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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久益混合A(001782)

九泰久益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 年第 1 号 
 
基 金 管 理 人 : 九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宁波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8 月 13 日证监许可【2015】1817
号文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1 月2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 (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 性,充 分考虑 自身的风 险承受 能力, 理性判断 市场, 对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者在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的同时,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可能包括: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 管理风险、 政策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 基金品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 业在中国 境内以 非公开 方式发行 和转让 ,约定 在一定期 限还本 付息的 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 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 因此, 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 从而增加了本基金 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 投资 股 指期货 、权证等 金融衍 生品, 金融衍生 品是一 种金融 合约, 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 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 与价格波动的预期。 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操 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 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 剧烈, 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 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 不适当的 估值有 可能使 基金资产 面临损 失风险 。股指期 货采用 保证金 交易制度, 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 当出现不利行情时, 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 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 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如果没 有在规 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已 经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所 载 内 容 截 止 日 为 2017 年 7 月25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6 月 30 日 (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 第 一部分


基金 管理 人 一、基金 管理人的 基本情况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1 号楼801-1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2 号金泽大厦西区 6 层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52601666 股权结构: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分别占 注 册资本的26%、25% 、25%和24%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强先生, 管理学硕士, 董事长。 曾任万联证券投行部业务经理, 宏源证券 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 安信证券投行部业务副总裁, 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总经理 助理。现任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刚先生, 管理学硕士, 董事。 曾任闽发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 中国证 监会机构监管部副处长、 处长。 现任同创九鼎投 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卢伟忠先生, 金融学硕士, 董事、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曾任金瑞期货研究 员, 安信证券股指期货 IB 业务专员, 安信期货办公室主任, 安信期货 IB 业务部 总经理,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产 品总监, 安信乾盛常务副总经理。 现任九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袁小文女士,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独立董事。 曾任广东万通期货公 司副总经理, 浙江金马期货公司常务副总, 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后更名 为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执行副董事长,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阳富教 育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徐艳女士, 经济学博士, 独立董事。 曾任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 室主任, 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 现 任海南大学 MBA 教育中心 主任职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陈耿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独立董事。曾任青岛崂山区政府(高科技开 发区)职员,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站博士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 学院教师,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EMBA 中心主任职务。 2、监事会成员 古志鹏先生, 大学本科, 监事。 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助理, 中国科 学院中国科学传播研究所业务主管,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业务部负责人、东北 业务大 区总经 理。现任 同创九 鼎投资 管理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副总经理。 刘开运先生, 金融学硕士, 监事。 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 昆吾 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合伙人助理。 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 投资部定增业务组(锐系列)执行投资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卢伟忠先生,简历同上。 王玉女士, 涉外经济本科, 副总经理。 曾任陕西群力子弟学校教师, 北京思 拓克斯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助理, 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营销业务部经理、 海 淀支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 国风共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祖尧先生, 工学硕士, 副总经理。 曾任中国信 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研究部 副经理, 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研究主管、 董事总经理, 中国银河证券投行内核 小组成员, 中国银河证券投资顾问部董事总经理, 中国银河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 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彦斌先生, 经济学硕士, 董事会秘书。 曾任中 国建设银行邯郸市分行科员,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科员,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主管, 信达澳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中心副总经理、 监察稽核总监,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谢海波先生, 经济学硕士, 督察长。 曾任南宁铁路局助理工程师 , 广西斯壮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负责人, 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主任科员、 副处长, 中国证 监会青海监管局局长助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严军先生, 工商管理硕士, 总经理助理。 曾任天津证券深圳营业部电脑部总 经理, 渤海证券电子商务部银证通中心总经理,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维主管, 信达澳银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运营 总监。 现任九 泰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总 经理助理。 郑立昌先生, 工商管理硕士, 总经理助理。 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总部 高级审计经理,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负责人。 现任九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泳 先生, 工商管理硕士, 总经理助理。 曾任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国际教育 学院办公室主任, 安信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渠道组经理、 渠道组总监、 渠道和营销团队组负责人、 财富管理中心产品总监, 安信乾盛结构融资部总经理, 安信乾盛 总经理助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基金经理 王玥晰女 士, 理学硕 士 ,中国籍 ,具 有基金 从 业资格,9 年证 券从业 经验。 