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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同利(164210)

天弘同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10月)查看PDF公告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天 弘 同利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LOF )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摘 要 
 
 
 



基金管 理人: 天弘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七年十月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重要提 示 天弘同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LOF ) ( 以下简 称“基金 ”或“ 本基金 ” )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45 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9 月17 日正式生 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划分为同利 A、 同利B 两级份额, 同 利 A 自 《基金合同》 生 效之日起每 满一年开 放一次 ,同 利 B 封闭 运作并 上市 交易;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生效 后 3 年期届 满, 已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 基金名称已变更为 “天弘同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同利 A、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已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 份额。 本基金转换完成后, 《基金合同》 中除仅适用于天弘同利分级债 券的条款外,继续适用于转换后的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 降低投 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者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 益类资产, 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投资。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 券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 其风险收 益预期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 作期内, 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 同利 A 为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 额, 但并非保本基金; 同利 B 为较高风险、 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应当认 真阅读 《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 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 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基金份额上市交 易价格波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 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 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每 6 个月更新一次, 并于每 6 个月 结束之日后的45 日内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 年9 月17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6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1 一、基 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1704-241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16 层





成立日期:2004 年11 月8 日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联系电话: (022 )8331020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 ”或“本 公司” )经中 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164 号) ,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成立。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3 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井贤栋先生, 董事长, 硕士研究生。 历任太古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广州 百事可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阿里巴巴 (中国 )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 支付宝 (中国)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EO。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





卢信群先生, 副董事长, 硕士研究生。 历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 现任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君正国 际投资(北京)有限公 司董事,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黄浩先生 ,董事 , 大学本科 。历任 中国建 设银行总 行计财 部副处 长,处长, 部门副总 经理、 中德住 房储蓄银 行行长 、中国 建设银行 总行网 络金融 部总经理。 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屠剑威先生, 董事, 硕士研究生。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法律 事务处案件管理科副科长、 香港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律合规监察部经理、 花旗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合规部助理总裁、 永亨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法律合 规部主管。 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及合规部高级 研究 员。





付岩先生, 董事, 大学本科。 历任北洋 (天津) 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 易员,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 顺驰 (中国) 地产有 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 现任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业务部总经理。





郭树强先生, 董事, 总经理, 硕士研究生。 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主管、 基金经理、 研究总监、 机构投资总监、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机构投资决 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魏新顺先生, 独立董事, 大学本科 。 历任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处 长, 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 天津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任天津英 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军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 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中国经济研究中 心主任。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李琦先生, 监事会主席, 硕士研究生。 历任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处团委副书记, 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天津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干部,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条法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条法处处长、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3





张杰先生, 监事, 注册会计师、 注册审计师。 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 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 内蒙古 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内蒙古中鑫能 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方隽先生, 监事, 硕 士研究生。 历任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 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副主任会 计师。现任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海潮先生, 监事, 硕士研究生。 历任三峡证券天津白堤路营业部、 勤俭道 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经理, 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营运总监。 现任本公司运营 总监、信息技术总监。





张牡霞女 士,监 事 ,硕士研 究生。 历任新 华社上海 证券报 财经要 闻部记者、 天弘基金市场部电子商务专员、 电子商务部业务拓展主管、 总经理助理, 现任本 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部总经理。





付颖女士, 监事, 硕士研究生。 历任天弘基金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专员、 法 务专员、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 司 监 察 稽 核 部 总 经 理 。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 副总经理, 硕士研究生。 历任华 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 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 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 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 投资经理。2011 年 7 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资深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总监,分管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周晓明先生, 副总经理, 硕士研究生。 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 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 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 理, 中工信托有限公 司投资部副总, 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 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 嘉 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 渠道部总监, 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 工银瑞信基金市 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2011 年 8 月加 盟本公司, 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分管公司电子商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4 务及产品业务。





熊军先生 ,副总 经 理,财政 学博士 。历任 中央教育 科学研 究所助 理研究员,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科员、 副处长, 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副处长, 全国社保 基金理事会副处长、处长、副主任、巡视员。2017 年 3 月加盟本公司,任命为 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智能投资部及养老金业务。





