基 金份 额净值 ×转 出基 金赎 回费 率 
转换金 额= 转 出份 额× 转出 基金当 日基 金份 额净 值- 转出基金 赎回 费 
转换申 购补 差费 用= 转 换金 额×转 入基 金申 购费 率÷ (1+ 转入 基金 申购 费率 ) - 转换金 额
×转出 基金 申购 费率 ÷(1+ 转 出基 金申 购费 率) 或, 固定申 购补 差费 
转入份 额= (转 出份 额× 转 出基金 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转换 费用) ÷转 入基 金 当日基 金
份额净 值 
(4) 具体 转换 费率 
本基金 作为 转换 基金 时, 具体转 换费 率如 下: 
A 、 本基 金份 额转 入转 换 金额对 应申 购费 率较 高 的 基金 
例 1 、某 投资 人 N 日持 有 平安大 华 鑫 荣混 合基金 10,000 份, 持有 期为 三个 月 (对应 的
赎回费 率 为 0.50% ) , 拟于 N 日 转换 为平 安大 华 智 能 生活灵 活配 置混 合基 金 A 类份额 , 假 设
N 日 平安 大华 鑫荣 混合 基 金的基 金 份 额净 值 为 1.050 元, 平安 大华 智能 生活 灵 活配置 混合 基
金的 A 类份 额 基 金份额 净 值为 1.150 元, 则: 
a) 转出基 金即 平安 大华 鑫荣 混合基金 的 赎回 费用 : 
转出基金 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 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
×1.050 ×0.50%=52.50 元 
b) 申购补 差费 为扣 除赎 回费 用后按 转出 基金 与转 入基 金间的 申购 补差 费计 算可 得: 
转 换 金 额 = 转 出 份 额 × 转 出 基 金 当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转 出 基 金 赎 回 费 =10000 ×
1.050-52.50=10447.50 元 
对应转 换金 额平 安大 华智 能生活 灵活 配置 混合 基 金 A 类 份额 的申 购费 率 1.5% ,平 安大
华 鑫荣 混合 基金 的申 购费 率 1.20% 。 
转换申 购补 差费 用= 转 换金 额×转 入基 金申 购费 率÷ (1+ 转入 基金 申购 费率 ) - 转换金 额
×转出 基金 申购 费率 ÷ (1+ 转 出基 金申 购费 率)=10447.50 ×1.5%÷(1+1.5% )-10447.50×
1.20%÷(1+1.20% )=30.51 元 
c) 此次转 换费 用: 
转换费 用= 转 出基 金赎 回费+ 转 换申 购补 差费=52.50+30.51=83.01 元 
d) 转换后 可得 到的 平安 大华 智能生 活灵 活配 置混 合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为: 
转入份额 = (转 出 份额 ×转 出 基 金当 日 基金 份 额净值 — 转 换费 用 )÷ 转 入基金 当 日基
金份额 净值= (10000 ×1.05-83.01)÷1.150=9058.25 份 B 、 转换 金额 对应 申购 费率 较高 的 基金 转入 到本 基金 时 
例 2、 某投资 人 N 日持 有 平安大 华智 能生 活灵 活配 置混合 基金 A 类 份额 10,000 份, 持
有期为 六个 月 (少 于一 年 ,对 应的 赎回 费率 为 0.50% ) ,拟 于 N 日 转换 为 平 安 大华 鑫 荣混 合
基金 的 ,假 设 N 日 平安 大 华智能 生活 灵活 配置 混合 基金的 A 类份 额净 值为 1.150 元 ,平安
大华 鑫 荣混 合基金 的 基金 份额净 值 为 1.050 元 ,则 : 
(a ) 转出 基金 即 平 安大 华 智能生 活灵 活配 置混 合基金 A 类 份额 的赎 回费用 : 
转出基金 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 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
×1.150 ×0.50%=57.5 元 
(b) 对应 转换 金额 平安 大 华智能 生活 灵活 配置 混合 基金 A 类份 额 的申 购费 率 1.5% 高
于 平安 大华 鑫荣 基金 的申 购费 率 1.20% , 因此 不收 取申购 补差 费用 ,即 费用 为 0。 
(c ) 此次 转换 费用 : 
转换费 用= 转 出基 金赎 回费+ 转 换申 购补 差费=57.5+0=57.5 元 
(d) 转换 后可 得到 的 平 安 大华 鑫 荣混 合基金 的 基金 份额为 : 
转入份额 = (转 出 份额 ×转 出 基 金当 日 基金 份 额净值 — 转 换费 用 )÷ 转 入基金 当 日基
金份额 净值= (10000 ×1.15-57.5)÷1.050=10897.62 份 
(5) 网上 交易 进行 基金 转 换的费 率认 定 
对于通 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 进行基 金转 换的 , 在 计算 申购补 差费 时, 将享 受一 定的申 购费
优惠 , 具 体详 见本公 司网 上交易 费率 说明 。 通过 其 他销售 机构 进行 基金 转换 的, 在计 算申 购
补差费 时, 如有 费率 优惠 ,具体 详见 销售 机构 相关 公告为 准。 
本公司 可 对 上述 费率 进行 调整, 并依 据相 关法 规的 要求进 行公 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 项 
(1) 适用 基金 
本基金 可以 与本 管理 人旗 下已开 通转 换业 务的 基金 转换 。 包 括平 安大 华行 业先 锋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码 :700001 ) 、平 安大 华深 证 300 指 数增 强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 金代
码:700002 ) 、 平 安大 华策 略先锋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代 码:700003 ) 、 平安大 华保 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代码 :700004 ) 、 平安 大 华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A 类 ,基
