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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双翼(165705)

诺德双翼: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9月)查看PDF公告

诺德 双翼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招 募说 明书 (摘 要) 更新 
 
 
 
诺 德双翼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招 募说明 书 ( 摘要 ) 更新 
 
(2017 年 9 月) 
 
 
 
 
 
 
 
 
 
 
 
 
 
 
 
 
 
基金管理人 : 诺德 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华夏 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诺德 双翼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招 募说 明书 (摘 要) 更新 【重 要提示】 诺德双翼 分级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以 下简称 “ 本基 金 ” )的募 集已获 中国 证监会 2011 年 10 月 24 日证监许可 【2011】1691 号文核准。 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于 2012 年 2 月 16 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诺德双翼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 》生效后 3 年 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 ,转换 为上市 开放 式基金 (LOF )基金, 名称 变更为 “诺德 双翼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双 翼 A 、双 翼 B 的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 式基金(LOF )份额。 基金管理人保证 本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真 实、准 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 募集 的核准,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 依照恪尽职 守、诚实信 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债券型 基金,属于 证券投资基 金中较 低风险的基金品 种,其风险 收益预期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 基金 和股票型基金。 本 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双翼 A 、双翼 B 两级份额, 双翼 A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 开放一次, 为风险低、 预期 收益 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 ; 双翼 B 封闭运作并上市 交易 , 为风险较高 、 预期收益 较 高 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 (LOF ) 后, 基金名称为 “诺德双翼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本 基金投资于证 券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 证券 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应全面了 解本基金的 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并承担 基金投资中 出现 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政治、经 济、社会等环境 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 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 资人连续大 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基金 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人认购本基 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书和 《基金 合同》 。基 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


2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17 年 8 月 15 日, 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 截 止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3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环路 1233 号汇亚大 厦 1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环路 1233 号汇 亚大厦 1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8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88 号 经营范围: 发起 、 设立和销 售证券投资 基金; 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 孟晓君 联系电话:021-68879999 股权结构: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51% 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49% 管理基金: 诺德价值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 德主题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诺德增强收 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诺德 成长优势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诺德中小盘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 德优选 30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双翼 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诺德周 期策略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诺德 深证 300 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 诺德货币市场 基 金 、 诺德天禧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 金 、诺德成长精 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 金和诺德新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4 潘福祥先生, 董事长, 清华大学学士、 硕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 历任清华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院 长助理、安 徽省 国投上海证券总部 副总经理和清 华兴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 理,清华大 学经 济管理学院和国家 会计学院客座 教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 胡志伟先生,董 事,总经理 , 南京大学 经济学 硕士。历任江苏 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 亚洲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 2005 年 8 月加入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至今,先后 担任 投资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基 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职务。 薛嘉麟先生,董 事,华中理 工大学工学 学士, 北京邮电大学工 学硕士。现 任清控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 裁,曾任朗 讯科 技(中国)有限公 司贝尔实验室 高级研究员,中 关村科技软件 有限公司咨 询服 务总监、副总裁、 总裁,北京通 软联合信 息技术 有限公司首席 执行官,中 国通 关网首席运营官, 启迪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总经理 ,启迪金控投 资有限公司 副总 裁,清控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 业务总监。 唐宁先生,董事,美国 The University of the South 经济学学士。现任宜信 惠民投资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 经理, 华创资本 (CGC ) 董事长, 宜信(香港)控 股董事长,富 安易达(北 京)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喆 颢 资产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任美国 DLJ 投资银行部 (DLJ Investment Bank )投资分析师,亚信(Asia Info )战 略投 资部总监。 侯琳女士,董事 ,北京大学 法学学士、 硕士。 现任宜信惠民投 资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Frank Fuxing Wang( 王福星) 先生, 董事, 清华大学学士学位、 加利福尼亚大 学硕士学位和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 (UC Berkeley ) 分校 Haas 商学院的 MBA 学位。现任普信 恒业科技发展 (北京)有 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曾 先后任职于百 诚集团 (Parsons Brinckerhoff ) 、 美国运通 (American Express)、 UBS 瑞士银行、 花旗北美公司(Citicorp North America Inc)、 Napier Park Global Capital 和花旗 集团 (Citigroup)。 陈达飞先生, 独立董事 , 对 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University of Minnesota Law School 硕士。现任北京市汉 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北京金 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律师,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