童建林先生, 督察长, 大学本科, 高级会计师。 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 心财务部经理、 副总经理, 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 宜昌营业 部财务部经理、 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 务项目主管, 本公司基金会计、 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现任 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钢先生 ,工 商管理 硕 士,15 年 证券 从业经 验。历任 华龙 证券公 司 固定收 益部高级经理, 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 理, 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 经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2011 年 7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1 年11 月至2015 年 4 月期间) 、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8 月-2016 年 5 月 期间) 、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期间) 、天弘弘利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7 年 4 月期间) 、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10 月至 2017 年6 月期间) 。 现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固 定收益 总监, 天弘添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LOF )基 金经 理、天弘丰 利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基 金经理 、天 弘同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LOF) 基金经理、 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洋女士, 清华大学硕士学位,4 年证券从业经验。2013 年1 月加盟天弘, 历任 交易员、 研究员 ,现任 天弘添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LOF) 基金经 理 、天弘同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 经理、 天弘 债券型发 起式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 、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5 陈钢先生, 本公司副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 固定收益总监, 基 金经理。





熊军先生, 本公司副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 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邓强先生,首席风控官。





肖志刚先生,股票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黄颖女士,研究总监。





王登峰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钱文成先生,基金经理。





刘冬先生,基金经理。





陈国光先生,基金经理。





姜晓 丽女士,基金经理。





王林先生,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 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国务院 《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 行职能的决定》 (国发[1983]146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 【1998】3 号





联系人:郭明





联系电话: (010 )66105799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6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90 人,平均年龄 30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 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 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宗旨, 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 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 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 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 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 富、最 成熟的 产品线。 拥有包 括证券 投资基金 、信托 资产、 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 司集合资 产管理 计划、 证券公司 定向资 产管理 计划、商 业银行 信贷资 产证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 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 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 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6 年 6 月,中国 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587 只。自 2003 年以来 , 本行连续 十一年 获得香 港《亚洲 货币》 、英国 《全球托管 人》 、香 港《财资 》 、美 国《环球 金融》 、 内地 《证券时 报》 、 《 上海证 券报》等境 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51 项最佳托管银行 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 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 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 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1704-241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7





电话: (022)83865560





传真: (022)83865563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95046





(2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0 层








电话: (010)83571739








传真: (010)83571840








联系人:许丛立








网址:www.thfund.com.cn





(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20 层





电话: (010)83571789





传真: (010)83571900





联系人:申向阳





(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30 层E-F 单元





电话: (021)50128808





传真: (021)50128801





联系人:涂远宏





(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6 层05 室





电话: (020)38927920





传真: (020)38927985





联系人:张欣露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8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李鸿岩





客服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宋恒





客服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 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89937325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王晓琳





客服电话:95558





网站:bank.ecitic.com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大街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李雪萍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9





电话:010-68858095





传真:010-68858117





客服电话:95580





网站:www.psbc.com


(5)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0769-961122





传真:0769-22320896





联系人:杨亢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站:www.drcbank.com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9 楼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21-50979356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施艺帆





客服电话:95511-3





网站:bank.pingan.com


(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传真:0571-85106576





联系人:严峻





客服电话:400-8888-508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10





网站:www.hzbank.com.cn


(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于波涛





客服电话:96528 、962528





网站:www.nbcb.com.cn


(9)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电话:025-86775335





联系人:张小光





客服电话:40088-96400





网站:www.njcb.com.cn


(1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23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55





传真:021-20315137





联系人: 许曼华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站:www.qlzq.com.cn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11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10108998





网站:www.ebscn.com


(1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21-20328704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客户服务热线:400-620-8888





网站:www.bocichina.com.cn


(1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江西 省南昌市 红谷 滩新区 红 谷中大道 1619 号 国际 金融大厦 A 座41 楼





办公地址 : 江西 省南昌市 红谷 滩新区 红 谷中大道 1619 号 国际 金融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 杜航





电话:010-6481830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网站:www.avicsec.com


(1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 层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1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 层





