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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恒利半年债(001035)

中银恒利半年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中 银 恒利 半 年定 期 开放 债 券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更 新 招募 说 明书 摘 要 
(2017 年 第 2 号) 
 
 
 
 
 
 
 
 
 
 
基金管 理人: 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年 九 月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2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5 年 1 月 15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2015 】91 号 文注 册募 集,基 金 合同 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 正式生 效。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 并 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金 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 义 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 投资 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 并按 照 《 基金 法 》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 基 金合同 及其 他有 关规定 享有 权利 、 承担 义 务。 基金 投资 人欲 了解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 细查 阅 基金合 同。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 完 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 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注册 ,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作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根 据所 持有份 额享 受基 金的 收益 , 但同时 也要 承担 相应 的投 资风险 。 投资者 认购 ( 或申 购) 基 金时应 认真 阅读 本招 募说 明书 和 基金 合同 等信 息披 露文件 , 全面 认 识本基 金产 品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 自 主判 断基 金的 投 资价值 , 自主 做出 投资 决 策, 并自 行承 担 基金投 资中 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 因 政治 、 经 济 、 社会等 环境 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生 影响 而 形成的 系统 性风 险 , 个 别 证券特 有的 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 于基 金投 资者 连续 大 量赎回 基金 产生 的流动 性风 险 , 基 金管 理 人在基 金管 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的 基金 管理 风险 , 本 基金投 资中 小企 业私募 债券 , 中 小企 业私 募 债是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由 非上市 中小 企业 采用 非公 开方式 发行 的 债券 。 由 于不 能公 开交 易 , 一 般情 况下 , 交易 不活 跃, 潜在 较大 流动 性风 险 。 当 发债 主体 信 用质量 恶化 时 , 受 市场 流 动 性所 限 , 本 基金 可能 无 法卖出 所持 有的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 由此 可 能 给 基 金 净 值 带 来 更 大 的 负 面 影 响 和 损 失 , 本 基 金 的 特 定 风 险 详 见 招 募 说 明 书 “ 风险揭示” 章节等 等 。 本 基金 为债 券 型基金 ,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 金中的 较低 风险 品种 , 本 基金的 预期 收益 和预期 风险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低 于混 合型 基金 和 股票型 基金 。 投资 者应 充 分考虑 自身 的风 险承受 能力 ,并 对于 认购 (或申 购) 基金 的意 愿、 时机、 数量 等投 资行 为作 出独立 决策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 金管理 人提 醒投 资者 基金 投资的 “ 买 者自 负 ” 原 则 , 在投资 者作 出投 资决策 后, 基金 运营 状况 与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 的投 资风险 ,由 投资 者自 行负 责。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3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所 载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7 年 7 月 29 日, 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表 现 截止日 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 (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 本基金 托管 人招 商银 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已 复核了 本次 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摘 要。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4 一、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期 2015 年 1 月 30 日 二、 基 金管 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 况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白 志中 设立日 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 :高 爽秋 注册资 本:1 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股东 出资额 占注册 资本 的比 例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人民 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 投资 管理 (英 国) 有限公 司 相当于 人民 币 1650 万元 的 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 事会 成员 白志中 (BAI Zhizhong ) 先 生, 董 事长。 国籍: 中国。 上海交 通大 学工 商管 理专 业硕士 , 高级经 济师 。 历任 中国 银 行山西 省分 行综 合计 划处 处长及 办公 室主 任 , 中 国 银行宁 夏回 族自 治区分 行行 长 、 党 委书 记 , 中 国银 行广 西壮 族自 治 区分行 行长 、 党委 书记 , 中国银 行四 川省 分行行 长 、 党 委书 记, 中 国银行 广东 省分 行行 长 、 党委书 记等 职 。 现 任中 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李道滨(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执行 总裁 。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 职 于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市场 部 副总监 、总 监、 总经 理助 理和公 司副 总经 理。 王超(WANG Chao ) 先生 ,董事 。国 籍: 中国 。美 国 Fordham 大学工商管 理 硕士。 现 任中国 银行 总行 人力 资源 部副总 经理 。 历 任中 国银 行 总行人 力资 源部 经理 、 高 级 经理、 主管 , 中银国 际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人力 资源 部总 经理 、董 事会办 公室 负责 人、 董事 会秘书 等职 。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5 宋福宁 (SONG Funing ) 先生 , 董 事 。 