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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裕惠(000436)

易方达裕惠: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9月)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 金 管 理 人 : 易方 达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七年九月


1 重要提 示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 开放 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由易方 达裕惠回报债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转 换 运 作 方 式 、 变 更 基 金 类 别 及 修 改 其 他 相 关 事 项 而 来 。 《 关 于 易 方达 裕 惠回 报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转 换 运作 方 式 、 变更 基 金类 别 及修 改 其 他 相关 事项的议案》经 2014 年 8 月 18 日易方达裕惠回 报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 自 2014 年 8 月 18 日起, 由 《易方 达裕 惠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合同》 修订而成的《易方达 裕惠 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 型发 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 同》生效。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 基金 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 书编 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 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 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 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 行 为 本 身 即 表 明 其 对 基 金 合 同 的 承认 和 接受, 并按 照《 基 金 法》 、 《运 作 办法 》 、基 金 合 同及 其 他有 关 规定享 有 权 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 基 金的基金合同。 基 金 管 理 人保 证 《 招募 说明 书 》 的 内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 本《 招 募 说明 书》 经 中 国 证监会注册 , 但 中国 证 监会 对 本 基 金募 集 的 注册 ,并 不 表 明 其对 本 基金 的 价值 和 收 益 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 险。 基 金 管 理 人依 照 恪 尽职 守、 诚 实 信 用、 谨 慎 勤勉 的原 则 管 理 和运 用 基 金财 产, 但 不 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 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 投资 范围 包括 固定 收 益 类 资产 、 股 票、 权证 等 。 投 资人 通过 非直 销销 售 机 构 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 统首次 申 购的单笔最低限 额为 人民币 10 元, 追加申购单 笔最低限额均 为人民币10 元。 通过本公 司直销中心首次 申购 的单 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追 加申购单笔最低 限额 为人 民币1,000 元。 投 资 人 在 投资 本 基 金前 ,请 认 真 阅 读本 招 募 说明 书, 全 面 认 识本 基 金 的风 险收 益 特 征 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 判断市场,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 机 、 数 量等 投 资行 为 作出 独 立 决 策, 获 得基 金 投资 收 益 , 亦承 担 基金 投 资中 出 现 的 各类 风 险 。 投 资本 基 金可 能 遇到 的 风 险 包括 : 因整 体 政治 、 经 济 、社 会 等环 境 因素 对 证 券 市场 价 格 产 生 影响 的 市场 风 险, 由 于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 大量 赎 回 基 金或 证 券市 场 交易 量 不 足 导致 的 流 动 性 风险 , 基金 管 理人 在 基 金 管理 运 作过 程 中产 生 的 基 金管 理 风险 , 以及 基 金 合 同终 止的风险 ,等 等 。 此 外 ,本 基 金 的 特有 风 险, 包 括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在封 闭 运作 期 期 间 无法 变 现 的 风 险、 发 生巨 额 赎回 而 赎 回 款项 面 临延 缓 支付 或 者 终 止基 金 合同 的 风险 、 特 定 情形 下 基 金 合 同终 止 的风 险 ,等 等 。 本 基金 为 混合 型 发起 式 基金, 基 金 整体 的 长期 平 均 风 险和 预 期 收 益 率理 论 上低 于 股票 型 基 金 、高 于 债券 基 金和 货 币 市 场基 金 。 基 金 管理 人 提 醒 投资 者 基 金 投 资的 “ 买者 自 负” 原 则 , 在投 资 者作 出 投资 决 策 后 ,基 金 运营 状 况与 基 金 净 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此外 , 本 基金以 1.00 元初始面值进 行募集, 在市 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下, 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 破 1.00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2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 与债 券, 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 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 投 资 有 风 险, 投 资人 在 进行 投 资 决 策前 , 请仔 细 阅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说 明 书》 及 《 基 金合 同》 。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 募说 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有关财 务数据截 止日为2017 年6 月 30 日,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30 日。 (本报告中 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3 一、基金 管理人 (一) 基 金管 理人 基本 情况 1、基 金管 理人 :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设立日 期:2001 年4 月 17 日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联系电 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 :贺晋 注册资 本:12,000 万元 人 民币 2、股 权结 构: 股东名 称 出资比 例 广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 1/4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4 盈峰投 资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 1/4 广东省 广晟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1/6 广州市 广永 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公 司 1/12 总