法定代 表人:卢长才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袁媛








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99511





网站:www.csco.com.cn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1838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刘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1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40F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41654





传真:021-33388217





联系人:王叔胤





客户服务热线:95523 或400-889-5523





网站:www.sywg.com.cn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13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朱雅崴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站:www.gtja.com


(18)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1 号楼15 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1 号楼15 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田芳芳





客户服务热线:400-698-9898





网站:www.xsdzq.cn


(1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付研/ 陈杨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999





网站:www.95579.com


(20)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12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12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0351-7219303








联系人:张冠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14





客户服务热线:4007121212





网站:www.dtsbc.com.cn


(21)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 17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 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5 楼





法定代表人: 吴志明





电话:(8620)88836999-5408





传真:(8620)88836920





联系人:梁微





客户服务热线:020-961303





网站:www.gzs.com.cn


(2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 大 厦 6 层(信达证券)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83252183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8899





网站:www.cindasc.com


(23)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 号润安大厦 A 座24 层-32 层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汪燕





客户服务热线:96518、400-809-6518





网站:www.hazq.com


(2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15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厦6-8 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热线:95570





网站:www.glsc.com.cn


(2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客户服务热线:95310





网站:www.gjzq.com.cn


(2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热线:95531、400-888-8588





网站:www.longone.com.cn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16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站:www.guosen.com.cn


(28)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5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723





联系人:刘闻川/李曼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898





网站:www.cnhbstock.com


(2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25-83290537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68、95597





网站:www.htsc.com.cn


(30)西藏东方财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 118 弄24 号楼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3016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17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周艳琼





客户服务热线:400-881-1177





网站:www.xzsec.com


(3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3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32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袁峻





客户服务热线:021-63340678





网站:www.ajzq.com


(3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 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0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秦夏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站:www.cs.ecitic.com


(3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6557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萧浩然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18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站:www.dgzq.com.cn


(3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孙秋月





客户服务热线:0532-95548





网站:www.zxwt.com.cn


(35)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 320 号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 号陕西邮政大厦 9-11 层





法定代表人:李春太








电话:029-88602147





传真:029-88602138





联系人:吉亚利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5





网站:www.cnpsec.com.cn


(36)华龙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8784656





传真:0931-4890118





联系人:范坤





客户服务热线:400-689-8888





网站: www.hlzqgs.com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19


(37)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李慧灵





客户服务热线:010-58568118








网站:www.hrsec.com.cn


(38)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热线:95563





网站:www.ghzq.com.cn


(39)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 四 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 四 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752-2119397





传真:0752-2119396





联系人:郭晴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29





网站:www.lxzq.com.cn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0


(4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热线:400-600-0686





网站:www.nesc.cn


(4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16F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162212/0591-38507715





传真:0591-38507538





联系人:夏中苏/黄英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网站:www.xyzq.com.cn


(4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人:杨涵宇





客户服务热线:400-910-1166





网站:WWW.CICC.COM.CN


(43)德 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1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刘熠





客服电话:95353





网站:www.tebon.com.cn


(4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2938521





联系人:陆晓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站:www.dwjq.com.cn


(4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 圳市 福田区中 心三 路 8 号 卓越时代 广场 (二期 ) 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23953913





联系人:洪诚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4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10-52723297





联系人:朱蕴涛





客服电话:95584





网站:www.hx168.com.cn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2


(4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赵彩玲





联系方式:jjcp@txsec.com





客户服务热线:010-66045678





网站:www.txsec.com


(4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9 楼








法人代表:其实





电话:021-54509988





联系人:丁珊珊





客户服务热线: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4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人代表:杨文斌





电话:13916988520








联系人:陆敏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5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 号楼 2 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 号楼 2 楼





法人代表:凌顺平





电话:13675861499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3





联系人:吴杰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5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人代表:王莉





电话:13911828608





联系人:刘洋





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022





网站:www.licaike.com


(5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3724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801





法人代表:汪静波





电话:15801816961





联系人:张裕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5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 、J 单元





法人代表: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


(5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4





办 公 地 址 :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琶 洲 大 道 东 1 号 保 利 国 际 广 场 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法人代表:肖雯