国 籍 : 中 国 。 厦 门大 学经 济学 硕士 , 经济师 。 历 任中国 银行 福建 省分 行资 金计划 处外 汇交 易科 科长 、 资金计 划处 副处 长 、 资 金业 务部负 责人 、 资金业 务部 总经 理 , 中 国 银行总 行金 融市 场总 部助 理总经 理 , 中 国银 行总 行 投资银 行与 资产 管理部 助理 总经 理等 职。 现任中 国银 行投 资银 行与 资产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 曾仲诚 (Paul Tsang )先 生 ,董事 。国 籍: 中国 。为 贝莱德 亚太 区首 席风 险管 理总监 、 董事总 经理 , 负责 领导 亚 太区的 风险 管理 工作 , 同 时担任 贝莱 德亚 太区 执行 委员会 成员 。 曾 先生 于 2015 年 6 月 加入 贝 莱德。 此前 ,他 曾担 任摩 根士丹 利亚 洲首 席风 险管 理总监 ,以 及 其亚太 区执 行委 员会 成员 , 带 领独 立的 风险 管理 团 队, 专责 管理 摩根 士丹 利 在亚洲 各经 营范 围的市场 、信贷及 营运风 险,包括 机构销售 及交易 (股票及 固定收益 ) 、资本 市场、投 资 银 行、 投资 管理 及财 富管 理 业务 。 曾 先生 过去 亦曾 于 美林的 市场 风险 管理 团队 效力九 年 , 并 曾 于瑞 银的利率衍 生工具交易\ 结 构部工作两年 。曾先生现 为中国清华大 学及北京大 学的风险 管理客 座讲 师 。 他 拥有 美 国威斯 康辛 大学 麦迪 逊分 校工商 管理 学士 学位 , 以 及宾夕 法尼 亚大 学沃顿 商学 院工 商管 理硕 士学位 。 荆新 (JING Xin ) 先 生, 独立董 事 。 国 籍: 中国 。 现任中 国 人 民大 学商 学院 副院长 、 会 计学教 授 、 博 士生 导师 、 博士后 合作 导师 , 兼任 财 政部中 国会 计准 则委 员会 咨询专 家 、 中 国 会计学 会理 事 、 全 国会 计 专业学 位教 指委 副主 任委 员、 中国 青少 年发 展基 金 会监事 、 安泰 科 技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 董事 、 风 神轮 胎股 份有 限公 司 独立董 事 。 曾 任中 国人 民 大学会 计系 副主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审 计处 处长、 中国 人民 大学 商学 院党委 书记 等职 。 赵欣舸 (ZHAO Xinge ) 先 生,独 立董 事。 国籍 :中 国。美 国西 北大 学经 济学 博士。 曾 在美国 威廉 与玛 丽学 院商 学院任 教, 并曾 为美 国投 资公司 协会 (美 国共 同基 金业行 业协 会 ) 等公司 和机 构提 供咨 询 。 现 任中欧 国际 工商 学院 金融 学与会 计学 教授 、 副教 务长 和金 融 MBA 主任, 并在 中国 的数 家上 市公司 和金 融投 资公 司担 任独立 董事 。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先生 ,独 立董 事。 国籍 :英国 。法 国 INSEAD 工 商管理 硕 士。 曾任 白狐 技术 有限 公 司总经 理 , 目 前仍 担任 该 公司的 咨询 顾问 。 在此 之 前, 曾任 英国 电 信集团 零售 部部 门经 理 , 贝特伯 恩顾 问公 司董 事 、 北京代 表处 首席 代表 、 总 经理 , 中 英商 会 财务司 库、 英中 贸易 协会 理事会 成员 。现 任银 硃合 伙人有 限公 司合 伙人 。 杜惠芬 (DU huifen ) 女士 ,独立 董事 。国 籍: 中国 。山西 财经 大学 经济 学学 士, 美 国 俄克拉 荷马 州梅 达斯 经济 学院工 商管 理硕 士 , 澳 大 利亚国 立大 学高 级访 问学 者, 中央 财经 大 学经济 学博 士。 现任 中央 财经大 学金 融学 院教 授, 兼任新 时代 信托 股份 有限 公司独 立董 事 。 曾任山 西财 经大 学计 统系 讲师、 山西 财经 大学 金融 学 院副教 授、 中央 财经 大学 独 立学院 (筹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6 教授、 副院 长、 中央 财经 大学金 融学 院副 院长 等职 。 2、监 事 乐妮 (YUE Ni )女 士 ,职 工监事 。 国籍 :中 国。 上 海交通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曾 分别 就职于上 海浦东发 展银行 、山西证 券有限责 任公司 、友邦华 泰基金管 理公司 。2006年7 月加 入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现任 基金 运营 部总 经理 。 3.高级 管理 人 员 李道滨 (LI Daobin ) 先生 ,董事 、执 行总 裁。 简历 见董事 会成 员介 绍。 欧阳向 军(Jason X. OUYANG ) 先生 ,督 察长 。国 籍 :加拿 大。 中国 证券 业协 会- 沃顿 商学院 高级 管理 培训 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 加拿 大西 部大学 毅伟 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 士 (MBA ) 和 经济 学硕士 。 曾 在 加拿大 太平 洋集 团公 司、 加 拿大帝 国商 业银 行和 加拿 大伦敦 人寿 保险 公司 等海 外机 构 从事 金 融工作 多年 , 也曾 任蔚 深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现 英 大证券 ) 研究 发展 中心 总 经理 、 融 通基 金 管理公 司市 场拓 展总 监 、 监察稽 核总 监和 上海 复旦 大学国 际金 融系 国际 金融 教研室 主任 、 讲 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 先生 , 副 执行 总裁 。 国籍 : 中 国 。 西 安交 通大 学工 商管理 硕 士。 历任 中国 银行 苏州 分 行太仓 支行 副行 长 、 苏 州 分行风 险管 理处 处长 、 苏 州分行 工业 园区 支行行 长、 苏州 分行 副行 长、党 委委 员。 陈军(CHEN Jun ) 先生 , 副执行 总裁 。国 籍: 中国 。上海 交通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美 国伊利诺 伊大学金 融学硕 士。2004 年加 入中银基 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历 任基金 经理、权 益投 资部总 经理 、助 理执 行总 裁。 杨军(YANG Jun ) 先生 , 副执行 总裁 。国 籍: 中国 。统计 学硕 士。 曾任 中国 银行总 行 金融市 场总 部主 管。2012 年加入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曾任 资深 投资 经理 。 4.基金 经理 李建 (LI Jian ) 先生 , 中 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权 益投 资部总 经理 , 执 行董 事(ED) , 经济 学硕士 。 曾任 联合 证券 有 限责任 公司 固定 收益 研究 员, 恒泰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固定 收益 研究 员,上 海远 东证 券有 限公 司投资 经理 。2005 年加 入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 中银 货币 基 金基 金 经理 ,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3 月 任中 银增 利基金 基金 经 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 中银 双利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1 年 6 月至 今 任中银 转债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2 年 9 月 至今任 中银 保本 基金 基金 经理,2013 年 9 月至 今任 中银新 回报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4 年 3 月 至今任 中银 多策 略混 合基 金基金 经理 ,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 6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7 月任中 银聚 利分 级债 券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 1 月 至今任 中银 恒利 基金 基金 经理。 具 有 19 年证券 从业 年限 。具 备基 金、证 券、 期货 和银 行间 债券交 易员 从业 资格 。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的 姓名及 职务 主席: 李道 滨( 执行 总裁 ) 成员 : 陈 军 ( 副执 行总 裁 ) 、 杨 军 ( 副执 行总 裁 ) 、 奚 鹏洲 (固 定收 益投 资部 总 经理 ) 、 李建( 权益 投资 部总 经理 ) 列席成 员: 欧阳 向军 (督 察长) 6、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三、 基 金托 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概况 1、基 本情 况 名称: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招 商银 行” ) 设立日 期:1987 年4 月8日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注册资 本:252.20亿元 法定代 表人 : 李 建红 行长: 田惠 宇 资产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基 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 —83199084 传真:0755 —83195201 资产托 管部 信息 披露 负责 人:张 燕 2、发 展概 况 招商银 行成 立于1987 年 4 月 8 日 ,是 我国 第一 家完 全由企 业法 人持 股的 股份 制商业 银 行,总 行设 在深 圳。 