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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纯债债券(001906)

东方红纯债债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东 方 红 纯 债债 券 型 发 起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半年 度 报 告 
( 摘要 ) 
 
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上海东方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8 月28 日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29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上海东方证券 资产管理 有 限公司的董事 会、董事 保 证本报告所载 资料不存 在 虚假记载、误 导 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 对 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 性 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 带 的法律责任 。本半年 度报告 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 本半年度报告 摘要摘自 半 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 欲 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 半 年度报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01 月01 日 起至 06 月30 日止 。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29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东方红 纯债 债券 基金主 代码 001906 前端交 易代 码 00190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发起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管 理人 上海东 方证 券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0,143,593.7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 基 金为 纯债 基金 ,主 要通 过 分析 影响 债券 市场 的各 类 要 素, 对债 券组 合的 平均 久 期、 期限 结构 、类 属品 种进行 有效 配置 ,追 求长 期 稳定 的投 资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将 采用 自上 而下 的方 法 ,在 充分 研究 基本 宏观 经 济 形势 以及 微观 市场 主体 的 基础 上, 对市 场基 本利 率 、 债券 类产 品收 益率 、货 币 类产 品收 益率 等大 类产 品 收 益率 水平 变化 进行 评估 , 并结 合各 类别 资产 的波 动 性 以及 流动 性状 况分 析, 针 对不 同行 业、 不同 投资 品 种 选择 投资 策略 ,以 此做 出 最佳 的资 产配 置及 风险 控制。 业绩比 较基 准 同 期 中国 人民 银行 公布 的一 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税 后收 益率+1.2%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债券 型基 金, 属于 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 险 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与 预期 收 益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上 海 东 方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有 限公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唐涵颖 张燕 联系电 话 021-63325888 0755-83199084 电子邮 箱 service@dfham.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29 页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9200808 95555 传真 021-63326981 0755-83195201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 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www.dfham.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上 海 东 方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中 山 南 路 318 号2 号楼 31 层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深 圳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 大厦


§3 主要财务指 标和基金 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 额单位 :人 民币 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6,451,597.69 本期利 润 3,710,788.25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32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92%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7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357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60,540,054.07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7 注:1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 表 中的 “ 期末 ” 均 指报 告 期最后 一日 , 即2017 年6 月 30 日; “ 本期 ” 指2017 年 1 月 1 日 - 2017 年6 月30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29 页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60% 0.05% 0.22% 0.01% 0.38% 0.04% 过去 三 个月 0.60% 0.07% 0.67% 0.01% -0.07% 0.06% 过去六 个月 1.92% 0.09% 1.34% 0.01% 0.58% 0.08% 过去一 年 2.10% 0.09% 2.70% 0.01% -0.60% 0.0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95% 0.08% 4.54% 0.01% -0.59% 0.07% 注:1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今 指 2015 年 10 月 26 日-2017 年6 月30 日。 2、 根 据基 金合 同中 的有 关 规定 ,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 基准为 : 同期 中国 人民 银 行公布 的一 年期 银行 定期存 款税 后收 益率+1.2% 。 本基金 每个 交易 日对 业绩 比较基 准进 行再 平衡 处理 ,t 日收 益率 ( ) 按 下列 公 式计 算 : =100% *[ (t 日同 期中 国人 民银行 公布 的一 年期 银行 定期存 款税 后收 益率+1.2% ) /365] 其中,t=1,2,3,... T,T 表示时 间截 至日 ; t 日至T 日 的期 间收 益率 ( )按 下列 公式 计算 : =∑Tt 其中,T=2,3,4, . . . ; ∑T t t 表示t 日至 T 日的 数学 连 加。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29 页


注:1 、截 止日 期为2017 年 6 月30 日。 2、本 基金 建仓 期6 个 月, 即从 2015 年 10 月 26 日起 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 ,建 仓期结 束时 各项 资 产配置 比例 均符 合基 金合 同约定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上海东 方证 券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成立 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 ,是 国内 首家 获中 国证监 会批 准设 立的券商系资 产管理公 司 。公司经中国 证券监督 管 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东 方 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设 立证券 资产 管理 子公 司的 批复》 (证 监许 可[2010]518 号) 批准 ,由 东方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出 资 3 亿元在 原东 方证 券资 产管 理业务 总部 的基 础上 成立 。2013 年8 月, 公司 成为 首家获 得 “ 公开 募 集 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业务 资 格 ”的证券公 司。公司 主 要业务为证券 资产管理 业 务和公开募 集证券投 资基金 业务 。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 管理 人共管 理东 方红 新动 力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东方 红产业升 级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红 睿丰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29 页


