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 元 瑞 利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 半年 度 报 告
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8 月29 日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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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及目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3 月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6 月 30 日 止。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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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 要提 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6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 6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 6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 6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 7
2.5 其 他相 关资 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 值表现 ........................................................................................................... 8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 8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 8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况 .................................................................................................... 10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运 作遵 规守 信情 况的 说明 ............................................................ 14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易 情况 的专 项说 明 ........................................................................ 14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投 资策 略和 业绩 表现 的说明 ........................................................ 14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 济、 证券市 场及 行业 走势 的简 要展望 ........................................................ 15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值 程序 等事 项的 说明 .................................................................... 15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利润 分配 情况 的说 明 ........................................................................ 16
4.8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 对本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预 警情 形的 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规 守信 情况 声明 ............................................................................ 17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投 资运 作遵 规守 信、 净值计 算、 利润 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 17
5.3 托 管人 对本 半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 内容 的真 实、准 确和 完整 发表 意见 ........................ 17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 ................................................................................................. 18
6.1 资 产负 债表 ................................................................................................................................ 18
6.2 利 润表 ........................................................................................................................................ 19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 20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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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报 表附 注 .................................................................................................................................... 21
§7 投资组合报告 ..................................................................................................................................... 42
7.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 42
7.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 42
7.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所有 股票 投资 明细 ................................ 42
7.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重 大变 动 ........................................................................................ 42
7.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 43
7.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 43
7.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明细 ................ 44
7.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 44
7.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 44
7.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44
7.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 44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6
8.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及 持有 人结 构 ................................................................................ 46
8.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 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基 金的 情况 .................................................................... 46
8.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开 放式 基金 份额总 量区 间的 情况 ................................ 46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7
§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8
10.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决议 ...................................................................................................... 48
10.2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 管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 48
10.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财产 、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48
10.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 48
10.5 为基 金进 行审 计的 会 计师事 务所 情况 .................................................................................. 48
10.6 管理 人、 托管 人及 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 48
10.7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 易单元 的有 关情 况 .............................................................................. 48
10.8 其他 重大 事件 .......................................................................................................................... 50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 51
11.1 报告 期内 单一 投资 者 持有基 金份 额比 例达 到或 超过 20% 的 情况 ...................................... 51
§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2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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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备查 文件 目录 .......................................................................................................................... 52
12.2 存放 地点 .................................................................................................................................. 52
12.3 查阅 方式 .................................................................................................................................. 52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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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 称 鑫元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鑫元瑞 利
基金主 代码 00445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3 月 13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00,044,926.9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将宏 观分 析和 信用 分析相 结合 ,积 极配 置优 质
债券, 并合 理安 排组 合期 限,在 保证 资产 安全 性的 基
础上力 争获 取稳 定的 超额 收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趋 势、金 融货 币政 策、 供求 因
素、估 值因 素、 市场 行为 因素等 进行 评估 分析 ,对 债
券资产 和货 币资 产等 的预 期收益 进行 动态 跟踪 ,从 而
决定其 配置 比例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全 债指 数收 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
险品种 ,其 预期 风险 与预 期收益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晓燕 张建春
联系电 话 021-20892000 转 010-63639180
电子邮 箱 service@xyamc.com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066188 95595