计 100% (二) 主 要人 员情 况 1、董 事、 监事 及高 级管 理 人员 詹余引 先生 , 工 商管 理博 士, 董 事长 。 曾 任中 国平 安 保险公 司证 券部 研究 咨询 室总经 理 助理 ; 平 安证 券有 限责 任 公司研 究咨 询部 副总 经理 (主 持工 作 ) 、 国债 部副 总经理 ( 主持 工 作) 、 资产 管理 部副 总经 理、 总经 理 ; 中 国平 安保 险股份 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 部副总 经理 ( 主 持工作 ) ; 全国 社会 保障 基金理 事会 投资 部资 产配 置处处 长 、 投 资部 副主 任 、 境 外投 资部 主 任、 投资 部主 任 、 证 券投 资部主 任 。 现 任易 方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 易方达 国际 控股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刘晓艳 女士 , 经济 学博 士 , 董事 、 总 裁 。 曾 任广 发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投 资理 财部 副经理 、 基金经 理, 基金 投资 理财 部副总 经理 、 基 金资 产管 理部总 经理 ;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督 察员、 监察 部总 经理 、 市 场部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 公司副 总裁 、 常 务副 总裁 。 现任 易方 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总裁 ; 易 方达资 产管 理 (香 港 ) 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 易 方达 国 际控股 有限 公司 董事。 秦力先 生 , 经 济学 博士 , 董事 。 曾 任广 发证 券投 资 银行部 常务 副总 经理 、 投 资理财 部总 经理 、 资 金营 运部 总经 理 、 规 划管 理部 总经 理 、 投 资自营 部总 经理 、 公司 总 经理助 理 、 副 总 4 经理, 广东 金融 高新 区股 权 交易中 心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现任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执行 董事 、 常务副 总经 理; 广发 控股 (香港 )有 限公 司董 事。 杨力先 生 , 高 级管 理人 员 工商管 理硕 士 (EMBA ) , 董事 。 曾 任美 的集 团空 调 事业部 技术 主管、 企划 经理 ;佛山 顺 德百年 科技 有限 公司行 政 总监; 美的 空调 深圳营 销 中心区 域经 理; 佛山顺 德创 佳电 器有 限公 司董事 、 副 总经 理; 长虹 空 调广州 营销 中心 营销 总监 ; 广东 盈峰 投 资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 战略 总监、 副总 裁; 盈峰 资本 管 理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开源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司副 董事 长。 现任 盈峰 投资控 股集 团有 限公 司董 事、 执 行副 总裁 兼首 席投 资官; 盈峰 资 本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广 东民营 投资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王海先 生, 经济 学、 工商 管理 ( 国际 ) 硕 士, 董事 。 曾任工 商银 行江 西省 分行 法律顾 问 室科员 ; 工 商银 行珠 海分 行法律 顾问 室办 事员 、 营 业部计 划信 贷部 信贷 员、 办公室 行长 室 秘 书、 信 贷管 理部 业务 主办 、 资产风 险管 理部 经理 助理 兼法律 室副 主任 、 资 产风 险管理 部副 总 经理兼 法律 室主 任、 资产 风险管 理部 总经 理; 招商 银行总 行法 律事 务部 行员 ; 工商 银行 珠 海 分行资 产风 险部 总经 理兼 特殊资 产管 理部 负责 人、 公司业 务部 总经 理、 副行 长; 工 商银 行 广 东省分 行公 司业 务部副 总 经理( 主持 工作 )、总 经 理;工 商银 行韶 关分行 行 长、党 委书 记 。 现任广 东粤 财信 托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刘韧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董事 。 曾 任湖 南证 券发 行 部经理 助理 ; 湘财 证券 投 资银行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财富证 券投 资 银行总 部副 总经 理; 五矿 二 十三冶 建设 集团 副总 经理 、 党委委 员; 深圳市 中金 岭南 有色 金属 股份有 限公 司监 事; 新晟 期货有 限公 司副 董事 长; 广东省 广晟 资 产 经营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资本 运营 部部 长。 现任 东江环 保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朱征夫 先生 ,法学 博士 , 独立董 事。 曾任广 东经 济 贸易律 师事 务所金 融房 地 产部主 任; 广东大 陆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广 东省 国土 厅广 东地 产法律 咨询 服务 中心 副主 任。 现 任广 东 东 方昆仑 律 师 事务 所主 任。 忻榕女 士 , 工 商行 政管 理 博士 , 独 立董 事 。 曾 任中 科院研 究生 院讲 师 ; 美 国 加州高 温橡 胶公司 市场 部经 理;美 国 加州大 学讲 师; 美国南 加 州大学 助理 教授 ;香港 科 技大学 副教 授; 中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瑞士洛 桑管 理学 院教 授。 现任中 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 谭劲松 先生 , 管 理学 博士 (会计 学) , 独 立董 事。 曾 任邵阳 市财 会学 校教 师; 中山大 学 管理学 院助 教、 讲师 、副 教授。 现任 中山 大学 管理 学院教 授。 陈国祥 先生 , 经济 学硕 士 , 监 事会 主席 。 曾任 交通 银行广 州分 行江 南西 营业 部经理 ; 广 东粤财 信托 投资 公司 证券 部副总 经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易 方达 基金 管 理 有限 公司市 场拓 展 部 总经理 、总 裁助 理、 市场 总监。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事 会主 席。 李舫金 先生 , 经济 学硕 士 , 监 事 。 曾 任华 南师 范大 学外语 系党 总支 书记 ; 中 国证监 会广 州证管 办处 长; 广州 市广 永国有 资产 经营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广 州股 权交 易中 心有限 公司 董 事 长; 广州 立根 小额 再贷 款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银行 副董 事长 ; 广州 中 盈 ( 三明 )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广 州汽车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 现任 广州 金融 控股集 团有 限 公 5 司党委 书记 及董 事长; 万 联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董 事 长;广 州金 控资 本管理 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广金期 货有 限公 司董 事; 立根融 资租 赁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广州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董 事;广 州股 权投 资行 业协 会法人 代表 。 廖智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监事 。 曾 任广 东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基 金部 主管 ; 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综合 管理 部副 总经理 、 人 力资 源部 副总 经理、 市场 部总 经理 、 互 联 网金融 部总 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裁助 理; 广东 粤财互 联网 金融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 张优造 先生 ,工商 管理 硕 士(MBA) ,常 务副 总裁 。曾 任南方 证券 交易中 心业 务 发展部 经 理; 广东 证券 公司 发行 上 市部经 理 ; 深 圳证 券业 务 部总经 理 、 基 金部 总经 理 ; 易 方达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副 总裁 。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常 务副 总裁 ; 易 方达 国际控 股有 限 公司董 事;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香 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 陈彤先 生, 经济 学博 士, 副 总裁。 