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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半年定开债A(000896)

鑫元半年定开债: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鑫 元 半 年 定期 开 放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7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8 月29 日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6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 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1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6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 基金主 代码 00089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定 期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2 月2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3,105,701.1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 A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896 000897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07,146,564.10 份 15,959,137.09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根据本 基金 定期 开放 的运 作特征, 在严 格控 制投 资 风险和 有效 保持 资产 流 动 性 的前提 下, 力求 获得 高于 业绩比 较基 准的 投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以中 长期 利率 趋势 分析为 基础 , 结合 经济 周 期、 宏观 政策 方向 及收 益 率 曲线分 析, 自上 而下 决定 资产配 置及 组合 久期 , 并 依据内 部信 用评 级系 统 , 深 入挖掘 价值 被低 估的 标的 券种 , 实 施积 极的 债券 投 资组合 管理 , 以获 取较 高 的 债券组 合投 资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6 个月 定期 存款 利率 (税 后)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 其 预期 风险 与 预 期收益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金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晓燕 张建春 联系电 话 021-20892000 转 010-63639180 电子邮 箱 service@xyamc.com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066188 95595 传真 021-20892111 010-63639132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6 页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 网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上海市 静安 区中 山北 路 909 号 12 层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 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鑫元 半年 定期 开放A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 C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 - 2017 年 6 月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483,443.55 -96,161.43 本期利 润 677,851.80 97,305.82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064 0.0060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77% 0.56%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7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855 -0.0948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97,989,337.36 14,446,821.79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15 0.905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为 期 末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的 孰低 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 月 0.77% 0.05% 0.11% 0.00% 0.66% 0.05%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6 页


过去三 个 月 0.55% 0.10% 0.32% 0.00% 0.23% 0.10% 过去六 个 月 0.77% 0.09% 0.65% 0.00% 0.12% 0.09% 过去一 年 0.88% 0.08% 1.30% 0.00% -0.42% 0.08% 自基金 合 同生效 起 至今 -3.31% 0.50% 4.41% 0.01% -7.72% 0.49%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 月 0.67% 0.05% 0.11% 0.00% 0.56% 0.05% 过去三 个 月 0.33% 0.09% 0.32% 0.00% 0.01% 0.09% 过去六 个 月 0.56% 0.09% 0.65% 0.00% -0.09% 0.09% 过去一 年 0.44% 0.08% 1.30% 0.00% -0.86% 0.08% 自基金 合 同生效 起 至今 -4.35% 0.50% 4.41% 0.01% -8.76% 0.4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6 页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6 页


注:本 基金 的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4 年 12 月 2 日。 根 据基金 合同 约定 ,本 基金 的建仓 期为 6 个月 , 建仓期 结束 时本 基金 各项 资产配 置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约定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鑫元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本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3]1115 号文 批准 于2013 年8 月 成立 , 由 南 京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发起 , 与 南京 高科 股份 有限 公 司联合 组建 ; 注册 资 本金 2 亿元 人民 币, 总部 设在上 海。 经营 范围 包括 基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特 定客户 资产 管理 、 资 产管理 (包 括特 定对 象投 资咨询 )和 中国 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 截至2017 年6 月30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18 只 证券 投 资基金 —— 鑫元 货币 市场 基金、 鑫元 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鑫元稳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鸿利 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 债券型 证 券 投资基金、鑫 元半年定 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鑫元合丰 分级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现鑫 元 合丰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鑫 元安 鑫宝 货币 市 场基金 、 鑫元 鑫新 收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6 页


益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鑫 元兴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鑫元 汇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鑫 元聚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瑞 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裕利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鑫 元得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招 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 元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张明凯 鑫元一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稳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鸿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合享分 级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半年定 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合 丰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安 鑫宝货 币市场 基金、 鑫 2014 年12 月2 日 - 9 年 学历: 数量 经济 学专 业, 经 济学硕 士。 相关 业务 资格 : 证券投 资基 金从 业资 格。 从 业经历 : 2008 年7 月至2013 年8 月, 任职 于南 京银 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担任 资深 信 用 研究员, 精通 信用 债的 行 情 与风险 研判, 参与 创立 了 南 京 银 行 内 部 债 券 信 用 风 险 控制体 系, 对 债券 市场 行 情 具有较 为精 准的 研判 能力 。 2013 年 8 月 加入 鑫元 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任 投资 研 究 部信用 研究 员。2013 年 12 月30 日至2016 年3 月2 日 担 任 鑫 元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4 年 4 月 17 日 至 今 任 鑫 元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4 年6 月 12 日至 今 任 鑫 元 稳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4 年 6 月 26 日至今 任鑫 元 鸿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2014 年10 月 15 日 至 今 任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2014 年12 月 2 日至 今 任 鑫 元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 2014 年 12 月 16 日至 今 任 鑫 元 合 丰 分 级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现 鑫元 合 丰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6 页


