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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绝对收益(001641)

富国绝对收益:第八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国绝 对收 益多 策略定 期开 放混 合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第八个 开放 期开 放申购 、赎 回业 务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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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 称 富国绝 对收 益多 策略 定期 开放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 称 富国绝 对收 益多 策略 定期 开放混 合发 起式 基金主 代码 00164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本 基金 以定 期开 放方式 运作 ,即 采取 在封 闭期内 封闭运 作、 封闭 期与 封闭 期之间 定期 开放 的运 作方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9 月 17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富国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富国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及配 套法 规、 《富国 绝对收 益多 策略 定期 开放 混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富国 绝对 收益 多策略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申购起 始日 2017 年 9 月 18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7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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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常申 购、 赎回 业 务的办 理时 间 2.1 封 闭期 与开 放期 本基金 的首 个封 闭期 为自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第一 个开放 期的 首日 (不 含该 日)之 间 的期间 ,之 后的 封闭 期为 每相邻 两个 开放 期之 间的 期间。 本基 金在 封闭 期内 不办理 申购 与 赎回业 务。 本基金 每三 个月 开放 一次 ,每次 开放 期不 超 过 5 个 工作日 ,每 个开 放期 所在 月份为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所 在月 份在 后续每 三个 日历 月中 最后 一个日 历月 ,每 个开 放期 的首日 为当 月 沪深 300 股指 期货 交割 日 后第一 个工 作日 。 本基金 第八 个开 放期 为 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2017 年 9 月 22 日的 连续 5 个 工作 日。如 在开 放期 内发 生不 可抗力 或其 他情 形致 使基 金无法 按时 开放 申购 与赎 回业务 的, 开 放期时 间中 止计 算, 在不 可抗力 或其 他影 响因 素消 除之日 次一 个工 作日 起, 继续计 算该 开 放期时 间, 直到 满足 开放 期的时 间要 求。 如本基 金第 八个 开放 期内 未发生 不可 抗力 或其 他情 形致使 基金 无法 按时 开放 申购与 赎 回业务 的, 本基 金 自 2017 年 9 月 23 日将 进入 第九 个封闭 期。 2.2 申 购和 赎回 的开放 日 及时间 投资人 在开 放日 办理 基金 份额的 申购 和赎 回, 开放 日为开 放期 内的 每个 工作 日。具 体 办理时 间为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的正 常交易 日的 交易 时间 ,但 基金管 理人 根 据法律 法规 、中 国证 监会 的要求 或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公告暂 停申 购、 赎回 时除 外。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若 出现 新的证 券交 易市 场、 证券 交易所 交易 时间 变更 或其 他特殊 情 况,基 金管 理人 将视 情况 对前述 开放 日及 开放 时间 进行相 应的 调整 ,但 应在 实施日 前依 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 告。 基金管 理人 应最 迟在 开放 期前 2 日 依照 《信 息披 露 办法》 的有 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介上 公 告开放 期的 开始 与结 束时 间。 基金管 理人 不得 在基 金合 同约定 之外 的日 期或 者时 间办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 赎回或 者 转换。 开放 期内 ,投 资人 在基金 合同 约定 之外 的时 间提出 申购 、赎 回或 转换 申请且 登记 机 构确认 接受 的, 其基 金份 额申购 、赎 回价 格为 下一 开放日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 回的价 格。 开 放期最 后一 日, 投资 人在 基金合 同约 定之 外的 时间 提出申 购、 赎回 或转 换申 请,视 为无 效 申请。 开放 期以 及开 放期 办理申 购与 赎回 业务 的具 体事宜 见基 金管 理人 届时 发布的 相关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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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购与 赎回 的原 则 (1 )“ 未知 价” 原则 ,即 申购、 赎回 价格 以申 请当 日收市 后计 算的 基金 份额 净值为 基准进 行计 算; (2 )“ 金额 申购 、份 额赎 回”原 则, 即申 购以 金额 申请, 赎回 以份 额申 请; (3 )当 日的 申购 与赎 回申 请可以 在基 金管 理人 规定 的时间 以内 撤销 ; (4 )赎 回遵 循“ 先进 先出 ”原则 ,即 按照 投资 人认 购、申 购的 先后 次序 进行 顺序赎 回。 基金管 理人 可在 法律 法规 允许的 情况 下, 对上 述原 则进行 调整 。基 金管 理人 必须在 新 规则开 始实 施前 依照 《信 息披露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 在指定 媒介 上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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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常申 购业 务 4.1 申购 金额 限制 本基金 单笔 最低 申购 金额 为人民 币 10 元 ,投 资者 通 过销售 机构 申购 本基 金时 ,除需 满足基 金管 理人 最低 申购 金额限 制外 ,当 销售 机构 设定的 最低 金额 高于 上述 金额限 制时 , 投资者 还应 遵循 相关 销售 机构的 业务 规定 。 