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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瑞利(000774)

天弘瑞利: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 页 共 29 页 
 
 
 
 
 
 
天弘瑞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06月30 日 
 
 
 
 
 
 
 
 
 
 
 
 
 
 
 
 
 
 
 
 
 
 
 
基金管理 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7 年08月28日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29 页 §1


重 要提示 1.1 重 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 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 日止。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29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7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3年内,瑞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 瑞利B封闭运作;本基金 《基金合 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则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0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1,022,948.9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3年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瑞利分级A 天弘瑞利分级B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75 000776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40,672,897.98份 300,350,051.00 份 2.2 基 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力求获得稳 健的投资 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 通过债券等固定 收益类资 产的投资获取平稳收益, 并适度参与股票等权 益 类资产 的投资增强回报, 在灵 活配置各类资产以及严格的风险 管理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 基金品种, 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瑞利A低风险、收益相对 稳定 瑞利B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2.3 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29 页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童建林 田东辉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010-68858113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tiandonghui@psbc.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09999 95580 传真 022-83865569 010-68858120 2.4 信 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 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t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 的办公地址 §3


主 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 年01月01日-2017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013,659.57 本期利润 6,932,647.2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0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5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97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5,522,281.1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89 注:1、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例 如, 开放式 基金 的申 购赎 回 费等)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 收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 2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 费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 为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29 页 3 、本 基金 《基 金合 同》2015 年1 月20 日生 效。


3.2 基 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93% 0.07% 0.90% 0.06% 0.03% 0.01% 过去三个月 0.68% 0.06% -0.88% 0.08% 1.56% -0.02% 过去六个月 2.59% 0.10% -2.11% 0.08% 4.70% 0.02% 过去一年 6.54% 0.17% -3.50% 0.10% 10.04% 0.07%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5年01月20 日-2017 年06月30日) 21.53% 0.30% -0.42% 0.09% 21.95% 0.21% 注:天 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中 债综 合指 数。 中债 综合指 数由 中央 国债 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编制 并发布 ,该 指数 样本 具有 广泛的 市场 代表 性, 涵盖 主要交 易市 场( 银行 间 市场、 交易 所市 场等 )、 不同发 行主 体( 政府 、企 业等) 和期 限( 长期 、中 期、短 期等 ), 是中 国 目前最 权威 ,应 用也 最广 的指数 。中 债综 合指 数的 构成品 种完 全覆 盖了 本基 金的投 资范 围, 反映 债 券全市 场的 整体 价格 和投 资回报 情况 ,适 合作 为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 3.2.2 自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 比较 天弘瑞利 分级债 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 净值增 长率与 业 绩比较基 准收益 率历史 走 势对比图 (2015年01 月20 日-2017 年06 月30 日)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29 页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 业绩比较基准 2015-01-20 2015-05-28 2015-09-29 2016-02-03 2016-06-14 2016-10-20 2017-02-23 2017-06-30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注:1 、本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1月20 日 生效 。 2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的 各项投 资比 例达 到基 金合 同约定 的各 项比 例要 求。 3.3 其 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间:2017年01月01日-2017 年06月30日 瑞利A与瑞利B基金份额配比 0.13541832:1 期末瑞利A参考净值 1.016 期末瑞利A累计参考净值 1.096 瑞利A累计折算份额 11,166,008.12 期末瑞利B参考净值 1.213 期末瑞利B累计参考净值 1.213 瑞利A年收益率(单利) 3.50% 注:1 、根 据《 基金 合同 》 的规定 ,瑞 利A 的年 收益 率 将在每 次开 放日 设定 一次 并公告 。截 至本 报告 期期末 瑞利A年 收益 率为3.50% 。


2 、 本 报告 期内2017 年1月1 日至2017 年1月19日 期间 , 瑞利A 的年 收益 率为2.50% ; 2017年1月20 日至2017 年6月30 日 期间 ,瑞 利A的 年收益 率为3.50% 。 §4