金、东方红睿 阳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红睿元三年 定期开放 灵 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 中 国优势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领 先 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 稳 健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东方红睿 逸定期开 放 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 红策略精 选 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 证 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京 东 大数据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红 优势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 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红收益增 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 纯 债债券型 发起 式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红 信用债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红睿轩沪港 深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红汇阳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 红稳添利 纯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 资基金、东方 红汇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红 睿满沪港深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红沪港深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红 睿华沪港深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红战略精选 沪港深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红 价值精选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东 方红优享 红 利沪港深灵活 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 益 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红 智逸 沪港 深定期 开放 混合 型 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二 十七 只证 券投资 基金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纪文静 上 海 东 方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募 固 定 收益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 兼 任 东 方 红 领 先 精 选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 方 红 稳 健 精 选 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 红 睿 逸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东方 红策 略精 选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东 方红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东方 红收 益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东方 红信 用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 方 红 汇 阳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 东方 红汇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东方 红稳 添利 纯债 2015 年10 月 26 日 - 10 年 硕 士 ,曾 任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 限 公司 固 定收 益部 投资 研究经 理、 销售 交易 经理 , 德 邦 证券 股 份有 限公 司债 券投资与 交 易部 总经 理, 上 海 东方 证 券资 产管 理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部 副 总 监 ; 现任 上 海东 方证 券资 产 管 理有 限 公司 公 募 固定 收 益 投资 部 副总 经理 兼任 东 方 红领 先 精选 混合 、东 方 红 稳健 精 选混 合、 东方 红 睿 逸定 期 开放 混合 、东 方 红 策略 精 选混 合、 东方 红 纯 债债 券 、东 方红 收益 增 强 债券 、 东方 红信 用债 债 券 、东 方 红汇 阳债 券、 东 方 红汇 利 债券 、东 方红 稳 添 利纯 债 、东 方红 战略 精 选 混合 、 东方 红价 值精 选 混 合、 东 方红 益鑫 纯债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29 页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基金 、 东方 红战 略精 选 沪 港 深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东 方红 价值 精 选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东 方红 益鑫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 方 红 智 逸 沪 港 深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债 券 、东 方 红智 逸沪 港深 定 开 混合 基 金经 理。 具有 基金从 业资 格, 中国 国籍 。 注:1 、 上述 表格 内基 金首 任基金 经理 “任 职日 期 ” 指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 离 任日期 ”指 根据 公司 决定确定的解 聘日期; 对 此后非首任基 金经理, 基 金经理的 “任 职日期 ” 和 “离任日期 ”均指根 据公司 决定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解 聘日 期。 2、证 券从 业的 涵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 海东方证 券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作为 本 基金管理人, 严格遵守 《 中华人民共和 国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法》 、 基 金 合同以 及其 它有 关法 律法 规的规 定 , 本 着诚 实 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 管 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为 基 金份额持有人 谋求最大 利 益,无损害 基金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本基 金投 资组合 符合 有关 法规 及基 金合同 的约 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 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基金 管理 人一 贯公 平对 待旗下 管理 的所 有基 金和 组合, 制定 并严 格遵 守相 应 的制度 和流 程, 通过系统和人 工等方式 在 各环节严格控 制交易公 平 执行。报告期 内,本公 司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 司公平交 易 制度指导意见 》和《上 海 东方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 公 司公平交易 制度》等 规定。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报告期 内未 发现 本基 金存 在异常 交易 行为 。


