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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兴利债券(002265)

鑫元兴利债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鑫 元 兴 利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8 月29 日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2 页 共 30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 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1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3 页 共 30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鑫元兴 利 基金主 代码 00226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 月 13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97,103,280.3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 基 金将 宏观 分析 和信 用分 析 相结 合, 积极 配置 优质 债 券 ,并 合理 安排 组合 期限 , 在保 证资 产安 全性 的基 础上力 争获 取稳 定的 超额 收益。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为 债券 型基 金, 对债 券 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 。 在此 约束 下,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趋 势、 金 融 货币 政策 、供 求因 素、 估 值因 素、 市场 行为 因素 等 进 行评 估分 析, 对固 定收 益 类资 产和 货币 资产 等的 预期收 益进 行动 态跟 踪, 从而决 定其 配置 比例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全 债指 数收 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债券 型基 金, 属于 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 险 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与 预期 收 益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晓燕 张建春 联系电 话 021-20892000 转 010-63639180 电子邮 箱 service@xyamc.com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066188 95595 传真 021-20892111 010-63639132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4 页 共 30 页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 网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上海市 静安 区中 山北 路 909 号 12 层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3 主要财务指 标和基金 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 额单位 :人 民币 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7,412,933.13 本期利 润 4,946,499.81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09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0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7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112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02,666,630.89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11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为 期 末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的 孰低 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90% 0.07% 1.21% 0.05% -0.31% 0.02% 过去三 个月 0.70% 0.06% 0.14% 0.07% 0.56% -0.01% 过去六 个月 1.00% 0.06% -0.19% 0.07% 1.19% -0.01% 过去一 年 0.00% 0.09% 0.17% 0.09% -0.17% 0.00%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5 页 共 30 页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10% 0.08% 1.54% 0.09% -0.44% -0.0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本 基金 的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6 年1 月13 日 。根 据基金 合同 约定 ,本 基金 的建仓 期 为 6 个 月, 建仓期 结束 时各 项资 产配 置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约定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鑫元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本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3]1115 号文 批准 于2013 年8 月 成立 , 由 南 京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发起 , 与 南京 高科 股份 有限 公 司联合 组建 ; 注册 资 本金 2 亿元 人民 币, 总部 设在上 海。 经营 范围 包括 基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特 定客户 资产 管理 、 资 产管理 (包 括特 定对 象投 资咨询 )和 中国 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 截至2017 年6 月30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18 只 证券 投 资基金 —— 鑫元 货币 市场 基金、 鑫元 一年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6 页 共 30 页


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鑫元稳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鸿利 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 债券型 证 券 投资基金、鑫 元半年定 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鑫元合丰 分级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现鑫 元 合丰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鑫 元安 鑫宝 货币 市 场基金 、 鑫元 鑫新 收 益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鑫 元兴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鑫元 汇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鑫元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鑫 元聚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瑞 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 元裕利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鑫 元得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招 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 元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颜昕 鑫元安 鑫宝货 币市场 基金、 鑫 元货币 市场基 金、 鑫 元 合享分 级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合丰纯 债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兴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汇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双 债增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2016 年 1 月 13 日 - 8 年 学 历 :工 商 管理 ,硕 士。 相 关 业务 资 格: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业资 格。 从业 经历 : 2009 年8 月, 任职 于南 京 银 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 担任 交易员 。2013 年 9 月加 入 鑫 元 基 金 担 任 交 易 员 , 2014 年2 月至8 月 , 担 任 鑫 元 基 金 交 易 室 主 管 , 2014 年9 月起 担任 鑫元 货 币 市 场基 金 的基 金经 理助 理,2015 年 6 月 26 日起 担 任 鑫元 安 鑫宝 货币 市场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5 年 7 月15 日 起担 任鑫 元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1 月 13 日 起担 任 鑫 元 兴利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6 年 3 月 2 日 起担 任鑫 元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元 合 丰分 级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现鑫 元合 丰 纯 债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的基 金经 理,2016 年 3 月 9 日 起担 任鑫 元汇 利 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3 日 起 担 任鑫 元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的基 金经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7 页 共 30 页