5 王岚女士, 独立董事 ,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 法国 巴黎商学院 (Paris School of Business) 及美国华盛顿大学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 访问学者。 现任北 京德 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创始合伙人 等职务 。 许亮先生,独立董事,清华大学文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哈佛商学院 MBA 。 现任合一资本创 始管理合伙人 、光影工场 董事 长,兼任北京外商 投资企业协会 副会长,科技部 产业化促进会 理事,哈佛 大学 北京校友会副会长 ,清华企业家 协会(TEEC) 北京分会 副主 席, 曾任 永新 视博早 期共同 创始 人, 英特 尔(中国) 公 司高级财务分析 师、战略项目 经理,鼎晖 投资 从事风险投资工作 ,永新视博公 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博纳影业集团首席财务官、集团副总裁。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刘大伟先生,监 事,西安交 通大学学士 ,国防 科技大学硕士, 清华大学硕 士。现任宜信惠 民投资管理( 北京)有限 公司 总裁助理,曾任北 京军区自动化 站主任,北京市 天元网络技术 有限公司经 理助 理,宜信汇才商务 顾问(北京) 有限公司渠道总监。 耿凯先生,监事 ,清华大学 自动化专业 工学学 士、清华大学自 动化专业工 学硕士。现任清 控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 公司 总经理,曾任启迪 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泰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和董事总经理。 冯奕先生,监事 ,北京广播 学院(现更 名为: 中国传媒大学) 学士,清华 大学经管学院硕 士。 现任诺德 基金管理 有 限公 司 北京分公司总经 理 ,曾任清华 兴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培训部 经理、赛尔 教育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培训部总监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 刘静女士,监事 ,清华大学 本科毕业, 现任职 于诺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北 京分公司 ,曾任职于清华校友总会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潘福祥先生, 董事长 。 清华大学学士、 硕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 历任清华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院 长助理、安 徽省 国投上海证券总部 副总经理和清 华兴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 理,清华大 学经 济管理学院和国家 会计学院客座 教授,诺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 。 胡志伟先生,董 事,总经理 , 南京大学 经济学 硕士。历任江苏 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 亚洲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 2005 6 年 8 月加入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至今,先后 担任 投资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基 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职务。 罗凯先生,副总 经理,清华 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 。曾任职于江苏 省交通产业 集团投资发展处。2007 年7 月加入诺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先后担任华北区渠 道经理、华北区 总监、市场总 监助理、市 场副 总监兼专户理财部 负责人、市场 总监。 陈玮光先生, 督 察长,西安 交通大学学 士,中 国人民大学硕士 ,湖南大学 博士。先后任职 于永州市地方 税务局、中 国证 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公司、安徽省 宿松县人民政府(挂职) ,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聚资产管理公司。2016 年 5 月 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赵滔滔先生, 本 基金基金经 理、诺德增 强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诺德 货币市场基金和 诺德天禧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理 。上海财 经大学金融学 硕士。 2006 年11 月至2008 年10 月, 任职于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10 月加入诺德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担任 债 券交易员 ,固定 收益研究员 等职 务。 现任本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总经理胡志 伟先生、 投 资总监朱红 先生、 研究总监罗世锋 先生 、 固定 收益部总监赵滔滔 先生。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 法定代表人: 李民吉


7 成立时间:1992 年 10 月 14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 本:10,685,572,211 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 银复 (1992 )391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 号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 管部内设市 场一室、市 场二室 、风险与合规管 理室和运营 室 4 个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34 人 ,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 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 2005 年 2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中 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是 《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 资格管理办法 》实施后取 得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资 格的第一家银 行。自成立以来 ,华夏银行资 产托管部本 着“ 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行业精 神,始终遵循“ 安全保管基金 资产,提供 优质 托管服务”的原则 ,坚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 先 进的技术系统、 优秀的业务团队、 丰富的业务经验 ,严格履行法 律和托管协 议所 规定的各项义务, 为广大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 高效、 专 业的托管服务, 取得了优异业绩。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 券商 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 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 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产品合计 1,197 只, 托管规模达到 24,559.27 亿元,同比增长 52.45% 。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 关托管业务 的法律法规 、行业 监管规章和行内 有关管理规 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 格监察,确 保业 务的稳健运行,保 证基金资产的 安全完整,确保 有关信息的真 实、准确、 完整 、及时,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 8 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 负责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的 风险管理与内 部 控制工作, 总行审计部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 检查 指导。资产托管部 内部专门设置 了风险与合规管理室,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 1、 合法性原则: 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 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 一切业务、 管理活动的发生都 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 督制约;监督制 约必须渗透到 托管业务的 全过 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覆盖到资产 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 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 须在发生 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 “内控优先”原 则,新设机构 或新增业务 品种 时,必须做到已建 立相关的规章 制度; 4、 审慎性原则: 必须实现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 整; 5、 有效性原则: 必须根据国家政策、 法律及华 夏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 进行适时修订; 必须保证制度 的全面落实 执行 ,不得有任何空间 、时限及人员 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 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 险与合规管理室, 配备了专 职内控监督人员 负责托管业务 的内控监督 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的 职权和能力。 (四)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 完善 的制度控制体系, 建立了管理 办法、 实施细则、 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等 ,可以保证托 管业务的规 范操 作和顺利进行;业 务人员具备从 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 审核、 检 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 保管、存放、 使用,账户 资料 严格保管,制约机 制严格有效; 专门设置业务操 作区,封闭管 理,实施音 像监 控;指定专人负责 受托资产的信 9 息披露工作,防 止泄密;业务 实现自动化 操作 ,防止人为事故的 发生,技术系 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 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 投资比例、 融资 比例、基金投资禁 止行为、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管理 人有违反《 基金 法》 、 《运作办 法》 、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行 为,应及时 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 及时核对确认 。在限期内 ,基 金托管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督促基 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 人对 基金托管人通知的 违规事项未能 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3 、 基金 托 管人 发现 基 金管 理人 有重 大 违规 行为 , 应及 时 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 、 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环路 1233 号汇亚大 厦 1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环路 1233 号汇 亚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


021-68604888 传真:021-68882526 联系人: 熊凌燕 网址:www.nuodefund.com


10 (2)代销机构 1)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陈秀良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 陈铭铭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11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6555708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法定代表人: 尤习贵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或 95579 联系人: 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长网网址:www.95579.com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 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8)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 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群楼 8 楼 法定代表人: 詹露阳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4008816168


12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电话:400886633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客服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宜四 联系人:余雅娜 联系电话:0791-6768763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http://www.avicsec.com/ 11)中泰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3 1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俊杰 电话: 021-53519888 传真: 021-62470244 联系人:张瑾 客服电话:021-962518 或 4008918918 (全国) 业务联系电话:021-5351988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1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 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 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 李俊杰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555500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天相投顾: 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https://jijin.txsec.com 14)长城国瑞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 思明区 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勇 公司联系人:卢金文 电话:0592-5161642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址:www.xmzq.cn