管 理人报告 4.1 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4]164 号文批准, 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金为5.143 亿元人民币,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29 页 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4只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周期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 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 基金、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余额 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瑞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500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移动 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 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 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价值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29 页 弘喜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聚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金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金明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姜晓丽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5 年01月 - 8年 女,经济学硕士。历任本 公司债券研究员兼债券交 易员;光大永明人寿保险 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兼交 易员;本公司固定收益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 注:1 、上 述任 职日 期为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 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 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 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 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 保证各组合得到 公平的投资资讯; 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 的投资交易活动; 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 序;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 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 制度, 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 加强对投资交易 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 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 未出现异常情况; 场外、 网 下业务公平交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29 页 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 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 (1 日、3 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 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 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 公平对待投资组合, 制定 《 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 对可能显 著影响市场价格、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 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 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 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 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 申购方 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未发现本基金 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 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 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2017 年上半年, 经济基本面表现较好, 下游需求走势平稳, 经济增长表现超市场预 期;通胀方面PPI则主要受基数效应影响,先上后下,但是CPI由于食品价格表现低迷, 除1月由于春节错位效应较高之外, 较去年明显放缓, 通胀担忧显著缓解。 政策面方面, 货币政策边际趋于紧缩,央行两次提高操作利率,4月银监会连续发文,对银行监管加 强, 中央政治局会议更是将金融安全提到国家安全层面, 引发市场对监管政策的极度担 忧, 但此后监管协调成为重点, 市场过度悲观预期逐步修正。 资金面方面, 资金利率中 枢在央行"加息"之下有所抬升, 且波动率进一步加大。 债市方面, 在政策收紧、 央行提 高政策利率等利空下, 整体呈下跌态势, 收益率水平突破了去年年底高点, 尤其是4、5 月份在政策收紧、监管加强等利 空下,呈现大幅下跌态势,此后6月由于悲观预期修正 出现明显反弹。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 整体维持适度杠杆, 组合以信用资质优良的中高等级信用债为 主,为客户创造了较高的稳健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29 页 截止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89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2.59%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11%。 4.5 管 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展望2017年下半年, 我们认为后续经济增长将逐步小幅 放缓, 但是下行幅度和速度 可能不及市场预期, 也不足以触发政策立场的迅速转向, 尤其是三季度将呈现较为平稳 的态势。 资金面方面, 伴随着去杠杆进程的逐步推进, 资金利率中枢将有所下行, 但是 脉冲式收紧仍将出现, 资金利率中枢也尚不会出现大幅下行。 政策面方面, 货币政策中 性稳健立场未变,加强监管、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立场也不会改变。对应到债市来看, 由于基本面后续将有一定下行压力, 未来收益率也有一定的下行空间, 但是暂难以形成 趋势性机会。 投资策略上, 本基金将维持组合久期的匹配以及适度的杠杆水平, 同时根据经济形 势可能会有所变化的判断 , 密切跟踪国内、 国际经济形势, 及时对组合仓位和久期进行 调整,争取继续为投资者贡献稳健正收益。 4.6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 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 基本估值政策, 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 方法、 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 督, 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 负责审 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 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 合理, 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估值委 员会由公司分管固定收益投资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督察长、 投资总监、 分管估值 业务的IT运维总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 两年以上基金 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 具备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基金会计、风险管理人员及监察稽核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 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 充分表达对相关 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 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 制定。 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 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 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 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 模型、 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 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29 页 4.7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 的规定。 4.8 报 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 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 管人报告 5.1 报 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本托管人") 在天弘瑞利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称"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未发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 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 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 资组合报告等 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 审计) 6.1 资 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29 页 银行存款 6.4.7.1 744.96 15,537,371.60 结算备付金


128,526.65 1,339,134.10 存出保证金


3,264.15 8,318.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379,274,805.65 393,131,025.15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44,280,885.10 358,137,104.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34,993,920.55 34,993,920.55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575,551.87 - 应收利息 6.4.7.5 7,103,119.45 14,733,081.9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406,086,012.73 424,748,931.72 负债和所 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2,012.46 251,754.14 应付托管费


66,289.28 71,929.7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6,006.23 125,877.05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082.31 -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9 页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148,341.35 169,000.00 负债合计


563,731.63 618,560.95 所有者权 益:





实收基金 6.4.7.9 338,098,056.93 361,811,043.63 未分配利润 6.4.7.10 67,424,224.17 62,319,327.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5,522,281.10 424,130,370.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6,086,012.73 424,748,931.72 注:报 告截 止日2017 年6 月30 日, 天弘 瑞利 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的份 额净 值1.189 元 ,天 弘瑞 利 分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A 基金份 额参 考净 值1.016 元 , 天弘 瑞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B 基金 份额 参考净 值1.213 元; 基金 份 额总额341,022,948.98 份 ,其中 天弘 瑞利 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A基金 份额40,672,897.98 份, 天 弘瑞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B基 金份 额300,350,051.00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1月01 日-2017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7 年01月01 日-2017 年06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 年01月01 日-2016年06 月30日 一、收入