电话:13430246009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5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法人代表:郭坚





电话:15921301165








联系人:程晨








客户服务热线:4008-6666-18





网站:www.lufunds.com


(5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7 号嘉铭中心B 座10 层





法人代表:梁越





电话:18641514414





联系人:张鼎





客户服务热线:4008-980-618





网站:www.chtfund.com


(5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法人代表:张跃伟





电话:18670341071








联系人:周雨平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5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58)中证金牛( 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2 号楼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人代表:彭运年





电话:010-59336519





联系人:孙雯





客户服务热线:010-59336512





网站:www.jnlc.com


(5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 海市 浦东新区 世纪 大道 8 号上海国 金中 心办公 楼 二期 46 层 4609-10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6 层





法人代表:赵学军





电话:13811039451








联系人:余永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站:www.harvestwm.cn


(60)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418 室





法人代表:齐小贺





电话:0755-83999907-806





联系人:黄晶龙








客户服务热线:0755-83999907





网站:www.jinqianwo.cn


(61)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2 栋236 室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6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融大厦38 层





法人代表:张冠宇





电话:13121820670








联系人:刘美薇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9868





网站:www.tdyhfund.com


(62)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7 楼





法人代表:冯修敏





电话:021-54677088-6732








联系人:陈云卉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3999





网站:www.chinapnr.com


(6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16 层





法人代表:杨懿





电话:18502354557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热线:400-166-1188





网站:8.jrj.com.cn


(64)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10 楼1001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登云路 43 号金诚集团 10 楼





法人代表:徐黎云





电话:0571-88337717





联系人:孙成岩





网站:www.jincheng-fund.com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7


(65)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215A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A 座综合楼 712 号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郭爱丽





电话:15101582096








客服: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6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8 座3 层





法人代表: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联系人:陈东





客户服务热线:021-52822063





网站:www.66zichan.com


(67)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6 室及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13424264100





客服: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6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11 层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11 层11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8





电话:18001102931





网址:www.fundzone.cn





客服:400-619-9059


(69)众升财富(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A 座9 层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9 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电话:13611256407





客服:400-059-8888








网址:www.wy-fund.com


(7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10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人代表:沈继伟





电话:18601735759





联系人:徐鹏





客户服务热线:400-067-6266





网站:www.leadbank.com.cn


(71)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 D 座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殷雯





电话:18310599275





客服: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7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1 栋202 室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9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6888888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人邮箱:aibin.hab@alipay.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73)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3 号楼8 层8995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3 号楼8 层8995 房间





法定代表人:李静





联系人:刘春霞





电话:1352253018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1-5596





网址:www.taixincf.com


(74)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9 号楼15 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楼 soho 现代城C 座18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张得仙





电话:13520443582





客服: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7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2 号楼6153 室 (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1504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30





电话:17721005485





客服: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76)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7 层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刘金佩





电话:15901073209





客服: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7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F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王哲宇





电话:021-63333319





客服:4006-433-38953


(78)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时代 20 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人:毛肖勇