历任诺安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债券 交易员 ,诺安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基金 经理助理,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 A/B 基金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 。2015 年 4 月加 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8 月3 日至今) 、 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11 月 10 日至今) , 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12 月8 日至今) 、 九泰久稳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 4 月 22 日至今 ) 、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 (2016 年 11 月7 日至今) 、 九泰久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12 月 19 日至今) 、九泰 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1 月 20 日至 今) 、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 1 月 25 日至 今)的基金 经理。 5、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公 募投资 决策委 员会成员 包括: 吴祖尧 先生(委 员会主 席) 、 张勇先 生、 刘开运先生 、 刘心任先生。 吴祖尧先生,同上。 张勇先生, 经济学硕士,中国籍,14 年证券从业经验,9 年基金经理任职 经验。历任南京市商业银行信贷员、债券交易员,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 交 易员、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现金管理组投资 总监、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 年7 月至2015 年5 月) 、博 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 年8 月至2015 年5 月) 、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 年8 月至2014 年2 月) 、博时安盈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4 月至2015 年5 月) 、博时宏观回报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2 月至 2015 年5 月) 、博时天天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2014 年 8 月至2015 年6 月)基金经理、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9 月至2015 年6 月)基金经理、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2014 年9 月至2015 年6 月)基金经理、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4 年 11 月至2015 年6 月)基金经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兼绝对收益部总经理 。 刘开运先生,同上。 刘心任 先生, 北京大学、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双硕士,中国籍,6 年证券从 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2015 年5 月 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发展部 总监兼定增投资中心副总经理 。现任 九泰 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11 月15 日至今)的基金经 理。 6、公司 董事长 吴强先 生与公司 董事吴 刚先生 系兄弟关 系。除 此以外 ,上述 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 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者 委托经 中国证 监会认定 的其他 机构代 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 基金合 同生效 之日起, 以诚实 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 管理和 运用基 金财产; (4 )配 备足够 的具有 专业资格 的人员 进行基 金投资分 析、决 策,以 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 立健全 内部风 险控制、 监察与 稽核、 财务管理 及人事 管理等 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 除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 取适当 合理的 措施使计 算基金 份额认 购、申购 、赎回 和注销 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 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 格按 照《基 金 法》 、 基金 合同 及其 他 有关规 定, 履行 信息 披 露及报告义务; (12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 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向他 人泄露; (13 )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 据《基 金法》 、基金合 同及其 他有关 规定召集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大会 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 报表、 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20 年以上; (17 )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 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 织并参 加基金 财产清算 小组, 参与基 金财产的 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 )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 )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严格 遵守现 行有效 的相关法 律、法 规、规 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 本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严格 遵守《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券法 》 、 《基 金法 》及有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 露因职 务便利 获取的未 公开信 息、利 用该信息 从事或 者明示 、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 管理人 承诺加强 人员管 理,强 化职业操 守,督 促和约 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 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 违 反证券交 易场所业 务规则 ,利用 对敲、倒 仓等手 段操纵 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社会为宗旨, 按照诚实信用、 勤勉 尽责的原则,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 不断更新投 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 有关法 律、法规 和基金 合同的 规定,本 着谨慎 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 反现行 有效的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基金合 同和中 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 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 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促进公司诚信、 合法、 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 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1 )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 )防范和化解风险;


(3 )提高经营效率;


(4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 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 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 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 )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 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 效执行。


(3 ) 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 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 公司基 金资产、 自有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 行检查和监督。


(4 )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 组织机构的设计、 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 相互 制约的机制, 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 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 )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 并充分发挥各机构、 部门及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 尽量降低经营成本, 提高经营效益, 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 内部控制效果。


(6 ) 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 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 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 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 经营理 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 的修改和完善。