元鑫新 收益灵 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双 债增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基 金投资 决策委 员会委 员 的基金 经理 ,2015 年 6 月 26 日 至 今 任 鑫 元 安 鑫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5 年7 月15 日至 今 任 鑫 元 鑫 新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2016 年4 月 21 日起 任 鑫 元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同 时 兼 任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委员 。 丁玥 鑫元半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的 基金经 理; 兼 任 研究部 总监、 基 金投资 决策委 员会委 员 2016 年7 月26 日 - 8 年 学 历 : 金 融 工 程 硕 士 研 究 生。 相 关业 务资 格: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从 业 经 历: 2009 年 7 月至 2015 年7 月, 任职 于中 国国 际 金 融有限 公司, 担任 研究 部 副 总经理 , 2015 年 7 月加 入 鑫 元 基 金 担 信 用 研 究 主 管 , 2016 年 7 月 担任 研究 部 总 监。2016 年 7 月 26 日起担 任 鑫 元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同时 兼任 基金 投资 决 策 委员会 委员 。 王美芹 鑫元半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鸿利 债券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基 金投资 决策委 2016 年8 月5 日 - 10 年 学历: 工商 管理、 应用 金 融 硕 士 研 究 生 。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从 业 经 历 :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9 月 ,任 职 于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公 司 河 南 省 分公司 , 2002 年3 月至2005 年 12 月 ,担 任北 京麦 特 诺 亚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部 项 目主管 ,2007 年 2 至 2015 月6 月, 先后 担任 泰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渠 道 部 副 经 理、 理 财顾 问部 副总 监、 专 户 投 资 总 监 等 职 务 ,2015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6 页


员会委 员 年6 月加 入鑫 元基 金担 任 专 户投资 经理,2016 年8 月5 日 起 担 任 鑫 元 半 年 定 期 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鑫 元 鸿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的基 金经 理; 同 时兼 任 基 金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 赵慧 鑫元货 币市场 基金、 鑫 元兴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汇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双债增 强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裕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得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聚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招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瑞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2014 年12 月2 日 - 7 年 学历: 经济 学专 业, 硕士 。 相关业 务资 格: 证 券投 资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从 业 经 历 : 2010 年 7 月 任职 于北 京 汇 致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担 任 交易员 。 2011 年 4 月起 在 南 京 银 行 金 融 市 场 部 资 产 管 理 部 和 南 京 银 行 金 融 市 场 部 投 资 交 易 中 心 担 任 债 券 交易员, 有丰 富的 银行 间 市 场交易 经验 。 2014 年 6 月加 入鑫元 基金, 担任 基金 经 理 助理。2014 年7 月 15 日起 担 任 鑫 元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鑫 元 稳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鑫 元 鸿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2014 年10 月20 日 起担 任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2014 年 12 月 2 日起担 任鑫 元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2014 年12 月16 日 起担 任 鑫 元 合 丰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现鑫 元合 丰纯 债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助 理,2015 年 7 月 15 日 起 担 任 鑫 元 鑫 新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2016 年 1 月 13 日起担 任鑫 元 兴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2016 年 3 月 2 日 起 担 任 鑫 元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3 月9 日起 担任 鑫元 汇利 债 券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6 页


鑫元添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理 ; 鑫元一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稳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鸿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合享分 级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半年定 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合 丰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鑫 新收益 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理 助理; 基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6 月 3 日起 担 任 鑫 元 双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2016 年 7 月 13 日起担 任鑫 元 裕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2016 年 8 月 17 日 起 担 任 鑫 元 得 利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2016 年10 月27 日 起担 任 鑫 元 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的基 金经 理,2016 年 12 月 22 日 起担 任鑫 元招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2017 年3 月 13 日起 担 任 鑫 元 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2017 年 3 月 17 日起担 任鑫 元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同 时兼 任基 金 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6 页


