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东方睿鑫A(001120)

东方基金:关于增加和合期货为旗下基金销售渠道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增加 和合期货 为旗下基金销售渠道 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
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和合期货 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 “ 和合期货 ” ) 签署的销售协议 , 自2017年10月25日起, 将新增
和合期货 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的销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 用基 金及业 务范 围 
序号 基 金名 称 
基金 
代码 
定 投业 务 
转换 
业务 
1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00001 开通 开通 
2 
东方精选 混合型 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
金 
400003( 前端) 开通 开通 
3 
东方金账 簿货币 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
A 
400005 开通 开通 
4 
东方金账 簿货币 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
B 
400006 开通 开通 
5 
东方策略 成长混 合型开 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 
400007 (前端) 开通 开通 
6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09 开通 开通 
7 
东方成长 收益平 衡混合 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 
400013 开通 开通 
8 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6 开通 开通 
9 
东方安心 收益保 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 
400020 开通 开通 
10 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001987 开通 开通 
11 
东方稳定 增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A 
001450 开通 开通 
12 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648 开通 开通 
13 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002243 开通 不开通 
备注: 
1、 东 方金 账簿 货币B 单 笔 申购申 请最 低限 额 为 500 万元 。 若 东方 金账 簿货 币A 的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在单
个基金 账户 保留 的基 金份 额达到 或超 过500 万 份时 ,本基 金登 记机 构自 动将 其在该 基金 账户 持有 的东
方金账 簿货 币A 升级 为东 方金账 簿货 币 B 。若 东方 金账簿 货 币 B 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在单 个基 金账 户保留的基 金份 额低 于500 万 份时, 本基 金登 记机 构自 动将其 在该 基金 账户 持有 的东方 金账 簿货 币 B 降级
为东方 金账 簿货 币A ; 
2、 自 2017 年 6 月 27 日 起 , 本 基金 管理 人暂 停接 受 东方金 证通 货币 市场 基金 所有销 售渠 道的 单笔 金额
100 万 以上 (不 含 100 万 ) 申购 (包 括日 常申 购和 定 期定 额申 购) 、 转 换转 入 申请, 且单 个基 金账 户单
日累计 申购 (包 括日常 申 购和定 期定 额申 购) 及 转 换转入 金额 不得 超 过 100 万元 ( 不含 100 万元) 。 对
于超过 限额 的申 请, 本基 金管理 人有 权拒 绝, 不予 确认 ; 
3、后 续产 品上 线及 业务 开 通事宜 本公 司将 另行 公告 。 
二、 重 要提 示 
1.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 《基金合同》 和 《 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法律文件
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
常的申购费率相同。 基金 “暂停申购” 期间, 对于 “暂停申购” 前已开通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 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 “暂停申购” 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投资者, 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 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
为准。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
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 上述基金列
表中的基金, 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 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
业务。 
三、 投 资者 可通过 以下 途径咨 询有 关详情 : 
1. 和合期货客户服务热 线:0351-7342798 
网站:https://www.jijin.hhqh.com.cn 
2.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628-5888 
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四、 风 险提 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 “买者自 负” 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
判断市场, 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 谨慎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十 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