(7 ) 内控优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 识; 执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 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 ) 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 基金投资、 交易执行、 基金清算岗位之间, 基金会计和 公司会计之间、 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 在物 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 隔离,以控制风险。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 完备、 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 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 第二 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个 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 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 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 它们的制订、 修改、 实施、 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 每一 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 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 内部 控制方式、方 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4、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 相互制约的原则,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 设立顺 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 )建立 以各岗 位目标责 任制为 基础的 第一道监 控防线 。各岗 位均制定明 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 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 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 相关部 门、相关 岗位之 间相互 监督的第 二道监 控防线 。公司在相 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 后续部门 及 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3 )建立 以督察 长、监察 稽核部 对各岗 位、各部 门、各 机构、 各项业务全 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 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 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 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 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 经办人员 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 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公司授权要适当, 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 人员应建 立有效 的评价 和反馈机 制,对 已不适 用的授权 应及时 修改或 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 客观, 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 建立 严密 的研究工 作业务 流程, 形成科学 、有效 的研究 方法;建 立投资 产品备 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 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建立研 究与投资 的业务 交流制 度,保持 畅通的 交流渠 道;建立 研究报 告质量 评价体系,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 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 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 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 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 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 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 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 建立了交 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 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 集中交易室对 交易指令进行审核, 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 交易记 录应完善, 并及时进行反馈、 核对和存档保管; 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 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 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 密的会计系统, 对于不 同基金、 不同客户独立建账, 独立核算; 公司通过复核制 度、 凭证制度、 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 完整、 及时地记载 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 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 确 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 建立了 完善的 信息披露 制度, 保证公 开披露的 信息真 实、准 确、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 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 组织、 审核和发布工作, 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 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 对董事会负责, 经董事会聘任,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 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 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 调阅公 司相关档案, 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 评价、 报告、 建议职 能。 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董事会对督察长 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 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 配备了充足的人员, 严格 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 内部检查制度,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 对违反法律、 法规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 金管理 人 承诺 根据市场 变化和 基金管 理人业务 发展不 断完善 内部控 制制度。 第 二部分


基金 托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成立时间:1997 年04 月10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拾捌亿玖仟玖佰柒拾玖万肆仟零捌拾壹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 号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 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62 人, 平均年龄 29 岁, 100 %以上 员工拥 有大 学本科以 上学历 ,高管 人员均拥 有研究 生以上 学历或高级 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 2012 年获得证券投 资基金资 产托管的资格以来, 秉承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宗旨, 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 严 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 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 供安全、 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 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 管银行中丰富和成熟的产品线。 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 QDII资 产、股权 投资基 金、证 券公司集 合资产 管理计 划、证券 公司定 向资产 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 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 宁波银行共托管 44 只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规模705 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 人根据 有关法 律法规的 规定及 基金合 同的约定 ,对基 金投资 范围、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 基金管 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 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 术系统, 对基金 实际投 资是否符 合基金 合同关 于证券选 择标准 的约定 进行监督, 对存在疑义 的事项进行核查。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 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 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 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并负责 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 经慎重选择的、 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对手名单, 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 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 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 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 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 保证自 觉合规依 法经营 ,形成 一个运作 规范化 、管理 科学化、 监控制 度 化的 内控体系, 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由宁波银行总行审计部和资产托管部内设的审计内控部门构成。 资产托管部 内部设置 专门审 计内控 部门,配 备专职 稽核监 察人员, 在总经 理的直 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 法性原 则:必 须符合国 家及监 管部门 的法律法 规和各 项制度 并贯穿 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 整性原 则:一 切业务、 管理活 动的发 生都必须 有相应 的规范 程序和 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 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覆盖到基金 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 时性原 则:托 管业务经 营活动 必须在 发生时能 准确及 时地记 录;按 照 “内控优先 ”的原则,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 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 )审 慎性原 则:必 须实现防 范风险 、审慎 经营,保 证基金 财产的 安全与 完整。