金投资 决策委 员会委 员 注:1. 基 金的首任 基金 经理,任职日 期为基金 合 同生效日,离 职日期为 根 据公司决议确 定的解 聘日期 ; 2. 非 首任 基金 经理 ,任 职 日期和 离任 日期 分别 指根 据公司 决议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解 聘日 期; 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 证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 理 人勤勉尽责地 为基金份 额 持有人谋求利 益,不存 在 损害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 为。本基 金 管理人遵守了 《证券投 资 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 律 法规、本基 金基金合 同的规 定, 基金 投资 比例 符合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的要求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内,本 公司继续 严 格执行《证券 投资基金 管 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 导 意见》等法律 法 规和公司内部 关于公平 交 易管理的各项 制度规范 , 进一步完善境 内上市股 票 、债券的一 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 交易活动 。 本公司通过系 统控制和 人 工控制等各种 方式,确 保 本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 、研究分 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 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 动 的相关环节 均得到公 平对待 。 报告期内,公 司整体公 平 交易制度执行 情况良好 , 通过对不同投 资组合之 间 同向交易和反 向 交易的 交易 价格 和交 易时 机进行 监控 分析 ,未 发现 有违公 平交 易要 求的 情况 。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公司制 订 《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异 常交 易监 控管 理办法 》 , 通过 系统 和人 工 相结合 的方 式进 行基金投资交 易行为的 日 常监督检查, 执行异常 交 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与 记 录工作机制 。报告期 内未发现本基 金存在可 能 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益 输 送的异常交易 行为,未 出 现涉及本基 金的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 量5% 的 情况。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6 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上半年 , 金融 监管 成为 最 强基本 面 , 货 币政 策稳 健 中性 , 流 动性 偏紧 。 经济 的 走势 好于 预期 , 年初市场一致 认为前高 后 低,在二季度 较为谨慎 , 事实上高点的 持续性比 预 期要强,经 济表现出 很强的韧性。 地产热度 从 限购城市向三 四线城市 溢 出,印证了我 们年初的 判 断。制造业 和民间投 资小幅 回暖 。 债券 市场 在 监管加 码和 流动 性偏 紧的 双重压 力下 , 收益 率震 荡 上行 , 整 体走 势偏 弱, 直到 6 月后 半月 才伴 随流 动性紧 张程 度的 趋缓 而出 现反弹 股票 市场 表现 分化 加剧, 白马 龙头 屡 创 新高, 中小 创估 值承 压, 市场的 风险 偏好 从成 长性 溢价切 换为 确定 性溢 价。 在组合操作上 ,报告期 内 组合的债券投 资维持在 低 杠杆、短久期 的水平, 保 持灵活性等待 债 市反弹;股票 投资仓位 较 轻,参与了周 期股的波 段 操作,鉴定持 有白马龙 头 ,并战略性 的布局大 金融版块,组 合整体净 值 稳定。考虑到 即将到来 的 开放期,股债 均提前降 低 仓位,备足 流动性, 以应对 可能 出现 的赎 回压 力。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鑫元 半年 定期开 放 A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0.915 元 ,本 报告 期基 金份额 净值 增 长 率为 0.77% ; 截至 本报 告 期末鑫 元半 年定 期开 放 C 基金份 额净 值为 0.905 元 ,本报 告期 基金 份额 净值增 长率 为0.56% ;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为0.65%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2017 年下 半年 , 考 虑到 PPI 的走 弱导 致实 际利 率上 行幅度 高于 上半 年, 叠加 基数效 应, 下半 年地产面临下 行压力, 基 建受制于财政 支出的压 力 从高增速有所 回落,制 造 业投资仍在 复苏中幅 度有待观察, 多方面因 素 导致国内经济 增速将有 所 趋缓。但从二 季度的表 现 就可以看出 ,国内经 济受益于供给 侧改革和 结 构性调整的阶 段性成果 , 展现出强于以 往的韧性 , 因此我们预 计经济下 行的幅度可控 。外贸增 速 有较强的不确 定性,全 球 发达经济体处 于复苏进 程 中,但截止 目前出口 的主要 贡献 来自 于资 源品 国家而 非发 达经 济体 ,尚 看不出 发达 经济 体复 苏带 来的出 口增 长。 通胀方 面, 油价 和农 产品 仍在低 位, 故尚 不会 对 CPI 形 成明 显抬 升,PPI 也 由强转 弱缓 解了 对CPI 的压 力。 货币政策方面 ,金融去 杠 杆、防局部泡 沫仍是主 基 调,货币政策 还将维持 稳 健中性,不易 盲 目乐观。但市 场对于去 杠 杆政策最担忧 的阶段正 在 过去,金融行 业杠杆有 一 定幅度的下 行,格局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6 页


逐渐明朗化, 对市场负 面 冲击最强的阶 段也已经 过 去。接下来, 我们将密 切 关注央行及 其他监管 机构在金融去 杠杆方面 的 措施执行情况 ,同时关 注 金融机构负债 端的稳定 性 。我们预计 ,下半年 经济下行趋势 延续,若 触 及临界点可能 会触发监 管 力度的边际趋 缓,带来 流 动性的边际 改善。为 市场带 来反 弹的 机会 ,然 而这种 边际 改善 并非 彻底 转向, 我们 认为 金融 去杠 杆的道 路还 很长 。 在大类资产配 置上,我 们 认为股票市场 仍将重视 盈 利和盈利的确 定性,集 中 度提升利好龙 头 长期成长的趋 势不改, 但 当股价上涨的 速度过度 偏 离盈利增长速 率时也要 注 意风险。债 券市场在 经济基本面下 行和流动 性 度过最紧张阶 段的背景 下 已经逐步具备 配置价值 , 但一级市场 债券供应 的短期 冲击 仍需 提防 。 4.6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 值委员会 , 并制订有关工 作规则。 成 员包括运营分 管领导、 投 资分管领导、 督 察长、监察稽 核部负责 人 、研究 部门负 责人、交 易 部负责人、基 金运营部 负 责人等,对 公司依法 受托管理资产 的投资品 种 估值政策、估 值方法和 估 值模型进行评 估、研究 、 决策,确定 估值业务 的操作流程和 风险控制 , 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允、 合 理,所有相关 成员均具 有 丰富的证券 基金行业 从业经验。本 公司的基 金 估值和会计核 算由基金 运 营部负责实施 ,根据相 关 的法律法规 规定、基 金合同的约定 ,制定了 内 部控制措施, 对基金估 值 和会计核算的 各个环节 和 整个流程进 行风险控 制,目的是保 证基金估 值 和会计核算的 准确性。 基 金运营部人员 均具备基 金 从业资格和 相关工作 经历。本公司 基金经理 可 参与讨论估值 原 则及方 法 ,但不参与最 终估值决 策 。参与估值 流程各方 之间不 存在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报告期内,本 基金依据 签 署的《中债收 益率曲线 和 中债估值最终 用户服务 协 议》从中央国 债 登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取 得中债 估值 服务 。 对于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或 挂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换 债券 、 可 交换 债、 资 产支持 证券 和 私募债 券除 外) , 鉴 于其 交 易量和 交易 频率 不足 以提 供持续 的定 价信 息 , 根 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 益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 按照中 证指 数有 限 公司所 独立 提供 的债 券估 值结果 确定 公允 价值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 ,根据本 基 金基金合同和 相关法律 法 规的规定,本 基金无应 分 配但尚未实施 的 利润。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6 页


