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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定期开放债C(001873)

嘉实定期开放债:2017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查看PDF公告

嘉 实增 强收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7 年 第 三次 收益 分配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0 月 13 日 
1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7003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9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
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2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
券 A 
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
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70033 001873 
截止收益
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1.011 1.01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元) 
13,161,159.83 1,605.95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元) 
0.00576 0.0085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
额) 
0.0580 0.086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的第三次分红 
注: (1) 截止 基准 日按 照 基金合 同约 定的 分红 比例 计算的 应分 配金 额为 :嘉 实增强 收益 定
期债 券A 每 份基 金份 额应 分配金 额 0.00576 元 ,即 每 10 份基 金份 额应 分配 金 额 0.0576
元;嘉 实增 强收 益定 期债 券 C 每 份基 金份 额应 分配 金额 0.00855 元 ,即 每 10 份基金 份额 应
分配金 额0.0855 元 ;(2 )本次 实际 分红 方案 为: 嘉实增 强收 益定 期债 券A 每 10 份基 金份
额发放 红 利0.0580 元; 嘉 实增强 收益 定期 债 券 C 每10 份 基金 份额 发放 红利0.0860 元。 



2 与 分红 相关的 其他 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0 月 17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0 月 1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0 月 1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 2017 年 10 月 17 日, 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 2017 年 10 月 18 日。红利再 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开放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 )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 )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 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 )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 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 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10 月 16 日到 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js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600-8800 。 ②基金代销机构(适用 于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 A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 顾问( 北京) 有限公司、 众升财富( 北京) 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 北京) 资产管理 有限公 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 北 京)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 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 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天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 杭 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 银川)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北 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