曾任 中国 经济 开发 信托投 资公 司成 都营 业部 研发部 副 经理 、 交 易部 经理 、 研发 部经理 、 证券 总部 研究 部 行业研 究员 ;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市 场拓展 部主 管 、 基 金科 瑞 基金经 理 、 市 场部 华东 区 大区销 售经 理 、 市 场部 总 经理助 理 、 南 京 分公司 总经 理 、 成 都分 公 司总经 理 、 上 海分 公司 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 、 市 场总 监。 现任 易方 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马骏先 生 , 高 级管 理人 员 工商管 理硕 士 (EMBA ) , 副总裁 。 曾任 君安 证券 有 限 公司 营业 部职员 ; 深 圳众 大投 资有 限公司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广发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研 究员; 易方 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收 益 部总经 理、 现金 管理部 总 经理、 固定 收益 总部总 经 理、总 裁助 理、 固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固定 收益首 席投 资官 、基 金科 讯基金 经理 、易 方 达 5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 深证1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基 金 基金经 理。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副总 裁 ; 易 方达 资产 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 易方 达 资产管 理 (香 港 ) 有 限公 司董事 、 人民 币 合格境 外投 资者(RQFII ) 业务负 责人 、证券 交易 负 责人员 (RO )、就 证券 提 供意见 负责 人 员(RO )、 提供 资 产管 理 负责人 员(RO )、RQFII/QFII 产 品投 资决 策委员 会 委员; 中债 资 信评估 有限 责任 公司 独立 董事。 吴欣荣 先生 , 工学 硕士 , 副总裁 。 曾任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 投 资管理 部经 理、 基金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 研 究部 副总 经理 、 研究 部总经 理 、 基 金投 资部 总 经理 、 公 募基 金 投资部 总经 理 、 权 益投 资 总部总 经理 、 总裁 助理 、 权益投 资总 监 、 基 金科 瑞 基金经 理 、 易 方 达科汇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 达价值 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 张南女 士 , 经 济学 博士 , 督察长 。 曾任 广东 省经 济 贸易委 员会 主任 科员 、 副 处长 ; 易 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市场 拓展部 副总 经理 、 监 察部 总经理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督 察长。 范岳先 生, 工商管 理硕 士(MBA) , 首席 产品 官。曾 任 中国工 商银 行深圳 分行 国 际业务 部 科员 ; 深 圳证 券登记 结算 公 司办公 室经 理 、 国际 部经 理 ;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北 京中 心 助理主 任、 6 上市部 副总 监、 基金 债券 部副总 监、 基金 管理 部总 监。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首 席 产 品官; 易方 达资 产管 理( 香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另 类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关秀霞 女士 , 财务 硕士 、 工商管 理硕 士 , 首 席国 际 业务官 。 曾任 中国 银行 (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 审计师 ;美 国道富 银行 波 士顿及 亚洲 总部大 中华 地 区高级 副总 裁、 董事总 经理 、 中 国区 行长 、 亚洲 区 ( 除日 本外 ) 副 总裁、 机构 服务 主管 、 美 国共同 基金 业 务 风险经 理、 公司 内部 审计 部高级 审计 师。 现任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首席 国际业 务官 。 高松凡 先生 , 高级 管理 人 员工商 管理 硕士 (EMBA ) , 首 席养 老金 业务 官 。 曾 任招商 银行 总行人 事部 高级 经理 、 企 业年金 中心 副主 任, 浦东 发展银 行总 行企 业年 金部 总经理 , 长 江 养 老保险 公司 首席 市场 总监 ,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养老 金业 务总 监。 现任 易方达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首 席养 老金 业务 官。 2、基 金经 理 胡剑先 生, 经济 学硕 士。 曾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定 收益 部债 券研 究员 、 基金 经 理助理 兼债 券研 究员 、 固 定收益 研究 部负 责人 、 固 定收益 总部 总经 理助 理、 易方达 中债 新 综 合债券 指数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 经理 ( 自 2012 年 11 月 8 日至 2014 年 3 月 28 日) 、 易 方达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3 年4 月22 日至2015 年3 月13 日) 、 易方达 永旭 添利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至 2015 年 3 月13 日) 、 易方 达纯 债 1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3 年 7 月 30 日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 。现 任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收 益研 究部 总经 理、 易方达 稳健 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 2012 年 2 月 29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信用 债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3 年4 月24 日起 任职) 、 易方达 裕惠 回报 定期 开放 式混合 型发 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3 年12 月 17 日 起 任职) 、 易 方达 瑞财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自 2016 年 2 月 4 日起 任职 ) 、 易 方达裕 景添 利 6 个月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6 年4 月12 日 起任 职) 、易方 达高 等级 信用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 经 理 ( 自2017 年3 月7 日起 任职 ) 、 易 方达 丰惠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 自 2017 年 3 月24 日起 任职 ) 、 易方 达瑞 富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7 年 5 月12 日 起任 职) 、易 方 达瑞智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7 年6 月21 日起任 职) 、易 方达 瑞兴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自2017 年 6 月 23 日 起任 职) 。 张雅君 女士 , 经 济学 硕士 。 曾任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项目 经理 , 工 银瑞 信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债券 交易 员, 易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债券 交易员 、 固 定收 益研 究员 、 易方达 裕祥 回 报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经理 助理 、易 方达裕 丰 回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经 理助 理、 易方达 裕祥 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6 年6 月 2 日至 2017 年 7 月 27 日) 。