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银双月理财债: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1 页 共 3 页 兴 银 双 月 理财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基 金 合 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 出日期:2017 年 9 月29 日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2 页 共 3 页 1.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兴银双 月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兴银双 月理 财 基金主 代码 00178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9 月 28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兴银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等 法律 法规 以及 《兴 银双月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 《 兴银 双月 理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等 法律 文件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兴银双 月理 财 A 兴银双 月理 财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1783 001784 2. 基 金募 集情况 基金募 集申 请获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的文 号 证监许 可〔2015 〕481 号 基金募 集期 间 自 2017 年7 月24 日 至 2017 年9 月25 日 止 验资机 构名 称 毕马威 华振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募集资 金划 入基 金托 管专 户的日 期 2017 年 9 月 26 日 募集有 效认 购总 户数 (单 位:户 ) 245 份额级 别 兴 银 双 月 理 财 A 兴银双 月理 财B 合计 募集期 间净 认购 金额 (单 位:人 民币 元) 40,600.00 200,000,000.00 200,040,600.00 认购资 金在 募集 期间 产生 的利息 (单 位: 人 民币元 ) 93.26 0.00 93.26 募集份 额 ( 单位 :份 ) 有效认 购份 额 40,600.00 200,000,000.00 200,040,600.00 利息结 转的 份额 93.26 0.00 93.26 合计 40,693.26 200,000,000.00 200,040,693.26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 金 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 :份 ) 0.00 0.00 0.00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 例 0.00% 0.00% 0.00%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事项 无 无 无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 情 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 :份 ) 32,777.16 0.00 32,777.16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 例 80.5469% 0.00% 0.0164% 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第 3 页 共 3 页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办理 基金 备案 手续 的条 件 是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获 得 书 面 确认的 日期 2017 年 9 月 28 日 注: (1)按照 有关法律 规 定,本次基 金募集期 间所 发生的律师 费、会计 师费 、信息披露 费等费 用 由基金 管理 人承 担, 不从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 (2 ) 本基 金管 理人 的高 级 管理人 员、 基金 投资 和研 究部门 负责 人认 购本 基金 基金份 额数 量区 间为 0~10 万份 (含 ) 。 (3 )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认 购 本基金 基金 份额 数量 区间 为 0 ~10 万 份( 含) 。
3.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 起,本 基金 管理 人正 式开 始管理 本基 金。 (2) 基金 管理 人自 基金 合 同生效 之日 起不 超 过 2 个月 开始 办理 申购 , 具 体业 务办理 时间 在申 购开始 公告 中规 定。 基金份额每个 运作期到 期 日,基金份额 持有人方 可 就该基金份额 提出赎回 申 请。基金管理 人 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次 两 个月的月度对 日(如该 日 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 下 一工作日) 起开始办 理赎回 ,具 体业 务办 理时 间在赎 回开 始公 告中 规定 。 在确定申购开 始与赎回 开 始时间后,基 金管理人 应 在申购、赎回 开放日前 依 照《信息披露 办 法》的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公 告申 购与 赎回 的开 始时间 。 风险提示:本 基金管理 人 承诺以诚实信 用、勤勉 尽 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 金 资产,但不保 证 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 保证 最低收益 。 投资者投 资基 金前应认真 阅读《基 金合 同》 、 《招募说 明书》 等信息 披露 文件 ,投 资与 自身风 险承 受能 力相 适应 的基金 。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9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