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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000694)

鑫元鸿利: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6 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 月29日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1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 月1日起至6月 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1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鑫元鸿利 基金主代码 0006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 6月 26日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57,746,324.1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 较基准的收益,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 在此约束下,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 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 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 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晓燕 郭明 联系电话 021-20892000转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xyam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66188 95588 传真 021-20892111 010-66105798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1 页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号 12 层 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 月1 日 - 2017年6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2,740,600.39 本期利润 12,021,832.0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0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2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72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77,869,043.3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83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37% 0.06% 1.21% 0.05% 0.16% 0.01% 过去三个月 0.85% 0.07% 0.14% 0.07% 0.71% 0.00% 过去六个月 1.28% 0.06% -0.19% 0.07% 1.47% -0.01% 过去一年 2.78% 0.07% 0.17% 0.09% 2.61% -0.02%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1 页


过去三年 18.18% 0.09% 16.07% 0.09% 2.11%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8.30% 0.09% 16.14% 0.09% 2.16% 0.0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14年6月26 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5号文批准 于2013年8月成立,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注册资 本金 2 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 产管理(包括特定对象投资咨询)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1 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 18 只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现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美芹 鑫元半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鸿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基 金投资 决策委 员会委 员 2016年8月5日 - 10 年 学历:工商管理、应用金 融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 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 资格。从业经历:1997年 7 月至2001 年9 月,任职 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 省分公司,2002年3 月至 2005 年 12 月,担任北京 麦特诺亚咨询有限公司项 目部项目主管,2007 年 2 至 2015月6月, 先后担任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 道部副经理、理财顾问部 副总监、专户投资总监等 职务,2015 年6月加入鑫 元基金担任专户投资经 理,2016年 8月 5日起担 任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同时兼任基金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张明凯 鑫元一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2014 年 6 月 26 日 - 9 年 学历:数量经济学专业, 经济学硕士。相关业务资 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格。从业经历:2008 年 7 月至 2013年 8月, 任职于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1 页


元稳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鸿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元 合享分 级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元 半年定 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合 丰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安 鑫宝货 币市场 基金、 鑫 元鑫新 收益灵 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双 债增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基 金投资 决策委 员会委 员 担任资深信用研究员,精 通信用债的行情与风险研 判,参与创立了南京银行 内部债券信用风险控制体 系,对债券市场行情具有 较为精准的研判能力。 2013年8月加入鑫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 究部信用研究员。2013年 12月30日至2016年3月 2 日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2014年 4月 17 日至今任鑫元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4年 6月 12 日至今任鑫元稳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4 年 6 月 26 日至 今任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15日至今任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 2 日至今任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4年 12月 16 日至 今任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现鑫元合 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6月26日至今任鑫元安鑫 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5年7月15日至今 任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6 年 4 月 21 日起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同时兼任基金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1 页


赵慧 鑫元货 币市场 基金、 鑫 元兴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汇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元 双债增 强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元 裕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得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聚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元 招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瑞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添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理; 鑫元一 2014 年 7 月 15 日 - 7 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硕士。 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 基金从业资格。 从业经历: 2010年7月任职于北京汇 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交易员。2011年4 月起 在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资 产管理部和南京银行金融 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担任 债券交易员,有丰富的银 行间市场交易经验。2014 年 6 月加入鑫元基金,担 任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 7月15日起担任鑫元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助理,2014 年 10 月 20 日起担任鑫元合享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理, 2014年 12 月 2 日起担任鑫元半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 12 月 16 日起担任鑫元 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现鑫元合丰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2015年 7月 15 日起担任鑫元鑫新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6 年 1 月 13 日起担任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3 月 2 日起担任鑫元货币 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3月9日起担任鑫 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6 月 3 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6年7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1 页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稳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鸿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元 合享分 级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元 半年定 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合 丰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鑫 新收益 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理 助理; 基 金投资 决策委 员会委 员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 年 8 月 17 日起 担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0月27日起担任 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 12 月 22 日起担任鑫元招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7年3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7 年 3 月 17 日起 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 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 会委员。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 日期;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1 页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 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 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 ,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期 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 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国内债券市场整体大幅波动:年初经济基本面呈现稳步回升态势,房地产热销从二 线城市进一步蔓延至三、四线城市。根据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防控金融风险的思想指导,央行 先后两次调高银行间市场资金利率,加之同业存单的天量发行,银行间资金面整体趋近。3月份, 受央行 MPA 考核的影响,银行机构逐步减少对非银机构的资金融出,非银机构资金面愈发紧张, 月底的山东民企信用事件也进一步引发市场对债券市场区域性风险的担忧。二季度初,跨季后货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1 页