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易 方达 增强 回报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4 年 7 月19 日起 任职) 、 易 方达 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2015 年 1 月 10 日起任 职) 、 7 易方达 中 债3-5 年期 国债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5 年7 月8 日 起 任职) 、 易 方达 富惠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 8 月 24 日 起任职 ) 、 易 方达中 债 7-10 年期国 开行 债券 指 数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 9 月 27 日起 任职) 、 易方达 裕丰 回 报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 2017 年 7 月 28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裕惠 回报定 期开 放 式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 安心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助理、 易方 达投 资级 信用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助理 、 易 方达 安心 回馈混 合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方达 裕如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易方 达 新 收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 方达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助 理 。 李一硕 先生 , 经 济学 硕士 。 曾任 瑞 银证 券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中国 国际 金融 有限 公司研 究 员,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研 究员 、 易 方达 新利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助 理、 易 方达 新享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助 理。 现任 易方 达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 易方达 永旭 添利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4 年 7 月 12 日起任 职) 、 易 方达纯 债1 年 定期 开放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自2015 年 3 月 14 日 起任职 ) 、 易方 达瑞景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6 年8 月6 日 起任 职) 、 易方达 富惠 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自 2017 年 2 月 15 日起 任职) 、易 方达 新利 灵活配 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7 年3 月 7 日起 任 职) 、 易方 达新 享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自2017 年 3 月 7 日 起任 职) 、 易 方 达稳健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助理 、易 方达 中债新 综 合债券 指数 发起 式证券 投 资基金 (LOF )基 金经 理助 理、易 方达 信 用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裕 惠 回报定 期开 放式 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裕如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 轩璇女 士, 工学 硕士 。 曾 任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研究员 。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易 方达 稳健 收益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易方 达信 用债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助 理、 易方 达裕 惠回报 定期 开放 式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助 理 。 苏宁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 曾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交 易员 、 研究 员 。 现 任易方 达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易方 达稳 健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助理 、 易 方达 信 用债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 易方达 裕惠 回报 定期 开放 式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助理 。 3、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本公司 固定 收益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成员 包括 : 马骏 先 生、 王晓 晨女 士 、 张 清华 先生 、 袁 方 女士、 胡剑 先生 。 马骏先 生, 同上 。 王晓晨 女士 , 经 济学 硕士 。 曾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集 中交 易室 债券 交易 员、 债 券 交易主 管、 固定 收益 总部 总经理 助理 、 易 方达 货币 市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保证 金收 益 货 8 币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现 任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定 收益 基金 投资 部副 总经理 、 易 方 达 增强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投 资 级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易方达 中债 新综 合债券 指 数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保 本一号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纯 债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中 债 3-5 年期 国债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中 债 7-10 年期国 开行 债券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兼易方 达资 产管理 (香 港 )有限 公司 基 金经理 、 就证 券提 供意 见 负责人 员 (RO ) 、 提 供资 产 管理负 责人 员 (RO ) , 易 方 达资产 管理 ( 香 港)有 限公 司RQFII/QFII 产品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 张清华 先生 , 物理 学硕 士 。 曾 任晨 星资 讯 (深 圳) 有限公 司数 量分 析师 , 中 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研 究员 , 易 方达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投 资经 理。 