传真 021-20892111 010-63639132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 自 由贸 易试 验
区浦东 大道1200 号2 层217
室
北京市 西城 区太 平桥 大 街25
号、 甲25 号中 国光 大中 心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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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静安 区中 山北 路909
号 12 层
北京市 西城 区太 平桥 大 街25
号、 甲25 号中 国光 大中 心
邮政编 码 200070 100033
法定代 表人 束行农 唐双宁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 证券 报》 、 《上 海证 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
网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上海市 静安 区中 山北 路 909 号 12 层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5 其 他相 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 址
注册登 记机 构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市 静安 区中 山北 路909 号12 层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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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7 年3 月13 日 - 2017 年6 月30 日 )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296,599.20
本期利 润 2,435,511.20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22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1.21%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22%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7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2,296,698.61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11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02,480,538.20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122
3.1.3 累计 期末 指标 报告期 末( 2017 年6 月 30 日 )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1.22%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为 期 末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未 分 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的 孰低 数。
4、本 基金 合同 于2017 年3 月 13 日 生效 ,截 止2017 年 6 月 30 日 不满 一年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51% 0.02% 1.21% 0.05% -0.70% -0.03%
过去三 个月 1.05% 0.02% 0.14% 0.07% 0.91% -0.0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22% 0.02% 0.48% 0.07% 0.74% -0.05%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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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本 基金 的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7 年 3 月 13 日 ,截 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不满 一年; 本基 金的 建 仓
期为 6 个月 ,截 止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尚 处于 建 仓 期内, 将在 6 个 月建 仓期 结束时 ,确 保各 项 资
产配置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约定。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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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鑫元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本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3]1115 号文 批准
于2013 年8 月 成立 , 由 南 京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发起 , 与 南京 高科 股份 有限 公 司联合 组建 ; 注册 资
本金 2 亿元 人民 币, 总部 设在上 海。 经营 范围 包括 基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特 定客户 资产 管理 、 资
产管理 (包 括特 定对 象投 资咨询 )和 中国 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
截至2017 年6 月30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18 只 证券 投 资基金 —— 鑫元 货币 市场 基金、 鑫元 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鑫元稳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鸿利 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 债券型 证 券 投资基金、鑫 元半年定 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鑫元合丰 分级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现鑫 元 合丰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鑫 元安 鑫宝 货币 市 场基金 、 鑫元 鑫新 收
益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鑫 元兴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鑫元 汇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鑫 元聚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瑞 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裕利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鑫 元得利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招 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 元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赵慧
鑫元货
币市场
基金、 鑫
元兴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汇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双债增
强债券
2017 年3 月13
日
- 7 年
学历 : 经 济学 专业 , 硕士 。
相关业 务资 格: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业资 格。 从业 经历 :
2010 年7 月任 职于 北京 汇
致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担
任交易 员 。2011 年4 月起
在南京 银行 金融 市场 部资
产管理 部和 南京 银行 金融
市场部 投资 交易 中心 担任
债券交 易员 ,有 丰富 的银
行间市 场交 易经 验。2014
年 6 月 加入 鑫元 基金 ,担
任基金 经理 助理 。2014 年
7 月15 日 起担 任鑫 元一 年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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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裕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得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聚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招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的
基金经
理; 鑫 元
一年定
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稳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鸿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合享
分级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半年
定期开
放债券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鑫元 稳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鸿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助 理,2014 年 10 月
20 日 起担 任鑫 元合 享分
级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助 理, 2014 年 12
月 2 日 起担 任鑫 元半 年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助 理,2014
年 12 月 16 日起 担任 鑫元
合丰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现鑫 元合 丰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的基
金经理 助理 ,2015 年 7 月
15 日 起担 任鑫 元鑫 新收
益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的基 金经 理助 理,
2016 年1 月13 日起 担任
鑫元兴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6 年
3 月2 日起 担任 鑫元 货币
市场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2016 年3 月9 日起 担任 鑫
元汇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2016 年 6
月 3 日 起担 任鑫 元双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2016 年7 月 13
日起担 任鑫 元裕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
理,2016 年8 月17 日起
担任鑫 元得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2016 年10 月27 日 起担 任
鑫元聚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 22 日 起担 任鑫 元招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2017 年3 月 13
日起担 任鑫 元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
理,2017 年3 月17 日起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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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合丰纯
债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鑫新收
益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的
基金经
理助理 ;
基金投
资决策
委员会
委员
担任鑫 元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同
时兼任 基金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员 。
颜昕
鑫元安
鑫宝货
币市场
基金、 鑫
元货币
市场基
金、 鑫 元
合享分
级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合丰纯
债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兴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汇利
债券型
证券投
2017 年3 月13
日
- 8 年
学历: 工商 管理 ,硕 士。
相关业 务资 格: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业资 格。 从业 经历 :
2009 年8 月, 任职 于南 京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担任
交易员 。2013 年 9 月加 入
鑫元基 金担 任交 易员 ,
2014 年2 月至8 月 , 担 任
鑫元基 金交 易室 主管 ,
2014 年9 月起 担任 鑫元 货
币市场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助
理,2015 年6 月26 日起
担任鑫 元安 鑫宝 货币 市场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5 年
7 月15 日 起担 任鑫 元货 币
市场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2016 年1 月13 日起 担任
鑫元兴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6 年
3 月2 日起 担任 鑫元 合享