9,547,530.01 17,704,454.91 1.利息收入


13,327,223.00 19,636,492.9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61,140.54 74,543.57








债券利息收入


11,274,392.05 17,157,502.9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1,775,219.18 2,398,863.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216,471.23 5,583.42








其他利息收入


- -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29 页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698,680.62 17,331,138.4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698,680.62 16,964,672.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6.4.7.13. 3 - 366,465.76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6.4.7.17 -3,081,012.37 -19,263,176.51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6.4.7.18 - - 减:二、 费用


2,614,882.81 4,476,601.16 1.管理人报酬


1,404,054.80 1,934,597.52 2.托管费


401,158.48 552,742.18 3.销售服务费


702,027.39 967,298.82 4.交易费用 6.4.7.19 1,766.82 8,654.77 5.利息支出


8,333.97 897,114.15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333.97 897,114.15 6.其他费用 6.4.7.20 97,541.35 116,193.72 三 、 利润总额 (亏 损总额以 “-” 号填列) 6,932,647.20 13,227,853.7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 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932,647.20 13,227,853.75 6.3 所 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9 页 本报告期:2017年01月01 日-2017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2017年06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361,811,043.63 62,319,327.14 424,130,370.77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932,647.20 6,932,647.20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23,712,986.70 -1,827,750.17 -25,540,736.8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23,712,986.70 -1,827,750.17 -25,540,736.87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38,098,056.93 67,424,224.17 405,522,281.10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1月01日-2016年06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984,393,701.34 75,654,900.75 1,060,048,602.09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227,853.75 13,227,853.75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543,420,244.1 2 -28,566,948.10 -571,987,192.2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917,295.08 149,391.60 3,066,686.68








2.基金赎回款 -546,337,539.2 0 -28,716,339.70 -575,053,878.90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9 页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440,973,457.22 60,315,806.40 501,289,263.6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树强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韩海潮 — — — — — — —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薄贺龙 — — — — — — — —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 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18号《关于准予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核准, 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和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 约型, 存续期限为3年, 首次募集期间为2015年1 月5日至2015年1月16日, 首次设立募集 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845,960,061.07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00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46,031,883.8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71,822.7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 权证、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权证投资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 ;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9 页 -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 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 地反映了本基 金2017 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 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 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 通知》 、 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6]36 号 《关 于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 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 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2016 年5月1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 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9 页 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 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 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 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 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 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01月01日-2017 年 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1月01日-2016年0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费 1,404,054.80 1,934,597.52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60,503.42 289,711.49 注: 1.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天 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 管理 人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0.70% 的年 费率 计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9 页 提,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70% / 当 年天数 。 2. 客户 维护 费是 指基 金管 理人与 基金 销售 机构 在基 金销售 协议 中约 定的 依据 销售机 构销 售基 金的 保 有 量提 取一 定比 例的 客户 维护费 , 用 以向 基金 销售 机 构支付 客户 服务 及销 售活 动中产 生的 相关 费用 , 该费用 从基 金管 理人 收取 的基金 管理 费中 列支 ,不 属于从 基金 资产 中列 支的 费用项 目。 6.4.8.2.2 基金托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01月01日-2017 年 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1月01日-2016年0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401,158.48 552,742.18 注: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中 国 邮政储 蓄银 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 逐 日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20% / 当年 天 数。 6.4.8.2.3 销售服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01月01日-2017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弘瑞利分级A 天弘瑞利分级B 合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0.57 208.62 209.1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75,589.82 - 75,589.82 合计 75,590.39 208.62 75,799.01 获得销售服 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 年01月01日-2016年0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弘瑞利分级A 天弘瑞利分级B 合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120.46 201.52 321.9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362,024.19 - 362,024.19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9 页 合计 362,144.65 201.52 362,346.17 注: 基金 支付 基金 销售 机 构的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0.35% 的年 费 率计提 ,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 付给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再由 天弘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计 算并支 付给 各基 金销 售 机构。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 销售服 务费 =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X0.35%/ 当 年天 数 。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未与关联方进行 过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 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 除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末 及上年度末 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7年01月01日-2017年0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01月01日-2016 年06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活期存款 744.96 57,890.55 5,747,903.52 67,180.17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保 管, 按 银 行同 业利 率计息 。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7年0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29 页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 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 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 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 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 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525,350.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43,755,535.10 元, 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为34,993,920.55 元(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93,131,025.15 元, 无 属于第一层次和 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 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 是第三 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29 页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2016年12 月31日: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 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 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1) 金融商品持有 期间 (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不征 收增值税;(2)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 属于金融商品转让;(3)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上述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月6日颁布的财税[2017]2 号《关于资 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2017 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 号《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 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上述税收 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7