现 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固 定 收 益基金 投资 部总 经理 、 易 方达安 心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 理、 易方 达裕丰 回报 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 达裕 如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新 收 益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 安心回 馈混 合型 证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瑞选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方达 裕祥 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 易 方达 新利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新 鑫灵 活配置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易 方达新 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达 瑞景 灵 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易方 达裕 鑫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 方达 丰 和 债券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易方 达瑞 通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易 方 达 瑞程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易方 达 瑞弘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易方 达安 盈回 报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袁方女 士 , 工 学硕 士 。 曾 任中慧 会计 师事 务所 审计 师、 资产 评估 师 , 湘 财证 券有限 责 任 公司投 资经 理, 泰康 人寿 保险公 司投 资经 理,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经 理、 固 定收 益 总 监, 泰 康资 产管 理有 限责 任公司 年金 投资 部高 级投 资经理 、 执 行总 监, 易方 达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固 定收 益投 资部总 经 理助理 、固 定收 益总部 总 经理助 理、 固定 收益机 构 投资部 总 经 理。 现任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专 户投 资部 总经理 、投 资经 理 。 胡剑先 生, 同上 。 4、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二 、基金 托管人 名称: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福州 市湖 东 路 154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江宁 路 168 号兴 业大 厦 20 楼 (资 产 托管部 办公 地址 )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9 注册日 期:1988 年8 月 26 日 注册资 本:207.74 亿元 人 民币 托管部 门联 系人 :张 志永 电话: (021 )62677777*212004 传真: (021 )62159217 三 、相关 服务机 构 (一) 基 金份 额销售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易方 达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 : 李 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 构网 点信 息: (1)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广 州直 销中 心 地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 新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州 银 行大 厦 40F 邮政编 码 :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联系人 : 李 红枫 (2)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北 京直 销中 心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金融街 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 1703 室 邮政编 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联系人 :刘 蕾 (3)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上 海直 销中 心 地址: 上海 市浦东 新区 世 纪大 道88 号金 茂大 厦 46 楼 邮政编 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10 电话:021-50476668 联系人 :于 楠 (4)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网 上交 易系 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 务传 真:020-3879881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1-8088 2、非 直销 销售 机构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154 号 中山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联系人 :曾 鸣 联系电 话:021-5262999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二) 基 金登 记机 构 名称: 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横琴新 区宝 中 路 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东 路 30 号 广 州银行 大 厦40-43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 : 余贤 高 (三) 律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律 师 律师事 务所 : 上 海源 泰律 师事务 所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405 室 负责人 :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 师: 刘佳 、张 兰 联系人 :廖海 (四) 会 计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注册会 计师 会计师 事务 所: 安永 华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主要经 营场 所: 北京 市东 城区东 长安 街 1 号 东方 广 场安永 大 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Tony Mao 毛鞍 宁


11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 赵 雅、 李明明 联系人 :赵雅 四、基金 的名称 易方达 裕惠 回报 定期 开放 式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五、基金 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六、基金 的投资 目标 在控制 基金 资产 净值 波动 的基础 上, 力争 实现 基金 资产的 长期 稳健 增值 。 七、基金 的投资 方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国 债、 央 行票 据、 地方 政府 债、 金 融债 、 次 级债 、 企 业债、 短 期 融资券 (含 超短 期融 资券 ) 、 中期 票据 、 公 司债 、 可 转换债 券 ( 含可 分离 型可 转换债 券) 、 资 产支持 证券 、 债券 回购 、 银行存 款和 银行 存单 等固 定收益 类资 产 , 股 票 (含 中小板 、 创业 板 及其他 经中 国证 监会核 准 上市的 股票) 、权 证等 权益 类品种 以及 法律 法规或 中 国证监 会允 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本基 金可 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围 , 其 投资原 则及 投资 比例 按法 律法规 或监 管机 构的 相关 规定执 行。 