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基金:关于调整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临时公告
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旗下证券投 资基金持有流通受
限股票 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 (下称 “基金” ) 估值的 合理性和公允性, 进一步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根据法律法规及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
引 (试行) 》 (下称 《 估值指引》 ) 的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下称 “本公司” ) 就 旗下相 关基金 持有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方
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
自 2017 年 9 月 8 日起,如实际调整时间发生变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适用基金:
1、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代码:501001) ;
2、 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501015) ;
3、 财通多策略福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501026) ;
4、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
501028) ;
5、 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501032) 。
本公司目前尚在发行的 财通多策略福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1046)成立后, 适用《估值指引》的规定。
三、调整内容:
自 2017 年 9 月 8 日起, 本公司旗下前述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将 根据 《估
值指引》 的规定进行估值。 《估值指引》规定的 估值方法如下:
流通受限股票按以下公式确定估值日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临时公告
FV=S× (1- LoMD )
其中:
FV :估值日该流通受 限股票的价值
S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
LoMD :该流通受限股 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
前述估值方法详见 《估值指引》。
本次估值方法调整系根据 《估值指引》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 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后实施。 估值方法调整后估值结果详见基金管理人于次日 通
过 基金管理人 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的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 对 前述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订 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
案 ,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后续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88 进行咨询或登录本
公司网站 www.ctfund.com 了解相关情况。
重要提示:
基金估值 方法调整当日可能会对 基金份额 净值产生一定影响, 上述基金 估值
方法 调整后 ,基金交易价格 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折溢价 空间可能发生 一定变更,
敬请投资者 关注投资风险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 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