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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现金管家A(000882)

中金现金管家:关于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关 于 中 金 现 金 管家 货 币 市 场 基 金增 设 C 类 基金 份额 
并 更 新 招 募 说 明书 的 公 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现金管理需求,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 中金现
金管家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的有关约定, 中
金现金管家 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管理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自 2017 年 9 月 4 日起对本基金增 设 C 类
基金份额(基金简称: 中金现金管家 C ;基金代码:005065),中金现金管家 C
开放 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该事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
人对 《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 “ 《招募 说明书 》 ”)
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一 、增 设 C 类 基金 份额 的情 况 
1、 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后, 本基金将设 A 类、B 类和 C 类三类基金份额, 分
别设置基金代码, 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但依据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约定因认购、
申购、 赎回、 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基金份
额的升级和降级仅针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 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不参与基
金份额的升级和降级。C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将 通过销售机 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
下或简称 “中投 证券” ) 办理申 购、赎 回等业 务,投资 者办理 具体业 务时请遵循
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 及中投证券的相关规定。 未来如新增销售渠道, 基金管理
人将及时发布公告。 
3、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的管理费率为 0.33% (年费率) , 托管费率 为 0.10%
(年费率) , 销售服务费率为 0.24% (年费率) 。 投资者通过中投证券 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0.01 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0.01 
2 
元。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 或部分 C 类基 金份额赎回,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 为 0.01 份。 
 
二 、《 招募说 明书 》的修 改内 容 
《招募说明书》 的 更新详见附件 《< 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说明》 。 
 
三 、其 他事项 
1、 中金现金管家货 币市场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 更新招募说明书 部分条
款对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
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 金管理 人将于 公告当日 ,将 更新 后的 《 招募说 明书 》 登载于 公司网
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3 、 投资人可访问 基金管理人 网站 (http://www.ciccfund.com ) 或拨打 基金管
理人 客户服务热线:400-868-1166 (免长途话 费)咨询相关情况。 
4 、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四 、风 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
构,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 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 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30 日 



3 附件: 《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说明 章节 原条款(2017 年第 2 号) 修改后条款 (2017 年 8 月) 重要提示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 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更 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 2017 年 5 月 27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 经 审计) 。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 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更 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 2017 年 8 月 1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 经 审计) 。 第二部分释义 56、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 金分设 A 类基金份额 和 B 类基金份额两类份额。 两 类 基 金 份 额 分 设 不 同 的 基金代码, 收取不同的销 售 服 务 费 并 分 别 公 布 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56 、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 金分设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 份 额三类份额。 三类基金份 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收 取 不 同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并 分 别 公 布 每 万 份 基 金 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 收 益率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如下内容, 并更新后 续编号: 59 、C 类基金份额:指按 照 0.24% 年费率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分 类 一、基金份额分类 本 基 金 根 据 投 资 人 认/ 申 购本基金的金额, 对投资 人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按 照 不 同 的 费 率 计 提 销 售 服 务费用, 因此形成不同的 本 基 金 根 据 投 资 人 认/ 申 购 本 基 金 的 金 额 或销售 渠道的不同, 对投资人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按 照 不 同 的 费 率 计 提 销 售 服 务 费 4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设 A 类 和 B 类 两 类 基 金 份 额, 两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 置基金代码, 并单独公布 每 万 份 基 金 已 实 现 收 益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用, 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 份额类别。 本基金设 A 类、 B 类 和 C 类三 类 基 金 份 额, 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 置基金代码, 并单独公布 每 万 份 基 金 已 实 现 收 益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第六 部分基金份额的分 类 二、 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 级 增加如下内容: C 类基金份额不进行基 金 份额的升降级。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分 类 三、基金份额限制 在表 1 中增加 C 类基金 份 额的金额限制: 首次认 (申) 购最低金额 为 0.01 元; 追加认 (申) 购最低金额 为 0.01 元; 单 一 账 户 内 保 留 的 最 低 份额为 0.01 元; 销 售 服 务 费 年 费 率 为 0.24% 。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分 类 三、基金份额限制 增加如下内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 销 售机构与 A 类、B 类基 金 份额的不同, 各类基金份 额 的 销 售 渠 道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销 售 机 构 的 相 关 公告。 第 九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3 、 通 过 本 基 金 其 他 销 售 3 、 通 过 本 基 金 其 他 销 售 5 购与赎回 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 制 机构进行申购, 单个基金 账户单笔首次申购 A 类基 金 份 额 最 低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元,追加申购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单 笔 人 民 币 500 元;单个基金账户 单 笔首次申购 B 类基金份额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 追加申购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00 元;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 购 限 额 及 交 易 级 差 有 其 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定为准。 机构进行申购, 单个基金 账户单笔首次申购 A 类基 金 份 额 最 低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0 元,追加申购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单 笔 人 民 币 500 元;单个基金账户 单 笔首次申购 B 类基金份额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 追加申购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00 元; 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 次申购 C 类基金份额最 低 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 追 加 申 购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单 笔人民币 0.01 元; 各销售 机 构 对 最 低 申 购 限 额 及 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 各 销 售 机 构 的 业 务 规 定为准。 第 九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与赎回 二、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 及时间 本基金自 2014 年 12 月 15 日 起 开 放 日 常 申 购 赎 回 业务。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自 2014 年 12 月 15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开 放 日 常 申 购 赎 回 业 务 的 具 体 时 间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另 行公告。 第 九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与赎回 5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在 销 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 5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在 销 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 6 五、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 制 每 笔 赎 回 申 请 不 得 低 于 50 份基金份额。 若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 某 笔 交 易 类 业 务(如赎回、基金转换、 转托管等) 导致在销售机 构 单 个 交 易 账 户 保 留 的 基 金 份 额 余 额 少 于 0.01 份时, 则基金管理人有权 将 投 资 人 在 该 账 户 保 留 的 本 基 金 份 额 一 次 性 全 部赎回。 每 笔 赎 回 申 请 不 得 低 于 50 份基金份额。 若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 某 笔 交 易 类 业 务(如赎回、基金转换、 转托管等) 导致在销售机 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 A 类、C 类基金份额余额 少 于 0.01 份时, 则基金管理 人 有 权 将 投 资 人 在 该 账 户 保 留 的 本 基 金 份 额 一 次性全部赎回。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的 费 用 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 ,对于由 B 类降 级 为 A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 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 其 降 级 后 的 下 一 个 工 作 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费率。B 类基金 份 额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年 费 率 为 0.01% ,对于由 A 类升 级为 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 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 其达到 B 类条件的开放日 后 的 下 一 个 工 作 日 起 享 受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 ,对于由 B 类降 级 为 A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 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 其 降 级 后 的 下 一 个 工 作 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费率。B 类基金 份 额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年 费 率 为 0.01% ,对于由 A 类升 级为 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 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 其达到 B 类条件的开放日 后 的 下 一 个 工 作 日 起 享 受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 份 额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年 费 率 为 0.24% 。


7 注:基金管理人对相 关信息的更新,请见《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