鑫元裕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得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聚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招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瑞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添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基金投 资决策 委员会 委员 理,2016 年 7 月 13 日起 担 任 鑫元 裕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8 月 17 日 起担 任 鑫 元 得利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6 年 10 月 27 日起 担任 鑫元 聚 利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2016 年 12 月 22 日 起 担 任 鑫 元 招 利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2017 年 3 月 13 日 起 担 任鑫 元 瑞利 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 金 的基 金经 理, 2017 年 3 月 17 日 起担 任 鑫 元 添利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的基 金 经理 ;同 时兼 任 基 金投 资 决 策 委员 会委 员。 赵慧 鑫元货 币市场 基金、 鑫 元兴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汇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双债增 2016 年 1 月 13 日 - 7 年 学历 : 经 济学 专业 , 硕士 。 相 关 业务 资 格: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业资 格。 从业 经历 : 2010 年7 月任 职于 北京 汇 致 资 本管 理 有限 公司 ,担 任交易 员 。2011 年4 月起 在 南 京银 行 金融 市场 部资 产 管 理部 和 南京 银行 金融 市 场 部投 资 交易 中心 担任 债 券 交易 员 ,有 丰富 的银 行 间 市 场 交易 经 验。2014 年 6 月加 入鑫 元基 金, 担 任基金 经理 助理 。2014 年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8 页 共 30 页


强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裕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得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聚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招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瑞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添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理 ; 鑫元一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 元稳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鸿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7 月15 日 起担 任鑫 元一 年 定 期 开放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鑫 元 稳利 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 金 、鑫 元鸿 利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助 理,2014 年 10 月 20 日 起 担 任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助 理, 2014 年 12 月 2 日起 担任 鑫元 半年 定 期 开 放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助 理,2014 年 12 月 16 日 起担 任鑫 元 合 丰 分级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现 鑫 元合 丰纯 债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的基 金经理 助理 ,2015 年 7 月 15 日 起 担 任 鑫 元 鑫 新 收 益 灵 活配 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的 基 金经 理助 理, 2016 年 1 月 13 日 起担 任 鑫 元 兴利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6 年 3 月 2 日 起担 任鑫 元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3 月9 日起 担任 鑫 元 汇 利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 金的基 金经 理,2016 年 6 月 3 日起 担任 鑫元 双债 增 强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2016 年7 月 13 日 起 担任 鑫 元裕 利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6 年 8 月 17 日起 担 任 鑫元 得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10 月27 日 起担 任 鑫 元 聚利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 担任 鑫元 招 利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2017 年3 月 13 日 起 担任 鑫 元瑞 利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7 年 3 月 17 日起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9 页 共 30 页