电话:18888952115








客服:0571-86655920








网址: www.cd121.com


(79)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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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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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联系人:周祎 四、基 金份额的分级 (一)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同利 A、 同利B 两级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 1、基金份额配比 本基金同利 A、同利 B 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 本基金募集设立时,同利 A、同利B 的份额配比将不超过 7:3。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 同利A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开 放一次, 同利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 在同利 A 的每次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对 同利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同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同利 A 份额 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为此,在同利 A 的单 个开放日, 如果同利A 没有赎回或者净赎回份额极小, 同利 A、 同利B 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 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大于 7:3 的情形; 如果同利 A 的净赎回份额较多, 同利 A、同 利B 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小于 7:3 的情形。 2、同利 A 的运作 (1 )收益率 同利 A 根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 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35 定一次并公告。计算公式为: 同利 A 的年收益率(单利)=1.6×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同利 A 的 年收 益率计 算按照四 舍五 入的方 法 保留到百 分数 的小数 点 后第 2 位。 在基金成立日当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基金合同》 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同利A 的首次收益 率; 在本基金成立后每满一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 民银行公 布并执 行的金 融机构人 民币 1 年期 银行定期 存款基 准利率 重新设定同 利A 的收益率。 例 1: 在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日, 如果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 3%, 则同 利A 的年收益率(单利)为: 同利A 的年收益率(单利)=1.6×3%=4.8% (2 )开放日 同利 A 在 《基金合同》 生 效后每满一年开放一次,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 赎回。 同利 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 年 的 最 后 一 个 工 作 日 。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 开放日为不可 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同利 A 的第一次开放日为 《基金合同》 生效后满一年的日期, 如该日为非工 作日, 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第二次开放日为 《基金合同》 生效后满 两年的日 期,如 该日为 非工作日 ,则为 该日之 前的最后 一个工 作日; 以此类推。 如, 如果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 年3 月15 日 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一年、 满两年的日期分别为 2014 年 3 月 14 日、2015 年 3 月 14 日,以此 类推。其中, 假设 2015 年 3 月 14 日 为非工作日,在其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 2015 年 3 月 13 日,则第二次开放日为 2015 年3 月13 日。 (3 )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成立后每满一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对同利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同 利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 元,同利A 的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同利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 同利 A 的 基金 份额折 算具体见 本招 募说明 书 第九部分 以及 基金管 理 人届时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36 发布的相关公告。 (4 )规模限制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 同利 A 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7/3 倍同利 B 的份额余额。 具体规模限制及其控制措施见 《招募说明书》 、 《发 售公告》 以 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3、同利 B 的运作 (1 )同利B 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同利B 的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至 3 年后对应日止。 如该对应 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 在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同 利 B 将申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同利 B 份额已 于 2013 年 10 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3 )本基金在扣除同利 A 的本金及应计收益 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同利 B 享 有,亏损以同利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同利 B 承担。 4、基金份额发售 同利 A、同利B 将分别通过各自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5、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同利A和同利B的份 额总额;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该LOF基金的份额总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 日内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6、同利 A 和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 后, 在同利 A 的开放日计算同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基金转换时的份额转换基准日分别计算同利 A 和同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37 (1 )同利A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截止同利 A 的某一开放日或者基金转换时的份 额转换基 准日 (T 日) , 设 为自同利 A 上一次开放日 (如 T 日为第一次开放日, 则为基金成立日) 至T 日的运作天数, 为T 日 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为T 日同利 A 的份额余 额, 为T 日同利 B 的份 额余额, 为 T 日同利A 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在同利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为第一次开放日,则为 基金成立日)设定的同利 A 的年收益率。 1) 如果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 “1.00 元乘以T 日同利A 的 份额余额加上T 日全部同利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 ,则: “T 日全部同利 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T 日全部同利 A 份额应计收益= (下同) 以上各式中,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同利 A 上一次开放日 (如T 日为第一次开 放日,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 如果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 “1.00 元乘以T 日同利 A 的份额余 额加上T 日全部同利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 ,则: (2 )同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设 为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基准日 (T 日) 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 同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 ? ? ? ? ? ? ? ? ? ? 0 , max b aT aT T bT F F NAV NV NAV 同利 A、 同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8 位, 小数点后第 9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财产。 例 2: 本基金 《基金合 同》 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 设自同利 A 上一次开放日 a T T NV aT F b F aT NAV r ? ? ? ? ? ? ? ? ? ? a aT T r NAV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1 00 . 1 a aT T r F ? ? ?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00 . 1 aT T aT F NV NAV ? bT NAV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38 起的运作天数和基金运作当年的实际天数均为365 天, 基金资产净值为35 亿元, 同利 A、同利 B 的份额余额分别为 21 亿份和 9 亿份,同利 A 上一次开放日设定 的同利A 年收益率为 4.80%。则同利A、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如下: 同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 ? ? ? ? ? ? ? ? 365 365 % 8 . 4 1 00 . 1 =1.048(元) 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 9 048 . 1 21 35 ? ? =1.44355556(元) 7、同利 A 和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 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 采 用 “虚拟清算” 原则分别 计算并公告同利 A 和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其中, 同利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同利 A 的开放日。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 对两级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 人 可 获 得 的 实 际 价 值 。 (1 )同利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3 年期内, 在同利 A 的非开放日 (T 日) , 设 a T 为自同利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之前同利 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 至 T 日的运作天数, T NV 为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 产净值, aT F 为 T 日同利 A 的份额余额, b F 为 T 日同利B 的份额余额, aT NAV 为T 日同利A 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r 为在同利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之前同利 A 尚未进行开放,则 为基金成立日)设定的同利 A 的年收益率。 1) 如果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 “1.00 元乘以T 日同利A 的 份额余额加上T 日全部同利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 ,则: ? ? ? ? ? ? ? ? ? ? a aT T r NAV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1 00 . 1 “T 日全部同利 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T 日全部同利 A 份 额 应 计 收 益 = a aT T r F ? ? ?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00 . 1 (下同) 以上各式中,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同利 A 上一次开放日 (如T 日之前同利 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 如果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 “1.00 元乘以T 日同利 A 的份额余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39 额加上T 日全部同利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 ,则: aT T aT F NV NAV ? (2 )同利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bT NAV 为 T 日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计算公式如下: ? ? ? ? ? ? ? ? ? ? ? 