投 资组合报告 7.1 期 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79,274,805.65 93.40 其中:债券 344,280,885.10 84.78








资产支持证券 34,993,920.55 8.62 3 贵金属投资 - -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29 页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9,271.61 0.03 7 其他各项资产 26,681,935.47 6.57 8 合计 406,086,012.73 100.00 7.2 报 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 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 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 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 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5,380,535.10 6.2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228,660,000.00 56.3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051,000.00 14.81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525,350.00 0.13 8 同业存单 29,664,000.00 7.32 9 其他 - - 10 合计 344,280,885.10 84.90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29 页 7.6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2149 12 芭田债 360,000 35,640,000.00 8.79 2 1480560 14 黑重建债 01 300,000 30,549,000.00 7.53 3 123263 15 湘财01 300,000 30,315,000.00 7.48 4 1480380 14 清河投资 小微债01 300,000 30,315,000.00 7.48 5 041761001 17 阳煤 CP001 300,000 30,036,000.00 7.41 7.7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 (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3510 14 吉城04 350,000.00 34,993,920.55 8.63 7.8 报 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29 页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故不存在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超出基金合同规定之备 选股票 库的情况。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264.1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575,551.8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103,119.4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681,935.47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 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 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 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 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 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29 页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天弘瑞 利分级A 1,354 30,039.07 - - 40,672,897 .98 100.00% 天弘瑞 利分级B 8 37,543,756 .38 300,000,00 0.00 99.88% 350,051.00 0.12% 合计 1,362 250,383.96 300,000,00 0.00 87.97% 41,022,948 .98 12.03% 注: 机 构/个 人投 资者 持有 基金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 计算中 , 针 对A、B 类分 级 基金,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 A 、B类 各自 级别 的份 额, 对合计 数,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A、B 类分 级基 金份 额的 合计数 ( 即 期末 基金 份 额总额 )。 8.2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8.3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 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开 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01月20日) 基金份额总额 天弘瑞利分级A 天弘瑞利分级B 545,681,832.82 300,350,051.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5,381,021.76 300,350,051.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5,212,968.17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504,844.39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672,897.98 300,350,051.00 §10 重 大事件揭示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29 页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 熊军先生已任职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具体信息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 2017年4月26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化。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 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 况。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总 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比例 成交 金额 占权 证 成交 总额 比例 华融 证券 1 43,752,418.50 100.00% 323,000,000.00 93.16% - - 中信 证券 1 - - 23,700,000.00 6.84% - - 注:1、 基金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择 标准 为: 该证 券经 营机构 财务 状况 良好 , 各 项财务 指标 显示 公司 经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29 页 营状况 稳定 ;经 营行 为规 范,内 控制 度健 全, 最近 两年未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受 到监管 机关 的处 罚; 研 究实力 较强 ,能 及时 、全 面、定 期向 基金 管理 人提 供高质 量的 咨询 服务 ,包 括宏观 经济 报告 、市 场 分析报 告、 行业 研究 报告 、个股 分析 报告 及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2 、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述 标准 进行 考察 后, 确定选 用交 易席 位的 证 券经营 机构 。然 后基 金管 理人和 被选 用的 证券 经营 机构签 订交 易席 位租 用协 议。


3 、报 告期 内新 租用 的证 券 公司交 易单 元情 况: 无。 4 、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停止 租 用交易 单元 :无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 过20%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01/01-20 17/06/30 300,00 0,000. 00 - - 300,000,00 0.00 87.97%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秉承谨慎勤勉、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充分披露原则,公平对待投资者, 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当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时, 由此可能 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超出基金管理人允许的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的申购申请不被确认的 风 险; (2)极端市场环境下投资者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 对赎回申请的风险; (3)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引发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4)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 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5)极端情况下,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后,可能出现连续六十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而面临的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29 页 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 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