自成 立以来 ,招 商银 行先 后进 行了三 次增 资扩 股, 并 于 2002 年 3 月成 功地发 行了 15 亿 A 股,4 月 9 日 在上 交所 挂牌 (股 票代码 :600036 ), 是国 内第一 家采 用 国际会 计标 准上 市的 公司 。2006 年9 月 又成 功发 行 了 22 亿 H 股,9 月22 日在 香港联 交所 挂 牌交易 (股 票代 码:3968),10 月5 日 行使H 股 超额 配售, 共发 行了24.2 亿H 股。 截至 2017 年3 月31 日, 本集 团总 资 产 60,006.74 亿 元人 民币 , 高级 法下 资本 充足 率14.43% , 权重 法 下资本 充足 率12.08% 。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8 2002 年8 月 ,招 商银 行成 立基金 托管 部;2005 年 8 月,经 报中 国证 监会 同意 ,更名 为 资产托 管部 , 下 设业 务管 理室、 产品 管理 室、 业务 营运室 、 稽 核监 察室 、 基 金外包 业务 室5 个职能 处室 ,现 有员 工 60 人。2002 年 11 月 ,经 中 国人民 银行 和中 国证 监会 批准获 得证 券 投资基 金托 管业 务资 格, 成为国 内第 一家 获得 该项 业务资 格上 市银 行;2003 年 4 月 ,正 式 办理基 金托 管业 务。 招商 银行作 为托 管业 务资 质最 全的商 业银 行, 拥有 证券 投资基 金托 管 、 受托投 资管 理托 管 、 合 格 境外机 构投 资者 托管 (QFII ) 、 全 国社 会保 障基 金托 管、 保险 资金 托管、 企业 年金 基金 托管 等业务 资格 。 招商银 行确 立 “因 势而 变 、 先 您所 想” 的托 管理 念 和 “ 财富 所托 、 信 守承 诺 ” 的 托管 核 心价值 , 独创 “6S 托管 银 行” 品牌 体系 , 以 “保 护 您的业 务 、 保 护您 的财 富 ” 为 历史 使命, 不断创 新托 管系 统 、 服 务 和产品 : 在业 内率 先推 出 “网 上托 管银 行系 统 ” 、 托管业 务综 合系 统和 “6 心” 托管 服务 标准 , 首家 发布 私募 基金 绩效 分析报 告, 开办 国内 首个 托管银 行网 站, 成功托 管国 内第 一只 券商 集合资 产管 理计 划、 第一 只 FOF 、 第 一只 信托 资金 计 划、 第 一只 股 权私募 基金 、第 一家 实现 货币市 场基 金赎 回资 金 T+1 到 账、 第一 只境 外银 行 QDII 基金 、第 一只红 利 ETF 基金 、第 一 只“1+N ” 基金 专户 理财 、 第一家 大小 非解 禁资 产、 第一 单 TOT 保 管,实 现从 单一 托管 服务 商向全 面投 资者 服务 机构 的转变 ,得 到了 同业 认可 。 招商银行 资产托管 业务持 续稳健发 展,社会 影响力 不断提升, 四度蝉联 获《财 资》“ 中 国最佳 托管 专业 银行 ”。2016 年 6 月 招商 银行 荣膺 《财资 》“ 中国 最佳 托管 银行奖 ”, 成 为国内唯 一获奖项 国内托 管银行; “托管通 ”获得 国内《银 行家》2016 中 国 金融创新 “十 佳金融 产品 创新 奖” ;7 月荣 膺2016 年 中国 资产 管 理【金 贝奖 】“ 最佳 资产 托管银 行”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李建红 先生 ,本 行董 事长 、非执 行董 事,2014 年 7 月起担 任本 行董 事、 董事 长。英 国 东伦敦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 吉 林大 学经 济管 理专 业 硕士 , 高 级经 济师 。 招 商 局集团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兼任 招商 局国 际 有限公 司董 事会 主席 、 招 商局能 源运 输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 中 国 国际海 运集 装箱 ( 集团 )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招 商局华 建公 路投 资有 限公 司董事 长和 招商 局资本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长 。曾 任中 国远 洋运 输(集 团) 总公 司总 裁助 理、总 经济 师 、 副总裁 ,招 商局 集团 有限 公司董 事、 总裁 。 田惠宇 先生 ,本 行行 长、 执行董 事,2013 年 5 月 起 担任本 行行 长、 本行 执行 董事。 美 国哥伦 比亚 大学 公共 管理 硕士学 位, 高级 经济 师。 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 历任 上 海银行 副行 长 、 中 国建 设 银行上 海市 分行 副行 长 、 深圳市 分行 行长 、 中国 建 设银行 零售 业务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9 总监兼 北京 市分 行行 长。 丁伟先 生, 本行 副行 长。 大学本 科毕 业, 副研 究员 。1996 年 12 月 加入 本行 , 历任杭 州 分行办 公室 主任 兼营 业部 总经理 , 杭州 分行 行长 助 理、 副行 长, 南昌 支行 行 长, 南昌 分行 行 长,总 行人 力资 源部 总经 理,总 行行 长助 理,2008 年 4 月 起任 本行 副行 长。 兼任招 银国 际 金融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姜然女 士 , 招 商银 行资 产 托管部 总 经 理 , 大 学本 科 毕业 , 具 有基 金托 管人 高 级管理 人员 任职资 格。 先后 供职 于中 国农业 银行 黑龙 江省 分行 ,华商 银行 ,中 国农 业银 行深圳 市分 行 , 从事信 贷管 理、 托管 工作 。2002 年 9 月 加盟 招商 银 行至今 ,历 任招 商银 行总 行资产 托管 部 经理 、 高 级经 理、 总经 理 助理等 职 。 是 国内 首家 推 出的网 上托 管银 行的 主要 设计 、 开 发者 之 一,具 有 20 余 年银 行信 贷 及托管 专业 从业 经验 。在 托管产 品创 新、 服务 流程 优化、 市场 营 销及客 户关 系管 理等 领域 具有深 入的 研究 和丰 富的 实务经 验。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截至2017 年 3 月 31 日,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累 计托 管285 只开 放式 基金 。 四、 相 关服 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白 志中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1)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直销柜 台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周虹 2)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电子直 销平 台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10 本公司 电子 直销 平台 包括 : 中银基 金官 方网 站(www.bocim.com ) 官方微 信服 务号 (在 微信 中搜索 公众 号 “ 中银 基金 ” 并选择 关注 ) 中银基 金官 方 APP 客 户端 (在各 大手 机应 用商 城搜 索 “ 中 银基 金 ” 下 载安 装)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张 磊 2、其他 销售 机构 (1)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 田国立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联系人 : 陈 洪源 (2)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客服电 话:





95555 联系人 :邓 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3)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 154 号 中山 大厦 邮政 编码 :350003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联系人 :李 博 联系电 话:





95561 公司网 址:





www.cib.com.cn (4) 上海 陆金 所资 产管 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11 邮政编 码:200120 法定代 表人 : 胡 学勤 联系人 :宁 博宇 联系电 话:





021-20665952 公司网 址:





www.lufunds.com (5)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宛平南 路 88 号 金座 (东 方 财富大 厦)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宛平南 路 88 号 金座 (东 方 财富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户服 务电 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 :王 超 网址:http ://fund.eastmoney.com/ (6) 蚂蚁 (杭 州) 基金 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文 一西 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西湖区 万塘 路 18 号 黄龙 时 代广 场 B 座 6F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766-123 联系人 :韩 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 选 择其 他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销售 基金 , 并 及时 公 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200 号中 银大 厦45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白 志中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 :乐 妮 (三)出具法律意见 书的 律师事务所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12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 俞 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 师: 黎明 、孙 睿 联系人 :孙 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 的会 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 16 层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吴 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汤 骏 经办会 计师 :汤骏 、 许培 菁 五、 基 金的 名 称 中银恒 利半 年 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六、 基 金的 类型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七、 基 金的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追 求基 金资 产长 期稳健 增值 的基 础上 , 力 争 为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创 造超 越业绩 比 较基准 的稳 定收 益。 八、 基 金的 投资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 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 交易的国 债、 金 融债、 央行 票据、 地方政 府债 、 企 业债、 公 司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 中期 票据、 短 期融资券 、超短期 融资券 、资产支 持证券、 次级债 、可转换 债券(含 分离交 易可转债) 、 可 交换债 券 、 债 券回 购、 银 行存款 、 货币 市场 工具 等 固定收 益类 品种 , 股票 ( 包括中 小板 、 创 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 证监会 核准上市 的股票) 、权证等 权益类品 种,国债 期货, 以及法律 法 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它金 融工 具, 但须 符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13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本基金 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 。但应开放期流 动性需要,为 保 护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 在每次 开放 期前 一个 月、 开放期 及开 放期 结束 后一 个月的 期间 内 , 基金投 资不 受上 述比 例限 制。 开放期 内 , 本 基金 每个 交 易日日 终在 扣除 国债 期货 合约需 缴纳 的交 易保 证金 后, 持有 现 金或者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府 债券 的比 例合 计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5% , 在封闭 期 内 , 本基金 不受 上 述 5% 的 限制 。 本基金 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 股票、权证等)的比例不 高于基金资产 的 20% ,其中 持有的 全部 权证 市 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 。 九、 基 金的 投资策 略 (一)投资策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在分 析和 判断 国内 外宏观 经济 形势 的基 础上 ,结合 定性 分析 和定 量分 析的方 法 , 形成对 各大 类资 产的 预测 和判断 , 在基 金合 同约 定 的范围 内确 定债 券资 产 、 权益类 资产 和现 金类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 并 根据市 场运 行状 况以 及各 类资产 预期 表现 的相 对变 化, 动态 调整 大 类资产 的配 置比 例, 有效 控制基 金资 产运 作风 险, 提高基 金资 产风 险调 整后 收益。 2、债 券投 资策 略 (1) 久期 管理 策略 在全球 经济 的框 架下 , 本 基 金管理 人对 宏观 经济 运行 趋势及 其引 致的 财政 货币 政策变 化 做出判 断 , 密 切跟 踪 CPI 、PPI 、 汇 率、M2 等利 率 敏感指 标, 运 用数 量化 工 具, 对未 来市 场 利率趋 势进 行分 析与 预测 , 并 据此 确定 合理 的债 券 组合目 标久 期 , 通 过合 理 的久期 控制 实现 对利率 风险 的有 效管 理。 (2) 期限 结构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通过 预期 收益 率曲 线形态 变化 来调 整投 资组 合的期 限结 构配 置。 根据 债 券收益 率 曲线形 态 、 各 期限 段品 种 收益率 变动 、 结合 短期 资 金利率 水平 与变 动趋 势 , 分析预 测收 益率 曲线的 变化 , 测算 子弹 、 哑铃或 梯形 等不 同期 限结 构配置 策略 的风 险收 益 , 形成具 体的 期限 结构配 置策 略。 (3) 类属 配置 策略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14 本基金 定性 和定 量地 分析 不同类 属债 券类 资产 的信 用风险 、 流动 性风 险 、 市 场 风险等 因 素及其 经风 险调 整后 的收 益率水 平或 盈利 能力 , 通 过 比较并 合理 预期 不同 类属 债券类 资产 的 风险与 收益 率变 化, 确定 并动态 地调 整不 同类 属债 券类资 产间 的配 置。 (4) 信用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通过 宏观 经济 运行 、 发 行主 体的 发展 前景 和 偿债能 力 、 国 家信 用支 撑 等多重 因素 的综合 考量 对信 用债 券进 行信用 评级 , 并在 信用 评 级的基 础上 , 建立 信用 债 券池 ; 然 后基 于 既定的 目标 久期 、信 用利 差精选 个券 进行 投资 。 (5)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投 资策略 由于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采 取非公 开方 式发 行和 交易 , 并 限制 投资 人数 量上 限 , 整体流 动 性相对 较差 。 同时 , 受 到 发债主 体资 产规 模较 小 、 经营波 动性 较高 、 信用 基 本面稳 定性 较差 的影响 , 整体 的信 用风 险 相对较 高 。 中 小企 业私 募 债券的 这两 个特 点要 求在 具体的 投资 过程 中, 应采 取更 为谨 慎的 投 资策略 。 本基 金认 为, 投 资该类 债券 的核 心要 点是 分析和 跟踪 发债 主体的 信用 基本 面 , 并 综 合考虑 信用 基本 面 、 债 券 收益率 和流 动性 等要 素 , 确定最 终的 投资 决策。 