分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鑫 元合 丰分 级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现鑫 元合
丰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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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 、
鑫元双
债增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裕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得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聚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招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瑞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添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基金投
资决策
委员会
委员
金) 的基 金经 理,2016 年
3 月9 日起 担任 鑫元 汇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3 日
起担任 鑫元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2016 年7 月13 日起
担任鑫 元裕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2016 年8 月17 日起 担任
鑫元得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6 年
10 月 27 日 起担 任鑫 元聚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2016 年 12 月
22 日 起担 任鑫 元招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2017 年3 月 13 日
起担任 鑫元 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2017 年3 月17 日起 担任
鑫元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同 时兼
任基金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注:1. 基 金的 首任 基金 经 理,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离职 日期 为根 据 公司决 议确 定的 解聘
日期;
2. 非 首任 基金 经理 ,任 职 日期和 离任 日期 分别 指根 据公司 决议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解 聘日 期;
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 证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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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 理 人勤勉尽责地 为基金份 额 持有人 谋求利 益,不存 在 损害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 为。本基 金 管理人遵守了 《证券投 资 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 律 法规、本基 金基金合
同的规 定, 基金 投资 比例 符合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的要求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公司继续 严 格执行《证券 投资基金 管 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 导 意见》等法律 法
规和公司内部 关于公平 交 易管理的各项 制度规范 , 进一步完善境 内上市股 票 、债券的一 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 交易活动 。 本公司通过系 统控制和 人 工控制等各种 方式,确 保 本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 、研究分 析 、投资决 策、 交易执行 、 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 动 的相关环节 均得到公
平对待 。
报告期内,公 司整体公 平 交易制度执行 情况良好 , 通过对不同投 资组合之 间 同向交易和反 向
交易的 交易 价格 和交 易时 机进行 监控 分析 ,未 发现 有违公 平交 易要 求的 情况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公司制 订 《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异 常交 易监 控管 理办法 》 , 通过 系统 和人 工 相结合 的方 式进
行基金投资交 易行为的 日 常监督检查, 执行异常 交 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与 记 录工作机制 。报告期
内未发现本基 金存在可 能 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益 输 送的异常交易 行为,未 出 现涉及本基 金的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 量5% 的 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本基金 仍在 建仓 期, 二季 度资金 面 受 MPA 考核 ,金 融去杠 杆等 多重 因素 影响 下,资 金利 率 高
企,本 组合 择机 配置 存单 和融出 资金,从 而提 高组 合 静态收 益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份 额净值 为 1.0122 元 ; 本 报 告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1.22% ,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为0.48% 。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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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我们认为在投 资结构性 持 续优化过程中 ,固定资 产 投资增速稳定 性进一步 增 强,经济结构 持
续改善、房地 产投资增 速 超预期及部分 投资品销 量 增速超预期, 预计下半 年 经济增速虽 然在高基
数影响 下增 速下 滑, 但增 速继续 维 持6.5% 以 上的 概 率较高 。
2017 年上 半年金融 监管的 加快推进中, 金融去杠 杆 也取得了初步 的成果,从 现 阶段看,暂 未
看到金融降杠 杆对实体 产 生的实质性负 面影响。 另 外进入三季度 后,市场 将 面临美联储 的缩表行
动以及欧央行 的缩表预 期 ,外部环境也 将限制国 内 金融环境的宽 松。综合 内 外环境判断 ,我们认
为金融 监管 高峰 已经 过去 ,但下 半年 仍会 维持 紧平 衡状态 。
上半年 在金 融强 监管 和去 杠杆的 背景 下, 央行 分别 于1 月24 日和3 月16 日 上调MLF 利率10BP ,
向市场传递货 币政策收 紧 信号,利率债 收益率上 行 、流动性收紧 导致流动 性 偏好回升以 及由此导
致对经济下行 风险的担 忧 共同推动信用 利差扩大 , 二季度整体信 用利差一 度 升至近两年 高位。随
着 6 月 份高 频数 据( 包括 发电量 、挖 掘机 效率 、重 卡销量 、钢 铁产 量等 )整 体超预 期, 显示 二 季
度经济 基本 面好 于市 场预 期及叠 加美 联储 加息 靴子 落地、 半年 度资 金面 并未 出 现超预 期紧 张态 势 ,
市场对 信用 风险 担忧 减缓 和交易 热情 的快 速上 扬, 推动信 用利 差快 速 缩 窄。
在监管继续维 持紧平衡 态 势及经济基本 面企稳概 率 较高影响下, 预计下半 年 债市体现出波 动
率下降和收益 率缓慢上 行 并存的格局: 一是市场 逐 步适应监管高 压态势, 且 在资金拆借 成本较高
背景下,债市 纯套利空 间 被动压缩,投 资者相对 谨 慎应对加杠杆 和加久期 行 为;二是在 经济结构
改善及上层对 促经济转 型 的力度提升下 ,由金融 去 杠杆延续至实 体去杠杆 的 概率较高, 会逐步弱
化市场对金融 监管弱化 的 预期,且在发 达国家货 币 政策由松向紧 转化过程 中 ,国内出现 金融宽松
的概率也在下 降;三是 信 用债收益率与 贷款加权 利 率水平相当, 具备较强 配 置力量的支 撑,使得
收益率 下行 空间 相对 有限 ; 四是 下半 年经 济基 本面 好于预 期概 率较 大, 与金 融监管 的相 互作 用下 ,
推升债 市整 体收 益率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 值委员会 , 并制订有关工 作规则。 成 员包括运营分 管领导、 投 资分管领导、 督
察长、监察稽 核部负责 人 、研究部门负 责人、交 易 部负责人、基 金运营部 负 责人等,对 公司依法
受托管理资产 的投资品 种 估值政策、估 值方法和 估 值模型进行评 估、研究 、 决策,确定 估值业务
的操作流程和 风险控制 , 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允、 合 理,所有相关 成员均具 有 丰富的证券 基金行业
从业经验。本 公司的基 金 估值和会计核 算由基金 运 营部负责实施 ,根据相 关 的法律法规 规定、 基
金合同的约定 ,制定了 内 部控制措施, 对基金估 值 和会计核算的 各个环节 和 整个流程进 行风险控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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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目的是保 证基金估 值 和会计核算的 准确性。 基 金运营部人员 均具备基 金 从业资格和 相关工作
经历。本公司 基金经理 可 参与讨论估值 原则及方 法 ,但不参与最 终估值决 策 。参与估值 流程各方
之间不 存在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报告期内,本 基金依据 签 署的《中债收 益率曲线 和 中债估值最终 用户服务 协 议》从中央国 债
登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取 得中债 估值 服务 。
对于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或 挂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换 债券 、 可 交换 债、 资 产支持 证券 和
私募债 券除 外) , 鉴 于其 交 易 量和 交易 频率 不足 以提 供持续 的定 价信 息 , 根 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 益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 按照中 证指 数有 限
公司所 独立 提供 的债 券估 值结果 确定 公允 价值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 进 行利润分配。 截止报告 期 末,根据本基 金基金合 同 和相关法律法 规
的规定 ,本 基金 无应 分配 但尚未 实施 的利 润。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不存 在需 要对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进 行说 明的 情况 。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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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光大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在鑫元 瑞 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托 管过程中,严 格
遵守了《证 券投资基 金法》 、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 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 规、基金 合 同、托管协议 等的规定 , 依法安全保管 了基金的 全 部资产,对 鑫元瑞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投 资运作进行了 全面的会 计 核算和应有的 监督,对 发 现的问题及 时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 同时,按 规 定如实、独立 地向监管 机 构提交了本基 金运作情 况 报告,没有 发生任何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地 履行 了作 为基 金托 管人所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光大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依据《 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 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 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 其他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 管协议等的 规定, 对
基金管理人鑫 元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的投 资运作、 信 息披露等行为 进行了复 核 、监督,未 发现基金
管理人在投资 运作、基 金 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 份 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 基金费用开 支等方面
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利益的行为。 该基金在 运 作中遵守了有 关法律法 规 的要求,各 重要方 面
由投资 管理 人依 据基 金合 同及实 际运 作情 况进 行处 理。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 公 司依法对基金 管理人鑫 元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编制 的 《鑫元瑞利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2017 年 半 年度报 告 》 进 行了 复核 , 认为报 告中 相关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 、 财 务会