直销网 点单 个账 户首 次申 购的最 低金 额 为 50,000 元 ,追加 申购 的最 低金 额为 单笔 20,000 元; 已在 直销 网点 有该基 金 认 购或 申购 记录 的投资 者不 受首 次申 购最 低金额 的限 制。其 他销 售网 点的 投资 者欲转 入直 销网 点进 行交 易要受 直销 网点 最低 申购 金额的 限制 。 投资者 当期 分配 的基 金收 益转购 基金 份额 时, 不受 最低申 购金 额的 限制 。通 过基金 管理 人 网上交 易系 统办 理基 金申 购业务 的不 受直 销网 点单 笔申购 最低 金额 的限 制, 申购最 低金 额 为单 笔 10 元。 基金 管理 人 可根据 市场 情况 ,调 整本 基金首 次申 购的 最低 金额 。 投资者 可多 次申 购, 但基 金管理 人接 受某 笔或 者某 些申购 申请 有可 能导 致单 一投资 者 持有基 金份 额的 比例 达到 或者超 过 50% , 或者 变相 规避 50% 集 中度 的情 形时 ,基金 管理 人可拒 绝或 暂停 接受 投资 者的申 购申 请。 4.2 申购 费率 投资人 申购 本基 金份 额时 ,需交 纳申 购费 用。 投资 者在一 天之 内如 果有 多笔 申购, 适 用费率 按单 笔分 别计 算。 本基金 目前 只提 供前 端申 购费用 的支 付模 式。 前端收 费模 式, 即在 申购 时支付 申购 费用 ,该 费用 按申购 金额 递减 。 本基金 份额 对通 过直 销柜 台申购 的养 老金 客户 与除 此之外 的其 他投 资者 实施 差别的 申 购费率 。具 体如 下: A 、申 购费率 申购金 额(M ) 前端申 购费 率 M <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 <500 万元 1.20% M ≥500 万元 1000 元/ 笔 B 、特 定申 购费 率 申购金 额(M ) 前端申 购费 率 M <100 万元 0.45% 100 万元≤M <500 万元 0.36% M ≥500 万元 1000 元/ 笔 注:上 述特 定申 购费 率适 用于通 过本 公司 直销 柜台 、申购 本基 金份 额的 养老 金客户 , 包括基 本养 老基 金与 依法 成立的 养老 计划 筹集 的资 金及其 投资 运营 收益 形成 的补充 养老 基 金等, 具体 包括 :全 国社 会保障 基金 ;可 以投 资基 金的地 方社 会保 障基 金; 企业年 金单 一 计划以 及集 合计 划; 企业 年金理 事会 委托 的特 定客 户资产 管理 计划 。 如将来 出现 经养 老基 金监 管部门 认可 的新 的养 老基 金类型 ,本 公司 将在 招募 说明书 更 新时或 发布 临时 公告 将其 纳入养 老金 客户 范围 ,并 按规定 向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基金申 购费 用由 投资 人承 担,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主 要用于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 登 记等各 项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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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常赎 回业 务 5.1 赎回 份额 限制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在销 售机 构赎回 时, 每次 对 本 基金 的赎回 申请 不得 低 于 10 份 基金份 额。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时或赎 回后 在销 售机 构( 网点) 保留 的基 金份 额余 额不 足 10 份 的,在 赎回 时需 一次 全部 申请赎 回。 5.2 赎回 费率 (1 )赎 回费 用由 基金 赎回 人承担 。投 资人 认( 申) 购本基 金所 对应 的赎 回费 率随持 有时间 递减 。具 体如 下: 持有期 限 赎回费 率 30 天以 内 1.5% 30 天( 含)-1 年 0.5% 1 年 (含 )-2 年 0.25% 2 年 (含 )以 上 0 (注: 赎回 份额 持有 时间 的计算 ,以 该份 额在 登记 机构的 登记 日开 始计 算。1 年为 365 天,2 年为 730 天, 依此类 推) (2 )投 资者 可将 其持 有的 全部或 部分 基金 份额 赎回 。本基 金的 赎回 费用 在投 资者赎 回本基 金份 额时 收取 。 对持续 持有 期少 于 30 日 的 投资人 收取 的赎 回费 ,将 全额计 入基 金财 产; 对持 续持有 期长 于 30 日但 少于 90 天 的投资 人收 取的 赎回 费, 将赎回 费总 额 的 75% 计入 基金财 产; 对持续 持有 期长 于 90 天 但 少于 180 天的 投资 人收 取 的赎回 费, 将赎 回费 总额 的 50% 计入 基金财 产; 对持 续持 有期 长于 180 天但 少于 730 天 的投资 人, 将赎 回费 总额 的 25% 归入 基金财 产, 未归 入基 金财 产的部 分用 于支 付登 记费 和其他 必要 的手 续费 。对 持续持 有期 长 于 730 天 的投 资人 ,赎 回 费不归 入基 金财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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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销 售机 构 6.1 直销 机构 1 ) 本公 司的 直销 网点 :直 销中心 。 直销中 心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大 连 路 588 号 宝地 广 场 A 座 23 楼; 邮政编 码:200082 ; 传真:021-80126257 、80126253 ; 电话:021-20361818 ; 客户服 务热 线:95105686 、4008880688 (全 国统 一,均 免长 途话 费) 2 ) 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 统: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 理人 若增 加或 调整 直销机 构, 将另 行公 告。 6.2 代销 机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中 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深圳平 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广 州农 村商 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国 泰君 安证 券股份 有限 公 司、中 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中 信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 银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申万宏 源证 券 有限公 司、 西南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中信 证券 山东 有限责 任公 司、信 达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国 都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中 泰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第一 