3、资 产支 持证 券( 含资 产 收益计 划)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管理 人通 过考 量宏 观经济 形势 、 提前 偿还 率 、 违 约率 、 资 产池 结构 以 及资产 池资 产所在 行业 景气 情况 等因 素 , 预判 资产 池未 来现 金 流变动 ; 研究 标的 证券 发 行条款 , 预测 提 前偿还 率变 化对 标的 证券 平均久 期及 收益 率曲 线的 影响, 同时 密切 关注 流动 性 变化对 标的 证 券收益 率的 影响 , 在严 格 控制信 用风 险暴 露程 度的 前提下 , 通过 信用 研究 和 流动性 管理 , 选 择风险 调整 后收 益较 高的 品种进 行投 资。 4、股 票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严格 控制 投资 风险前 提下 适度 参与 股票 资产投 资。 本基 金将 综合 运 用中银 基 金股票 研究 分析 方法 和其 它投资 分析 工具 , 充分 发 挥研究 团队 主动 选股 优势 , 自 下而 上精 选 具有投 资潜 力的 股票 构建 投资组 合。 5、衍 生品 投资 策略 (1) 国债 期货 投资 策略 国债期 货作 为利 率衍 生品 的一种 , 有助 于管 理债 券 组合的 久期 、 流动 性和 风 险水平 。 基 金管理 人将 按照 相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 结合 对宏 观 经济形 势和 政策 趋势 的判 断、 对债 券市 场 进行定 性和 定量 分析 。构 建量化 分析 体系 ,对 国债 期货和 现货 的基 差、 国债 期货的 流动 性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15 波动水 平 、 套 期保 值的 有效 性等指 标进 行跟 踪监 控 , 在 最大限 度保 证基 金资 产安 全的基 础上 , 力求实 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增 值。 (2) 权证 投资 策略 权证为 本基 金辅 助性 投资 工具 。 在 进行 权证 投资 时 , 基金管 理人 将通 过对 权证 标的证 券 基本面 的研 究 , 并 结合 权 证定价 模型 寻求 其合 理估 值水平 , 根据 权证 的高 杠 杆性 、 有 限损 失 性、灵 活性 等特 性, 通过 限量投 资、 趋势 投资 、优 化组合 、获 利等 投资 策略 进行权 证投 资 。 基金管 理人 将充 分考 虑权 证资产 的收 益性 、 流动 性 及风险 性特 征 , 通 过资 产 配置 、 品 种与 类 属选择 ,谨 慎进 行投 资, 追求较 稳定 的当 期收 益。 ( 二)投资决策依据 、机 制和程序 1、投 资决 策依 据 (1) 国家 有关 法律 、法 规 和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 定; (2) 国内 外宏 观经 济形 势 及对中 国债 券市 场的 影响 ; (3) 企业 信用 评级 ; (4) 国家 货币 政策 及债 券 市场政 策; (5) 商业 银行 的信 贷扩 张 。 2、投 资决 策机 制


本基金 实行 投资 决策 团队 制, 强调 团队 合作 , 充 分 发挥集 体智 慧 。 本 基金 管 理人将 投资 和研究 职能 整合 , 设立 了 投资研 究部 , 策略 分析 师 、 固 定收 益分 析师 、 数 量 分析师 和基 金经 理, 充分 发挥 主观 能动 性 , 渗 透到 投资 研究 的关 键 环节 , 群 策群 力,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谋取 中长期 稳定 的较 高投 资回 报。 3、投 资决 策程 序 本基金 具体 的投 资决 策机 制与流 程为 : (1)宏观 分析师根 据宏观 经济形势 、物价形 势、货 币政策等 判断市场 利率的 走向, 提 交策略 报告 。 (2)债券 策略分析 师提交 关于债券 市场基本 面、债 券市场供 求、收益 率曲线 预测的 分 析报告 。 (3) 信用 分析 师负 责信 用 风险的 评估 、信 用利 差的 分析及 信用 评级 的调 整。 (4) 数量 分析 师对 衍生 产 品和创 新产 品进 行分 析。 (5)在分 析研究报 告的基 础上,基 金经理提 出月度 投资计划 并提交投 资决策 委员会 审 议。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16 (6)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审 议 基金经 理提 交的 投资 计划 。 (7)如审 议通过, 基金经 理在考虑 资产配置 的情况 下,挑选 合适的债 券品种 ,灵活 采 取各种 策略 ,构 建投 资组 合。 (8) 交易 部执 行交 易指 令 。 ( 三)投资限制 1、组 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本基 金投 资于 债券 资 产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但 应开 放期 流动 性需要 , 为保护 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 在每 次开 放期 前一 个 月、 开放 期及 开放 期结 束 后一个 月的 期间 内, 基金 投资 不受 上述 比 例限制 。 开放 期内 , 本 基 金每个 交易 日日 终在 扣除 国债期 货合 约需 缴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 持 有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的 比例 合计 不低于 基金 资 产净值 的 5% ,在 封闭 期内 ,本基 金不 受上 述 5% 的限 制; (2) 本基 金投 资于 权益 类 资产( 包括 股票 、权 证等 )的比 例不 高于 基金 资产 的 20% , 其中持 有的 全部 权证 市值 不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 。 (3)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权证 ,不得 超过 该权 证 的 10 %; (4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买 入 权 证 的 总 金 额 , 不 得 超 过 上 一 交 易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5%; (5)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的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10% ; (6)本基 金与由本 基金管 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 金共同 持有一家 公司发行 的证券 ,不得 超 过该证 券 的 10% ; (7)本基 金进入全 国银行 间同业市 场进行债 券回购 的资金余 额不得超 过基金 净资产 的 40 %, 债券 回购 最长 期限 为 1 年 ,债 券回 购到 期后 不得展 期; (8)本基 金投资于 同一原 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 产支持 证券的比 例,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 净 值的 10 %;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资 产支 持证 券, 其市 值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本 基 金持有的同一(指同 一信 用级别)资产支持证 券的 比例,不得超过该资 产支 持证券规模的 10 %; (9)本基 金管理人 管理的 全部基金 投资于同 一原始 权益人的 各类资产 支持证 券,不 得 超 过 其各 类 资产 支 持证 券合 计 规模 的 10 % ;本 基 金应 投 资于 信 用级 别 评级 为 AA-以上( 含 AA-) 的 资 产 支 持 证券 ;基金 持 有资 产 支持 证 券期 间, 如 果其 信 用等 级 下降 、不 再 符合 投 资 标准, 应在 评级 报告 发布 之日 起 3 个 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17 (10 )封 闭运作 期间 , 基 金总资 产不 得超 过净 资产 的 200% ;开 放期 内 ,基金 总资产 不 得超过 净资 产 的 140% ; (11 )本 基金 持有 单只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券 ,其 市值 不得超 过本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12 ) 本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 日日终 , 持有 的买 入国 债 期货合 约价 值 , 不 得超 过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15% ; 持有 的卖 出国 债期货 合约 价值 不得 超过 基金持 有的 债券 总市 值的 30% ; 本基 金 所持有 的债 券( 不含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市值 和买 入、 卖出 国债 期货合 约价 值 , 合计 (轧 差计 算) 应当 符 合基金 合同 关于 债券 投资 比例的 有关 约定 ; 本基 金 在任何 交易 日内 交易 (不 包括 平仓 )的 国 债期货 合约 的成 交金 额不 得超过 上一 交易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30% ; (13) 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财产 投资证 券衍 生品 种的 , 应 当根据 风险 管理 的原 则 , 并制定 严格 的授权 管理 制度 和投 资决 策流程 。