基金的 投 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投资 于债 券资 产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70% ; 对权益 类 资产的 投资 不高 于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30% ( 以上 两处 比例限 制在 开放 运作 期开 始前 15 个自然 日至开 放运 作期 结束 后 15 个自然 日内 不受 此比 例限 制) 。 在开 放运 作期 内, 现 金及到 期日 在 一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的比 例合计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 八、基金 的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在封 闭运 作期 与开 放运作 期采 取不 同的 投资 策略。 (一) 封闭 运作 期策 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12 本基金 将密 切关 注宏 观经 济走势 , 深 入分 析货 币和 财政政 策、 国家 产业 政策 以及资 本 市 场资金 环境 、 证 券市 场走 势等, 综合 考量 各类 资产 的市场 容量 、 市 场流 动性 和风险 收益 特 征 等因素 , 在 股票 资产 和固 定收益 类资 产等 资产 类别 之间进 行动 态配 置, 确定 资产的 最优 配 置 比例。 2、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投资 策 略 (1 )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在债 券投 资上 主要 通过久 期配 置、 类属 配置 、 期限结 构配 置和 个券 选择 四个层 次 进行投 资管 理。 1) 在久 期配 置方 面, 本基 金将对 宏观 经济走 势、 经 济周期 所处 阶段 和宏观 经 济政策 动 向等进 行研 究, 预测 未来 收益率 曲线 变动 趋势 , 并 据此积 极 调 整债 券组 合的 平均久 期, 提 高 债券组 合的 总投 资收 益。 2) 在类 属配 置方 面, 本基 金将对 宏观 经济周 期、 市 场利率 走势 、资 金供求 变 化,以 及 信用债 券的 信用 风险 等因 素进行 分析 , 根 据各 债券 类属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 定 期对债 券类 属 资 产进行 优化 配置 和调 整, 确定债 券类 属资 产的 最优 权重。 3) 在期 限结 构配 置方 面, 本基金 将对 市场收 益率 曲 线变动 情况 进行 研判, 在 长期、 中 期和短 期债 券之 间进 行配 置, 适 时采 用子 弹型 、 哑 铃 型或梯 型策 略构 建投 资组 合, 以 期在 收 益率曲 线调 整的 过程 中获 得较好 收益 。 4) 在个 券选 择方 面, 对于 国债、 央行 票据等 非信 用 类债券 ,本 基金 将根据 宏 观经济 变 量和宏 观经 济政 策的 分析 , 预测 未来 收益 率曲 线的 变动趋 势, 综合 考虑 组合 流动性 决定 投 资 品种; 对于 信用 类债 券, 本 基金将 根据 发行 人的 公司 背景、 行业 特性 、 盈 利能 力 、 偿债 能力 、 流动性 等因 素, 对信 用债 进行信 用风 险评 估, 积极 发掘信 用利 差具 有相 对投 资机会 的个 券 进 行投资 ,并 采取 分散 化投 资策略 ,严 格控 制组 合整 体的违 约风 险水 平。 (2 ) 银行 存款 和银 行存 单 投资策 略 对于银 行存 款及 大额 存单 的投资 , 本 基金 根据 宏观 经 济指标 分析 债券 类资 产和 银行存 款 的预期 收益 率水 平, 制定 和调整 银行 存款 及大 额存 单投资 比例 、存 款期 限等 。 (3 ) 杠杆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对 资金 面进 行综 合分析 的基 础上 , 比 较债 券收益 率、 存款 利率 和融 资成本 , 判 断利差 空间 ,通 过 债 券回 购等 杠 杆操 作放 大组 合收 益。 (4 ) 可转 换债 券投 资策 略 可转换 债券 的价 值主 要取 决于其 股权 价值 、 债 券价 值和内 嵌期 权价 值, 本基 金管理 人 将 对可转 换债 券的 价值 进行 评估, 选择 具有 较高 投资 价值的 可转 换债 券进 行投 资。 此 外, 本 基 金还将 根据 新发 可转 债的 预计中 签率 、模 型定 价结 果,积 极参 与可 转债 新券 的申购 。 3、股 票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严格 控制 投资 风险前 提下 适度 参与 股票 资产投 资。 本基 金股 票投 资 部分主 要 13 采取 “自 下而 上 ” 的 投资 策略 , 精 选优 质企 业进 行 投资 。 本 基金 将结 合对 宏 观经济 状况 、 行 业成长 空间 、 行业 集中 度 、 公 司竞 争优 势等 因素 的 判断 , 对 公司 的盈 利能 力 、 偿 债能 力 、 营 运能力 、 成长 性 、 估 值水 平 、 公 司战 略 、 治 理结 构和 商 业模式 等方 面进 行定 量和 定性的 分析 ,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基 础上 进行股 票投 资。 4、 其 他投 资策 略 在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允 许的情 况下 , 本 基金 将投 资股票 期权 、 股 票指 数期 权、 场 外 衍 生工具 等金 融产 品, 其投 资原则 及投 资比 例按 法律 法规或 监管 机构 的相 关规 定执行 。 权证投 资策略 权证为 本基 金辅 助性 投资 工具, 投资 原则 为有 利于 基金资 产增 值、 控制 下跌 风险、 实 现 保值和 锁定 收益 。 (二) 开放 运作 期策 略 开放运 作期 内, 本基 金为 方便投 资人 安排 投资 , 在 遵守本 基金 有关 投资 限制 与投资 比 例 的前提 下, 将增 加高 流动 性投资 品种 的投 资比 例, 以降低 基金 净值 的波 动 。 九、基金 的业绩 比较基准 同期中 国人 民银 行公 布的 三年期 银行 定期 整存 整取 存款利 率( 税后 )+1.75% 十、基金 的风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基 金, 基 金整体 的长 期平均 风险 和 预期收 益率 理论上 低于 股 票型基 金、 高于债 券型 基金 和货 币市 场基金 。 十一、基 金的投 资 组合报 告(未 经审计)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兴 业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根据 本基 金 合同的 规定 ,复核 了本 报 告的内 容,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有关 数据 的期间 为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370,367,030.36 7.31


14 其中: 股票 370,367,030.36 7.31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533,632,412.46 89.43 其中: 债券 4,533,632,412.46 89.43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5,083,299.22 1.48 7 其他资 产 90,273,841.85 1.78 8 合计 5,069,356,583.89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1 )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06,538,439.29 6.08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13,157,186.66 0.39 E 建筑业 28,796,101.51 0.85 F 批发和 零售 业 2,853,500.31 0.08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48,653,997.73 1.43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3,503,224.92 0.10 J 金融业 62,803,775.74 1.85 K 房地产 业 4,060,804.20 0.12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15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70,367,030.36 10.90 3.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00333 美的集 团 802,498 34,539,513.92 1.02 2 600019 宝钢股 份 4,969,352 33,344,351.92 0.98 3 601398 工商银 行 4,821,753 25,314,203.25 0.75 4 300068 南都电 源 1,381,862 23,270,556.08 0.69 5 601012 隆基股 份 1,358,462 23,229,700.20 0.68 6 002375 亚厦股 份 2,393,161 21,323,064.51 0.63 7 600104 上汽集 团 672,743 20,888,670.15 0.62 8 601111 中国国 航 1,880,626 18,336,103.50 0.54 9 601006 大秦铁 路 2,033,401 17,060,234.39 0.50 10 600519 贵州茅 台 25,842 12,193,547.70 0.36 4.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49,800,000.00 1.47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67,135,000.00 7.8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67,135,000.00 7.87 4 企业债 券 2,533,463,605.26 74.59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441,100,000.00 12.99 6 中期票 据 739,616,000.00 21.78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36,242,807.20 1.07 8 同业存 单 395,600,000.00 11.65