创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华鑫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华融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天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深圳 众禄金 融控 股 股份有 限公 司、 上海 天天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海 好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蚂蚁杭 州基 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上海 长量 基金销 售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浙 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上 海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北京 创金 启富 投资 管理 有限公 司、 宜信 普泽 投资 顾问北 京有 限 公司、 南京 苏宁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北京 汇成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上海 大智 慧财富 管理 有 限公司 、北 京新 浪 仓 石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济 安财 富( 北京) 资本 管理有 限公 司 、上海 万得 投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上海 联泰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基 煜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上 海凯 石 财富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珠海 盈米 财富 管理 有限公 司、 中 证金牛 (北 京) 投资 咨询 有限公 司、 北京 肯特 瑞财 富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深 圳市金 斧子 投 资咨询 有限 公司 、北 京蛋 卷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上 海华夏 财富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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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份 额净 值公 告/ 基 金收 益公 告的 披露 安排 基金管 理人 应在 开放 期前 最后一 个工 作日 的次 日, 披露开 放期 前最 后一 个工 作日的 基 金份额 净值 和基 金份 额累 计净值 。在 基金 开放 期每 个开放 日的 次日 ,基 金管 理人将 通过 网 站、基 金份 额发 售网 点以 及其他 媒介 ,披 露开 放日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和基 金份 额累计 净值 。 敬请投 资者 留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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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用股 指期 货进 行 对冲的 投资 策略 的执 行情 况 本基金 自 2017 年 6 月 24 日进 入第 八个 封闭 期, 截 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 本基金 持有股 票资 产 99,113,502.38 元,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为 56.89% ;运 用股 指期货 进行 对冲的 空头 合约 市 值 95,472,400.00 元 ,占 基金 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为 54.80% 。 本基金 最 新 的股 指期 货交 易情况 (包 括投 资政 策、 持仓情 况、 损失 情况 等) 、股指 期 货投资 的特 定风 险, 请投 资者关 注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招 募说 明书 及相 关最 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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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需 要提 示的 事 项 (1 )基 金管 理人 可在 法律 法规允 许的 情况 下, 调整 上述规 定申 购金 额和 赎回 份额的 数量限 制。 基金 管理 人必 须在调 整实 施前 依照 《信 息披露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 在指定 媒介 上 公告并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2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范 围内 调整 费率或 收费 方式 ,并 最迟 应于新 的费率 或收 费方 式实 施日 前依照 《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3 )本 公告 仅对 本基 金首 个开放 期开 放申 购、 赎回 有关事 项予 以说 明。 投资 者欲了 解本基 金的 详细 情况 ,请 详细阅 读刊 登 在 2015 年 8 月 18 日 《中 国证 券报 》 和《证 券时 报》上 的《 富国 绝对 收益 多策略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投 资 者亦可 通过 本公 司网 站或 相关代 销机 构查 阅《 富国 绝对收 益多 策略 定期 开放 混合型 发起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和《富 国绝 对收 益多 策略 定期开 放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招 募说明 书》 等相 关资 料。 (4 )有 关本 基金 开放 申购 、赎回 的具 体规 定若 有变 化,本 公司 将另 行公 告。 (5 )投 资者 可以 登陆 富国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网 站 www.fullgoal.com.cn 或拨 打富国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客 户服 务热 线 95105686 、4008880688 (全 国统 一, 均免 长途费 )进 行相关 咨询 。 (6 )风 险提 示: 基金 管理 人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但 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 利,也 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投资者 投资 于本 基金 前应 认真阅 读本 基 金的基 金合 同和 招募 说明 书。 特此公 告。 富国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七年 九月 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