基 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财 产投 资证 券衍 生品 种的具 体比 例 , 应当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定 。 因证券 、 期货 市场 波动 、 证券发 行人 合并 、 基金 规 模变动 等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因素 致使 基金投 资比 例不 符合 上述 规定投 资比 例的 ,基 金管 理人应 当在 10 个交 易日 内 进行调 整, 但 中国证 监会 规定 的特 殊情 形除外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另 有规 定时 ,从 其规 定。 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 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 起 6 个月内 使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 例符合 基金合同 的有关 约定 。 在上 述期 间 内,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 投资策 略应 当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 基 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的 投资 的监 督与检 查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开始 。 如果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对上述 投资 组合 比例 限制 进行变 更的 ,以 变更 后的 规定为 准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上述限 制 , 如 适用 于本 基 金,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本 基金投 资不 再受 相关限 制, 不需 要经 过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审 议。 2、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18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财产 买卖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 托 管人及 其控 股股 东 、 实 际 控制人 或者 与其有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 司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 内承销 的证 券, 或者 从事 其 他重大 关联 交 易的 , 应 当符 合本 基金 的 投资目 标和 投资 策略 , 遵 循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优 先原则 , 防范 利 益冲突 , 建立 健全 内 部 审 批机制 和评 估机 制 , 按 照 市场公 平合 理价 格执 行 。 相关交 易必 须事 先得到 基金 托管 人同 意 , 并按法 律法 规予 以披 露 。 重大关 联交 易应 提交 基金 管理人 董事 会审 议, 并经 过三 分之 二以 上 的独立 董事 通过 。 基金 管 理人董 事会 应至 少每 半年 对关联 交易 事项 进行审 查。 法律 、 行 政法 规或 监管 部 门取消 上述 限制 , 如适 用 于本基 金 , 则 本基 金投 资 不再受 相关 限制。 十、 业 绩比 较基准 六个月 定期 存款 基准 利率( 税后)*1.1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更 权威 的 、 更 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现 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基准的 指数 时 , 本 基金 管 理人在 与基 金托 管人协 商一 致 , 并 履行 适 当程序 后调 整或 变更 业绩 比较基 准并 及时 公告 , 而 无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十 一、 风 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 本 基金 的预 期 收益和 预期 风险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十 二、 投 资组 合报告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 招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7 年 8 月 4 日 复核了 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 表现 和投 资组 合 报告等 内容 , 保证 复核 内 容不存 在虚 假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 所列 财务 数据 未经 过审计 。 ( 一) 报 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297,397,435.52 9.57 其中: 股票 297,397,435.52 9.57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534,084,968.89 81.53 其中: 债券 2,534,084,968.89 81.53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19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 的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金 合计 223,834,297.77 7.2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2,849,966.11 1.70 8 合计 3,108,166,668.29 100.00 (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5,113,044.00 0.20 B 采矿业 2,019,537.00 0.08 C 制造业 182,780,896.68 7.21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4,576,490.00 0.18 E 建筑业 10,120,244.00 0.40 F 批发和 零售 业 26,083,580.66 1.03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4,809,259.00 0.19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3,929,928.00 0.15 J 金融业 25,355,719.00 1.00 K 房地产 业 7,845,511.08 0.31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10,252,008.00 0.40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10,666,340.10 0.42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3,844,878.00 0.15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97,397,435.52 11.73 ( 三)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港股通 投资 股票 。 ( 四)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 细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20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600519 贵州茅 台 29,692 14,010,170.20 0.55 2 000858 五粮液 199,600 11,109,736.00 0.44 3 002304 洋河股 份 122,286 10,615,647.66 0.42 4 600138 中青旅 486,800 10,252,008.00 0.40 5 000568 泸州老 窖 202,000 10,217,160.00 0.40 6 300450 先导智 能 175,900 9,106,343.00 0.36 7 000756 新华制 药 599,152 9,095,127.36 0.36 8 300083 劲胜智 能 908,400 8,393,616.00 0.33 9 002024 苏宁云 商 697,678 7,848,877.50 0.31 10 600622 嘉宝集 团 481,911 7,845,511.08 0.31 ( 五)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 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1,972,624,534.49 77.79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528,833,000.00 20.86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32,627,434.40 1.29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534,084,968.89 99.93 (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 1 112303 15 京 威债 1,100,000 109,714,000.00 4.33 2 101554013 15 神华 MTN001 1,000,000 101,320,000.00 4.00 3 122187 12 玻 纤债 1,000,000 101,230,000.00 3.99 4 112126 12 科伦 01 959,920 96,097,591.20 3.79 5 122182 12 九 州通 899,060 90,031,868.40 3.55 (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21 ( 九)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 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参与 股指期 货投 资。 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未包 括股 指期货 ,无 相关 投资 政策 。 ( 十 一)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 明 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 策 国债期 货作 为利 率衍 生品 的一种 , 有助 于管 理债 券 组合的 久期 、 流动 性和 风 险水平 。 基金 管 理人将 按照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 结合 对宏 观经 济 形势和 政策 趋势 的判 断 、 对债券 市场 进行 定性和 定量 分析 。 构建 量 化分析 体系 , 对国 债期 货 和现货 的基 差 、 国 债期 货 的流动 性 、 波 动 水平 、 套 期保 值的 有效 性 等指标 进行 跟踪 监控 , 在 最大限 度保 证基 金资 产安 全的基 础上 , 力 求实现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 定增值 。 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 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 价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无 相 关 投资 评价。 ( 十二)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12017 年 5 月 9 日 ,公 司收到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行 政处 罚事 先告 知书》 ,指 出公 司在对 标的 公司 浙江 九好 办公服 务集 团有 限公 司的 尽职调 查过 程中 涉嫌 未勤 勉尽责 ,公 司 2016 年 4 月出 具的 独立 财 务顾问 报告 存在 虚假 记载 、重大 遗漏 。对 此责 令公 司公司 改正 违 法行为 , 没收 业务 收入 100 万元 , 并处 罚款 500 万元 。 此 后公 司在 2017 年 5 月 17 日 收到 中 国证监 会《 行政 处罚 决定 书》 ([2017]54 号) 。 2017 年 5 月 5 日, 公 司收 到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行 政处 罚事 先告 知书 》 , 指出 公司 在 尽职调 查过 程中 关键 核查 程序缺 失, 未对 青海 省木 里 矿区资 源整 合政 策可 能对 相关目 标资 产 带来的 风险 进行 揭示 , 出 具的发 行保 荐书 等文 件存 在重大 遗漏 。 决定 对公 司 的违法 行为 责令 改正, 给予 警告, 没收 业 务收 入 1,000 万 元, 并处 以 2,000 万 元罚 款。 此后 公司 在 2017 年 5 月 15 日收 到《 中国 证券 监 督管理 委员 会行 政处 罚决 定书》 ([2017]46 号) 。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22 2017 年 3 月 17 日, 西南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公 司) 收到 《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调查 通知 书》 (编 号 : 深 专调查通字 2017194 号) , 指出因 公司 在从 事上 市公 司并购 重组 财 务顾问 业务 活动 中涉 嫌违 反证券 法律 法规 , 决定 对 公司立 案调 查 。 目 前仍 处 在调查 期间 , 尚 未公布 最新 进展 。 2016 年 8 月 17 日, 公司 收到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重 庆监 管局 “ 关 于对 西 南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采取 责令 增加 内部 合规检 查次 数措 施的 决定 ” 。 该文 件显 示, 公司 自营 部 门于 2016 年 5 月 5 日以 自有 资金 申购 场内基 金 “ 华宝 油气 基金 ” (162411 ) , 申购 金额 5000 万元, 该申 购 业务 于 5 月 10 日通 过公 司 在中国 结算 上海 分公 司开 立的开 放式 基金 备付 金账 户(自 营和 客 户共用 )交 收。 由于 公司 未按内 部制 度规 定 在 5 月 10 日 将该 笔申 购的 交收 资 金从自 有资 金 账户划 入中 国结 算上 海分 公司开 放式 基金 备付 金账 户, 导 致该 笔自 营业 务的 交 收占用 了该 备 付金账 户中 的部 分客 户资 金, 造成 当日 客户 交易 结 算资金 出现 缺口 。 上述 情 况反映 出公 司在 交易过 程中 制度 执行 不到 位, 复核 机制 不健 全, 内 部控制 不完 善 , 违 反了 《 证券公 司监 督管 理条例 》 第二 十七 条第 一 款的规 定 。 根 据 《 证券 公司 监督管 理条 例 》 第 七十 条 第一款 第 (一) 项的规 定, 重庆 市证 监局 决定对 公司 采取 责令 增加 内部合 规检 查次 数的 监督 管理措 施。 基金管 理人 通过 对该 发行 人进行 进一 步了 解后 , 认 为 该处罚 不会 对 14 西南 01 的投资 价值 构 成实质 性的 影响 。 报告期 间,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证 券中 其余 九名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没有 出现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 查,或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形 。 12.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 12.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368,291.2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2,481,674.82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23 8 其他 - 9 合计 52,849,966.11 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127003 海印转 债 900,619.00 0.04 2 132003 15 清控 EB 775,838.00 0.03 12.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前十 名股 票未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 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 算中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本 报告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之 间可 能存 在尾 差。 