计报告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真 实、 准确 。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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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瑞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6.4.7.1 14,593,856.49 -
结算备 付金
-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4.7.2 244,714,000.00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244,714,00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6.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4.7.4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6.4.7.5 1,597,586.69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6.4.7.6 - -
资产总 计
260,905,443.1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6.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58,199,792.7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99,535.03 -
应付托 管费
16,589.17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6.4.7.7 6,188.42 -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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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13,004.46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6.4.7.8 89,795.20 -
负债合 计
58,424,904.98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6.4.7.9 200,044,926.92 -
未分配 利润 6.4.7.10 2,435,611.28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02,480,538.20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60,905,443.18 -
注:1. 报 告截 止日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 份额 净 值 1.0122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 200,044,926.92
份。
2. 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 期间 为2017 年3 月13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7 年 6 月30 日。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瑞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3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3 月 13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3,161,621.15 -
1.利息 收入
3,017,338.85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4.7.11 228,767.92 -
债券利 息收 入
2,140,845.81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47,725.12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5,370.00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6.4.7.12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6.4.7.13 5,37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6.4.7.13.5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6.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6.4.7.15 - -
股利收 益 6.4.7.16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6.4.7.17
138,912.00 -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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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6.4.7.18 0.30 -
减: 二、费用
726,109.95 -
1.管 理人 报酬 6.4.10.2.1 360,267.93 -
2.托 管费 6.4.10.2.2 60,044.65 -
3.销 售服 务费 6.4.10.2.3 - -
4.交 易费 用 6.4.7.19 3,525.00 -
5.利 息支 出
212,077.17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12,077.17 -
6.其 他费 用 6.4.7.20 90,195.20 -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2,435,511.20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 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2,435,511.20 -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瑞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3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3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00,036,085.86 - 200,036,085.86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2,435,511.20 2,435,511.20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8,841.06 100.08 8,941.14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9,835.12 105.24 9,940.36
2. 基金 赎回 款 -994.06 -5.16 -999.22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 - -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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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号填 列)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00,044,926.92 2,435,611.28 202,480,538.2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 -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 - -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张乐 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 可[2016]2147 号《关于 核准 鑫元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的批 复》
核准,由鑫元 基金管 理 有 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和 《鑫元瑞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负 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 契 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 限 不定,首次 设立募集
不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 集 200,036,084.43 元, 业 经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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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 道中 天验 字(2017) 第252 号验 资报 告予 以验 证。 经 向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鑫元 瑞利 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 正 式 生 效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200,036,085.86 份 基金 份 额,其 中认 购资 金利 息折 合 1.43 份基 金份 额。 本 基金 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注册登记机构 为鑫元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 人为中国光 大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鑫 元 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的 有
关规定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为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国 债 、 金 融债 、 央 行票 据 、 企 业债 、
公司债、中期 票据、地 方 政府债、次级 债、中小 企 业私募债、证 券公司短 期 公司债、可 分离交易
可转债 的纯 债部 分、 短期 融资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 债券回 购、 银行 存款 ( 包 括但不 限于 协议 存款 、
定期存 款及 其他 银行 存款 等) 、 同业 存单、 货币 市场 工具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 投 资
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 符合 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本 基金不投资 于股票、 权证 等权益类资 产,也
不投资 于可 转换 债券 ( 可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的纯 债部 分除外 ) 、 可交 换债 券 。 本 基金投 资于 债券 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 的 80%,现金或 者到期日 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占基 金 资产净值的比 例不
低于 5% 。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 较基准 为 : 中证 全债 指数 收益率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鑫 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批准 报出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 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鑫元 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和在 财务 报表 附注 6.4.4 所列 示的 中国 证监会 、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发布的 有关 规定 及 允
许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编 制。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 2017 年 3 月 13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止期 间 财 务报 表符合 企业 会
计准则 的要 求, 真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2017 年6 月30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2017 年3 月13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2017 年6 月 30 日 止期 间的 经营 成 果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 况等 有关信 息。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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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本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 期间 为 2017 年3
月13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7 年6 月30 日。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 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债券投资 分类为以 公 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 当期损益的金 融
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 益 的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 表 中以交易性 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和其 他各类应 收 款项等。应收 款