14 15)华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邮政编码:230069 公司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客服电话:96518( 安徽) /4008096518( 全国) 公司网址:www.hazq.com/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3 层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网站:中信金融网 www.ecitic.com 1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 鼓楼区温泉街道 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开放式基金业务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 (福 建省外请先拨 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15 18)东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 赵俊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0519-88157761 联系传真:0519-88157761 公司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8588 19)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 王作义 联系人: 马贤清 业务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站:www.jyzq.cn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16 2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266061 )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 号 法定代表人: 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http://www.dwzq.com.cn 2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注册地址:福州 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 弄证 大 ?五道口广场1 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业务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服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2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 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6)广州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 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电话: 020-87322668 传真: 020-87325036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2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 陈震山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0571-85108195


传真: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08 或 0571-96523


网址:www.hzbank.com.cn 2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易 电话:025-84457777 联系人:樊昊 客服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 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 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联系人: 赵明 业务联系电话:010-85127622 客服电话:400 619 8888 网址:www.mszq.com 30)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 金融一街 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 大厦 6-8 楼 法定代表人 :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288 网址: www.glsc.com.cn 3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 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 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100033 法定代表人: 程宜荪 联系人:牟冲 联系电话:010-583281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3)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 蔡咏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0551-22057039 客户电话: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20 34)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3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 何春梅 联系人: 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http://www.ghzq.com.cn 3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37)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张玉静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http://www.zlfund.cn 及 http://www.jjmmw.com 38)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583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 李晓明 电话: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4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 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http://www.erichfund.com


22 4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58870011 传真: 68596916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4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服电话: 400-821-5399 公司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4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人代表: 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23 4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坚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服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4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4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 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4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24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48)众升 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 号楼A 座 9 层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 古大观 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 -59393074 联系人:高晓芳 客服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4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网站:www.ijijin.cn 客服电话:95105885 5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5 客服电话:400-1818-188 51)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 号广播电视新闻 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 层 办 公 地址 : 惠州 市 江北 东江 三 路 55 号 广播 电视 新 闻中 心 西面 一 层大 堂 和 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 徐刚 传真: 021-33606760 客服电话: 95564 网址:http://www.lxzq.com.cn/ 5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 层、8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 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 5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 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 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周志茹 联系人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040 网址:http://www.hx168.com.cn 5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6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联系人:赵沛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5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5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 金佶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5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鲍东华 联系人: 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7 58)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 戎兵 联系人:程刚 电话:010-52855713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5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浦东新区 世纪大道 8 号上 海国金中心办公 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 市浦东新区 世纪大道 8 号上 海国金中心办公 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60)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南山区粤 海街道科 苑南路高 新南七道惠恒集 团二期 418 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 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 刘鹏宇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 www.jinqianwo.cn 6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28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 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62)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 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 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 :徐黎云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http://www.jincheng-fund.com 6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6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 、B01(b)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第 28 层 A01 、B01(b) 单 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服电话:4001099918 网址: www.cfsc.com.cn


29 65)珠海盈米财富 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66)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 广场西座 1501-1504 室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 广场西座 1501-1504 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网址:www.xds.com.cn 6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法定代表人: 周斌 客服电话:4007-868-868 网址: www.chtfund.com 68)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住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6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30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_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70)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 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_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 座21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cn 71)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 号桐城中央21 层 办公地址: 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12、13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服电话:400-712-1212 公司网站:http://www.dtsbc.com.cn 72)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 成门大街2 号万通 大厦A 座22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 号万通 大厦A 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站:www.yilucaifu.com 73)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31 客服电话:400-678-5095 公司网站www.niuji.net 7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仅限办公)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站:http://8.jrj.com.cn/ 7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7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少华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77)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 号武林时代20楼 法定代表人: 陈刚 客服电话:0571-86655920





32 公司网站:www.cd121.com 78)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 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18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客服电话:95390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7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6层_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6层_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客服电话:400-612-8888





公司网站:www.s10000.com


80)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 江卉 客服电话:400-098-8511 或 400-088-8816


公司网站:http://fund.jd.com/ 8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6 楼


法定代表人: 刘惠 客服电话: 400-808-1016


33 公司网站:www.fundhaiyin.com 82)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 308 号陆家 嘴世纪金融广场 6 号楼 6 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8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8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 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 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8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4 86)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 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 99 号平安金 融中心 15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服电话:4008-588-588 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87)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 楼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服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88)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 8 楼 A-1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 155 号 南山 1910 A3-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客服电话:4007-903-688





网址:www.fundying.com 89)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 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5 90)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杨南路 428 号 1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11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8.gw.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选择 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2)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爱建证券、安信 证券、渤海 证券、财达 证券、 财富证券、财富 里昂、财通 证券、长城证券 、长江证券、 诚浩证券、 川财 证券、大通证券、 大同证券、德 邦证券、第一创 业、东北证券 、东方证券 、东 海证券、东莞证券 、东吴证券、 东兴证券、 高华证券、 方正证券、 光大证券、 广发证券、 广州证券、 国都证券、 国海证券、 国金证券、 国开证券、 国联证券、 国盛证券、 国泰君安、 国信证券、 国元证券、 海通证券、 恒泰长财、 恒泰证券、 红塔证券 、 宏源证券、 宏信证券、 华安证券、 华宝证券、 华创证券、 华福证券、 华林证券、 华龙证券、 华融证券、 华泰联合、 华泰证券、 华西证券、 华鑫证券、 江海证券、 金元证券、 开源证券、 联讯证券、 民生证券、 民族证券、 南京证券、 平安证券、 齐鲁证券、 日信证券、 瑞银证券、山西 证券、上海证 券、申银万 国、 世纪证券、首创证 券、太平洋证 券、天风证券、 天源证券、万 和证券、万 联证 券、西部证券、西 藏同信、西南 证券、厦门证券 、湘财证券、 新时代证券 、信 达证券、兴业证券 、银河证券、 银泰证券、 英大证券、 招商证券、 浙商证券、 中航证券、 中金公司、 中山证券、 中投证 券、 中天证券、 中信建投、 中信浙江、 中信万通、 中信证券、 中银证券、 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注册登记机构:


36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 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 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曹阳 经办会计师: 单峰、曹阳 四 、 基金份额 的分 级 (一)基金份额分级


37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 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双翼 A 、 双翼 B 两级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 1、基金份额配比 双翼 A 、双翼 B 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 过 2∶1。 本基金募集设立时,双翼 A 、双翼 B 的份额配 比将不超过 2∶1。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双翼 A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 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双翼 B 封闭运作并 上市交易。在双翼 A 的每次开放 日,基金管理人将对双翼 A 进行基金份额折 算,双翼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 为 1.000 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 翼 A 份 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为此, 在双翼 A 的单个开放日, 如果双 翼 A 没有赎 回或者净赎回份额极小, 双翼 A 、 双翼 B 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 大于 2∶1 的情形;如果双翼 A 的净赎回份额较多, 双翼 A 、 双翼 B 在该次开 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小 于 2∶1 的情形。 2、双翼 A 的运作 (1)收益率 双翼 A 根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 , 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 设定一次并公告。计算公式为: 双翼 A 的年收益率(单利)=1.3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双翼 A 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第 2 位。 在《基金合同》 生效日当日 ,基金管理 人将根 据届时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并 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双翼 A 的首次年收 益率; 在双翼 A 的每个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 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 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双翼 A 的年收益 率。 例 1: 在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日, 如果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 2.25% , 则双翼 A 的年收益率(单利)为: 双翼 A 的年收益率(单利)=1.3 ×2.25%=2.93% 基 金 管 理人 并 不承 诺 或保 证 封闭 期 满时 双 翼 A 份额持有 人 的约 定 应得 收 益, 即如果在封闭期末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 双翼 A 仍可能面临 38 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损失的风险。 (2)开放日


双翼 A 在 《基金合同 》 生效后每满 6 个月开放 一次,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 赎回。 当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3 年期届 满, 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 )。届时,双翼 A 的最后一个开放 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后 3 年期届满日前的最后一个开放日, 双翼 A 不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 只接受 投资者的赎回。 双翼 A 的开放日为自 《基金合同 》 生效之日起 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 日。 因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致使 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 申购与赎回的, 开放日为不 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双翼 A 的第一次开放日为 《基金合同 》 生效日 至 6 个月满的日期, 如该日 为非工作日,则 为该日之前的 最后一个工 作日 ;第二次开放日为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至 12 个月满的日期 ,如该日为 非工 作日,则为该日之 前的最后一个 工作日; 以此类推。 如, 如果本基金 《基金合 同》 于 2011 年 8 月 11 日生效,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满 6 个月、 满 12 个月 、 满 18 个月的日期分别为 2012 年 2 月 10 日、2012 年 8 月 10 日、2013 年 2 月 10 日,以此类推。假设 2012 年 2 月 10 日为非工作日,在其之前的最后一 个工作日为 2012 年 2 月 9 日, 则第一次开放日为 2012 年 2 月 9 日。其他各 个开放日的计算类同。


(3)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 人将对双翼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双 翼 A 的基 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双翼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 相应增减。


双翼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为同一 个工作日。 但在双翼 A 的最 后一个开放日, 即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 后 3 年期届满日前的最后一个开放 日,不再进行双翼 A 的基金份额折算。 双翼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本招募说明书第 九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 发布的相关公告。


(4)规模限制


39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双 翼 A 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 过 2 倍双翼 B 的份额余额。具体规模限制及其 控制措施见本 《 招募说明书 》、 《 发售公告》 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3、双翼 B 的运作


(1)双翼 B 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 与赎回。


双翼 B 的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 》 生效之日起 至 3 年后对应日止。 如该对 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


(2)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3 个月内, 在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下, 双翼 B 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本基金在扣除双翼 A 的应计收益后的全 部剩余收益归双翼 B 享有, 亏损以双翼 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双 翼 B 承担。


4、基金份额发售


双翼 A 、双翼 B 将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销 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5、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T 日 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为双翼 A 和双翼 B 的份额总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满并转为上市开放 式基金(LOF )后,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为该 LOF 基金的份额总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告。 如遇特殊情 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双翼 A 和双 翼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在双翼 A 的开放 日计算双翼 A 的基金份额净 值; 在双翼 B 的封闭期届满日分别计算并公 告双翼 A 和双翼 B 的基金份额净值。


(1)双翼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截止双翼 A 的某 一开放日或者双翼 B 的封闭 期届满日(T 日),设 A T 为自双翼 A 上一次开放 日(如 T 日为第一次开放日, 40 则为基金成立日)至 T 日的运作天数, T NV 为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T A NUM 为 T 日双翼 A 的份额余额, T B NUM 为 T 日双翼 B 的份 额余额, T A NAV 为 T 日双翼 A 的基金份额净值,r 为在双 翼 A 上 一次开放日 (如 T 日为第一次开 放日,则为基金成立日)设定的双翼 A 的年收 益率。


1)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1.00 元乘以 T 日双翼 A 的份额余额加上 T 日全部双翼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则: .