十 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预示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 1 月 30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以来 基金 投资 业绩 与同 期业绩 比 较基准 的比 较如 下表 所示 :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2015 年 1 月 30 日 (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7.72% 0.40% 1.91% 0.01% 15.81% 0.39%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56% 0.18% 1.43% 0.00% -0.87% 0.18%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58% 0.13% 0.70% 0.00% 0.88% 0.1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25% 0.28% 4.08% 0.01% 16.17% 0.27% 十 四、 基 金费 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 关的 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24 5)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基 金的 相关 账户 的开 户 及维护 费用 ; 7)基 金的 证券 、期 货 交 易 费用; 8)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 2 、基金费用计提方 法、计 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60%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 =E× 0.6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 金托管 人核 对一致 后, 基金 托管 人按 照 与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 方式于 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财 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按 前 一 日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0.20% 的年 费 率 计 提 。 托管 费 的 计算 方 法 如 下: H =E× 0.2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 金托管 人核 对一致 后 , 基 金托 管人 按 照约定 的方 式于 次月 前 3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性 支取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上述“1 、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中第 3 ) -9) 项费 用 ”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3 、不列入基金费用 的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管 理人和基 金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 全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用支 出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25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二)与基金销售有 关的 费用 1 、申购费用 本基金 申购 费用 由投 资人 承担, 不列 入基 金财 产。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率如 下: 单笔申 购金 额 M 申购费 率 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 ≤M <200 万元 0.50% 200 万元 ≤M <500 万元 0.30% M≥ 500 万元 1000 元/ 笔 2 、赎回费用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在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收 取 。不 低于 赎回 费总 额 的 25% 应 归基 金财 产, 其 余 用于支 付登 记费 和其 他必 要的手 续费 。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如 下: 赎回费 率 持有期 限(Y ) 赎回费 率 Y <30 天 0.75% Y ≥ 30 天 0% 3、本 基金 份额 净值 的计 算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 3 位, 小数点 后 第 4 位 四舍 五入 ,由此 产 生的收 益或 损失 由基 金财 产承担 。 在封 闭期 内 , 基 金 管理人 应当 至少 每周 公告 一次基 金资 产 净值和 基金 份额 净值 ; 在 开放期 内 , 基 金管 理人 应 当在每 个开 放日 的次 日 , 通过其 网站 、 基 金份额 发售 网点 以及 其他 媒介 , 披 露开 放日 的基 金 份额净 值和 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 遇 特殊 情 况,经 中国 证监 会同 意, 可以适 当延 迟计 算或 公告 。 4、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基 金 合同约 定的 范围 内调 整费 率或收 费方 式, 并最 迟应 于新的 费 率或收 费方 式实 施日 前依 照《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 5、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不 违 反法律 法规 规定 及基 金合 同约定 的情 形下 根据 市场 情况制 定 基金促 销计 划 , 包 括但 不 限于针 对以 特定 交易 方式 (如 网上 交易 、 电 话交 易 等) 等进 行基 金 交易的 投资 人定 期或 不定 期地开 展基 金促 销活 动 。 在基金 促销 活动 期间 ,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对 基金销 售费 用实 行一 定的 优惠。 中银 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摘要 26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 其他 费用 根据 相关 法律法 规执 行。 十 五、 对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 开募 集 证 券投 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 证券 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 有关 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 结 合本 基 金运作 的实 际情 况 , 对 本 基金的 原招 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新 , 主要 更 新的内 容: 如下: (一) 在“重 要提 示” 部分 ,对 招募说 明书 所载 内容 的截 止日进 行更 新 ; (二) 在“ 基 金管 理人 ” 部分 , 对 董事会 成员 、监事 的 信息 进行了 更新 ; (三) 在“ 基 金托 管人 ” 部分 ,对 基金托 管人 概况 、 主 要人 员情况 、 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 托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 度 、 基 金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 人运 作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 法和 程序 信 息进行 了更 新; (四) 在“ 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 对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的相 关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五) 在“基 金的 封闭 期和 开放 期” 部 分, 更新 了基 金第 四个封 闭期 和开 放期 的信 息; (六) 在 “基 金份 额的申 购与 赎 回” 部 分, 对 基金 申购、 赎回开 始日 及业 务办 理时 间 的相 关 信息进 行了 更新 ; (七) 在“ 投 资组 合报 告 ” 部 分, 根据《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 式准则 第 5 号》 及《 基金 合同 》 , 披露了 本基 金最 近一 期投 资组合 报告 的内 容 ; (八) 在“ 基 金的 业绩 ” 部分 ,披 露了基 金自 合同 生效 以来 的投资 业绩 ; (九) 在“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 部分 ,列明 了前 次招 募说 明书 公布以 来的 其他 应披 露事 项。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7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