项是指 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的 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他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 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 的 债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 息 日 至购买日止的 利息,单 独 确认为应收 项目。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 之 一的,予以终 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 量 的合同权利 终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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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 金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
或者(3) 该 金融资产 已转 移,虽然本基 金既没有 转 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 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
险和报 酬 ,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 持有 的债 券投 资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 进行估 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 构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近 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值 。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
有可靠 性的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 括 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 易 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 融 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 技 术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 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 与 本基金特定 相关的 参
数。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 交易 双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时,金 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申
购和赎回引起 的实收基 金 变动分别于基 金申购确 认 日及基金赎回 确认日认 列 。上述申购 和赎回分
别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 转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 和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 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 25 页 共 52 页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 准金于基 金 申购确认日或 基金赎回 确 认日认列,并 于期末全 额 转入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6.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债券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按票面利 率或者发 行 价计算的利息 扣除在适 用 情况下由债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 利息 收入。
以公允价 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6.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和 托 管费在费用涵 盖期间按 基 金合同约定的 费率和计 算 方法逐日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6.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 分 配权。本基金 收益以现 金 形式分配,但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可选择现 金
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红 利 发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自 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 投 资。若期末 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 部分为正 数 ,包括基金经 营活动产 生 的未实现损益 以及基金 份 额交易产生 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 期末可供 分 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 分 配利润中的已 实现部分 ; 若期末未分 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 负数,则 期 末可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 为 期末未分配利 润,即已 实 现部分相抵 未实现部
分后的 余额 。经 宣告 的拟 分配基 金收 益于 红利 发放 日从所 有者 权益 转出 。
6.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 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告分部 并披露分 部 信息。经营分 部是指本 基 金内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的 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 日常活动 中 产生收入、发 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能 够 定期评价该组 成部
分的经 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 其配置 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 基金 能够 取得 该 组成部 分的 财务 状况 、
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 有 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 多个经营分部 具有相似 的 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 26 页 共 52 页
一定条件的, 则合并为 一 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 前 以一个单一的 经营分部 运 作,不需要 披露 分部
信息。
6.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债
券投资 的公 允价 值时 采用 的估值 方法 及其 关键 假设 如下:
(1) 在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 易 的债券品种,根 据中国证 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 券
投资基金执 行<企业会 计准 则>估值业务 及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采用 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 持有的银 行 间同业市场债 券按现金 流 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估 值 模型、参数 及结果由
中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独立 提供 。
(2) 对 于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或挂 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 换债 券、 可交 换 债券、 资产 支持
证券和 私募 债券 除外), 按 照中证 指数 有限 公司 根据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
关于2015 年1 季度 固定 收 益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所独立 提供 的债 券估 值结 果确定 公允 价值 。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6.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证 券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16]36 号《 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征增 值 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 号《 关于进一 步明确 全面推开营改 增试
点金融 业有 关政 策的 通知 》 、 财税[2016]70 号 《 关于 金 融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 政策的 补充 通知 》 、
及其他 相关 财税 法规 和实 务操作 ,主 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 于2016 年5 月1 日 前 ,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 不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 征收营 业税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 27 页 共 52 页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免征 营业 税。 自 2016 年5 月 1 日起 , 金 融业
由缴纳 营业 税改 为缴 纳增 值税。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债券 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对国债 、地 方政 府债 以及 金融同 业往 来利 息收 入亦 免征增 值税 。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 债 券的差价收入 ,债券的 利 息收入及其他 收
入,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6.4.7 重 要财 务报表 项目 的说明
6.4.7.1 银 行存 款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6 月30 日
活期存 款 14,593,856.49
定期存 款 -
其中: 存款 期 限1-3 个月 -
其他存 款 -
合计: 14,593,856.49
6.4.7.2 交 易性 金融资 产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 交 所
黄金合 约
- - -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 - -
银行间 市场 244,575,088.00 244,714,000.00 138,912.00
合计 244,575,088.00 244,714,000.00 138,912.00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44,575,088.00 244,714,000.00 138,912.00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 28 页 共 52 页
6.4.7.3 衍 生金 融资产/负债
注:无 。
6.4.7.4 买 入返 售金融 资产
6.4.7.4.1 各 项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期 末余 额
注:无 。
6.4.7.4.2 期 末买 断式逆 回购 交易中 取得 的债券
注:无 。
6.4.7.5 应 收利 息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应收活 期存 款利 息 2,626.66
应收定 期存 款利 息 -
应收其 他存 款利 息 -
应收结 算备 付金 利息 -
应收债 券利 息 1,594,960.03
应收买 入返 售证 券利 息 -
应收申 购款 利息 -
应收黄 金合 约拆 借孳 息 -
其他 -
合计 1,597,586.69
6.4.7.6 其 他资 产
注:无 。
6.4.7.7 应 付交 易费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交易所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
银行间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6,188.42
合计 6,188.42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52 页
6.4.7.8 其 他负 债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6 月30 日
应付券 商交 易单 元保 证金 -
应付赎 回费 -
预提费 用 89,795.20
合计 89,795.20
6.4.7.9 实 收基 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3 月 1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份 额( 份) 账面金 额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036,085.86 200,036,085.86
本期申 购 9,835.12 9,835.12
本期赎 回( 以"-" 号填列) -994.06 -994.06
- 基金 拆分/ 份额 折算 前 - -
基金拆 分/ 份 额折 算变 动份 额 - -
本期申 购 - -
本期赎 回( 以"-" 号填列) - -
本期末 200,044,926.92 200,044,926.92
注:1. 本 基金自 2017 年 3 月 8 日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止期 间公 开发 售, 共 募集有 效净 认购 资金
200,036,084.43 元 。 根 据 《鑫元 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 规定 , 本基 金募 集期 内认