金代码 : 700005 ) 、 平安 大 华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C 类, 基 金代 码: 700006 ) (注: 700005
和 700006 之 间不 能互 相转 换) 、 平安 大华 日增 利货 币 基金( 基金 代码 :000379 ) 、平安 大华
金管家 货币 市场 基金 ( 基 金代码 : 003465)、 平 安大 华财富 宝货 币基 金 (基 金 代码 : 000759)、
平安大 华交 易型 货 币 A ( 基金代 码:003034)、 平 安 大华智 慧中 国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基金 代码: 001297)、平安大 华新 鑫先 锋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A 类 , 基 金 代码: 000739)、
平安大 华新 鑫先 锋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C 类 , 基 金代码 :001515 ) (注 :000739 和 001515
之间不 能互 相转 换) 、 平安 大华鑫 享混 合证 券投 资基 金 (A 类 , 基 金代 码:001609 ) 、 平 安大
华鑫享 混合 证券 投资 基金 (C 类 ,基 金代 码:001610 ) (注 :001609 和 001610 之间不 能互
相转换 ) 、 平 安大 华鑫 安混 合证券 投资 基金 (A 类 , 基金代 码 :001664 ) 、 平安 大华鑫 安混 合
证券投 资基 金 (C 类 , 基 金代码 :001665 ) (注:001664 和 001665 之间 不能 互相转 换) 、 平
安大华安 心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代 码:002304 ) 、平安 大华安 享保 本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基金 代码 : 002282 ) 、 平 安大 华安 盈保 本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代 码 : 002537)、
平安大 华睿 享文 娱灵 活配 置混合 证券 投资 基金 (A 类,基 金代 码:002450 ) 、 平安大 华睿 享
文娱灵 活配 置混 合证 券投 资基金 (C 类, 基金 代码 :002451 ) (注 :002450 和 002451 之间
不能互 相转 换) 、 平 安大 华 智能生 活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C 类, 基 金 代码: 002599 )
(注:002598 和 002599 之间不 能互 相转 换) 、平 安 大华惠 享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代码 :003286 ) 、 平 安大 华惠利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代 码:003568 ) 、 平 安大 华
惠融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代 码:003487 ) 、平安大 华惠 隆纯债 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代 码:003486 ) 、 平安大 华量 化成 长多 策略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A 类,
基金代 码:003559 ) 、平 安 大华量 化成 长多 策略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C 类, 基金
代码 :003560 ) ( 注 :003559 和 003560 之 间不 能互 相转换 ) 、 平 安大 华量化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A 类 , 基 金代码 :003959 ) 、 平 安大 华量化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C
类, 基金 代码 :003960 ) ( 注:003959 和 003960 之 间不能 互相 转换 ) 、 平 安大 华中证 沪港 深
高股息精 选指 数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代码:003702 ) 、平安 大华转 型创 新灵 活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A 类, 基 金代码 :004390 ) 、 平安 大 华转型 创新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C 类, 基金 代码:004391 ) ( 注:004390 和 004391 之 间不 能互 相转 换) 、 平安大 华惠 悦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基金 代码 :004826 )等。 
参加基 金转 换的 具体 基金 以各销售 机 构的 规定 为准 , 定期开 放的 基金 在处 于开 放状态 时
可参与 转换 ,封 闭时 无法 转换 。 
(2) 办理 机构 
办理本基金与平 安 大华 旗下 其 它 开 放 式 基 金 之间 转换 业 务 的 投 资 者 需 到同 时销 售 拟 转
出和转 入两 只基 金的 同一 销售机 构办 理基 金的 转换 业务。 具体 以销 售机 构规 定为准 。 
本公司 直销 渠道 开通 本基 金的转 换 业 务 。 其 他销 售机 构 开通 本基 金转 换业务 的 时间以 销
售 机构 为准 , 本 公司 可不 再特别 公告 , 敬 请广 大投 资者关 注各 销售 机构 开通 上述业 务的 公告或垂询 有关 销售 机构 。 