16 9 其他 70,675,000.00 2.08 10 合计 4,533,632,412.46 133.49 5.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170210 17 国开 10 2,100,000 207,375,000.00 6.11 2 111707141 17 招 商银 行CD141 2,000,000 197,800,000.00 5.82 2 111715178 17 民 生银 行CD178 2,000,000 197,800,000.00 5.82 4 101353003 13 中煤 MTN001 900,000 92,322,000.00 2.72 5 120203 02 中移 (15) 600,000 60,024,000.00 1.77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11.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17 招商 银行CD141 ( 代码 :111707141 ) 为易 方 达裕惠 回报 定期 开放 式混 合型发 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前 十大 持仓证 券。2017 年3 月 29 日, 中 国银 监会 针对 招商 银行批 量转 让 个人贷 款, 处以 人民 币 50 万元的 行政 处罚 。 17 民 生银 行 CD178 ( 代码 :111715178 ) 为易 方达 裕 惠回报 定期 开放 式混 合型 发起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的前 十大 持仓 证券。2016 年 10 月8 日 , 中国人 民银 行营 业管 理部 对民生 银行 违 反《征 信业 管理 条例 》相 关规定 处以 人民 币 40 万 元 的行政 处罚 。2017 年 3 月 29 日, 中国 银监会 针对 民生 银行 批量 转让个 人贷 款、 安排 回购 条件以 及未 按规 定进 行信 息披露 ; 违 规 转 让非不 良贷 款, 处以 人民 币 70 万元 的行 政处 罚。 本基金 投资 17 招 商银行CD141 、17 民 生银行CD178 的投资 决策 程序 符合 公司 投资制 度 17 的规定 。 除17 招 商银行CD141 、17 民生银 行CD178 外 ,本 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 期没有 出现 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查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2 )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 (3 ) 其他 各项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272,265.3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581,458.03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5,420,118.4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0,273,841.85 (4 )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13009 广汽转 债 4,946,000.00 0.15 2 132004 15 国盛 EB 4,709,086.00 0.14 3 110033 国贸转 债 2,689,318.20 0.08 4 132005 15 国资 EB 1,928,044.00 0.06 5 110032 三一转 债 1,663,200.00 0.05 6 132001 14 宝钢 EB 1,234,500.00 0.04 7 120001 16 以岭 EB 1,169,151.00 0.03 8 127003 海印转 债 900,619.00 0.03 9 132003 15 清控 EB 775,838.00 0.02 10 113010 江南转 债 695,170.80 0.02 11 128013 洪涛转 债 101,300.00 0.00 (5 )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18 十二、基 金的业 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 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自转型 ( 转型 后合 同 生 效 日为2014 年 8 月 18 日 ) 以来 (截 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 的 投 资业绩 及与 同期 基准 的比 较如下 表所 示: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裕惠 回报 定 期开放 式混 合 型基金 合同 生 效至2014 年12 月31 日 12.82% 0.29% 2.24% 0.02% 10.58% 0.27%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29.44% 0.28% 5.19% 0.02% 24.25% 0.26%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4.93% 0.28% 4.58% 0.01% 0.35% 0.27%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2.83% 0.12% 2.26% 0.01% 0.57% 0.11% 自裕惠 回报 定 期开放 式混 合 型基金 合同 生 效至2017 年6 月30 日 57.56% 0.27% 14.26% 0.02% 43.30% 0.25% 注: 易 方达 裕惠 回报 定期 开 放式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由易 方达 裕惠 回报 债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转型而 成。 易 方达裕 惠回 报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3 年 12 月17 日 ,自 裕惠 回报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至2014 年 8 月 17 日 期间的 投资 业 绩及与 同期 基准 的比 较如 下表所 示:


19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 - ④ 自 裕 惠 回 报 债 券 型 基 金 合 同 生效至 2014 年 8 月 17 日 8.40% 0.08% 4.07% 0.02% 4.33% 0.06% 十三、费 用概览 (一) 与 基金 运作 相关 的费 用 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4 )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会 计师 费、 律师费 、诉 讼费 和仲 裁费 ; (5 )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6 )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 (7 ) 基金 的银 行汇 划费 用 ; (8 ) 证券 账户 开户 费用 、 银行账 户维 护费 用; (9 )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40% 年费 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E ×0.4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2 )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0% 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 管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 下 : H=E ×0.1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20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 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上述“1.