4.8 报 告 期内 管理 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不存 在需 要对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进 行说 明的 情况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光大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在鑫元 半 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托管过 程 中,严格遵 守了《证 券投 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 基 金运作管理 办法》 、 《证 券 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 管 理办法》及其 他法律法 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等 的规定,依法 安全保管 了 基金的全部 资产,对 鑫元半年定期 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运 作 进行了全面的 会计核算 和 应有的监督 ,对发现 的问题及时提 出了意见 和 建议。同时, 按规定如 实 、独立地向监 管机构提 交 了本基金运 作情况报 告,没有发生 任何损害 基 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 为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地 履行了作为 基金托管 人所应 尽 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光大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依据《 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 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 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 其他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 管协议等的 规定, 对 基金管理人鑫 元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的投 资运作、 信 息披露等行为 进行了复 核 、监督,未 发现基金 管理人在投资 运作、基 金 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 份 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 基金费用开 支等方面 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利益的行为。 该基金在 运 作中遵守了有 关法律法 规 的要求,各 重要方面 由投资 管理 人依 据基 金合 同及实 际运 作情 况进 行处 理。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等内 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发表意 见 中国光大银行 依法对基 金 管理人鑫元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编制的《 鑫元半年 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 报告 》 进 行了 复核 , 认为 报告中 相关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财务 会计 报 告、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真实、 准确 。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6 页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 6.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半年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30,203.64 693,204.87 结算备 付金


468,767.11 253,798.14 存出保 证金


31,015.53 35,062.3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0,093,000.00 104,771,309.40 其中: 股票 投资


- 4,181,380.00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20,093,000.00 100,589,929.4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90,891,012.44 2,000,02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5,000,000.00 应收利 息


496,653.07 1,230,993.53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12,710,651.79 113,984,388.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4,999,95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64,453.59 64,687.13 应付托 管费


18,415.31 18,482.0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4,733.04 7,988.16 应付交 易费 用


38,123.18 23,145.38 应交税 费


- -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6 页


应付利 息


- 389.09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48,767.52 140,000.00 负债合 计


274,492.64 5,254,641.8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23,105,701.19 119,996,837.77 未分配 利润


-10,669,542.04 -11,267,091.36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12,436,159.15 108,729,746.4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12,710,651.79 113,984,388.24 注: 报告 截止 日2017 年6 月 30 日,A 类基 金份额 净 值 0.915 元,C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0.905 元 ; 基 金份额 总 额123,105,701.19 份 , 其 中 ,A 类 基金 份 额总 额 107,146,564.10 份;C 类基 金份 额总 额 15,959,137.09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半年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747,310.28 -6,142,556.56 1.利息 收入


2,321,926.51 5,382,058.5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8,136.93 74,054.84 债券利 息收 入


2,069,970.94 5,209,416.23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03,818.64 98,587.52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929,378.83 -4,356,446.0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431,011.90 -1,730,493.54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514,566.93 -2,657,893.7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16,200.00 31,941.23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354,762.60 -7,168,169.14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 -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6 页


列) 减: 二、费用


972,152.66 1,915,506.75 1.管 理人 报酬


387,590.64 977,741.64 2.托 管费


110,740.19 279,354.81 3.销 售服 务费 6.4.8.2.3 29,304.68 194,342.63 4.交 易费 用


100,128.53 230,055.14 5.利 息支 出


177,021.10 60,264.81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77,021.10 60,264.81 6.其 他费 用