报告期内,未 出现涉及 本 基金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 同 日反向交易成 交较少的 单 边交易量超过 该 证券当 日成 交 量5% 的情 况 。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29 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7 年上 半年 受基 本面 数 据强劲 、 货 币政 策收 紧以 及金融 监管 等因 素影 响, 债券市 场出 现了 大幅下 跌,10 年 期国 债收 益率从 年初 3.1% 最高 上升 至 3.7% 附近 ,信 用债 也出 现了 100BP 以 上幅 度的调 整。 而 5 月中 下旬 开始, 随着 监管 基调 的缓 和、央 行加 大公 开市 场操 作改善 流动 性预 期 以 及美联 储 6 月鸽 派加 息后 央行未 跟随 上调 公开 市场 操作利 率等 因素 影响 ,债 券收益 率高 位企 稳 并 有所回 落。 上半 年中 债总 财富指 数下 跌0.5% 。本 基 金在债 券配 置上 适时 调仓 ,控制 久期 和 杠 杆, 寻求稳 健配 置为 主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2017 年6 月30 日 , 本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1.007 元, 份额 累计 净值 为 1.039 元 。 报 告期 内, 本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为1.92%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为1.34%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2017 年上 半年 宏观 经济 呈 现相对 稳定 的格 局。 上半 年整体 投资 增速 虽然 未能 延续去 年的 复苏 趋势,但也未 出现明显 下 行,整体仍然 呈现企稳 的 格局,好于市 场预期。 展 望下半年, 考虑到美 国及欧 洲经 济持 续好 转, 不排除 国内 经济 出现 继续 超预期 的情 况。 从 债券市场来 看,金融 监 管以及货币政 策边际再 收 紧概率降低都 将使市场 面 临的环境较上 半 年有所好转, 但经济回 落 幅度短期内或 不及预期 、 海外数据好转 也带来货 币 政策的转向 ,都将导 致短期内市场 仍维持震 荡 走势。下半年 操作上, 我 们将精选个券 ,以获取 稳 定的票息收 入为主, 同时关 注市 场波 动带 来的 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 准 则》 、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业务指引 》 以及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 定 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 基 金所持有的投 资品种进 行 估值,本基 金托管人 根据法律法规 要求履行 估 值及净值计算 的复核责 任 。基金份额净 值由基金 管 理人完成估 值后,经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无误 后由 基金管 理人 对外 公布 。 为了向基金投 资人提供 更 好的证券投资 管理服务 , 本基金管理人 对估值和 定 价过程进行了 严 格的控制。本 基金管理 人 在充分衡量市 场风险、 信 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 货 币风险、衍 生工具和 结构性产品等 影响估值 和 定价因素的基 础上,确 定 本基金管理人 采用的估 值 政策。本基 金管理人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29 页


的估值人员均 具有专业 会 计学习经历, 具有基金 从 业人员资格。 同时,公 司 设估值决策 小组,成 员包括:公 司总经理 、合 规总监(督察 长)、交易 总 监、运营总 监、基金 会计 主管 等。基 金经理 不 参与基金日常 估值业务 , 对于属于东证 资管估值 政 策范围内的特 殊估值变 更 可参与讨论 ,但最终 决策由 估值 决策 小组 讨论 决策并 联名 审批 。 本基金管理人 已与中央 国 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 签署提供中债 收益率曲 线 和中债估值的 服 务协议 ,由 其按 约定 提供 银行间 同业 市场 债券 品种 的估值 数据 。 本报告 期内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收益 分配 应遵 循下 列原则 : 1 、本 基金 的每 份基 金份 额 享有同 等分 配权 ; 2 、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 再 投资 , 投 资 人 可选 择现 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按除权日的 基金份额 净 值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 行 再投资;若投 资人不选 择 ,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 分配方 式是 现金 分红 ; 3 、基 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减 去每 单位 基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 额后 不能低 于面 值 ; 4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利 润分配 。 本基金 将严 格按 法律 规定 及基金 合同 约定 进行 利润 分配。 4.8 报告 期内管理人对本基 金持有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预警情形 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 式基金, 基 金合同生效未 满三年, 不 适用《公开募 集证券投 资 基金运作管理 办 法》第 四十 一条 第一 款 的 规定。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托管人声明, 在本报告 期 内,基金托管 人 ——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29 页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利润 分配、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 格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 等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 格 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等内 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发表意 见 本半年 度报 告中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 、 财 务会 计报 告、 利润 分配 、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真实 、 准确和 完整 ,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6 半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 6.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红纯 债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445,714.92 61,408,399.42 结算备 付金 256,734.18 - 存出保 证金 32,468.34 1,015.98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55,910,200.00 919,309,651.06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55,910,200.00 755,871,30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163,438,351.06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000,000.00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004,379.64 16,525,177.72 应收股 利 - -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29 页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60,649,497.08 997,244,244.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 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4,880.27 253,537.26 应付托 管费 4,960.09 84,512.4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342.50 2,875.00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89,260.15 200,000.00 负债合 计 109,443.01 540,924.6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60,143,593.77 1,009,029,692.76 未分配 利润 396,460.30 -12,326,373.27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60,540,054.07 996,703,319.4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60,649,497.08 997,244,244.18 注:1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10 月 26 日。 2、报 告截 止日2017 年6 月 30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1.007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60,143,593.77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红纯 债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4,061,762.99 14,356,965.26 1.利息 收入 2,219,115.57 19,106,802.2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67,312.94 191,731.33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9 页