购资金 产生 的利 息收 入 1.43 元在 本基 金成 立后 ,折 算为 1.43 份基 金份 额, 划 入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账户。
2. 根 据 《 鑫元 瑞利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和 《鑫 元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关 于鑫 元瑞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开 放申 购、 赎回 业务 的公 告》 的 相关规 定 , 本 基金 于2017 年3 月13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 4 月 13 日止 期间 暂不 向 投 资人开 放基 金交 易, 基金 份额申 购和 赎回 业务 自
2017 年4 月14 日起 开始 办理。
6.4.7.10 未 分配 利润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已实现 部分 未实现 部分 未分配 利润 合计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 -
本期利 润 2,296,599.20 138,912.00 2,435,511.20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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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变动 数
99.41 0.67 100.08
其中: 基金 申购 款 104.75 0.49 105.24
基金赎 回款 -5.34 0.18 -5.16
本期已 分配 利润 - - -
本期末 2,296,698.61 138,912.67 2,435,611.28
6.4.7.11 存 款利 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3 月 1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活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42,101.25
定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186,666.67
其他存 款利 息收 入 -
结算备 付金 利息 收入 -
其他 -
合计 228,767.92
6.4.7.12 股 票投 资收益
6.4.7.12.1 股 票投 资收益 —— 买卖股 票差 价收入
注:无 。
6.4.7.13 债 券投 资收益
6.4.7.13.1 债 券投 资收益 项目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3月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2017 年
6月30 日
债 券 投资 收 益——买卖 债券 ( 、债 转 股及 债
券到期 兑付 )差 价收 入
5,370.00
债券投 资收 益—— 赎 回差 价收入 -
债券投 资收 益—— 申 购差 价收入 -
合计 5,370.00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52 页
6.4.7.13.2 债 券投 资收益 —— 买卖债 券差 价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3月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2017 年
6月30 日
卖 出 债券 ( 、 债转 股及 债券 到 期兑 付) 成交
总额
140,000,000.00
减 : 卖出 债券 ( 、 债转 股及 债 券到 期兑 付)
成本总 额
138,315,970.00
减:应 收利 息总 额 1,678,660.00
买卖债 券差 价收 入 5,370.00
6.4.7.13.3 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收益
注:无 。
6.4.7.14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
6.4.7.14.1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项 目构成
注:无 。
6.4.7.15 衍 生工 具收益
注:无 。
6.4.7.16 股 利收 益
注:无 。
6.4.7.17 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名 称
本期
2017 年3 月13 日(基金 合 同生效 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1.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138,912.00
—— 股 票投 资 -
—— 债 券投 资 138,912.00
——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 金属 投资 -
——其他 -
2.衍生 工具 -
—— 权 证投 资 -
3.其他 -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52 页
合计 138,912.00
6.4.7.18 其 他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3 月 1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金赎 回费 收入 0.30
合计 0.30
注:本 基金 的赎 回费 率按 持有期 间递 减, 不低 于赎 回费总 额 的25% 归入 基金 资产。
6.4.7.19 交 易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3 月 1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交易所 市场 交易 费用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费用 3,525.00
合计 3,525.00
6.4.7.20 其 他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3 月13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审计费 用 22,448.80
信息披 露费 67,346.40
开户费 400.00
合计 90,195.20
6.4.8 或 有事 项、资 产负 债表日 后事 项的说 明
6.4.8.1 或 有事 项
无。
6.4.8.2 资 产负 债表日 后事 项
无。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52 页
6.4.9 关 联方 关系
6.4.9.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无。
6.4.9.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鑫元 基金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光大 银
行” )
基金托 管人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10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10.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6.4.10.1.1 股 票交 易
注:无 。
6.4.10.1.2 债 券交 易
注:无 。
6.4.10.1.3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无 。
6.4.10.1.4 权 证交 易
注:无 。
6.4.10.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注:无 。
6.4.10.2 关 联方 报酬
6.4.10.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3 月13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52 页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60,267.93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 -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鑫 元 基金的管理人 报酬按前 一 日基金资产净 值 0.60% 的 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0.60% / 当 年天数 。
6.4.10.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3月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7 年6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60,044.65 -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光 大 银行的托管费 按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 0.10%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10% / 当年 天 数。
6.4.10.2.3 销 售服 务费
注:无 。
6.4.10.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无 。
6.4.10.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10.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无 。
6.4.10.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无 。
6.4.10.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3 月 1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7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52 页
中国光 大银
行--活期
14,593,856.49 42,101.25 - -
中国光 大银
行--定期
0.00 186,666.67
注:本基金的 活期银行 存 款以及定期银 行存款由 基 金托管人中国 光大银行 保 管,按银行 同业利率
或约定 利率 计息 。
6.4.10.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无 。
6.4.10.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6.4.11 利 润分 配情况
注:无 。
6.4.12 期 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12.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 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无 。
6.4.12.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无 。
6.4.12.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12.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
购证券 款余 额58,199,792.70 元 ,是 以如 下债 券作 为质押 :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11708171
17 中 信银
行CD171
2017 年7 月
5 日
98.88 600,000 59,328,000.00
合计
600,000 59,328,000.00
-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52 页
6.4.12.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无。
6.4.13 金 融工 具风险 及管 理
6.4.13.1 风 险管 理政策 和组 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 型基金, 投 资于各类具有 良好流动 性 的金融工具, 属于证券 投 资基金中的较 低
风险品种。本 基金在日 常 经营活动中面 临的与这 些 金融工具相关 的风险主 要 包括信用风 险、流动
性风险及市场 风险。本 基 金的基金管理 人从事风 险 管理的主要目 标是实现 “ 在保证资产 安全性的
基础上 力争 获取 稳定 的超 额收益 ”的 投资 目标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实 行 全员风险管理 ,风险管 理 是公司所有部 门、全体 员 工的应尽职责 。
公司建立董事 会、经营 管 理层、独立风 险管理部 门 、业务部门四 级风险管 理 组织架构, 并分别明
确风险管理职 能与责任 。 董事会对公司 的风险管 理 负有最终责任 ,董事会 下 设风险控制 与合规审
计委员会,负 责研究、 确 定公司风险管 理理念, 指 导公司风险管 理体系的 建 设;经营管 理层负责
组织、部署风 险管理工 作 ,经营管理层 设风险控 制 委员会,负责 确定风险 管 理理念、原 则、目标
和方法,促进 风险管理 环 境、文化的形 成,组织 风 险管理体系建 设,审议 风 险管理制度 和流程,
审议重大风险 事件;监 察 稽核部作为独 立风险管 理 部门负责协同 相关业务 部 门落实投资 风险、操
作风险、合规 风险、道 德 风险等各 类风 险的控制 和 管理,督促、 检查各业 务 部门、各业 务环节的
风险管理工作 ;各业务 部 门负责根据职 能分工贯 彻 落实风险管理 程序,执 行 风险管理措 施。根据
风险管理工作 要求,各 业 务部门健全完 善规章制 度 和操作流程, 严格遵守 风 险管理制度 、流程和
限额,严格执 行从风险 识 别、风险测量 、风险控 制 、风险评价到 风险报告 的 风险管理程 序,对本
部门发生风险 事件承担 直 接责任,及时 、准确、 全 面、客观地将 本部门及 本 部门发现的 风险信息
向风险 管理 部门 报告 。
6.4.13.2 信 用风 险
信用风险是指 基金在交 易 过程中因交易 对手未履 行 合约责任,或 者基金所 投 资证券之发行 人
出现违 约 、 拒绝 支付 到期 本息等 情况 ,导 致基 金资 产损失 和收 益变 化的 风险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在 交 易前对交易对 手的资信 状 况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 本 基金的活期银 行
存款存放在本 基金的托 管 行光大银行, 定期存款 存 放在信誉良好 的商业银 行 ,因而与此 类银行存
款相关的信用 风险不重 大 。本基金在交 易所进行 的 交易均以中国 证券登记 结 算有限责任 公司为交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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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对手完成证 券交收和 款 项清算,违约 风险可能 性 很小;在银行 间同业市 场 进行交易前 均对交易
对手进 行信 用评 估以 控制 相应的 信用 风险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建 立 了信用风险管 理流程, 通 过对投资品种 信用等级 评 估来控制证券 发