? ? ? ? ? ? ? ? ? ? A 1 00 . 1 T r NAV T A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T 日全部双翼 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公式如 下:


T 日 全部 双 翼 A 份 额 应计 收 益= A 00 . 1 T r NUM T A ? ? ?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下同) 以上各式中,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双翼 A 上一 次开放日 (如 T 日之前双翼 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 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 “1.00 元乘以 T 日双翼 A 的份额 余额加上 T 日全部双翼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 ”,则:


T A T T A NUM NV NAV ? (2)双翼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设 T B NAV 为双翼 B 封闭期届满日(T 日)双翼 B 的基金份额净值,双翼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 B T A T A T T B NUM NUM NAV NV NAV ? ? ? 双翼 A 、 双翼 B 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 后 3 位, 小数点后 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产。


T 日的双翼 A 和双 翼 B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 公告。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1 例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设自双翼 A 上一次开放日 起的运作天数为 180 天,基金运作当年的实际天数为 365 天,基金资产净值为 35 亿元, 双翼 A 、 双翼 B 的份额余额分别 为 20 亿和 10 亿份, 双 翼 A 上一次开 放日设定的双翼 A 年收益率 为 2.93% 。 则双翼 A 、 双 翼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如下: 双翼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 ? ? ? ? ? ? ? ? 180 365 % 93 . 2 1 00 . 1 =1.014(元) 双翼 B 的基金份额净值= 10 014 . 1 20 35 ? ? =1.472(元) 7、双翼 A 和双 翼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内,基金管 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 基础上, 采用 “虚拟清算” 原则分别计算并公 告双翼 A 和双 翼 B 的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 其中, 双翼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双翼 A 的开放日。 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 是对两级基金 份额价值的 一个 估算,并不代表基 金份额持有人 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1)双翼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计算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3 年期内, 在双 翼 A 的非开放日 (t 日) , 设 A t 为自双翼 A 上一次开放日 (如 t 日之前双翼 A 尚未进行开放, 则为基金成立日) 至 t 日的运作天数, t NV 为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 净值, t A NUM 为 t 日双翼 A 的份额余额, t B NUM 为 t 日双翼 B 的份额余额, t A NAV 为 t 日双翼 A 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r 为在双翼 A 上一次开放日(如 t 日之前双 翼 A 尚未进行开放, 则为基金成立日)设定的双翼 A 的年收益率。


(1) 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 “1.00 元乘以 t 日双翼 A 的份额余额加上 t 日全部双翼 A 份额应计收益 之和”,则:


? ? ? ? ? ? ? ? ? ? A t 1 00 . 1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r NAV t A . “t 日全部双翼 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公式如 下:


42 t 日全部双翼 A 份额应计收益= A t 00 . 1 ? ? ?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r NUM t A (下同)。 以上各式中,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双翼 A 上一 次开放日 (如 t 日之前双翼 A 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所 在年度的实际天数,下同。


(2)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1.00 元乘以 t 日双翼 A 的份 额余额加上 t 日全部双翼 A 份额应计收益之和 ”,则:


t A t t A NUM NV NAV ? 2、双翼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设 t B NAV 为 t 日双翼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双 翼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计算公式如下:


t B t A t A t t B NUM NUM NAV NV NAV ? ? ? 上式中,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内的双翼 A 非开放日, t A NAV 为双翼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在双翼 A 的开 放日, t A NAV 为双翼 A 的基金份 额净值。


双翼 A 、 双翼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 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设自双翼 A 上一次开放日 起的运作天数为 60 天,基金运作当年的实际 天数为 365 天,基金资产净值为 33 亿元, 双翼 A 、 双翼 B 的份额余额分别 为 20 亿和 10 亿份, 双 翼 A 上一次开 放日设定的双翼 A 年收益率 为 2.93% 。 则双翼 A 、 双 翼 B 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计算如下: 双翼 A 的基金份额 参考 净值= ? ? ? ? ? ? ? ? ? 60 365 % 93 . 2 1 00 . 1 =1.005 (元) 双翼 B 的基金份额 参考 净值= 10 005 . 1 20 33 ? ? =1.290(元)


43 8、双翼 A 与双 翼 B 基金份额净值的公告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3 年期内, 在双翼 A 的非开放日, 本基金将公 告双翼 A 和双翼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在双翼 A 的开放日, 本基金将公告 双翼 A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双翼 B 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 在双翼 B 的 3 年封闭期届满日, 本基金将公告 双翼 A 和双翼 B 的基金份 额净值。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时的基金份额转换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将按照 《基金合同》 约定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双 翼 A 、双 翼 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 份额净值 为基 准转换 为上市 开放 式基金 (LOF )份额, 并办 理基金 的申购 与赎 回业务。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时的基金转换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 六 部分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 基金的名称 基金名称为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六、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为债券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 七 、 双翼 A 的基 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双 翼 A 将按以下规则进行基金份 额折算。


(一)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双 翼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 一个工作日。


双翼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 一个工作日 , 除双翼 A 的最 后一个开放日, 即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 前的最后一个开放 日。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具体计算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六部分中 “双翼 A 的运 44 作”的相关内容。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双翼 A 所有份 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折算一 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 双翼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 为 1.000 元, 折算后, 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双翼 A 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 应增减。


双翼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双翼 A 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双翼 A 的基 金份额净值/1.000