债券利 息收 入 1,764,823.23 13,267,884.75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279,523.28 4,355,109.4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7,456.12 1,292,076.75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8,319,738.58 -1,572,043.50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8,582,324.25 -1,495,768.7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262,585.67 -76,274.76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10,162,385.94 -3,178,594.00 4. 汇 兑收 益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0.06 800.51 减: 二、费用 350,974.74 1,980,669.01 1.管 理人 报酬 172,980.02 1,379,610.59 2.托 管费 57,660.04 459,870.14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5,748.97 4,445.59 5.利 息支 出 4,448.94 16,570.89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448.94 16,570.89 6.其 他费 用 110,136.77 120,171.8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3,710,788.25 12,376,296.25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 填列) 3,710,788.25 12,376,296.25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 10 月 26 日。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红纯 债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1,009,029,692.76 -12,326,373.27 996,703,319.49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9 页


金净值 )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 净 利润) - 3,710,788.25 3,710,788.25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948,886,098.99 9,012,045.32 -939,874,053.67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9,999,000.00 - 49,999,000.00 2. 基金 赎回 款 -998,885,098.99 9,012,045.32 -989,873,053.67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60,143,593.77 396,460.30 60,540,054.0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512,066,741.88 2,468,106.58 514,534,848.46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 净 利润) - 12,376,296.25 12,376,296.25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496,994,436.09 2,982,780.78 499,977,216.87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97,066,010.81 2,982,641.62 500,048,652.43 2. 基金 赎回 款 -71,574.72 139.16 -71,435.56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7,063,776.18 -7,063,776.18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1,009,061,177.97 10,763,407.43 1,019,824,585.40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2015 年10 月 26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陈光 明______














______任莉______














____詹朋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9 页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东 方 红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关 于准 予东 方红 纯债 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注册的 批复 》( 证监 许可[2015]2168 号文) 准 予注册,由上 海东方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 规 则和《东方红 纯债债券 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 合同》发售 ,基金合 同于2015 年10 月 26 日 生 效。 本基 金为 契约 型开 放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存续 期 限不定 期 。 本 基金 的 基金管 理人 为上 海东 方证 券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 金托管 人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 本基金 于2015 年10 月 19 日至 2015 年10 月 20 日 向 社会公 开募 集, 扣除 认购 费后的 有效 认 购资 金210,217,687.88 元 , 利 息结 转份 额 9,462.85 元, 募集 规模 为 210,227,150.73 份 。 上 述募 集资金 已由 立信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验 证,并 出具 了验 资报 告。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 套 规则和《东方 红纯债债 券 型发起式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 关 规定,本基金 的投资 范 围 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 融 工具,包括 国债、央 行票据、地方 政府债、 金 融债、企业债 、短期融 资 券、中期票据 、公司债 、 资产支持证 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 证券公司 发 行的短期公司 债券、分 离 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 、 债券逆回购 、银行存 款等固定收益 类资产、 国 债期货以及法 律法规或 中 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 的 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 符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 本基 金不 参与 股票 、 权证等 益类 资产 的投 资 , 可转债 仅投 资可 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 。 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 以 后允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 种 ,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 纳 入投资范围, 其投资比 例 遵循届时有效 法律法规 或 相关规定。 本基金各 类资产的投比 例范围为 : 投资债券的比 例不低于 基 金资产的 80% ;本基 金每 个 交易日日终 在 扣除 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 交 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 期 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 券 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5% 。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同期中 国人 民银 行公 布的 一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税后 收益率+1.2% 。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财 政 部2006 年2 月颁 布的 《 企业 会计准 则 — 基本 准则 》 以 及其后 颁布 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 准则、应 用 指南、解释以 及其他相 关 规定(以下合 称 “企业 会 计准则 ”) 编制,同 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 算 和信息披露方 面,也参 考 了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 协 会修订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 》 、 中国证监 会 制 定 的《 关 于进 一 步 规 范 证 券 投资 基 金估 值 业 务 的 指 导意 见》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9 页