行人的 信用 风险 ,且 通过 分散化 投资 以分 散信 用风 险。
本基金债券投 资的信用 评 级情况按《中 国人民银 行 信用评级管理 指导意见 》 设定的标准统 计
及汇总 。
6.4.13.2.1 按 短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单位: 人民 币元
短期信 用评 级
本期末
2017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A-1
0.00 -
A-1 以下
0.00 -
未评级
244,714,000.00 -
合计
244,714,000.00 -
注:未 评级 债券 为同 业存 单。
6.4.13.2.2 按 长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注:截 止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未持 有按 长期 信用 评级 列 示的 债券 。
6.4.13.3 流 动性 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 指基金在 履 行与金融负债 有关的义 务 时遇到资金短 缺的风险 。 本基金的流动 性
风险一方面来 自于基金 份 额持有人可随 时要求赎 回 其持有的基金 份额,另 一 方面来自于 投资品种
所处的交易市 场不活跃 而 带来的变现困 难或因投 资 集中而无法在 市场出现 剧 烈波动的情 况下以合
理的价 格变 现。
针对兑付赎回 资金的流 动 性风险,本基 金的基金 管 理人于申购及 赎回开放 日 对本基金的申 购
赎回情况进行 严密监控 并 预测流动性需 求,保持 基 金投资组合中 的可用现 金 头寸与之相 匹配。本
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在基 金 合同中设计了 巨额赎回 条 款,约定在非 常情 况下 赎 回申请的处 理方式,
控制因 开放 申购 赎回 模式 带来的 流动 性风 险, 有效 保障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
针对投资品种 变现的流 动 性风险,本基 金的基金 管 理人通过独立 的风险管 理 部门设定流动 性
比例要求,对 流动性指 标 进行持续的监 测和分析 , 包括组合持仓 集中度指 标 、组合在短 时间内变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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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能力的综合 指标、组 合 中变现能力较 差的投资 品 种比例以及流 通受限制 的 投资品种比 例等。本
基金持有一家 公司发行 的 证券,其市值 不得超过 基 金资产净值 的 10%, 且本 基金与由本基 金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 金 共同持有一家 公司发行 的 证券不得超过 该证券 的 10% 。本基金所持 大部
分证券 在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交易, 其余 亦可 在银 行间 同业市 场交 易, 因此 除附 注6.4.12 中列 示的 部
分基金 资产 流通 暂时 受限 制不能 自由 转让 的情 况外 , 其余均 能根 据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投 资意 图,
以合理的价格 适时变现 。 此外,本基金 可通过卖 出 回购金融资产 方式借入 短 期资金应对 流动性需
求,其 上限 一般 不超 过基 金持有 的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
6.4.13.4 市 场风 险
市场风险是指 基金所持 金 融工具的公允 价值或未 来 现金流量因所 处市场各 类 价格因素的变 动
而发生 波动 的风 险, 包括 利率风 险、 外汇 风险 和其 他价格 风险 。
6.4.13.4.1 利 率风 险
利率风险是指 金融工具 的 公允价值或现 金流量受 市 场利率变动而 发生波动 的 风险。利率敏 感
性金融工具均 面临由于 市 场利率上升而 导致公允 价 值下降的风险 ,其中浮 动 利率类金融 工具还面
临每个 付息 期间 结束 根据 市场利 率重 新定 价时 对于 未来现 金流 影响 的风 险。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定 期 对本基金面临 的利率敏 感 性缺口进行监 控,并通 过 调整投资组合 的
久期等 方法 对上 述利 率风 险进行 管理 。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交 易所 及银行 间市 场交 易的 固定 收益品 种, 因此 存在 相应 的利率 风险 。
6.4.13.4.1.1 利 率风 险敞口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末
2017 年6 月
30 日
1 个月 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 款
14,593,856.49 0.00 0.00 0.00 0.00 0.00 14,593,856.49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0.00 148,198,000.00 96,516,000.00 0.00 0.00 0.00 244,714,000.00
应收利 息
0.00 0.00 0.00 0.00 0.00 1,597,586.69 1,597,586.69
资产总 计 14,593,856.49 148,198,000.00 96,516,000.00 0.00 0.00 1,597,586.69 260,905,443.18
负债
卖出回 购金
融资产 款
58,199,792.70 0.00 0.00 0.00 0.00 0.00 58,199,792.70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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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管 理人
报酬
0.00 0.00 0.00 0.00 0.00 99,535.03 99,535.03
应付托 管费 0.00 0.00 0.00 0.00 0.00 16,589.17 16,589.17
应付交 易费
用
0.00 0.00 0.00 0.00 0.00 6,188.42 6,188.42
应付利 息 0.00 0.00 0.00 0.00 0.00 13,004.46 13,004.46
其他负 债 0.00 0.00 0.00 0.00 0.00 89,795.20 89,795.20
负债总 计 58,199,792.70 0.00 0.00 0.00 0.00 225,112.28 58,424,904.98
利率敏 感度
缺口
-43,605,936.21 148,198,000.00 96,516,000.00 0.00 0.00 1,372,474.41 202,480,538.20
上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1 个月 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负债
注:表中所示 为本基金 资 产及负债的账 面价值, 并 按照合约规定 的利率重 新 定价日或到 期日孰早
者予以 分类 。
6.4.13.4.1.2 利 率风 险的敏 感性 分析
假设 除市场 利率 以外 的其 他市 场变量 保持 不变
分析
相关风 险变 量的 变动
对资产 负债 表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金 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末 ( 2017 年 6 月 30 日 )
上年度 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
市场利 率下 降 25 个
基点
234,891.81 -
市场利 率上 升 25 个
基点
-234,317.17
6.4.13.4.2 外 汇风 险
外汇风 险是 指金 融工 具的 公允价 值或 未来 现金 流量 因外汇 汇率 变动 而发 生波 动的风 险。 本基
金的所 有资 产及 负债 以人 民币计 价, 因此 无重 大外 汇风险 。
6.4.13.4.3 其 他价 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是指基金 所 持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 或 未来现金流量 因除市场 利 率和外汇汇率 以
外的市场价格 因素变动 而 发生波动的风 险。本基 金 所面临的其他 价格风险 主 要系市场价 格风险。
市场价格风险 是指基金 所 持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 或 未来现金流量 因除 市场 利 率和外汇汇 率以外的
市场价 格因 素变 动而 发生 波动的 风险 。 本 基金 主要 投 资于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固 定收益 类金 融工 具,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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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本期 期末 未持 有股 票, 因此无 重大 市场 价格 风险 。
6.4.14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 为244,714,000.00 元 ,无 属于 第 一层次 以及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 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 括 涨 跌 停时 的 交 易 不 活
跃) 、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行 等 情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停 牌 日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间 及
限售期间将相 关债券的 公 允价值列入第 一层次; 并 根据估值调整 中采用的 不 可 观察输入 值对于公
允价值 的影 响程 度, 确定 相关债 券公 允价 值应 属第 二层次 还是 第三 层次 。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2017 年6 月30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于 2016 年12 月 21 日颁 布 的财税[2016]140 号 《关 于 明确金 融 房
地产开 发 教育 辅助 服务 等 增 值税 政策 的通 知》 的规 定:(1) 金 融商 品持 有期 间(含 到期) 取得 的非
保本收益(合同 中未明确 承 诺到期本金可 全部收回 的 投资收益),不 征收增值 税 ;(2) 纳税 人购入
基金、信托、 理财产品 等 各类资产管理 产品持 有 至 到期,不属于 金融商品 转 让;(3) 资 管产品 运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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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为 , 以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上述 政策 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执 行。
此外,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于 2017 年1 月6 日颁布 的财 税[2017]2 号 《关于 资管 产品
增值税 政策 有关 问题 的补 充通知 》 及 2017 年6 月 30 日颁 布的 财税[2017]56 号 《关 于资 管产 品 增
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 的 规定,资管产 品管理人 运 营资管产品过 程中发生 的 增值税应税 行为,暂
适用简 易计 税方 法, 按照 3% 的征 收率 缴纳 增值 税。 对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 营过 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 , 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 缴 纳;已缴纳增 值税的, 已 纳税额从资 管产品管
理人以后月份 的增值税 应 纳税额中抵减 。上述税 收 政策对本基金 截至本财 务 报表批准报 出日止的
财务状 况和 经营 成果 无影 响。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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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44,714,000.00 93.79
其中: 债券 244,714,000.00 93.7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4,593,856.49 5.59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597,586.69 0.61
8 合计 260,905,443.18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7.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港 股通 投资 股票 。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股票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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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4.3 买入 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244,714,000.00 120.86
9 其他 - -
10 合计 244,714,000.00 120.86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1708171
17 中 信银 行
CD171
600,000 59,328,000.00 29.30
2 111719155
17 恒 丰银 行
CD155
600,000 59,322,000.00 29.30
3 111797612
17 广 州农 村
商业银 行
CD083
400,000 39,104,000.00 19.31
4 111709212
17 浦 发银 行
CD212
100,000 9,888,000.00 4.88
5 111798413
17 厦 门农 商
行 CD059
100,000 9,882,000.00 4.88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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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 未 持有权 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债 期货 。
7.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国债 期货 。
