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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丝路(502026)

新丝路: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 华新 丝路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定期 份额 折算 的公 告 
 
 
 
根 据 《 鹏 华 新 丝 路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以 下 简 称 “ 《 基 金 
合同》 ” )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相 关 业 务 
规则,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将于 2017 年 
09 月 01 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
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9 月第一 
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 2017 年 09 月 01 日。 二、
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新丝路 A 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 A,
基金代码:502027 )、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新丝路分级, 场
内简称:新丝路,基金代码:502026,包括场内份额、场外份额)。 
 
三 、 折 算 频 率 每 年 折 算 一 次 。 
四、折算方式 
鹏华新丝路 A 份额与鹏华新丝路 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新丝路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新丝路 A 份额与鹏华新丝路 B 份额的份 
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例。对于鹏华新丝路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新丝 
路 A 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8 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 
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新丝路 A 份额持有人。鹏华 新丝路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将按 1 份鹏华新丝路 
A 份额获 得 新 增鹏 华新 丝路分 级份 额的 分配 。 持有场 外鹏 华新 丝路 分 级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 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 外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 的分配; 
持有场内鹏华新丝路分 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 得新增场 
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新丝路 A 份 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鹏华新丝路 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 
整。 
 
每个会计年度 9 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 
新丝路 A 份额和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 )鹏华新丝路 A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新丝
路 A 份额的份额数,即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丝路 A 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丝路 A 份额的份额数。 因持
有鹏华新丝路 A 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丝路 A 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丝路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份额数, 算公式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 )鹏华新丝路 B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新丝路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即 (3 )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份额数等于定期折算前鹏华新丝路 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与新增的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之和,即


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丝路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份额数, 算公式同上。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 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 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 数点 后两位 以后 的部 分舍 弃 ,余额 计入 基金 财产 ;A 类份额 和场 内基 础份 额经折算 产生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不足 1 份的零 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 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 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 2 个会计年度 9 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 日,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 8,661,250,000 元。当天场外 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鹏华新丝路 A 份额、鹏华新 丝路 B 份额的份额分别为 55 亿份、10 亿份、20 亿份、20 亿份。本次定期份额 折算前每份鹏华新丝路 A 份额净值为 1.065 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新丝路 A 份额和鹏华新丝路 分级份额,即 20 亿份和 65 亿份。 (1 )鹏华新丝路 A 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 鹏华新丝路 A 份额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份额净值为 因持有鹏华新丝路 A 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鹏华新丝路 A 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 20 亿份鹏华新丝路 A 份 额,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新增持有 100,000,000 份鹏华新丝路分级份 额,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 (2 )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持有人 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 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数为 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为 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 6,662,500,000 份鹏华 新丝路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 元。 六、基金份 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7 年 09 月 01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 购 、 赎 回 、 转 换 、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 转 托 管 ( 包 括 系 统 内 转 托 管 、 跨 系 统 转 托 管, 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新丝路 A 份额、鹏华新丝路 B 份额及场内鹏 华新 丝路分级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 份额 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7 年 09 月 04 日), 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鹏华新丝路 A 份额及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暂停交易,鹏华新丝路 B 份额正 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 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7 年 09 月 05 日),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 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 申购、赎回、转换、定 期定额投资、转托管、 配对转换 业务。鹏华新丝路 A 份额及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鹏华 新丝路 B 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2017 年 09 月 05 日鹏华新丝路 A 份额复盘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7 年 09 月 04 日的鹏 华新丝路 A 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鹏华新丝路 A 份额折 算前可能存 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 2017 年 09 月 05 日的前 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7 年 09 月 05 日 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 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2017 年 09 月 05 日场内鹏华新 丝路分级份额复盘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7 年 09 月 04 日的新丝路 分级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折算前 可能存在折溢 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与 2017 年 09 月 05 日的前收盘价可 能有较大差异,2017 年 09 月 05 日当日可能 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鹏华新丝路 A 份 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新丝路分级场内份 额分配给鹏华新丝路 A 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为跟踪新丝路指 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新丝路 A 份额持有 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 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 受损失的 风险。 (四)由于鹏华新丝路 A 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 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场内 份额数和鹏华新丝路分 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 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 (最小单 位为 1 份),不足 1 份 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按 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 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 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记 增 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持有较少鹏华新丝路 A 份额数 或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新丝路 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 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五)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 基 金 销 售 资 格 , 而 投 资 者 只 能 通 过 具 备 基 金 销 售 资 格 的 证 券 公 司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新丝路 A 份额, 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 者可以 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新丝路 A 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新 丝路分 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六)本公司承诺以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 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17 年 0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