半年度 报告>》 及其 他中 国 证监会 、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发布的 有关 规定 及允 许的 基金行 业实 务操 作。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 30 日止 期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 值变动 情况 。 6.4.4 本报 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会计 报表 所采用 的会 计政 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 报告 一致。 6.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6.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6.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财 税[2004]7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 知 》 、 国家税 务总 局财 税[2008]1 号 《关 于企 业所 得税 若干 优惠政 策的 通知 》 、 财税[2012]85 号 《关 于实 施上市 公司 股息 红利 差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财 税[2015]101 号 《 关于 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 得 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通知 》 、 财税[2016]36 号《关于 全 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 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 》 、财税[2016]46 号《 关于进一 步 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 点 金融业有关政 策的 通知》 、财税[2016]70 号 《关于金融机 构 同业往 来 等增值税政策 的补充通 知 》及其他相关 财税法 规和实 务操 作, 主要 税项 列示如 下:


(1) 于2016 年5 月1 日 前 ,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 不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 征收营 业税 。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免 征营 业税 。 自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 营业税改 为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 资 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 卖 股票、债券 的转让收 入免征 增值 税, 对国 债、 地方政 府债 以及 金融 同业 往来利 息收 入亦 免征 增值 税。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 股 票、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 票的股息、红 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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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 基 金 取 得 的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 应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利 息 时 代 扣 代 缴 20% 的 个人 所得 税。 对基 金 从上市 公司 取得 的股 息红 利所得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 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 股期限 超 过1 年 的 , 暂 免 征收个 人所 得税 。 对基 金 持有的 上市 公司 限售 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 、 红利收入,按 照上述规 定 计算纳税,持 股时间自 解 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 取得的 股息 、 红 利收 入继 续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 率计 征个 人 所得税 。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未 发生 变化 。 6.4.7.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上海东 方证 券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招商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东方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东方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注:1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存 在控制 关系 或其 他重 大利 害关系 的关 联方 未发 生变 化。 2、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 业务范 围内 按 一 般商 业条 款订立 。


6.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 及 上年 度 可比期 间 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 6.4.8.1.2 债 券交 易


































































































金 额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东方证券 373,952,357.09 97.86% 155,433,400.00 100.00%


6.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9 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99,700,000.00 100.00% - - 注:本 基金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债 券回 购交 易。 6.4.8.1.4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6.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未 发生 应支 付关 联方的 佣金 。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72,980.02 1,379,610.59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 - 注:1 、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30% 年 费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3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2、 实 际支 付销 售机 构的 客 户维护 费以 本基 金管 理人 和各销 售机 构对 账确 认的 金额为 准, 本基 金本 报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无应支 付给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57,660.04 459,870.14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9 页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10% 的年 费率 计提 。托 管费 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1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6.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未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行间 同 业 市场 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 6.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10 月 26 日 )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000,450.04 10,000,450.04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000,450.04 10,000,450.04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16.63% 0.99% 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内, 基金 管理 人未 再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6.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 方名 称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 金份额 占基金 总 份额的 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比 例 招商银 行 0.00 0.0000% 998,834,757.76 98.99% 注:本 报告 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未 投资本 基金 。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29 页


