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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亚洲(457001)

国富亚洲: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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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 兰 克 林 国海 亚 洲 ( 除日 本 ) 机 会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 出日期:2017 年10 月24 日 
 
 
 
 
 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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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 称 富兰克 林国 海亚 洲 ( 除日 本) 机 会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本基 金” ) 基金简 称 国富亚 洲机 会股 票(QDII ) 基金主 代码 457001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2 月22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国海富 兰克 林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 《 富 兰克林 国海 亚洲 (除 日本 ) 机会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 《 富兰克 林国 海亚 洲 (除 日本 ) 机 会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招 募说明 书》 收益分 配基 准日 2017 年10 月 18 日 截止收 益分 配基 准 日的相 关指 标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人 民币 元) 1.075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 :人 民币 元) 30,873,180.34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配金 额 ( 单位 : 人 民币 元 ) 3,087,318.03


本次分 红方 案( 单位 :元/10 份 基金 份额 ) 0.5500 有关年 度分 红次 数的 说明 本次分 红为 本基 金2017 年 度第一 次分 红 注: (1 )根 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基 金当 期收 益应 先弥 补上期 累计 亏损 后, 才可 进行收 益分 配; 本基 金收益 每年 最多 分 配4 次 , 每次 收益 分配 比例 不低 于截至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可供分 配利 润 的 10% 。 (2 ) 因 大额 申购 赎回 等客 观原因 导致 截至 基准 日按 照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分 红比 例计算 的应 分配 金 额 或每 10 份 基金 份额 所分 配金额 等与 本次 分红 相关 事项不 符的 ,本 基金 管理 人可及 时公 告调 整本 次分红 相关 事项 。 (3 ) 本次 分红 方案 可根 据 权益登 记日 前本 基金 的可 分配收 益及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进行 调整 。 分 红金 额如有 变化 , 本 公司 将在 红利发 放日 公布 分红 金额 调整公 告, 最终 收益 分配 方案则 以该 公告 为准 , 以确保 本次 分红 行为 符合 相关法 规及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的要 求。 2. 与 分红 相关的 其他 信息 权益登 记日 2017 年 10 月 27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0 月 26 日 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第 3 页 共 4 页 现金红 利发 放日 2017 年 10 月 30 日 分红对 象 权益登 记日 登记 在册 的本 基金所 有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红利再 投资 相关 事项 的说 明 1. 选 择红 利再 投资 的投 资 者,其 现金 红利 将按 2017 年 10 月 26 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 (NAV) 转 换为 基金 份额 。 2.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其 红 利 所 转 换 的 基 金 份 额 将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 直 接计入 其基 金账 户,2017 年 10 月 31 日 起可 以查 询、 赎回 。 税收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2 〗128 号 《关于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 金有 关税 收问题 的通 知》 ,基 金向 投 资者分 配 的基金 收益,暂 免征 收个 人 所得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 费用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1. 本 次分 红免 收分 红手 续 费和红 利再 投资 费用 。 2.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其 红 利 所 转 换 的 基 金 份 额 免收申 购费 用。 注: (1 )


权益 登记 日 前 一 工作日 有效 申购 的基 金份 额不享 有红 利分 配权,权 益 登记日 前一 工作 日 有效赎 回的 基金 份额 享有 红利分 配权 。 (2 )


选 择现 金分 红方 式 的投资 者的 现金 红利 款将 于 2017 年10 月30 日自 基 金托管 账户 划出 。 (3 )


权 益登 记日 当天 基 金账户 或基 金份 额处 于冻 结状态 的 , 以 及基 金份 额 在途的 ( 例如 已办 理 转托管 转出 , 但尚 未办 理 转托管 转入 的) , 其 基金 份 额相应 的收 益分 配方 式根 据 《 国海 富兰 克林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开放 式基 金业务 管理 规则 》的 相关 规定执 行。 3.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 本 基金 的收 益分 配方 式 分为现 金红 利和 红利 再投 资方式 。 对 于未 选择 本基 金具体 分红 方式 的投资 者, 本基 金默 认的 分 红方式 为现 金红 利方 式。 2 、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可以 在 每个基 金开 放日 的交 易时 间内到 基金 销售 网点 , 通 过提交 设置 分红 方式交 易申 请的 形式 ,选 择或更 改分 红方 式, 最终 分红方 式以 权益 登记 日之 前(不 含权 益登 记日 当日) 的最 后一 次修 改为 准,在 此之 后的 修改 对本 次 分红无 效。 请投 资者 到各 销售网 点或 拨打 国海 富兰克 林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客户 服务 热线 确认 分红 方式是 否正 确, 如不 正确 或希望 修改 分红 方式 的,请 务必 在上 述规 定时 间前到 销售 网点 办理 变更 手续。 3 、 本 次分 红不 会改 变本 基 金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也不 会降低 本基 金的 投资 风险 或提高 本基 金的 投资收 益。 4 、 因 分红 导致 基金 净值 调 整至 1 元初 始面 值 或1 元 初始面 值附 近, 在市 场波 动等因 素的 影响 下,基 金投 资仍 有可 能出 现亏损 或基 金净 值仍 有可 能低 于 1 元 初始 面值 。 5 、咨 询办 法: (1) 国海 富兰 克林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网站 :http://www.ftsfund.com


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第 4 页 共 4 页 (2) 国海 富兰 克林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客户 服务 热线 : 4007004518 、 95105680 或 021-38789555


(3) 本基 金各 代销 机构 网 点。 6 、风 险提 示: 本次 分红 不会改 变本 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征 ,也 不会 降低 本基 金的投 资风 险或 提高本 基金 的投 资收 益。 因分红 导致 基金 份额 净值 调整至 面值 附近 , 在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的影 响下 , 基金投 资仍 有可 能出 现亏 损或基 金份 额净 值仍 有可 能低于 面值 。 本基金 管理 人承 诺以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 投资者 投资 于本 基金 时应 认真阅 读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 了解该 基金 更多 的详 细数 据,包 括可 能存 在本 金损 失等风 险因 素。 敬请 投资 者留意 投资 风险 。 特此公 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0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