0 , max b aT aT T bT F F NAV NV NAV 上式中,在同利 A 的非开放日, aT NAV 为同利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在同利A 的开放日, aT NAV 为同利A 的基金份额净值。 同利 A、 同利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点 后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同利 A 和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 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例 3: 本基金在分级基 金运作期内, 设自同利 A 上一次开放日起的运作天数 为50 天, 基金运作当年的实际天数为 365 天, 基金资产净值为 31 亿元, 同利 A、 同利 B 的份额余额分别为 21 亿份和 9 亿份,同利 A 上一次开放日设定的同利 A 年收益率为4.8%。则同利 A、同利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计算如下: 同利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 ? ? ? ? ? ? ? 50 365 % 8 . 4 1 00 . 1 =1.007(元) 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9 007 . 1 21 31 ? ? =1.095(元)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时的基金份额转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 定转换为 上市开 放式基 金(LOF) ,本基 金不 再进行基 金份额 分级, 同利 A、同 利 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 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份额, 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 已于2016 年9 月19 日 三年期 届满, 同利 A、同利 B 已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转换结果详见本基金管 理人于2016 年9 月 21 日发布的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40 换结果公告》。 五、基 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 2016 年9 月 20 日起, 本基金名称变更为: 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六、基 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 七、同 利A 的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同利A将按以下规则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 金的分级基金运作期已于2016年9月19日结束 。 (一)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 同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同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折算基 准日的具体计算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六部分中“同利A的运作”的相关内容。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同利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 同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折算后, 基金 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同利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 增减 。 同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同利A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同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同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同利A的份额数×同利A的折算比例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41 同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 折算日折算前同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 同利A的折算 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 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同利 B 的上市交易等 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 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 人 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 )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 、基 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 在同利 B 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 利B 上市后,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同利 B 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同利 B 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 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本基金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 )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上 市后,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 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42 同利 B 基金份额已于 2013 年10 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 )份额后,本基金将自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 30 日内继 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同利 B 基金份额于 2013 年 10 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于 2016 年9 月 19 日终止上市。本基金完成基金转型后,天弘 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于 2016 年9 月30 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四)上市交易的规则 1、同利 B 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其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2、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 (LOF) 后 , 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 盘参考价 为前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 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4、 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 100 份或其整数倍; 5、 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 6、 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 (五)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 指同利 B)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 指同利 B)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 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 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为同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 本基金 (本基金在分级 基金运作期内, 指同利 B) 的停复牌与暂停、 终止上 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43 (八) 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 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相应予以修改, 且此项修改无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 、基 金转型与基金份额 转换 (一)基金转型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时,同利A、同利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 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 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基金转型时同利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 效后3年期届满日为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 后3年的 对应日。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 生效后 3年期届满日与同利B的封闭期届满日为同一日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 同利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在3年内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同利A份额或默认届 满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 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 换基 准日, 本 基金转换 成上 市开放 式 基金(LOF )后 的基金 份额净 值调整为1.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 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同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44 利A、同利 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同利 A 份额 (或同利 B 份额) 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同利 A (或同利 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同利 A (或同利 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同利 A (或同利 B) 的份额数×同利 A 份额 (或 同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 同利A、 同利B 的场外份额 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场外份额, 且 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 同利 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 )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 同利A 份额 (或同利 B 份额) 的转换比率、 同利 A (或同利 B)基 金份额 持有人持 有的转 换后上 市开放式 基金(LOF ) 份额 的具体 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同利 A、 同利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份额之日 起 30 日 内, 本基金将上市交易, 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 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 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 关公告。 4、份额转换的公告 (1 ) 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时,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日前30 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 人将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3 ) 同利A、 同利B进 行份额转换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 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 十、基 金的投资 目标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45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十一、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央 行票据、 金融债、 企业 债、 公司债、 次级债、 地方政府债券、 可转换债券 (含分 离交易可 转债) 、中小 企业私募 债券、 短期融 资券、资 产支持 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及其衍生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参与一级市场 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投资, 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包括因持有该 股票所派发的权证) 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 证。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 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80%,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