167,367.52 173,747.72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775,157.62 -8,058,063.31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775,157.62 -8,058,063.31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半年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19,996,837.77 -11,267,091.36 108,729,746.4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净 利 润) - 775,157.62 775,157.62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3,108,863.42 -177,608.30 2,931,255.12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88,013,343.79 -7,965,470.63 80,047,873.16 2. 基金 赎回 款 -84,904,480.37 7,787,862.33 -77,116,618.04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23,105,701.19 -10,669,542.04 112,436,159.15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6 页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17,384,333.70 -22,513,576.91 294,870,756.7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净 利 润) - -8,058,063.31 -8,058,063.31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234,616,594.84 22,643,675.95 -211,972,918.89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1,508.41 -4,109.01 37,399.40 2. 基金 赎回 款 -234,658,103.25 22,647,784.96 -212,010,318.29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82,767,738.86 -7,927,964.27 74,839,774.59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张乐 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以下 简称 “ 本基金 ”) 于 2014 年 11 月 5 日 经中 国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以下 简 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监 许 可[2014]1172 号 《关 于核 准鑫元 半年 定期 开 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注 册的批复》核 准,由鑫 元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依照 《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和《鑫元 半 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合 同》负责 公 开募集。本 基金为契 约 型 定 期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人 民 币 349,672,221.54 元 , 业 经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普华 永道中 天验字(2014) 第728 号验 资报 告予 以验 证。 经 向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鑫元 半年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6 页


合同 》 于2014 年 12 月2 日正式 生效 , 首次 设立 募 集规模 为349,723,386.13 份基金 份额 , 其中 认 购资金 利息 折 合 51,164.59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的 基金管 理人 为鑫 元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根据《鑫元半 年定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 合同》和《鑫 元半年定 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的 相关规定,本 基金根据 认 购费、申购费 、 赎回费 、 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 为 不同的类别。 其中:在 投 资者认购、申 购时收取 认 购、申购费 用,在赎 回时根 据持 有期 限收 取赎 回费用 的基 金份 额, 称 为 A 类基 金份 额; 从本 类别 基金资 产中 计提 销售 服务费 而不 收取 认购 、 申 购费用 , 在赎 回时 根据 持 有期限 收取 赎回 费用 的基 金份额 , 称为 C 类基 金份额 。 由 于基 金费 用的 不同,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 额和 C 类 基金 份额 将分 别 计算基 金份 额净 值, 计算公 式为 计算 日各 类别 基金资 产净 值除 以计 算日 发售在 外的 该类 别基 金份 额总数 。 本基金以定期 开放的方 式 运作,即以封 闭运作和 开 放运作结合的 方式运作 。 本基金的封闭 期 为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 包括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或 自每一开放 期结束之 日次 日起(包括该 日)至 该封闭 期首 日 的6 个 月对 日的前 一日 止。 本基 金的 首 个封闭 期为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 起( 包括 基金 合同生 效之 日) 至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的 6 个月 对日 的前 一日止 。 首 个封 闭期 结束 之 后第一 个工 作日 起 (包括该日)进 入首个开 放 期,第二个 封闭期为 首个 开放期结束 之日次日 起(包 括该日)至该 封闭期 首日 的 6 个 月对 日的 前一 日止, 以此 类推 。本 基金 封闭期 内不 办理 申购 与赎 回业务 ,也 不上 市 交 易。本基金 自每个封 闭期 结束之后第 一个工作 日起( 包括该日)进 入开放 期 ,期 间可以办理 申购与 赎回业 务。 本基 金每 个开 放期最 长不 超过 1 个 月, 最短不 少于 5 个 工作 日, 开放期 的具 体时 间 以 基金管 理人 届时 公告 为准 ,且基 金管 理人 最迟 应于 开放期 前 2 日进 行公 告。 如封闭 期结 束后 或 在 开放期内发生 不可抗力 或 其他情形致使 基金无法 按 时开放申购与 赎回业务 , 或依据基金 合同需暂 停申购或赎回 业务的, 开 放期时间顺延 ,直至满 足 开放期的时间 要求,具 体 时间以基金 管理人届 时公告 为准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鑫 元 半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 合 同》的有关规 定,本基 金 的投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 流 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 国 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固 定收益 类金 融工 具( 包括 国 内依法 发行 和上 市交 易的 国债 、 金 融债 、 企业 债 、 公 司债 、 地 方政 府债 、 次级债、中小 企业私募 债 、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 易 可转债、央行 票据、中 期 票据、短期 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 回购 、协议存款 、通知存 款、 银行存款等) 和股票(包 括 中小板、创 业板及 其 他经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上市 的股票)、 权 证等 权益 类金 融工具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基 金 投 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 须符 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 定)。 本基金投资 于债券资 产的 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 产的 80% ,但 在每次开 放 期的前一个月 、开放期 及 开放期结束后 一个月的 期 间内,基金 投资不受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6 页


