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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稳利A(000086)

南方稳利:第四个自由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南方稳利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个自由开放期开放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稳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稳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0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7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稳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稳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9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9 月 2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9 月 2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9 月 2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稳利 A 南方稳利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086 00072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转换
是 是
 注: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第四个自由开放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2017 年 10 月 27 日。自
2017 年 9 月 25 日起(含该日)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转换转出申请。自 2017 年 9 月 25 日起(含该日)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含该日)期间
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转换转入申请。自 2017 年 10 月 28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
下一运作周期并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
 本基金以 1 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上一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起至 1 年后的
对日的期间。在自由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工作日,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时间段,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
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
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
告。
 本基金第四个自由开放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2017 年 10 月 27 日。自 2017 年 9 月 25 日起(含
该日)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转换转出
申请。自 2017 年 9 月 25 日起(含该日)至 2016 年 10 月 27 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本
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转换转入申请。自 2017 年 10 月 28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运作周期并暂停申购、
赎回及转换。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
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0.06% ,且随申购金额的增
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A 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M<100 万 0.06%
100 万≤M<500 万 0.04%
500 万≤M<1000 万 0.02%
M≥1000 万 每笔 100 元
 特定投资群体指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
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
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特定投资群体需在申购前向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并经基金管理
人确认。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或其他养老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除上述特定投资群体外,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所有投资人,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0.6% ,
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A 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M<100 万 0.6%
100 万≤M<500 万 0.4%
500 万≤M<1000 万 0.2%
M≥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2、对于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 0 。
 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
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
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
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3、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 1 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
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
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自由开放期内,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为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
基金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
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
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
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
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
的确认结果为准;
 3、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
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6、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本次开放期
恰逢国庆假期, 对于假期前的赎回申请, 可能存在基金管理人在假期前未能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况, 或在基金管理人支付赎回款项后因各销售机构的清算划款时间不同而出现赎回款项节前暂
未到账的情况,请投资者进行关注。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 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收取的赎回费归入
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
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 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
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
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下面以除特定投资群体外的投资人在本基金的自由开放期进行南方稳利 A 、南方稳利 C 与
南方价值、南方现金 A 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 1 年为 365 天)
(1)南方稳利 A 的转换说明:
转换金额(M)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南方稳利 A M<100 万 1.20%
0
转 100 万≤M<500 万 0.80%
南方价值 500 万≤M<1000 万 0.40%M≥1000 万 0
南方价值 M<100 万
0
份额持有时间
(N ):
转 100 万≤M<500 万 N<1 年:0.5%;
南方稳利 A 500 万≤M<1000 万
1 年≤N <2 年:
0.3%;
M≥1000 万 N ≥2 年:0;
南方稳利 A M<100 万
0 0
转 100 万≤M<500 万
南方现金 A 500 万≤M<1000 万
M≥1000 万
南方现金 A M<100 万 0.60%
0
转 100 万≤M<500 万 0.40%
南方稳利 A 500 万≤M<1000 万 0.20%
M≥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2)南方稳利 C 的转换说明:
转换金额(M)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南方稳利 C M<100 万 1.80%
0
转 100 万≤M<500 万 1.20%
南方价值 500 万≤M<1000 万 0.60%
M≥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南方价值 M<100 万
0
份额持有时间
(N ):
转 100 万≤M<500 万 N<1 年:0.5%;
南方稳利 C 500 万≤M<1000 万
1 年≤N <2 年:
0.3%;
M≥1000 万 N ≥2 年:0;
南方稳利 C M<100 万
0 0
转 100 万≤M<500 万
500 万≤M<1000 万
南方现金 A M≥1000 万
南方现金 A 转南方稳利 C
M<100 万
0 0
100 万≤M<500 万
500 万≤M<1000 万
M≥1000 万
二、南方稳利 A 与南方稳利 C 之间的转换:
转换金额(M)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南方稳利 C M<100 万 0.60%
0
转 100 万≤M<500 万 0.40%
南方稳利 A 500 万≤M<1000 万 0.20%
M≥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南方稳利 A M<100 万
0 0
转 100 万≤M<500 万
南方稳利 C 500 万≤M<1000 万
M≥1000 万
三、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 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南方稳利 A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南方
稳利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68 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基金份额净值为 1.285 元,对应赎回费率为
0,申购补差费率为 1.2%,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68=11,68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00 元
补差费=(11,680.00-0.00)/(1+1.2%)×1.2%=138.50 元
转换费用=0.00+138.50=138.50 元
转入金额=11,680.00-138.50=11,541.50 元
转入份额=11,541.50/1.285=8,981.71 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或两类份额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
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 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
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
处理为失败;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 1 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
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 正常情况下, 基金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人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
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 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
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指
定媒体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指定媒
体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
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阳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
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
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
投期货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
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
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
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具体开通情况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
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稳利 A 类和 C 类均销售)
6.2 代销机构
1、南方稳利 A 类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
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
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
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诺亚
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
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
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
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
限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
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南方稳利 C 类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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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在自由开放期结束后即进入本基
金的第五个运作周期。 在该运作周期中, 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起每三个月对
日,受限开放期为 1 个工作日,本基金将开放赎回,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受限开放期内的赎
回费率为 2%。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个自由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
基金后续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情况将另行公告。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
方稳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稳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
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
线(400 -889 -8899)。
4、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
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