币市场利率快速回落,但随着下半月缴税、监管加码、委外赎回等因素影响,资金利率上行明显, 同业存单发行利率及现券收益率快速上行。五月份,虽然经济基本面数据有走弱迹象,但市场对 委外赎回的担忧情绪进一步发酵,债券市场悲观情绪蔓延,十年国债收益率二级连续突破 3.6、 3.7 两个关键位置,信用债一级发行一度处于冻结状态。之后随着监管机构不断发出加强监管协 调的信号,但直至六月份央行一系列流动性维稳措施出台后市场的关注点才开始回到债市本身的 供求及经济基本面上。此外,6月 15 日美联储再次加息之后,央行并未跟随美联储提高政策利率 直接点燃了市场的做多热情,各债券品种收益率均大幅下行。 组合操作上,上半年管理人整体采取了稳健的操作思路。1-4 月份保持较低债券比例以保持 组合较好的流动性,较好地应对了二季度的巨额赎回,5 月中下旬随着信用债短端收益率调整到 位,管理人及时加大高性价比的中短端品种配置比例以提高组合的静态收益水平,在 6 月份获得 了较好的收益。 展望后市,管理人认为经过二季度末市场的快速恢复,基于监管放松和基本面走弱的抢跑行 情将告一段落,市场将重回基本面逻辑。从近期公布的一系列数据来看,国内经济的韧性仍在。 随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防风险仍将是未来一段时期金融行业的重中之重,后续一系列监 管措施的出台和逐步落实,或也将阶段性地影响市场预期。同时,下半年我们也要关注全球央行 特别是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及欧央行提前缩减宽松措施对全球利率水平的冲击。 在组合操作上, 管理人将继续保持审慎的操作策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优化持仓结构,提升组合静态收益, 从而为持有人获取更为稳定的期间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83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28%,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从经济结构的变化看经济企稳的可能性较大。一方面,对比投资端, 消费增速波动相对稳定,对缓冲经济下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投资方面,一方面我们看到在 深入推进以“三去一降一补”为主导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部分过剩行业的投资必将受到 抑制;另一方面,以消费、服务、公用事业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占比逐步提升,固定资产投资结 构正在向持续向好的方向调整。 金融监管方面,随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始于 2016年年中的金融监管将进入新阶段: 一方面,随着上八年金融去杠杆的快速推进,金融去杠杆效果初显:1)总量方面,以 M2 同比增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1 页


速为代表的货币闸门得到有效控制;2)结构方面,同业理财增速明显回落,同业存单发行规模和 发行利率初显见顶回落迹象;3)将金融去杠杆与实体去杠杆向结合,抑制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债 务增量开始被提上议程。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此轮金融监管承担多重任务,特别是服务于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故我们认为监管高峰虽然已过,但不能因此确认监管高压态势已经结束,金融 监管或将步入“新常态”。 此外,进入三季度后,市场将面临美联储的缩表行动以及欧央行的缩表预期,外部环境也将 限制国内金融环境的宽松。 综上,我们认为,国内资本市场将整体呈现逐步“寻底”的过程。一方面,在监管继续维持 紧平衡态势及经济基本面企稳概率较高影响下, 下半年债市或许不会出现收益率大幅上行的情况, 但整体也难具备持续下行的基础,债券品种的投资将更着重于稳定的持有期收益目标。权益市场 方面,则继续看好具有较好业绩支撑的行业和公司,但也要适当回避机构集中持仓带来的估值过 高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工作规则。成员包括运营分管领导、投资分管领导、督 察长、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等,对公司依法 受托管理资产的投资品种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进行评估、研究、决策,确定估值业务 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 从业经验。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运营部负责实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 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 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运营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 经历。本公司基金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 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依据签署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从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中债估值服务。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和 私募债券除外),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按照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1 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截止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鑫元鸿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 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 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1 页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 6 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991,527.90 383,447.80 结算备付金