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 在 封闭期内持有 现金或者 到 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 债 券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 比例不受限制 ,但开放 期 内本基金持有 现金或者 到 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 债 券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 基金净 值 的5% 。本 基金 的 业绩比 较基 准为 :6 个月 定期存 款利 率( 税后)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鑫 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批准 报出 。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鑫元 半年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和在 财务报 表附 注 6.4.4 所列 示的中 国证 监会 、中 国基 金业协 会发 布的 有 关 规定及 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作 编制 。 6.4.3 遵循 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 金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止期 间的财 务报 表符 合企 业会 计准则 的要 求, 真 实、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 财务 状况以 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期 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6.4.4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4.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6.4.4.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6.4.4.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 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6.4.5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证 券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6 页


实施上 市公 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 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 所 得税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财税[2016]36 号《关 于 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 》 、财 税[2016]46 号 《关于进 一 步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 试 点金融业有关 政策 的通知 》 、 财税[2016]70 号 《关 于金 融机 构同 业往 来等增 值税 政策 的补 充通 知》 、 及其 他相 关财 税 法规和 实务 操作 ,主 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1) 于2016 年5 月1 日 前 ,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 不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 征收营 业税 。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免 征营 业税 。 自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 营业税改 为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 资 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 卖 股票、债券 的转让收 入免征 增值 税, 对国 债、 地方政 府债 以及 金融 同业 往来利 息收 入亦 免征 增值 税 。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 股 票、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 票的股息、红 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3) 对 基 金 取 得 的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 应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利 息 时 代 扣 代 缴 20% 的 个人 所得 税。 对基 金 从上市 公司 取得 的股 息红 利所得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 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 股期限 超 过1 年 的 , 暂 免 征收个 人所 得税 。 对基 金 持有的 上市 公司 限售 股,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 、 红利收入,按 照上述规 定 计算纳税,持 股时间自 解 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 取得的 股息 、 红 利收 入继 续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 率计 征个 人 所得税 。 (4) 基 金卖 出股 票 按 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6.4.6 关 联方 关系 6.4.6.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无。 6.4.6.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鑫元 基金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 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6 页


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南京 银行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7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7.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7.1.1 股 票交 易 注:无 。 6.4.7.1.2 债 券交 易 注:无 。 6.4.7.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注:无 。 6.4.7.1.4 权 证交 易 注:无 。 6.4.7.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注:无 。 6.4.7.2 关 联方 报酬 6.4.7.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87,590.64 977,741.64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36,109.06 281,556.61 注: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鑫元 基金的 管理 人报 酬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 值0.7% 的 年 费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7% / 当 年天数 。 6.4.7.2.2 基 金托 管费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6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10,740.19 279,354.81 注: 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光大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0.2% 的 年费 率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2% / 当 年天 数。 6.4.7.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 A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C 合计 鑫元基 金 - 7.31 7.31 南京银 行 - 571.23 571.23 光大银 行 - 26,679.84 26,679.84 合计 - 27,258.38 27,258.38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 A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C 合计 鑫元基 金 - 7.81 7.81 南京银 行 - 27,106.03 27,106.03 光大银 行 - 152,847.71 152,847.71 合计 - 179,961.55 179,961.55 注:A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 销 售服务 费。C 类 基金 份额 销 售服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0.40%的年 费率每 日计 提, 按月 支付 。


C 类基 金份 额销 售服 务费=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 值X0.40%/ 当 年天 数。 6.4.7.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无 。 6.4.7.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7.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6 页


注:无 。 6.4.7.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注:无 。 6.4.7.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光大银行 730,203.64 43,641.21 97,526,756.62 63,518.96 注:本 基金 的活 期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光大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或 约定 利率计 息。 6.4.7.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无 。 6.4.7.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6.4.8 期 末(2017 年6 月 30 日) 本基金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6.4.8.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无 。 6.4.8.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无 。 6.4.8.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8.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无。 6.4.8.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无。 6.4.9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6 页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 为 20,093,000.00 元 , 无属 于第 一层次 以及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2016 年 12 月 31 日:第 一层 次4,181,380.00 元 ,第 二层 次100,589,929.40 元 ,无 属于 第三 层 次的余 额) 。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 将相 关股 票 和债券的公允 价值列入 第 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 整 中采用的不 可观察输 入值对 于公 允价 值的 影响 程度, 确定 相关 股票 和债 券公允 价值 应属 第二 层次 还是第 三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7 年06 月 30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于 2016 年12 月 21 日颁 布 的财税[2016]140 号 《关 于 明确金 融 房 地产开 发 教育 辅助 服务 等 增值税 政策 的通 知》 的规 定:(1) 金 融商 品持 有期 间(含 到期) 取得 的非 保本收益(合同 中未明确 承 诺到期本金可 全部收回 的 投资收益),不 征收增值 税 ;(2) 纳税 人购入 基金、信托、 理财产品 等 各类资产管理 产品持有 至 到期,不属于 金融商品 转 让;(3) 资 管产品 运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6 页