基 金费 用的种 类 ”中第 (3) -(9 )项 费 用,根 据有 关法 规及相 应 协议规 定, 按费用 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3、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因 未履 行或未 完全 履 行义务 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 基金财 产 的损失 ; (2 )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 的事项 发生 的费 用; (3 )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相关 费用 ; (4 ) 其他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 规及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不得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4、 费 用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 基 金合同 约定 针对 全部 或部 分份额 类别 调整 基金 管理 费率和 基金 托管 费率 等相 关费率 。 (二)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 申 购费 (1 ) 申购 费率 本 基 金 对 通 过直 销 中 心 申购 的 特 定 投 资群 体 与 除 此之 外 的 其 他 投资 者 实 施 差别 的 申购 费率。 特定投 资群 体指 全国 社会 保障基 金、 依法 设立 的基 本养老 保险 基金 、 依 法制 定的企 业 年 金计划 筹集 的资 金及 其投 资运营 收益 形成 的企 业补 充养老 保险 基金 (包 括企 业 年金单 一计 划 以及集 合计 划) , 以及 可以 投资基 金的 其他 社会保 险 基金。 如将 来出 现可以 投 资基金 的住 房 公积金 、 享 受税 收优 惠的 个人养 老账 户、 经养 老基 金监管 部门 认可 的新 的养 老基金 类型 , 基 金管理 人可 将其 纳入 特定 投资群 体范 围。 特定投 资群 体可 通过 本基 金直销 中心 申购 本基 金。 基 金管理 人可 根据 情况 变更 或增减 特 定投资 群体 申购 本基 金的 销售 机 构, 并按 规定 予以 公告。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的直 销中 心申购 本基 金的 特定 投资 群体 申 购费 率见 下表 : 申购金 额 M( 元)( 含 申购 费) 申购费 率 M <100 万 0.10% 100 万≤M <200 万 0.08% 200 万≤M <500 万 0.04%


21 M ≥500 万 1000 元/笔 其他投 资者 申购 本基 金的 申购费 率见 下表 : 申购金 额 M( 元)( 含 申购 费) 申购费 率 M <100 万 1.0% 100 万≤M <200 万 0.8% 200 万≤M <500 万 0.4% M ≥500 万 1,000 元/ 笔 (2 ) 申购 费的 收取 方式 和 用途 在申购 费按 金额 分档 的情 况下, 如果 投资 者多 次申 购, 申 购费 适用 单笔 申购 金额所 对 应 的费率 。 本基金 的 申 购费用 由申购 投资人 承担 ,不列 入基 金 财产, 主要 用于本 基金 的 市场推 广、 销售、 注册 登记 等各 项费 用。 赎 回费 用由 基金 赎回 人承担 。 (3 )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1+ 申购费 率)


(注: 对于500 万(含)以 上 适用固 定金 额申 购费 的申 购,净 申购 金额 =申 购金 额-固 定 申购费 金额)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 T 日基金 份额 净值 申购涉 及金 额、 份额 的计 算结果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小 数点 后两 位以 后的 部分四 舍 五 入,由 此产 生的 误差 计入 基金财 产。 2、 赎 回费 (1 ) 赎回 费率 : 本基金 赎回 费率 见下 表: 持有时 间( 天) 赎回费 率


0-6 1.50% 7-29 0.75%


30-179 0.50% 180 及 以上 0 (2 ) 赎回 费的 收取 和用 途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在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收 取。所 收取 的赎 回费 全额 计入基 金财 产。 (3 ) 赎回 金额 的计 算 赎回费 用= 赎回 份额 ×T 日 基金份 额净 值 × 赎回 费率


22 赎回金 额= 赎回 份额 ×T 日 基金份 额净 值- 赎回 费用 赎回费 用、 赎回 金额 的单 位为人 民币 元, 计算 结果 保留到 小数 点后 两位 , 小 数点后 两 位 以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由 此产生 的误 差计 入基 金财 产。 3、 目前 ,基 金管 理人 已开 通了本 基金 与旗下 部分 开 放式基 金之 间的 转换业 务 ,具体 实 施办法 和转 换费 率详 见相 关公告 。 基 金转 换费 由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由转 出基金 赎回 费 用 及基金 申购 补差 费用 构成 , 其中 赎回 费用 按照 基金 合同、 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及最新 的相 关 公 告约定 的比 例归 入基 金财 产, 其 余部 分用 于支 付注 册登记 费等 相关 手续 费, 具体实 施办 法 和 转换费 率详 见相 关公 告。 转换费 用以 人民 币元 为单 位, 计 算结 果按 照四 舍五 入方法 , 保 留 小 数点后 两位 。 4、 投资 者通 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系 统 (www.efunds.com.cn ) 进 行申 购 、 赎 回和 转换的 交 易费率 ,请 具体 参照 我公 司网站 上的 相关 说明 。 5、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根 据《 基金合 同》 的相关 约定 调 整上述 费率 或收 费方式 。 上 述费 率 如发生 变更 , 基 金管 理人 应按照 《信 息披 露办 法》 或 其他相 关规 定于 新的 费率 或收费 方式 实 施前在 至少 一家 指定 媒体 及基金 管理 人网 站公 告。 6、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在 不违 反法律 法规 规定及 基金 合 同约定 的情 况下 根据市 场 情况制 定 基金促 销计 划, 针对基 金 投资者 定期 和不 定期地 开 展基金 促销 活动 。在基 金 促销活 动期 间,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适当 调低 基金销 售费 率, 或针 对特 定渠道 、 特 定投 资群 体开 展有差 别的 费 率 优惠活 动。 十四、 对 招募说 明书更新 部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 办 法》 等 有关 法律 法规 及 《 易 方达裕 惠回 报定 期开 放式 混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合同 》 , 结合本 基金 管理 人对 本基 金实施 的投 资管 理活 动, 对 2017 年 4 月 1 日 刊登 的 本基金 更新 的 招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 新, 主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 1、在 “三 、基 金管 理人 ” 部分, 更新 了部 分内 容。 2、在 “四 、基 金托 管人 ” 部分, 更新 了部 分内 容。 3、在 “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更 新了 基金 份额 销售机 构信 息。 4、在 “九 、基 金的 转换 ” 部分, 更新 了部 分内 容。 5、 在 “ 十一 、 基 金的 投资 ” 部分, 补充 了本 基金2017 年第 2 季度 投资 组合 报告 的内容 。 6、在 “十 二、 基金 的业 绩 ”部分 ,更 新了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的 投资 业绩 数据 。 7、在 “二 十四 、其 他应 披 露事项 ”部 分, 根据 相关 公告的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23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