双翼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双翼 A 的份 额数×双翼 A 的折算比例


双翼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 截位 方式保留到 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 折算日折算前双翼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双翼 A 的 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 折算期间本 基金的平稳 运作, 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双翼 B 的上市交 易等业务,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 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 2 日在 指定媒体公告, 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2、 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 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八 、 基金转型后的 基金转 换 (一) 、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 会 ,自 动转 换为 上市 开放 式基 金(LOF ) ,基 金 名称 变更 为“ 诺德 双翼 债 券 45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双翼 A 、双翼 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 净 值 为基 准转 换为 上市 开放 式基 金(LOF ) 份额 , 并办 理基 金的 申购 与赎 回 业 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基 金份额 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基金转型时双翼 A 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 择将其持有 的双翼 A 份额 在最后一个双 翼 A 的开放日 赎回 、 或是 在届满日 转入 “诺德双翼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 投资者不选 择的, 其持有的双翼 A 份额 于届 满日 将被默认为转入“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 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 3 年 的对应 日。如 该对应 日为非 工作日 ,则顺 延 至下一个 工作日 。《基 金合同》 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与双翼 B 的封闭期届满日 相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 示双翼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选择申请, 双 翼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届时 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作出选择申请。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 期届满日,即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 日起 3 年 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 力或其 他情 形致使 基金无 法按时 进行 基金转型 后的份 额转 换,份 额转换基准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 份 额转 换基 准日 , 本基 金转 换成 上市 开放 式基 金 (LOF ) 后的 基金 份 额 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双翼 A 、 双翼 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 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双翼 A 份额 (或双翼 B 份额) 的转换比率=份 额转换基准日双翼 A (或双 46 翼 B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双翼 A (或双翼 B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 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双翼 A ( 或双翼 B )的份额数×双翼 A 份 额(或双翼 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双翼 A 、双翼 B 的场外份 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场外份 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 下;双翼 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场内份额,仍登记在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 双翼 A 份额 (或双翼 B 份额) 的转换比率、 双翼 A (或双 翼 B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 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份额的具 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双翼 A 、 双翼 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 (LOF ) 份额之日起 30 日内,本 基金将 上市交 易,并 接受场 外与场 内 申购和赎 回。份 额转换 后本基金 上市交易、 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 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份额转换的公告