本基金管 理人 自基 金合同生 效之 日起 6 个月内使 基金 的投资 组 合比例符合 上述相关规定。 十 二、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 利率走势、 资金供 求、 信用风险状况、 证券市场走 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 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构建和调 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 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 市场等不同市场上债券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收益率、 流动性和市场规模等情况, 并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46 结合各债券品种之间的信用利差水平变化特征、 宏观经济变化以及税收因素等的 预测分析, 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久期和类属结构, 对各类债券金融工具 及现金进行优化配置。





2、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 判断债券市场的未 来走势, 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 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 当预期 收益率曲线下移时, 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 当预期收 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 还将考虑债 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 如历史期限结构、 新债发行、 回购及市场 拆借利率等, 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 并适时调整 基金的 债券投资组合。





4、债券类属选择





本基金根 据对金 融 债、企业 债(公 司债) 、可转债 等债券 品种与 同期限国债 之间利差 (可转债为期权调整利差 (OAS) ) 变化分析与预测, 确定不同类属债券 的投资比例及其调整策略。





5、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 据债券 市 场收益率 数据, 运用利 率模型对 单个债 券进行 估值分析, 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 流动性、 息票率、 税 赋等因素, 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 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 如可转债等, 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 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





6、信用风险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 结合流动性、 信用利 差、 信用评级、 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 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 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 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 整 体流动性相对较差。 同时, 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 经营波动性较高、 信用 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 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 本基金将采取谨慎投资策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47 略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在重点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 基本面基础 上, 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 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 确定具体个券的投资策 略。 (二 )投资决策流程 1、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 )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基金投资决策的准则; (3 )国 内宏观 经济发 展态势、 微观经 济运行 环境、证 券市场 走势、 政策指 向及全球经济因素分析。 2、投资管理程序 (1 )备选库的形成与维护 对于债券投资, 分析师通过宏观经济、 货币政策和债券市场的分析判断, 采 用利率模 型、信 用风险 模型及期 权调整 利差(OAS)对普 通债券 和含 权债券进行 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基金债券投资的备选库。 (2 )资产配置会议 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召开 资产配置会议,讨论基 金的资产组合以及个 股 配置, 形成资产配置建议 。 (3 )构建投资组合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 审议并确定基金资产配置方 案,并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 根据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要求, 参考资 产配置会议、 投研 会议 讨论结果, 制定基金的投资策略, 在其权限范围 进行基金 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工作。 (4 )交易执行 基 金 经 理 制 定 具 体 的 操 作 计 划 并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或 书 面 指 令 形 式 向 中 央 交 易 室发出交易指令。 中央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 并将指令的执行 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5 )投资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基金投资执行情况 , 风险管理部与 监察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48 稽核部对基金投资进行日常监督 , 风险分析师负责完成内部的基金业绩和风险评 估。 基金经理定期对证券市场变化和基金投资阶段成果和经验进行 总结评估,对 基金投资组合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 十三、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 该指数样本具 有广泛的 市场代 表性, 涵盖主要 交易市 场(银 行间市场 、交易 所市场 等) 、不同 发行主体 (政府、 企业 等) 和期限 (长期、 中 期、 短期等) , 是中国 目前最权威, 应用也最广的指数。 