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富国一年期(000197)

富国一年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 国 目 标 收 益 一年 期 纯 债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开放 申 购 、 赎
回业务公告 
 
1.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19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
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6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名
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
规 、 《 富 国 目 标 收 益 一 年 期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富 国 目 标 收 益 一 年 期 纯 债 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9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9 月 1 日 
2. 日 常申 购、赎 回业 务的办 理时 间 
本基金的第 四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 第 三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2016 年 9
月 2 日) , 结束之日为 第三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下年年度对日前的倒
数第二个工作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 。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含该日) 至 2017 年 9
月 7 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 (含该日) 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 (含该 日) 期间的工作日本基 金接受投资
者的申购申请。 
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 
 
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9:30-11:30 和 13:00-15:00 ) , 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 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 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3. 日 常申 购业务 
3.1 申 购金 额限 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 费),
投资者通 过代销 机构申 购本基金 时,除 需满足 基金管理 人最低 申购金 额限制外,
当代理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 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
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
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20,000 元(含申购费);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
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
份额时, 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
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 金额为单笔 10 元(含
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 购费 率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 投资者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 需交纳申购费用,
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
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
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A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6% 
100 万元(含) —500 万元 0.4%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 笔


注: 上述前端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外的 其他选择前端收费模式的投资者。 B 、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18% 100 万元(含) —500 万元 0.12%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 笔 注: 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 金的养老金客户, 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 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本公司将在招募 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 4. 日 常赎 回业务 4.1 赎 回份 额限 制 基金份额 持有 人在销 售 机构赎回 时, 每次对 本 基金的赎 回申请 不得 低 于 10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 (网点) 保留的基金份 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 回费 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 赎回时点 赎回费率 30 天以内(含) 1.00% 30 天以上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扣除用于市场推广、 注


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 费总额的 100% 。 5. 基 金销 售机构 5.1 直 销机 构 1)直销网点: 直销中心。 直销 中心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588 号宝地广场 A 座 23 楼 ; 传真:021-80126256; 联系人: 孙迪;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5.2 代 销机 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深 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渤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安信 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西 南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湘财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 证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中 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 任公司、 信达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大同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信泰 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华 福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华龙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中国 中投证 券有限 责任公司 、江海 证券有 限公司、 英大证 券有限 责任公司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天相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创金启 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 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 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济安财富 ( 北京) 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 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 、 中证金牛 (北京)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华夏 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 其 他份 额净值 公告 的披露 安排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 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根 据本基 金《基 金合同》 、《招 募说明 书》的规 定,本 基金在 本次开 放期结束后即进入本基金的第 五个封闭期。 (2 )基 金管理 人可以 根据《基 金合同 》的相 关约定调 整费率 或收费 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 (3 )本 公告仅 对本基 金开放申 购、 赎 回有关 事项予以 说明。 投资者 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3 年 5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上的 《富国 目标收益 一年期 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招募 说明书》。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 《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富国目标收益 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 )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 (5 ) 投资者可以登陆富 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 或拨 打富国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客户 服务 热线 95105686 、4008880688 (全 国统一 ,均 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 (6 )风 险提示 :基金 管理人承 诺以诚 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原 则管理 和运用 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