(1)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3 年 期届满 时,本基 金将转 换为上 市开 放 式 基金 (LOF ) ,基 金管 理人 将依 照相 关法律 法 规的 规定 就本 基金 进行 基 金 转 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在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3 年期届 满日前 30 个工作日, 基金管 理人将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3) 双翼 A 、 双翼 B 进行份额转换结束后, 基 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在指定 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 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后,本基 金的投 资目标 、投资 策略、 投资理 念 、投资范 围、投 资限制 、投资管 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 九 、 基金的 投资目 标 本基金在 追求基 金资 产稳定 增值的 基础上 ,力 求获得高 于业绩 比较 基准的 47 投资收益。 十、 基金的投资方 向 本基金的 投资范 围为 具有良 好流动 性的金 融工 具,包括 国内依 法发 行上市 的股票( 包括中 小板、 创业板 及其他 经中国 证 监会核准 上市的 股票) 、债券、 货币市场 工具、 权证、 资产支 持证券 以及法 律 法规或中 国证监 会允许 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 要投资 于国 内依法 发行上 市的国 债、 金融债、 公司债 、企 业债、 次级债、 短期融资券、 政府机构债、 央行票据 、 银行同业存款、 回购、 可转债、 可分离债、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也 可投资 于非 固定收 益类金 融工具 。本 基金不直 接从二 级市 场买入 股票、权 证等权 益类资 产,但 可以参 与一级 市 场新股与 增发新 股的申 购,并可 持有因可 转债转 股所形 成的股 票、因 所持股 票 所派发的 权证以 及因投 资可分离 债券而产 生的权 证等, 以及法 律法规 或中国 证 监会允许 投资的 其他非 固定收益 类品种。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 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9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 规或监 管机 构以后 允许基 金投资 其他 品种,基 金管理 人在 履行适 当程序后 ,可以 将其纳 入投资 范围, 并可依 据 届时有效 的法律 法规适 时合理地 调整投资范围。 十一 、基金的投资 策略 本基金将 通过研 究分 析国内 外宏观 经济发 展形 势、政府 的政策 导向 和市场 资金供求 关系, 形成对 利率和 债券类 产品风 险 溢价走势 的合理 预期, 并在此基 础上通过 对各种 债券品 种进行 相对价 值分析 , 综合考虑 收益率 、流动 性、信用 风险和对 利率变 化的敏 感性等 因素, 主动构 建 和调整投 资组合 ,在获 得稳定的 息票收益 的基础 上,争 取获得 资本利 得收益 , 同时使债 券 组合 保持对 利率波动 的适度敏感性, 从而达到控制投资风险, 长期稳健地获得债券投资收益的目的。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 债券型 基金 ,除了 可以全 面投资 各类 债券资产 之外, 还可 参与回 48 购市场的 投资以 及在预 期收益 高于预 期风险 的 情况下参 与一级 市场新 股申购和 增发,但 不直接 从二级 市场买 入股票 或权证 , 对股票等 权益类 证券的 投资比例 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在以上大类资产配置 约束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定 性和定量 分析相 结合, 自上而 下的实 施动态 化 的整体资 产配置 策略, 有效优化 资产配置 ,在严 格控制 基金净 值下行 波动风 险 的前提下 ,实现 基金投 资组 合风 险和收益的最优配比。 2、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本基 金资产 总体 配置计 划,债 券资产 投资 组合的构 建将通 过“ 自上而 下”的过 程,即 首先根 据对国 内外经 济形势 的 预测,分 析市场 投资环 境的变化 趋势,重 点关注 利率趋 势变化 ;其次 ,在判 断 利率变动 趋势的 同时, 全面分析 宏观经济 、货币 政策与 财政政 策、债 券市场 政 策趋势、 市场资 金供求 情况等因 素,对利 率走势 形成合 理预期 。然后 ,在此 基 础上本基 金将使 用“自 下而上” 的投资策 略,考 虑债券 的信用 等级、 期限、 品 种、流动 性、交 易市场 等因素, 依据收益率曲线、 久期、 凸性等指标和相对价值分析研究建立以严格控 制久期、 控制个券 风险暴 露度和 控制信 用风险 暴露度 为 核心的由 不同类 型、不 同期限债 券品种构 成的债 券资产 投资组 合,并 动态实 施 对投资组 合的管 理调整 ,以获取 超出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回报。 (1)目标久期配置策略 利率风险 是债券 投资 最主要 的损益 风险来 源之 一,而久 期是衡 量债 券利率 风险的核 心指标 。本基 金将通 过对宏 观经济 变 量(包括 国内生 产总值 、财政收 支、价格 指数和 汇率等 )和宏 观经济 政策( 包 括货币政 策、财 政政策 和汇率政 策等)的 深入研 究分析 ,预测 未来的 利率变 化 趋势,通 过情景 分析模 拟利率未 来走势的 各种情 况,并 最终结 合风险 承受能 力 和收益 目 标来确 定债券 投资组合 的目标久期。 本基金将根据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 动态调整组合的目标久期。 在预期利率处于上升通道时, 适当降低组合久期, 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在预期利率处于下降通道时, 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所确定 的目标 久期 配置策 略下, 本基金 将通 过对收益 率曲线 的研 究,预 49 测和分析 收益率 曲线陡 峭度可 能发生 的变化 , 并据此确 定和积 极调整 债券组合 期限结构 ,适时 采取子 弹型、 哑铃型 或阶梯 型 等策略, 进一步 优化组 合配置, 力争获取更好的投资总收益。 (3) 个券选择 策略 在确定本 基金债 券组 合的期 限结构 后,本 基金 将研究同 期限的 国债 、金融 债、企业 债、交 易所和 银行间 市场投 资品种 的 利差和变 化趋势 ,对不 同类型债 券产品进 行相对 价值分 析,包 括对票 息及付 息 频率、信 用风险 、隐含 期权、债 券条款、 税赋水 平、市 场资金 结构和 流动性 等 因素进行 分析, 判断个 券的投资 价值,选 取风险 收益相 匹配的 券种构 建投资 组 合,以获 取不同 债券类 属之间及 不同个券 间利差 变化所 带来的 投资收 益。在 具 体进行相 对价值 分析时 ,本基金 将考虑多种策略,包括利差交易、息差策略、骑乘收益率曲线等。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 根据债 券市 场历史 统计来 判断信 用利 差的合理 性和利 差曲 线的未 来走势, 确定信 用债总 体的投 资比例 。通过 对 个券投资 价值的 深入研 究,选取 风险收益 相匹配 的券种 构建投 资组合 ,以获 取 不同信用 评级债 券之间 及相同信 用评级不 同个券 间利差 变化所 带来的 投资收 益 。根据宏 观经济 运行情 况、行业 发展周期 、公司 财务状 况、盈 利水平 和内部 治 理结构来 系统评 估信用 风险,有 效管理债券投资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 券兼具 股性 和债性 的双重 特征, 其内 在价值主 要取决 于其 股权价 值、债券 价值和 转换期 权价值 。同时 ,由于 市 场的流动 性因素 影响, 可转换债 券的市场 交易价 格相对 于其内 在价值 会存在 不 同程度的 溢价。 本基金 将通过对 可转换债券内在价值的评估,选择投资价值相对低估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将 借助基 金管 理人股 票分析 团队的 研究 成果,对 可转债 的基 础股票 的基本面 进行分 析,包 括所处 行业的 竞争情 况 、公司的 盈利模 式和成 长性等, 并参考同 类公司 的估值 水平, 形成对 基础股 票 的价值评 估和股 价波动 性变化的 趋势,从 而判断 可转换 债券的 股权投 资价值 ; 基于对利 率水平 、票息 率、派息 频率及信 用风险 等因素 的分析 ,判断 其债券 投 资价值; 根据可 转债换 股条款, 采用期权 定价模 型,估 算可转 换债券 的转换 期 权价值 。 综合以 上因素 ,确定可 50 转换债券 的内在 价值, 并根据 可转换 债券的 市 场溢价进 行相对 价值分 析,进行 可转换债券的投资。 (6)套利交易策略 本基金在 法律法 规和 监管机 构许可 的前提 下, 积极合理 运用以 下套 利交易 策略: 1) 跨市场套利: 同一债券品种在银行间市场和 交易所市场、 同期限同信用 评级品种 在一、 二级市 场由于 市场交 易方式 、 投资者结 构或市 场流动 性的不同 而可能出 现收益 率的差 异。本 基金将 依据内 部 固定收益 模型, 推理套 利充分可 行的基础上,寻找合适交易时点,进行跨市场套利。 2)息差交易套利:在合理控制债券组合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前 提下, 假如回购 资金成 本低于 债券收 益率且 市场处 于 平稳状态 时,本 基金可 以通过质 押组合中 的债券 ,融入 资金并 买入债 券,以 便 实现适当 放大债 券组合 规模和增 加获利的套利目标。 3) 回购套利: 本基金在遵守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相关回购规定的前提 下,根据 不同市 场间的 运行规 律和风 险特征 , 进行回购 跨市场 套利和 不同回购 期限之间的套利等。 3、非债券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非债券产品的直接投资首选在一级市场上的新股申购 (含增发) , 本基金将 对新股 的基本 面进行 分析, 包括所 处 行业的竞 争情况 、公司 的盈利模 式和成长 性等, 并参考 同类公 司的估 值水平 , 形成对股 票的价 值评估 ,从而判 断一、二 级市场 价差的 可能大 小,并 根据资 金 成本、新 股的中 签率及 上市后股 价涨幅的 统计, 制定新 股申购 策略。 在新发 股 票获准上 市后, 本基金 将根据对 股票内在投资价值的判断,结合股票市场环境的分析,择机卖出。 对于因可 转债转 股等 所得到 的股票 及持股 期间 内所发生 的送股 、配 股和权 证等,本 基金将 结合深 入的公 司调研 和严格 审 慎的基本 面与市 场面分 析,评估 标的的内在价值,在其价值被高估时,选择适当的时机卖出。