(3) 转换 的基 本规 则 
a) 基金转 出视 为赎 回, 转入 视为申 购。 
b) 投资者 办理 基金 转换 业务 时, 转 出方 的基 金必 须处 于可赎 回状 态, 转入 方的 基
金必须 处于 可申 购状 态。 基金转 换只 能在 同一 销售 机构的 同一 交易 帐号 内进 行。 
c) 基金转 换以 份额 为单 位进 行申请 。 
d) 基金转 换采 取未 知价 法, 即以申 请受 理当 日各 转出 、 转入 基金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
为基准 进行 计算 。 
e) 对于转 换后 持有 时间 的计 算, 统 一采 取不 延续 计算 的原则 , 即 转入 新基 金的 份
额的持 有时 间以 转换 确认 成功日 为起 始日 进行 计算 。 
f) 基金转 换采 用 “ 先进 先出 ” 原则 , 即 按照 投资 人认 购、 申 购的 先后 次序 进行 转
换。 
(4) 转换 限额 
基金转 换分 为转 换转 入和 转换转 出。 通过 各销 售机 构网点 转换 的, 转出 的基 金份额 不得
低于 50 份 。 通 过本 基金 管 理人官 网交 易平 台转 换的 , 每 次转 出份 额不得 低 于 50 份。 留存 份
额不 足 50 份的 ,只 能一 次 性赎回 ,不 能进 行转 换。 
以上转 换费 率和 原则 以各 个 销售 机构 的规 定为 准 , 由 于各代 理销 售机 构的 系统 差异以 及
业务安 排等 原因 , 开展 转换 业务的 时间 和基 金品 种及 其它未 尽事 宜详 见各 销售 机构的 相关 业
务规则 和公 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 是基 金申购 业务 的一 种方 式 。 投 资者可 以通 过销 售机 构提 交申请 ,
约定每 期扣 款时 间、 扣款 金额及 扣款 方式 , 由 销售 机构于 每期 约定 扣款 日在 投资者 指定 资金
账户内 自动 完成 扣款 及基 金申购 业务 。 投 资者 在办 理基金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同时 , 仍 然可
以进行 日常 申购 、赎 回业 务。 
(1) 扣款 日期 和扣 款金 额 
投资者 应遵 循销 售机 构的 规定并 与销 售机 构约 定每 期固定 扣款 日期 , 若遇 非基 金申购 开
放日则 实际 扣款 日顺 延至 基金下 一申 购开 放日 。 投资 者可与 销售 机构 约定 每期 固定扣 款金 额 ,
投资者 投资 平安 大华 基金 “ 定期定 额投 资计 划 ” 时, 每 期扣款 金额 最低 不少 于人 民币 100 元。
实际操 作中 ,以 各销 售机 构的具 体规 定为 准。 
(2) 交易 确认 基金申 购申 请日 为每 期实 际扣款 日, 以每 期实 际扣 款日 (T 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为基 准
计算申 购份 额。 基金 份额 将在 T+1 工 作日 确认 成功 后直接 计入 投资 者的 基金 账户内 ,投 资
者可 于 T+2 工作 日起 到各 销售网 点查 询申 购确 认结 果 。 
(3) 变更 和终 止 
投资者 办理 “ 定期定 额投 资业务 ” 的变 更和终 止 , 须携带 本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及相关 凭证
到原办 理该 业务 网点 申请 办理, 办理 程序 遵循 各销 售机构 的规 定。 
(4) 办理 机构 
本公司 直销 渠道 开放 本基 金的定 期定 额投 资 业 务 。 其 他销售 机构 开通 本基 金定投 业务 的
时间以 销售 机构 为准 , 本 公司可 不再 特别 公告 , 敬 请广大 投资 者关 注各 销售 机构开 通上 述业
务的公 告或 垂询 有关 销售 机构。 
(5) 定期 定额 投资 费率 优 惠活动 的说 明 
投资者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网 上直销 渠道 定投 申购 本基 金 如实 行优 惠费 率 , 详 见基 金管理 人
公告 ; 其 他销 售 机构 如实 行 定投 申购 优惠 费率 , 以 销售机 构为 准 , 请投 资人 参见 其 他销 售 机
构公告 。 
7. 基金销售机构 
(1) 直销 中心 
名称: 平安 大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 5033 号 平安 金融 中 心 34 层 
电话:0755 -22627627 
传真:0755 -23990088 
联系人 : 尹 延君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800 -4800 
(2) 网上 交易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网上 交易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 :张勇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800 -4800 
(3) 销售 机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中国 建设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仅销售 A 类基 金份 额) 、 交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信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北京 银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平安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国泰君 安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中 信建投 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申万 宏源 证
