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开: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1 页共 3 页
益民 信 用增 利纯债 一年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合 同 生 效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2017 年 10
月 17 日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2 页共 3 页
1.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 名 称 益民信 用增 利纯 债一 年定 期开放 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 简 称 益民信 用增 利纯 债一年
基金 主 代码 004803
基金 运 作 方 式 契约型 、定 期开 放式
基金 合 同 生 效日 2017 年 10 月 16 日
基金 管 理 人 名称 益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基金 托 管 人 名称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 依 据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 配套法 规 、 《 益 民 信 用
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合 同 》 、 《 益民信 用
增利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
下属分 级 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益民信 用增 利纯 债一 年 A 益民信 用增 利纯 债一 年 C
下属 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4803 004804
注:-
2. 基 金募 集情况
基金 募 集 申 请 获 中 国 证 监 会核 准 的
文 号
证监 许可[2017]729 号
基金 募 集 期 间
自 2017 年 7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 止
验资 机 构 名 称 大信会 计 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募集 资 金 划 入 基 金 托 管 专 户的 日 期 2017 年 10 月 11 日
募集 有 效 认 购 总 户 数 ( 单 位: 户 ) 969
份额级 别 益民信 用增 利纯 债
一年 A
益民信 用增 利纯 债
一年 C
益民信 用增 利纯 债
一年合 计
募集 期 间 净 认 购 金 额 ( 单 位: 人 民
币 元)
159,940,022.93 43,632,146.55 203,572,169.48
认购资 金在 募集 期间 产生 的利息
(单位 :人 民币 元)
153,030.80 22,522.40 175,553.20
募集 份 额 ( 单
位 : 份 )
有效认 购份 额
159,940,022.93
43,632,146.55 203,572,169.48
利息结 转的 份额 153,030.80 22,522.40 175,553.20
合计 160,093,053.73 43,654,668.95 203,747,722.68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3 页共 3 页
募 集 期 间基 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金 认 购 本
基 金 情况
认购 的 基 金 份 额 ( 单
位 : 份)
25,999,910.00 0 25,999,910.00
占基 金 总 份 额 比 例
12.76% 0 12.76%
其他需 要说 明的 事项
募 集 期 间基 金
管 理 人 的从 业
人 员认 购 本 基
金 情 况
认购 的 基 金 份 额 ( 单
位 : 份)
185,129.29 30,209.44 215,338.73
占基 金 总 份 额 比 例
0.09% 0.02% 0.11%
募 集期 限 届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律 法 规规定的 办 理基 金备案 手 续的 条件 是
向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手 续 获 得 书 面 确认 的 日 期
2017 年 10 月 16 日
注 :1. 本 次 募集 期 间 发生 的 与 本 基 金 有关 的 律 师费 、 会 计 师 费 、信 息 披 露费等 费 用 不 从 基金 资产 中 列
支 ; 2.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高 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 和 研 究部 门负 责 人 持 有本 基 金 的基 金份 额 总 量 的 数 量
区间为 10 万 至 50 万 份 ( 含 ) ;3.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持有 本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量的 数量区间 为 0
3.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 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 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 以通过本基金管
理 人 的 网 站 (www.ymrfund.com ) 或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50-8808 ) 查 询 交 易 确 认 情 况 。
基 金 管 理 人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不 超 过 3 个 月 开 始 办 理 申 购 、 赎 回 。 在 确 定 申 购 开 始 与 赎
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 理 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 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 上 公 告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开 始 时 间 。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 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 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