51 十二 、 基金的 业绩 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


十三 、基金的风 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 债券型 基金 ,属于 证券投 资基金 中较 低风险的 基金品 种, 其风险 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成立后的 3 年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 分级后,双翼 A 为低风险、 预期 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 双翼 B 为风险 较高 、 预期收益较高 的基金份额。 十四 、基金的 投资 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节选自 《诺德双翼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季度报 告(2017 第2 季度) 》 ,报告截至日期 为2017 年6 月30 日。 1 报 告期末基金 资产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424,567.00 71.59 其中:债券


2,424,567.00 71.5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00,000.00 17.7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00,128.76 8.86 8 其他资产


62,002.50 1.83 9 合计





3,386,698.26





100.00


52 2 报 告期末按行 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 行业分类的 境内股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 港股通 投资 股票投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 告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 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 告期末按债 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2,424,567.00 85.8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424,567.00 85.89 5 报 告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 序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53 1 019546 16 国债18 19,700 1,967,833.00 69.71 2 020171 17 贴债15 4,600 456,734.00 16.18 6 报 告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 序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券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 序的前五名贵 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未投资贵金属。 8 报 告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 序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期末本基 金投资的国债 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9.1 本期国债 期货投资政 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 期货。 9.2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持 仓和损益明 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9.3 本期国债 期货投资评 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10.1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 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 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0.3其他各 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0,382.34


5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1,620.1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2,002.50 10.4报告期 末持有的处于 转股期的可 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 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在流通 受限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 述部分 无。 十五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 人依照 恪尽 职守、 诚实信 用、谨 慎勤 勉的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财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 在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2 年 2 月 16 日至 2012 年 12 7.85% 0.11% -0.52% 0.07% 8.37% 0.04%


55 月 3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05% 0.15% -5.28% 0.11% 8.33% 0.04%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23% 0.17% 7.48% 0.15% 4.75% 0.02%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0.19% 0.73% 4.51% 0.12% -4.32% 0.61%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60% 0.10% -1.80% 0.13% 1.20% -0.03%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3.34% 0.10% -2.48% 0.11% -0.86% -0.01% (2) 自基 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56 注: 本基金成立于2012 年 2 月16 日, 图示时 间段为2012 年 2 月16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本基金建仓期间自2012 年 2 月16 日至2012 年8 月15 日,报告期结束资 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十 六 、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 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 印花税、 证管费、 过户费 、手续 费、券 商佣金 、权证 交 易的结算 费及其 他类似 性质的费 用等); 5、《基金合同》 生效以后 与基金相关 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 生效以后 与基金相关 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 和诉讼费;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 9、基金的上市交易费用; 10、按照 国家有 关法 律法规 和《基 金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 列入 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 资产 净值的 0.70% 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管理费 按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0.70%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 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70%÷ 当年天数


57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管理 费每日 计提 , 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付 。 由基 金管 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 财产中 一次性 支付给 基金管 理人。 若 遇法定节 假日、 公休假 等 , 支付 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 资 产净值的 0.20% 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0.20% 年费率计提。 托管理费 的 计 算方法如下: H=E× 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托管 费每日 计提 ,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末 , 按月支付 。 由基 金管 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 服务费 用于 支付销 售机构 佣金、 基金 的营销费 用以及 基金 份额持 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的基金 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 产净 值的 0.40% 年费率计提。基 金销售服务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4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 服务费 每日 计算, 逐日累 计至每 月月 末,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理 人向基金 托管人 发送基 金销售 服务费 划款指 令 ,基金托 管人复 核后于 次月前 3 个工作日 内从基 金财产 中划出 ,由基 金管理 人 按相关合 同规定 支付给 基金销售 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4、本条第(一)款 第 4 至第 10 项费用 ,根据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58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 年内基金的申购与赎回费用 1、双翼A 的申购与赎回费用 (1)双翼 A 不收取申购费 用 (2)双翼 A 的赎回费率 以 《基金合同》 生效后每满 6 个月为双翼 A 的 一个开放周期, 持有期限为 一个开放周期的,双翼 A 的赎回 费率为 0.1% ;持有期限为一个以上开放周期 (不含) 的, 双翼 A 的赎回费为 0 。 双翼 A 的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 回费总额的 100% 。 基金管理 人可以 在法 律法规 和《基 金合同 》规 定范围内 调整申 购费 率和赎 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 2 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2、双翼 B 的申购与赎回费用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双翼 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 封 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双翼 B 的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至 3 年后对应日止。 如该对 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并进行 基金转换后的申购与赎回费 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 0.1% 。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180 天以内 0.1% 180 天以上(含 180 天) 0 (3)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扣除用于市场推 59 广、注册 登记费 和其他 手续费 后的余 额归基 金 财产,赎 回费归 入基金 财产的比 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 (4)本基金由原有双翼 A 、双翼 B 份额转入 的场外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由原有 双翼 A 、双翼 B 份额转入的场内份额赎 回费率为固定 0.1% 。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 日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公 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七 、对招募说明 书更新部分 的说明 本招募说 明书依 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公 开募 集 证券 投资基金 运作管 理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 销 售管理办 法》、 《证券 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管理办 法》及 其他有 关法律 法规的 要 求,对本 基金招 募说明 书进行了 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 “重要提示” 部分 修改 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 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 数据 和净值表现 的截止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 3、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对代销机构信息进行了更新; 5、 在 “十七 、 基金的投资 ” 中, 根据本基金实 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投资组合 报告的内容 ; 6、 在 “十八 、 基金的业绩 ” 中 , 根据基金的实 际运作情况 , 对本基金的业 绩进行了说明 ; 7、 在 “三十、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 对披露的 重要定期报告等重大公告事 项予以说明。






















































































诺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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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〇一 七 年九 月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