营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为 , 以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上述 政策 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执 行。 此外,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于 2017 年1 月6 日颁布 的财 税[2017]2 号 《关于 资管 产品 增值税 政策 有关 问题 的补 充通知 》 及 2017 年6 月 30 日颁 布的 财税[2017]56 号 《关 于资 管产 品 增 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 的 规定,资管产 品管理人 运 营资管产品过 程中发生 的 增值税应税 行为,暂 适用简 易计 税方 法, 按照 3% 的征 收率 缴纳 增值 税。 对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 营过 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 , 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 缴 纳;已缴纳增 值税的, 已 纳税额从资 管产品管 理人以后月份 的增值税 应 纳税额中抵减 。上述税 收 政策对本基金 截至本财 务 报表批准报 出日止的 财务状 况和 经营 成果 无影 响。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0,093,000.00 17.83 其中: 债券 20,093,000.00 17.8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90,891,012.44 80.6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198,970.75 1.06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27,668.60 0.47 8 合计 112,710,651.79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6 页


7.2.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沪港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港 股通 投资 股票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881 亚泰集 团 3,835,590.00 3.53 2 300296 利亚德 1,227,929.45 1.13 3 600015 华夏银 行 1,203,450.00 1.11 4 600622 嘉宝集 团 1,019,136.88 0.94 5 000975 银泰资 源 841,805.00 0.77 6 600612 老凤祥 726,213.00 0.67 7 601333 广深铁 路 685,400.00 0.63 8 600779 水井坊 675,000.00 0.62 9 000513 丽珠集 团 651,440.00 0.60 10 600546 山煤国 际 646,700.00 0.59 11 000039 中集集 团 645,000.00 0.59 12 600038 中直股 份 617,100.00 0.57 13 600801 华新水 泥 611,338.00 0.56 14 300566 激智科 技 535,000.00 0.49 15 000651 格力电 器 530,750.00 0.49 16 603609 禾丰牧 业 485,187.00 0.45 17 600491 龙元建 设 455,500.00 0.42 18 601988 中国银 行 431,200.00 0.40 19 600585 海螺水 泥 416,905.00 0.38 20 000333 美的集 团 411,500.00 0.38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6 页


注: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7.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881 亚泰集 团 4,583,500.00 4.22 2 000895 双汇发 展 1,406,750.00 1.29 3 300296 利亚德 1,221,203.00 1.12 4 600015 华夏银 行 1,149,300.00 1.06 5 600622 嘉宝集 团 1,084,750.00 1.00 6 600612 老凤祥 796,100.00 0.73 7 000975 银泰资 源 781,500.00 0.72 8 601333 广深铁 路 758,800.00 0.70 9 000039 中集集 团 672,142.00 0.62 10 600779 水井坊 667,000.00 0.61 11 600068 葛洲坝 655,300.00 0.60 12 000513 丽珠集 团 638,349.00 0.59 13 600546 山煤国 际 631,500.00 0.58 14 600038 中直股 份 624,900.00 0.57 15 600801 华新水 泥 592,300.00 0.54 16 600362 江西铜 业 581,000.00 0.53 17 000651 格力电 器 545,300.00 0.50 18 000937 冀中能 源 534,700.00 0.49 19 300566 激智科 技 485,272.00 0.45 20 000333 美的集 团 443,440.00 0.41 注: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7.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31,071,185.33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34,989,248.00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6 页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0,093,000.00 17.87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0,093,000.00 17.8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41682001 16 忠旺 CP001 100,000 10,065,000.00 8.95 2 011753019 17 万 丰奥 特 SCP003 100,000 10,028,000.00 8.9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8 报告 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6 页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7.10.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债 期货 。 7.10.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7.10.3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债 期货 。 7.11 投 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报告期内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没 有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7.11.2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不 存在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备选 股票 库的 情况。 7.11.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31,015.5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96,653.07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27,668.60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6 页





7.11.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7.11.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鑫元 半年 定期 开放A 457 234,456.38 87,959,237.44 82.09% 19,187,326.66 17.91% 鑫元 半年 定期 开放C 300 53,197.12 0.00 0.00% 15,959,137.09 100.00% 合计 757 162,623.12 87,959,237.44 71.45% 35,146,463.75 28.55%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鑫元半 年 定期开 放 A 304.42 0.0003% 鑫元半 年 定期开 放 C 67,513.10 0.4230% 合计 67,817.52 0.0551%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6 页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A 0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A 0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C 0 合计 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A 鑫元半 年定 期开 放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12 月2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126,213,477.68 223,509,908.45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93,903,455.92 26,093,381.85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87,979,686.17 33,657.62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74,736,577.99 10,167,902.38 本 报 告期 基 金拆 分 变动 份额 ( 份额 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7,146,564.10 15,959,137.09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0.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本 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 人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发 布了《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关 于基 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6 页


行业高 级管 理人 员变 更公 告》 , 自 2017 年 2 月 17 日起张 丽洁 女士 不再 担任 公司副 总经 理职 务 ; 基金管 理人 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发 布了 《鑫 元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基 金行 业高级 管理 人员 变更 公告》 ,自2017 年5 月3 日起史 少杰 先生 不再 担任 公司总 经理 助理 职务 。 2 、基 金托 管人 :本 报告 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 人事变 动。