(5 )有 效性原 则:必 须根据国 家政策 、法律 及宁波银 行经营 管理的 发展变 化进行适时修订; 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 不得有任何空间、 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 立性原 则:设 立专门履 行基金 托管人 职责的管 理部门 ;直接 的操 作 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 适当分开; 基 金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审计 内控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 《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 利用 “基金投资监督系统” , 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 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 并定期 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 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 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 )每 工作日 按时通 过基金监 督子系 统,对 各基金投 资运作 比例控 制指标 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 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 与 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 (2 )收 到基金 管理人 的划款指 令后, 对涉及 各基金的 投资范 围、投 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 据基金 投资运 作监督情 况,定 期编写 基金投资 运作监 督报告 ,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 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报送中 国证监会。 (4 )通 过技术 或非技 术手段发 现基金 涉嫌违 规交易, 电话或 书面要 求基金 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 三部分


相关 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 2 号通港大厦 812-818 室


电话:010-83369933





传真:010-52601225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www.jtamc.com 联系人:潘任会 2、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本基金 的 销售机构,并 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1 号楼801-16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2 号金泽大厦西区 6 层 法定代表人: 卢伟忠


电话:010-52601666 传真:010-52601699





联系人: 齐永哲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负责人:朱小辉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联系人:李晗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负责人: 曾顺福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电话:021 -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文启斯、杨丽 第 四部分


基 金 的名 称 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五部分


基 金 的运 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式 第 六部分


基金 的投 资目 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第 七部分


基金的 投 资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 易的股票( 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 债券( 含 国债、 金融债、 地方政 府债、 企业债、 公司债 、 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 、 短期融资 券、 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 债券回购、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股指期货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 工具( 但 须 符 合 中 国证监 会 相 关 规 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95% ; 基金持 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 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第 八部分


基金的 投 资策 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 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 国家产业政策 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 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 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 债券 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 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 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的配置。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策略进行股票投资。 本基金的 股票定 性分析 方法采用 深度价 值挖掘 和多层面 立体投 资分析 体系。 在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的基础上,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 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 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 自上而下地 分析行业 的增长 前景、 行业结构 、商业 模式、 竞争要素 等分析 把握其 投资机会; 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 核心竞争力、 管理层、 治理结构等; 并结合 企业基 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 本基金的股票定量分析方法将分析备选股票的估值指 标 (如 PE 、PB 、PE/G 、PS 、 股息率等) 、 成 长性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净 利润增长 率、毛 利率增 长率、净 利润现 金保障 倍数等) 、现金 流量指 标和其他财 务指标, 再通过比较市场整体估值水平、 行业估值水平、 主要竞争对手估值水平, 并参考国际市场估值水平,来评估备选股票价值提升带来的投资机会。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 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 的收益率水平、 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 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 运用久期控制策略、 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策略、 骑乘策略、 杠杆放大策 略等多种策略进行债券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 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 收益 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 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情况下, 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 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 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 信用风险较大、 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 本基 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 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 度量, 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 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 选择风险 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投资。 6、股指期货、权证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 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 本着谨慎原则, 参 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 险, 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此外, 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 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进行套利、 避险交易, 控制 基金组 合风险, 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 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 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 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 运用数量化定价模型, 确定其 合理内在价值,构建交易组合。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并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第 九部分


基金的 业绩 比 较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 率×30%+ 中国债券总 指数收 益率×70% 。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选取沪深 300 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该指数能够较为 全面地反映中国股票市场的状况; 债券投资部分选择中国债券总指数作为业绩比 较基准, 该指数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中国固定收益市场的状况, 具有广泛的市场 代表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但不 需要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 十部分


基金的 风 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第 十一 部分


基金 投 资组 合报 告 九泰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150,839,837.63 45.86 其中: 股票


150,839,837.63 45.86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59,767,100.00 48.57 其中: 债券


159,767,100.00 48.57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5,000,142.50 4.56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1,636,249.14 0.50 8 其他资 产