877,349.48 855,659.18 存出保证金


27,619.02 25,598.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849,915,872.50 1,481,180,126.3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49,915,872.50 1,481,180,126.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35,621,238.43 应收证券清算款


5,533,662.94 - 应收利息


24,066,081.29 34,372,202.6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2,734.14 29,982.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20,920,800.00 20,920,800.00 资产总计


906,355,647.27 1,773,389,054.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 6 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7,798,818.10 11,499,885.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980.56 应付赎回款


1,563.19 21,183.82 应付管理人报酬


342,903.35 895,864.61 应付托管费


114,301.13 298,621.5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4,812.55 25,176.30 应交税费


- -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1 页


应付利息


20,559.81 260.3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63,645.75 160,000.97 负债合计


128,486,603.88 12,902,973.1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57,746,324.12 1,507,410,161.83 未分配利润


120,122,719.27 253,075,919.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7,869,043.39 1,760,486,081.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06,355,647.27 1,773,389,054.53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83元,基金份额总额657,746,324.1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 6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6月 30日 一、收入


19,319,565.78 43,355,112.46 1.利息收入


37,852,377.95 68,334,909.0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66,223.74 321,291.59 债券利息收入


35,952,543.31 67,997,715.4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33,610.90 15,902.0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816,036.84 -26,207,509.2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816,036.84 -26,207,509.2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10,718,768.38 595,217.76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1,993.05 632,494.90 减:二、费用


7,297,733.77 14,265,443.95 1.管理人报酬


4,159,939.98 6,379,048.08 2.托管费


1,386,646.74 2,126,349.38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1 页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30,359.99 13,240.59 5.利息支出


1,526,911.90 5,560,794.5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526,911.90 5,560,794.54 6.其他费用


193,875.16 186,011.3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2,021,832.01 29,089,668.5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2,021,832.01 29,089,668.51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507,410,161.83 253,075,919.53 1,760,486,081.36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净 利润) - 12,021,832.01 12,021,832.01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849,663,837.71 -144,975,032.27 -994,638,869.9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41,042,773.58 91,243,134.23 632,285,907.81 2.基金赎回款 -1,390,706,611.29 -236,218,166.50 -1,626,924,777.79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57,746,324.12 120,122,719.27 777,869,043.3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 1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1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114,784,445.00 291,845,053.19 2,406,629,498.19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净 利润) - 29,089,668.51 29,089,668.51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595,375,497.77 -91,552,768.69 -686,928,266.4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3,198,559.58 27,575,907.67 230,774,467.25 2.基金赎回款 -798,574,057.35 -119,128,676.36 -917,702,733.71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519,408,947.23 229,381,953.01 1,748,790,900.2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乐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85号《关于核准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 准,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 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710,446,746.12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 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 31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710,446,757.66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1.5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1 页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款、通知存款、银行 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买入股票和权证,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 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本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7年 8月 25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 1月1 日至 2017 年 6月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 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5 税项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1 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号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 日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 1日起,金融业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元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注:无。 6.4.7.1.2 债券交易 注:无。 6.4.7.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1 页


6.4.7.1.4 权证交易 注:无。 6.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4,159,939.98 6,379,048.08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082.85 4,870.15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6% / 当年天数。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386,646.74 2,126,349.38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 / 当年天数。 6.4.7.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1 页


注:无。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4,991,527.90 149,169.84 1,336,650.26 73,351.29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无。 6.4.8 期末( 2017 年 6 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于2017年6月30 日持有如附注6.4.7.6所述计入其他资产的“13山水 MTN1”,因发 行人违约而流通受限,合计账面价值为20,920,800.00 元。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123,798,858.1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 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41770003 17 昊华 CP001 2017 年7 月5 日 100.25 100,000 10,025,000.00 041770003 17 昊华 CP001 2017 年7 月3 日 100.25 100,000 10,025,000.00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1 页