6.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行 445,714.92 159,019.22 24,575,018.93 180,962.54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 人 招商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或 约定 利率计 息。 6.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未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6.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需作 说明的 其他 关联 交易 事项 。 6.4.9 期 末( 2017 年6 月30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于 期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 6.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 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6.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无 因从 事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形 成的 卖 出回购 证券 款余 额。 6.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无 因从 事交易 所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形 成的 卖 出回购 证券 款余 额。 6.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允 价值 (a)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方 法 公允价值 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9 页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i) 各层 次金 融工 具公 允 价值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为 55,910,200.00 元, 无属 于第 一层次 和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919,309,651.06 元 ,无 属 于第一 层次 和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 间的重 大变 动 对于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或 挂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换 债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 和私募 债券 除 外) , 本基 金采 用第 三方 估 值机构 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组 关 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 估 值处理标准》 所独立提 供 的估值结果确 定公允价 值 ,并将相关 债券的公 允价值 确定 为 第 二层 次。 (iii )第 三层 次公 允价 值 余额和 本期 变动 金额 无。 (c)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于2017 年6 月30 日 及 2016 年 12 月31 日 , 本 基金 未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量 的金 融资 产。 (d) 不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 金融工 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增值 税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于 2016 年12 月21 日 颁布的 财税[2016]140 号 《 关于明 确金 融 房地产 开发 教 育辅 助服 务 等增值 税政 策的 通知 》 的 规定:(1) 金融 商品 持有 期间( 含到 期)取 得的 非保本收益(合 同中未明 确 承诺到期本金 可全 部收 回 的投资收益), 不征收增 值 税;(2) 纳 税人购 入基金、信托 、理财产 品 等各类资产管 理产品持 有 至到期,不属 于金融商 品 转让;(3) 资管产 品 运营过程中发 生的增值 税 应税行为,以 资管产品 管 理人为增值税 纳税人。 上 述政策自 2016 年 5 月1 日 起执 行。 此外,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于 2017 年1 月6 日颁布 的财 税[2017]2 号 《关于 资管 产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9 页


品增值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 补充通 知》 及 2017 年6 月30 日 颁布 的财 税[2017]56 号 《关 于资 管产 品 增值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 》 的规定,资 管 产品管理 人 运营资管产品 过程中发 生 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 暂适用 简易 计税 方法 ,按 照 3%的 征收 率缴 纳增 值税 。对资 管产 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 营过 程 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 为 ,未缴纳增值 税的,不 再 缴纳;已缴纳 增值税的 , 已纳税额从 资管产品 管理人以后月 份的增值 税 应纳税额中抵 减。上述 税 收政策对本基 金截至本 财 务报表批准 报出日止 的财务 状况 和经 营成 果无 影响。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5,910,200.00 92.19 其 中: 债券 55,910,200.00 92.1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000,000.00 4.9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02,449.10 1.16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036,847.98 1.71 8 合计 60,649,497.08 100.00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通 过港 股通 交易 机制 投资的 港股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 不参 与股 票投 资。 7.2.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港股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不参 与股 票投 资。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29 页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 不参 与股 票投 资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本基金 不参 与股 票投 资。 7.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本基金 不参 与股 票投 资。 7.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 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基金 不参 与股 票投 资。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20,951,700.00 34.61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34,958,500.00 57.7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5,910,200.00 92.35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9 页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19546 16 国债 18 120,000 11,986,800.00 19.80 2 019557 17 国债 03 90,000 8,964,900.00 14.81 3 122895 10 德 州债 48,000 4,801,440.00 7.93 4 122864 11 外 滩债 47,000 4,737,600.00 7.83 5 122000 07 长 电债 47,000 4,707,050.00 7.7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不参 与权 证投 资。 7.1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7.11.1 本 期 国债 期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 国债期货 投 资时,将根据 风险管理 原 则,以套期保 值为主要 目 的,结合国债 期 货的定价模型 寻求其合 理 的估值水平, 与现货资 产 进行匹配,通 过多头或 空 头套期保值 等策略进 行套期 保值 操作 。 7.11.2 报 告 期末 本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国 债期货 投资 。 7.11.3 本 期 国债 期货投资 评价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29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国 债期货 投资 。 7.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7.12.1