7.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债 期货 。
7.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1.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 的情况。
7.11.2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 的前 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 基金 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 库的 情况。
7.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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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597,586.6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97,586.69
7.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7.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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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29 873,558.63 199,999,000.00 99.98% 45,926.92 0.02%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10,342.14 0.0052%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10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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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7 年 3 月 13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200,036,085.86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9,835.12
减: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 告期期 末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994.06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减少 以"-" 填 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00,044,926.92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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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本 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 人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发 布了《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关 于基 金
行业高 级管 理人 员变 更公 告》 , 自 2017 年 2 月 17 日起张 丽洁 女士 不再 担任 公司副 总经 理职 务 ;
基金管 理人 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发 布了 《鑫 元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基 金行 业高级 管理 人员 变更
公告》 ,自2017 年5 月3 日起史 少杰 先生 不再 担任 公司总 经理 助理 职务 。
2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托 管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生 重大 人事 变动 。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 生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权益 或者基 金份 额的 价格 产生 重大影 响的 涉 及
基金财 产、 基金 管理 业务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报告期 内未 发生 基金 投资 策略改 变。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所 聘用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未发 生改 变。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1 、本 基金 管理 人及 其高 级 管理人 员在 本报 告期 内未 受稽查 或处 罚 。
2 、基 金托 管人 涉及 托管 业 务的部 门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在本 报告 期内 未受 稽查 或处罚 。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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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 元
数量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备注
中信证 券 2 - - - - -
广发证 券 2 - - 1,425.00 100.00% -
方正证 券 2 - - - - -
安信证 券 2 - - - - -
银河证 券 2 - - - - -
中金公 司 2 - - - - -
注: (1 )交 易单 元的 主要 选择标 准:
1)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营 行 为规范 ;
2)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 具 备投资 运作 所需 的高 效、 安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需要 ;
3)具 备研 究实 力, 能及 时 提供高 质量 的研 究服 务;
4)收 取的 交易 佣金 费率 合 理。
(2 )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程 序 :
1) 投 资研 究部 根据 选择 标 准选取 合作 券商 ,发 起签 署研究 服务 协议 ;
2) 交 易部 发起 与合 作券 商 签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 办理交 易单 元的 相 关 开通 手续, 调整 相关 系统
参数, 基金 运营 部及 时通 知托管 人。
(3 ) 报告 期内 基金 租用 券 商交易 单元 的变 更情 况:
相关券 商交 易单 元均 为报 告期内 新增 租用 。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信证 券 - - - - - -
广发证 券 - - 142,500,000.00 100.00% - -
方正证 券 - - - - - -
安信证 券 - - - - - -
银河证 券 - - - - - -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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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 司 - - - - - -
10.8 其 他重 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 项 法定披 露方 式 法定披 露日 期
1
瑞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
同摘要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2017 年 3 月 4 日
2
瑞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招 募说
明书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2017 年 3 月 4 日
3
瑞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基 金份
额发售 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2017 年 3 月 4 日
4
瑞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
同
公司网 站 2017 年 3 月 4 日
5
瑞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托 管协
议
公司网 站 2017 年 3 月 4 日
6
瑞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
同生效 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2017 年 3 月 14 日
7
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调整 基金
开户证 件类 型的 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2017 年 3 月 18 日
8
鑫 元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关于 从业
人 员在 子公司 兼任 职务情况 变更
的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2017 年 4 月 1 日
9
鑫元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关于 鑫元
瑞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开 放申
购、赎 回业 务的 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2017 年 4 月 12 日
10
鑫 元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高级 管理
人员变 更公 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2017 年 5 月 4 日
11
鑫 元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关于 公司
住所变 更的 公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2017 年 6 月 14 日
12
鑫 元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关于 执行
《 证券 期货投 资者 适当性管 理办
法 》 、 《非 居民金 融账户 涉税 信息
尽职调 查管 理办 法》 的公 告
公司网 站 、 中 国证 券
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时报
2017 年 6 月 29 日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52 页
§11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1.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0313-20170630 0.00 199,999,000.00 0.00 199,999,000.00 99.98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基金已 有单一 投资者 所 持基金份 额达到 或超过 本 基金总份 额的 20% , 中 小 投资者在 投资本 基金
时可能面 临以下 风险:
(一)赎 回申请 延期办 理 或暂停赎 回的风 险
单 一 投资 者 大额 赎回 时 易触 发 本基 金 巨额 赎回 的 条件 , 因此 当 发生 巨额 赎回时 , 中小 投 资者 可
能面临小 额赎回 申请也 需 要按同比 例部分 延期办 理 、延缓支 付或暂 停赎回 的 风险。
(二)基 金净值 大幅波 动 的风险
单 一 投资 者 大额 赎回 时 ,基 金 管理 人 进行 基金 财 产大 量 变现 , 会对 基金 资产净 值 产生 影 响; 且
如 遇 大额 赎 回费 用归 入 基金 资 产、 基 金份 额净 值 保 留 位 数四 舍 五入 等问 题,都 可 能会 造 成基 金
资产净值 的较大 波动。
(三)基 金投资 目标偏 离 的风险
单 一 投资 者 大额 赎回 后 ,很 可 能导 致 基金 规模 骤 然缩 小 ,基 金 将面 临投 资银行 间 债券 、 交易 所
债券时交 易困难 的情形 , 从而使得 实现基 金投资 目 标存在一 定的不 确定性 。
(四)基 金合同 提前终 止 或其它相 关风险
《基金合 同》 生效 后, 连 续 20 个工 作日出 现基金 份额持有 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 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的, 基金 管理人应 当在定 期报告 中 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 作日出现 前述情 况的,
基 金 管理 人 应当 向中 国 证监 会 报告 并 提出 解决 方 案, 如 转换 运 作方 式 、 与其他 基 金合 并 或者 终
止 基 金合 同 等, 并召 开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大 会进 行 表决 。 因此 , 在极 端情 况下, 当 单一 投 资者 大
量赎回本 基金后 ,可能 造 成基金资 产净值 大幅缩 减 ,对本基 金的继 续存续 产 生决定性 影响。
鑫元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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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备查文 件目录
12.1 备 查文 件目录
1 、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鑫元 瑞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设 立的文 件;
2 、 《鑫 元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3 、 《鑫 元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托 管协 议》 ;
4 、基 金管 理人 业务 资格 批 复、营 业执 照;
5 、基 金托 管人 业务 资格 批 复、营 业执 照。
12.2 存 放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或基 金托 管人 处。
12.3 查 阅方 式
投 资者 可在 营业 时间 免费 查阅, 也可 按工 本费 购买 复印件 。
鑫 元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