041767006 17 富兴 CP001 2017 年7 月5 日 100.65 300,000 30,195,000.00 011763014 17 京煤 SCP002 2017 年7 月3 日 100.12 50,000 5,006,000.00 101455005 14 富兴 MTN001 2017 年7 月3 日 104.49 200,000 20,898,000.00 101463012 14 新海连 MTN002 2017 年7 月3 日 105.24 200,000 21,048,000.00 041752002 17 尧柏水 泥 CP001 2017 年7 月3 日 100.27 300,000 30,081,000.00 合计





1,250,000 127,278,000.00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3,999,960.00元, 于2017年7月 12 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0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849,915,872.5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 年 12 月 31 日:第二层次1,481,180,126.3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1 页


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年12月 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 《关于明确金融 房 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1)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 保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2) 纳税人购入 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3) 资管产品运 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上述政策自 2016年5月1 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年1月6日颁布的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 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 2017年6 月 30 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 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1 页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849,915,872.50 93.77 其中:债券 849,915,872.50 93.7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868,877.38 0.65 7 其他各项资产 50,570,897.39 5.58 8 合计 906,355,647.27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1 页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256,000.00 1.3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9,760,000.00 6.4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9,760,000.00 6.40 4 企业债券 393,520,872.50 50.5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0,676,000.00 25.80 6 中期票据 195,703,000.00 25.1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49,915,872.50 109.26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1698579 16 晋能 SCP008 500,000 50,205,000.00 6.45 2 170301 17 进出 01 500,000 49,760,000.00 6.40 3 101463012 14新海连 MTN002 400,000 42,096,000.00 5.41 4 1480361 14兴化债 400,000 41,432,000.00 5.33 5 101459055 14 丹投 MTN001 400,000 40,948,000.00 5.26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1 页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7.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本基金不得参与股票投资。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7,619.02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1 页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533,662.9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066,081.29 5 应收申购款 22,734.14 6 其他应收款 20,920,800.0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0,570,897.39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616 407,021.24 654,663,329.62 99.53% 3,082,994.50 0.47%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60,795.31 0.009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1 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6 月 26 日 )基金份额总额 710,446,757.6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507,410,161.8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41,042,773.5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90,706,611.2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57,746,324.12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 2017年2月18日发布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自 2017 年 2 月 17 日起张丽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基金 管理人于2017年5月4日发布了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自2017年5月3日起史少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为“13 山水 MTN1”发行人。由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 偿债资金,“13 山水 MTN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发行人构成实质性违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代表鑫元鸿鑫元鸿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1 页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起诉“13 山水 MTN1”发行人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 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稽查或处罚。 2、本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金公司 2 - - 502.44 1.40% - 方正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2 - - 14,137.49 39.34% - 兴业证券 2 - - 21,296.57 59.26% - 注: (1)交易单元的主要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2)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 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研究实力,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服务;


4)收取的交易佣金费率合理。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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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资研究部根据选择标准选取合作券商,发起签署研究服务协议;


2) 交易部发起与合作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办理交易单元的相关开通手续,调整相关系统 参数,基金运营部及时通知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新增交易单元:中金公司。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中金公司 14,294,177.73 3.38% 36,000,000.00 1.13% - - 方正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200,399,303.50 47.35% 1,214,500,000.00 38.28% - - 兴业证券 208,543,809.51 49.27% 1,921,850,000.00 60.58%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 额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 20%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 构 1 2017/01/01- 2017/05/23 996,535,145.94 0.00 996,535,145.94 0.00 0.00 2 2017/01/01- 2017/05/17 389,999,000.00 0.00 389,999,000.00 0.00 0.00 3 2017/05/17- 2017/06/30 115,573,954.28 428,448,157.67 0.00 544,022,111.95 82.71 个 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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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可 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 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大 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的较 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 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 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继续存续产生决定性影响。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