中债综合指数的构成品种完全覆盖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反 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 可以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四、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 其风险收 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 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 同利 A 为低风险、 收 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同利 B 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十 五、基金 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7 年10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49 月 1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 2017 年第2 季度报告: 1 、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29,583,202.40 96.88 其中:债券 629,583,202.40 96.8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836,235.93 0.59 8 其他资产 16,469,165.89 2.53 9 合计 649,888,604.22 100.00 2 、报 告期末 按行 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所有股 票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50 4 、报 告期末 按债 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9,360,000.00 18.7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9,360,000.00 18.73 4 企业债券 479,868,329.60 82.2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40,058,000.00 6.8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96,872.80 0.0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29,583,202.40 107.84 5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170210 17国开10 500,000 49,375,000.00 8.46 2 122513 12伟星集 395,000 39,808,100.00 6.82 3 122735 11六安债 377,000 39,170,300.00 6.71 4 124915 14宏桥02 362,000 36,648,880.00 6.28 5 112227 14利源债 313,200 32,052,888.00 5.49 6 、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投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51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持 有股指期货。 10 、 报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 投资组 合报 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未发现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故不存在所投资的前十名股 票 中超出基金 合同规定之备选股票 库 的情况 。 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2,175.4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155,283.35 5 应收申购款 2,301,707.1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469,165.89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52 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31 航信转债 296,872.80 0.05 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六、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9 月 17 日, 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转型前)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转型后) 阶段 (天弘同利债券 (LOF )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 ④ 阶段(天弘同利分级债 券)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09/17-2013/12/31 0.10% 0.08% -2.55% 0.09% 2.65% -0.01% 2014/01/01-2014/12/31 14.21% 0.25% 6.54% 0.11% 7.67% 0.14% 2015/01/01-2015/12/31 24.60% 0.53% 4.19% 0.08% 20.41% 0.45% 2016/01/01-2016/09/19 8.09% 0.23% 0.58% 0.06% 7.51% 0.17%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 转型日 (2013年09月17 日-2016 年09月19日) 53.96% 0.36% 8.81% 0.09% 45.15% 0.27%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53 ④ 2016/09/20-201 6/12/31 -0.60% 0.11% -2.20% 0.14% 1.60% -0.03% 2017/01/01-201 7/06/30 0.30% 0.09% -2.11% 0.08% 2.41% 0.01% 自基金合同转型 日起至今(2016 年09月20 日 -2017年06月30 日) -0.30% 0.10% -4.27% 0.10% 3.97% 0.00%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生效, 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 3 年封闭 期届满, 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十 七、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 国家有 关 规定和《 基金合 同》约 定,可以 在基金 财产中 列支的其他 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0.70%÷ 当年天数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54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 。 销售服务 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3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8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支 付 。 (三)不列入基金费 用的项目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55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 基金托管 人因未 履行或 未完全履 行义务 导致的 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 法律法规 及中国 证监会 的有关规 定不得 列入基 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十八、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 《信息披露 办法》 及其它 有关法 律法规的 要求, 结合本 基金管理 人对本 基金实 施的投资管 理活动,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4 月28 日公告的 《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更新了“重要提示 ”中相关内容。





2、 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 ”中相关内容。





3、更新了 “四、基金托管人 ”中相关内容。





4、更新了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中相关内容。





5、更新了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中相关内容;





6、更新 了 “十 五 、基金投 资组合 报告 ” 相关内容 ,该部 分内容 均按有关规 定编制。





7、更新 了 “十 六 、基金的 业绩 ” 的相关 内容,该 部分内 容均按 有关规定编 制,并经托管人复核。





8、更新 了 “二 十 八、其他 应披露 的事项 ”,披露 了自上 次内容 更新截止日 至本次内容更新截止日期间涉及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56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