10.3 涉及基金管 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 生对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权益 或者基 金份 额的 价格 产生 重大影 响的 涉 及 基金财 产、 基金 管理 业务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0.4 基金投资策 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策 略无改 变。








10.5 为基金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所 聘用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未发 生改 变。





10.6 管理人、托 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1 、本 基金 管理 人及 其高 级 管理人 员在 本报 告期 内未 受稽查 或处 罚。 2 、基 金托 管人 涉及 托管 业 务的部 门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在本 报告 期内 未受 稽查 或处罚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广发证券 2 29,141,543.45 44.11% 30,286.91 45.37% - 中信证券 2 12,689,658.00 19.21% 12,275.94 18.39% - 中金公司 2 12,237,263.88 18.52% 10,119.23 15.16% - 安信证券 2 11,991,968.00 18.15% 14,070.95 21.08% -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6 页


银河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注: (1) 交易 单元 的主 要 选择标 准:


1)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营 行 为规范 ; 2)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 具 备投资 运作 所需 的高 效、 安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需要 ; 3)具 备研 究实 力, 能及 时 提供高 质量 的研 究服 务;


4)收 取的 交易 佣金 费率 合 理。


(2 )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程 序 :


1) 投 资研 究部 根据 选择 标 准选取 合作 券商 ,发 起签 署研究 服务 协议 ;


2) 交 易部 发起 与合 作券 商 签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 办理交 易单 元的 相关 开通 手续, 调整 相关 系统 参数, 基金 运营 部及 时通 知托管 人。


(3)报 告 期内 基金 租用 券 商交易 单元 的变 更情 况: 无。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广发证券 37,739,631.32 27.43% 277,100,000.00 31.83% - - 中信证券 11,317,074.72 8.23% 34,500,000.00 3.96% - - 中金公司 21,960,214.62 15.96% 95,100,000.00 10.92% - - 安信证券 66,547,228.81 48.38% 463,900,000.00 53.29% - - 银河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 内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超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 况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6 页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达到或 者超过 20%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 构 1 20170105-20170630 0.00 87,958,299.67 0.00 87,958,299.67 71.45 2 20170101-20170104 65,932,967.03 0.00 65,932,967.03 0.00 0.00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本基金已 有单一 投资者 所 持基金份 额达到 或超过 本 基金总份 额的 20% , 中 小 投资者在 投资本 基金 时可能面 临以下 风险: (一)赎 回申请 延期办 理 或暂停赎 回的风 险 单 一 投资 者 大额 赎回 时 易触 发 本基 金 巨额 赎回 的 条件 , 因此 当 发生 巨额 赎回时 , 中小 投 资者 可 能面临小 额赎回 申请也 需 要按同比 例部分 延期办 理 、延缓支 付或暂 停赎回 的 风险。 (二)基 金净值 大幅波 动 的风险 单 一 投资 者 大额 赎回 时 ,基 金 管理 人 进行 基金 财 产大 量 变现 , 会对 基金 资产净 值 产生 影 响; 且 如 遇 大额 赎 回费 用归 入 基金 资 产、 基 金份 额净 值 保留 位 数四 舍 五入 等问 题,都 可 能会 造 成基 金 资产净值 的较大 波动。 (三)基 金投资 目标偏 离 的风险 单 一 投资 者 大额 赎回 后 ,很 可 能导 致 基金 规模 骤 然缩 小 ,基 金 将面 临投 资银行 间 债券 、 交易 所 债券时交 易困难 的情形 , 从而使得 实现基 金投资 目 标存在一 定的不 确定性 。 (四)基 金合同 提前终 止 或其它相 关风险 《基金合 同》 生效 后, 连 续 20 个工 作日出 现基金 份额持有 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 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的, 基 金 管理人应 当在定 期报告 中 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 作日出现 前述情 况的, 基 金 管理 人 应当 向中 国 证监 会 报告 并 提出 解决 方 案, 如 转换 运 作方 式、 与其他 基 金合 并 或者 终 止 基 金合 同 等, 并召 开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大 会进 行 表决 。 在每 一 自由 开放 期最后 一 日日 终 (登 记 机 构 完成 最 后一 日申 购 、赎 回 业务 申 请的 确认 以 后) , 如发 生 以下 情形 之一, 则 无须 召 开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会 ,《 基 金合 同 》将 于 该日 次日 终 止并 根 据《 基 金合 同》 第十九 部 分的 约 定进 行 基金财产 清算: 1 、基金份 额持有 人数量 不满 200 人; 2 、基金资 产净值 低于5000 万元; 3 、本基金 前十名 基金份 额持有人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超过基金 总份额 的 90% 。 因 此 ,在 极 端情 况下 , 当单 一 投资 者 大量 赎回 本 基金 后 ,可 能 造成 基金 资产净 值 大幅 缩 减, 对 本基金的 继续存 续产生 决 定性影响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