1,671,502.82 0.51 9 合计





328,914,832.09





100.00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550,500.00 0.17 B 采矿业 7,436,826.25 2.26 C 制造业 89,058,918.52 27.11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 和供应 业 3,138,800.00 0.96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22,554,453.24 6.86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4,353,900.00 1.33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 服务业 7,639.62 0.00 J 金融业 22,490,300.00 6.85 K 房地产 业 1,248,500.00 0.38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 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50,839,837.63 45.91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 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 未持有 港股 通投 资股 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002415 海康威 视 890,581 28,765,766.30 8.76 2 002408 齐翔腾 达 1,649,987 18,281,855.96 5.56 3 600739 辽宁成 大 799,988 14,423,783.64 4.39 4 002602 世纪华 通 389,870 14,136,686.20 4.30 5 600016 民生银 行 1,300,000 10,686,000.00 3.25 6 600079 人福医 药 400,000 7,848,000.00 2.39 7 000506 中润资 源 849,923 7,436,826.25 2.26 8 600400 红豆股 份 999,910 6,879,380.80 2.09 9 600518 康美药 业 299,922 6,520,304.28 1.98 10 000028 国药一 致 71,944 5,820,269.60 1.77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16,963,100.00 5.16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5,010,000.00 1.52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137,794,000.00 41.94 9 其他 - - 10 合计 159,767,100.00 48.63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19546 16 国债 18 100,000 9,989,000.00 3.04 2 111799466 17 内 蒙古 银行 CD066 100,000 9,960,000.00 3.03 3 111795742 17 中 德住 房储蓄 银 行 CD032 100,000 9,888,000.00 3.01 3 111795749 17 徐 州铜 山农商 银 行 CD046 100,000 9,888,000.00 3.01 3 111795794 17 广 西北 部湾银 行 CD034 100,000 9,888,000.00 3.01 3 111795875 17 长 安银 行 CD028 100,000 9,888,000.00 3.01 3 111795908 17 阜 新银 行 CD074 100,000 9,888,000.00 3.01 4 111798346 17 乐 山商 行 CD048 100,000 9,882,000.00 3.01 4 111798413 17 厦 门农 商行 CD059 100,000 9,882,000.00 3.01 5 111719186 17 恒 丰银 行 CD186 100,000 9,780,000.00 2.98 5 111792654 17 江 苏紫 金农商 行 CD021 100,000 9,780,000.00 2.98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 有贵金 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 有权证 。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股 指期 货。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参与股 指期 货交 易。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参与 国债期 货交 易。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参与 国债期 货交 易。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未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在本 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未 受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 1.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 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103,922.9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52,874.66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314,705.17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71,502.82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 的公允 价值 ( 元)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000506 中润资 源 7,436,826.25 2.26 临时停 牌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第 十二 部分 基 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九泰久 益混 合 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 年 4 月 1 日- 2017 年 6 月30 日 7.87% 0.33% 1.72% 0.22% 6.15% 0.11% 九泰久 益混 合 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 年 4 月 1 日- 2017 年 6 月30 日 7.78% 0.34% 1.72% 0.22% 6.06% 0.12% 第 十三 部分


基 金 费 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6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提取,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 =E× 0.20%÷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 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 至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 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证券 账户开 户费用 :证券账 户开户 费经基 金管理人 与基金 托管人 核对无 误后, 自基金产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 如基金财产余 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 由基金管理人于基金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 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管 人可协商 一致, 调低基 金管理费 率、基 金托管 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第 十四 部分


对 招 募 说明 书更 新部 分的 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 月16日刊登的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进行 了更新, 并根据 本基金 管理人对 本基金 实施的 投资经营 活动进 行了内 容补充和更 新,主要 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4、 在“六、 基金 的募集 与 基金合同 的生 效”中 , 更新了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期 等相关内容 ; 5、 在“七、 基金 的份额 申 购与赎回 ” 中 ,对申 购 和赎回 份 额相 关信息 进 行 了更新 6、 在“八、 基金 的投资 ” 中,新增 了“ 基金投 资 组合报告 ”的 内容, 数 据 内容截止时间为 2017 年6 月30 日; 7、 在“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新增 了过去三个月的基金业绩数据 ; 8、在“ 二十一 、 其他应披 露事项” 部分, 根据相 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