券有 限 公司 、 长 江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安 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西 南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渤
海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 信证券 (山 东) 有限 责任 公司、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光大 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 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国联 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浙商 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平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恒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申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 司、 中泰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第一创 业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华 信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 中 国中 投证券 有限 责 任
公司、 联讯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国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中信 期货 有限 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 办理 基金 份额 申购 或者赎 回后 , 本 基金 将在 每个开 放日 的次 日, 通过 基金管 理人
网站、 基金 份额 销售 网点 以及其 他媒 介披 露开 放日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和基 金份 额累计 净值 , 敬
请投资 者留 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申购 和赎 回的 申请 方 式 
投资人 必须 根据 销售 机构 规定的 程序 , 在开 放日 的具 体业务 办理 时间 内提 出申 购或赎 回
的申请 。 
(2) 申购 和赎 回的 款项 支 付 
投资人 申购 基金 份额 时, 必须全 额交 付申 购款 项, 投资人 交付 申购 款项 , 申 购成立 ; 基
金份额 登记 机构 确认 基金 份额时 ,申 购生 效。 
基金份额 持有 人递交 赎回 申请,赎 回成 立;基 金份 额登记机 构确 认赎回 时, 赎回生效 。
投资人 赎回 申请 成功 后, 基金管 理人 将 在 T +7 日( 包括该 日) 内 支付 赎回 款项 。在发 生巨 额
赎回时 ,款 项的 支付 办法 参照基 金合 同有 关条 款处 理。 
(3) 申购 和赎 回申 请的 确 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 时间 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 和赎 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 购或 赎回申请
日(T 日) , 在正 常情 况下 , 本基金 登记 机构 在 T+1 日 内对该 交易 的有 效性 进行 确认 。T 日提
交的有 效申 请 , 投 资人 应 在 T+2 日后( 包括 该日) 及 时到销 售网 点柜 台或 以销 售机构 规定 的其
他方式 查询 申请 的确 认情 况。若 申购 不 成 功, 则申 购款项 退还 给投 资人 。 
销售机 构对 申购 、 赎 回申 请的受 理并 不代 表该 申请 一定成 功, 而仅 代表 销售 机构确 实接
收到申 购 、 赎 回申 请。 申购 与赎回 的确 认以 登记 机构 的确认 结果 为准 。 对于 申请 的确认 情况 ,投资人 应及 时查 询并 妥善 行使合 法权 利。 
在法律 法规 允许 的范 围内 , 本基 金登 记机 构可 根据 相关业 务规 则, 对上 述业 务办理 时间
进行调 整, 本基 金管 理人 将于开 始实 施前 按照 有关 规定予 以公 告。 
本公告 仅对 本基 金开 放日 常申购 、 赎回 、 转换 和定 期 定额投 资业 务的 有关 事项 予以说 明。
投资者 欲了 解本 基金 的详 细情况 , 请详 细阅 读 《平 安 大华 鑫 荣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合 同》
和《平 安大华 鑫荣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 。投资 者亦可 拨打本 基金 管理人 的全国
统一客 户服 务电 话 400 -800 -4800 ( 免长 途话 费) 及直销 专线 电 话 0755 -22621438 咨 询相
关事宜 。 
风险提 示 : 基 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职 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产 ,
但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投资 有风险 , 敬请 投资者 在投 资基金 前认 真 阅
读 《基 金合 同》 、 《招 募说 明书》 等基 金法 律文 件, 了解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 并根 据自 身的
风险承 受能 力选 择适 合自 己的基 金产 品。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