本基金 持有 的 13 中信 01 (代码 :122259 )发 行主 体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 公 司” ) 2017 年 05 月 25 日 公告 ,因 公司 未按 照规 定为司 度( 上海 )贸 易有 限公司 提供 融资 融 券 服务, 收到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的《 行政 处罚 事先告 知书 》 (2017 第 57 号) , 拟决 定对 公司 采取责 令改 正 , 给 予警 告, 没收违 法所 得人 民 币61,655,849.78 元, 并处 以人 民 币308,279,248.90 元罚款 的行 政监 管措 施。 本基金对上述 证券的投 资 决策程序符合 基金合同 及 公司制度的相 关规定, 本 基金管理人会 对 上述证 券继 续保 持跟 踪研 究。 本基金持有的 前十名证 券 中其余九名证 券的发行 主 体本期未出现 被监管部 门 立案调查,或 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 情 形。 7.12.2


本基金 不参 与股 票投 资。 7.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32,468.3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004,379.64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36,847.98


7.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债 。 7.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 的说 明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29 页


本基金 不参 与股 票投 资。 7.12.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 的原因, 投 资组合报告中 市值占净 值 比例的分项之 和与合计 项 之间可能存在 尾 差。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4 15,035,898.44 59,999,450.04 99.76% 144,143.73 0.24%


8.2 期末 基 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0.00 0.0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8.4 发起 式基金发起资金持 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持有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总 数 发起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 份 额承 诺持有 期限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29 页


基金管 理人 固有 资 金 10,000,450.04 16.63 10,000,450.04 16.63 3 年 基金管 理人 高级 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 - - -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450.04 16.63 10,000,450.04 16.63 3 年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10 月26 日 )基 金份 额 总额 210,227,150.73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009,029,692.76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49,999,000.00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998,885,098.99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0,143,593.77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份额 (本 基金 暂未 开通 基金转 换业 务)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没 有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0.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 事 变动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无 重大 人事 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 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29 页


10.4 基金投资策 略的改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投 资策 略无改 变。





10.5 为基金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 本 基金 进行 审 计的 会计师 事 务所 是立 信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 合伙 ) 。 该会 计 师事 务所 自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为本 基金 提供 审计 服务 至今。





10.6 管理人、托 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 受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东方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宏信证券 1 - - - - - 注:1 、 此处 的佣 金指 通 过 单一券 商的 交易 单元 进行 股票、 权证 等交 易 (如 有 ) 而合 计支 付该 券商 的佣金 合计 ,不 单指 股票 交易佣 金。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未发 生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2、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1) 选 择标 准: 券 商财务 状况 良好 、 经 营行 为规范 , 最 近一 年无 重大违规行 ;具有较 强的 研究服务能 力;交易 佣金 收费合理。 (2 )选择程 序 :基金管理 人根据 以 上标准 对不 同券 商进 行综 合评价 ,然 后根 据评 价选 择券商 ,与 其签 订协 议租 用交易 单元 。 3、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本公 司因作 为证 券公 司子 公司 尚未获 得在 上海 交易 所租 用其他 券商 交易 单 元 的资格;本 公 司已在深 圳 交易所获得租 用券商交 易 单元的资格, 并已按公 司 相关制度与 流程开展 交易单 元租 用事 宜。 4、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租 用 交易单 元的 变更 情况 :新 增宏信 证券 深圳 交易 单元 。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东方红纯债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29 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373,952,357.09 97.86% 99,700,000.00 100.00% - - 方正证券 - - - - - - 宏信证券 8,185,601.64 2.14%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 内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超过 20% 的 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 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 购 份 额 赎回 份额 持有 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0331-20170630 49,999,000.00 - 49,999,000.00 - 83.13 2 20170101-20170331 998,834,757.76 - 998,834,757.76 - 0.00% 产品特有 风险 本 基 金由 于 存在 单一 投 资者 份 额集 中 度较 高的 情 况, 可 能存 在 巨额 赎回 的风险 , 增加 基 金管 理 人 的 流动 性 管理 压力 ; 基金 管 理人 应 付赎 回的 变 现行 为 可能 使 基金 资产 净值受 到 不利 影 响或 者 产 生 较大 波 动。 本基 金 管理 人 后期 将 审慎 评估 大 额申 购 对基 金 份额 集中 度的影 响 ,同 时 将完 善 流动性风 险管控 机制, 加 强对基金 持有人 利益的 保 护。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