金、 鑫 元 合享分 级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鑫 元 半年定 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合 丰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鑫元鑫 新收益 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理 助理; 基 金投资 决策委 员会委 员 担 任 鑫元 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的 基金 经理 ;同 时 兼 任基 金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员 。 注:1. 基 金的 首任 基金 经 理,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离职 日期 为根 据 公司决 议确 定的 解聘 日期; 2. 非 首任 基金 经理 ,任 职 日期和 离任 日期 分别 指根 据公司 决议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解 聘日 期; 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 证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 理 人勤勉尽责地 为基金份 额 持有人谋求利 益,不存 在 损害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 为。本基 金 管理人遵守了 《证券投 资 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 律 法规、本基 金基金合 同的规 定, 基金 投资 比例 符合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的要求 。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10 页 共 30 页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内,本 公司继续 严 格执行《证券 投资基金 管 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 导 意见》等法律 法 规和公司内部 关于公平 交 易管理的各项 制度规范 , 进一步完善境 内上市股 票 、债券的一 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 交易活动 。 本公司通过系 统控制和 人 工控制等各种 方式,确 保 本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 、研究分 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 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 动 的相关环节 均得到公 平对待 。 报告期内,公 司整体公 平 交易制度执行 情况良好 , 通过对不同投 资组合之 间 同向交易和反 向 交易的 交易 价格 和交 易时 机进行 监控 分析 ,未 发现 有违公 平交 易要 求的 情况 。 4.3.2 异 常交 易 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公司制 订 《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异 常交 易监 控管 理办法 》 , 通过 系统 和人 工 相结合 的方 式进 行基金投资交 易行为的 日 常监督检查, 执行异常 交 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与 记 录工作机制 。报告期 内未发现本基 金存在可 能 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益 输 送的异常交易 行为,未 出 现涉及本基 金的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 量5% 的 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在组合操作上 ,管理人 进 一步对组合持 仓进行了 结 构优化,适当 降低了组 合 杠杆 ,从而较 好 地避免 了半 年末 资金 面紧 张对组 合的 影响 。 报告期内,本 基金在短 融 和同业存单, 以及逆回 购 资产之间进行 合理配置 , 并在资金面紧 张 的时机合理安 排流动性 , 锁定回购收益 ,同时高 度 关注组合的流 动性风险 , 采取相对谨 慎的久期 策略,灵活把 握波段机 会 ,并密切排查 组合债券 的 信用风险。本 基金将继 续 以流动性较 好且可获 得稳定收益的 资产为主 , 合理安排流动 性,将基 金 收益稳定的重 要性置于 首 位,为基金 持有人谋 求长期 、稳 定的 回报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份 额净值 为 1.011 元; 本报 告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1.00% ,业 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为-0.19% 。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11 页 共 30 页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在投 资结构性 持 续优化过程中 ,固定资 产 投资增速稳定 性进一步 增 强,经济结构 持 续改善、房地 产投资增 速 超预期及部分 投资品销 量 增速超预期, 预计下半 年 经济增速虽 然在高基 数影响 下增 速下 滑, 但增 速继续 维 持6.5% 以 上的 概 率较高 。 2017 年上 半年金融 监管的 加快推进中, 金融去杠 杆 也取得了初步 的成果,从 现 阶段看,暂 未 看到金融降杠 杆对实体 产 生的实质性负 面影响。 另 外进入三季度 后,市场 将 面临美联储 的缩表行 动以及欧央行 的缩表 预 期 ,外部环境也 将限制国 内 金融环境的宽 松。综合 内 外环境判断 ,我们认 为金融 监管 高峰 已经 过去 ,但下 半年 仍会 维持 紧平 衡状态 。 上半年 在金 融强 监管 和去 杠杆的 背景 下, 央行 分别 于1 月24 日和3 月16 日 上调MLF 利率10BP , 向市场传递货 币政策收 紧 信号,利率债 收益率上 行 、流动性收紧 导致流动 性 偏好回升以 及由此导 致对经济下行 风险的担 忧 共同推动信用 利差扩大 , 二季度整体信 用利差一 度 升至近两年 高位。随 着 6 月 份高 频数 据( 包括 发电量 、挖 掘机 效率 、重 卡销量 、钢 铁产 量等 )整 体超预 期, 显示 二 季 度经济 基本 面好 于市 场预 期及叠 加美 联储 加息 靴子 落地 、 半年 度资 金面 并未 出 现超预 期紧 张态 势 , 市场对 信用 风险 担忧 减缓 和交易 热情 的快 速上 扬, 推动信 用利 差快 速 缩 窄。 在监管继续维 持紧平衡 态 势及经济基本 面企稳概 率 较高影响下, 预计下半 年 债市体现出波 动 率下降和收益 率缓慢上 行 并存的格局: 一是市场 逐 步适应监管高 压态势, 且 在资金拆借 成本较高 背景下,债市 纯套利空 间 被动压缩,投 资者相对 谨 慎应对加杠杆 和加久期 行 为;二是在 经济结构 改善及上层对 促经济转 型 的力度提升下 ,由金融 去 杠杆延续至实 体去杠杆 的 概率较高, 会逐步弱 化市场对金融 监管弱化 的 预期,且在发 达国家货 币 政策由松向紧 转化过程 中 ,国内出 现 金融宽松 的概率也在下 降;三是 信 用债收益率与 贷款加权 利 率水平相当, 具备较强 配 置力量的支 撑,使得 收益率 下行 空间 相对 有限 ; 四是 下半 年经 济基 本面 好于预 期概 率较 大, 与金 融监管 的相 互作 用下 , 推升债 市整 体收 益率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 值委员会 , 并制订有关工 作规则。 成 员包括运营分 管领导、 投 资分管领导、 督 察长、监察稽 核部负责 人 、研究部门负 责人、交 易 部负责人、基 金运营部 负 责人等,对 公司依法 受托管理资产 的投资品 种 估值政策、估 值方法和 估 值模型进行评 估、研究 、 决策,确定 估值业务 的操作流程和 风险控制 , 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允、 合 理,所有相关 成员均具 有 丰富的证券 基金行业 从业经验。本 公司的基 金 估值和会计核 算由基金 运 营部负责实施 ,根据相 关 的法律法规 规定、基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12 页 共 30 页


金合同的约定 ,制定了 内 部控制措施, 对基金估 值 和会计核算的 各个环节 和 整个流程进 行风险控 制,目的是保 证基金估 值 和会计核算的 准确性。 基 金运营部人员 均具备基 金 从业资格和 相关工作 经历。本公司 基金经理 可 参与讨论估值 原则及方 法 ,但不参与最 终估值决 策 。参与估值 流程各方 之间不 存在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报告期内,本 基金依据 签 署的《中债收 益率曲线 和 中债估值最终 用户服务 协 议》从中 央国 债 登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取 得中债 估值 服务 。 对于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或 挂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换 债券 、 可 交换 债、 资 产支持 证券 和 私募债 券除 外) , 鉴 于其 交 易量和 交易 频率 不足 以提 供持续 的定 价信 息 , 根 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 益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 按照中 证指 数有 限 公司所 独立 提供 的债 券估 值结果 确定 公允 价值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 进 行利润分配。 截止报告 期 末,根据本基 金基金合 同 和相关法律法 规 的规定 ,本 基金 无应 分配 但尚未 实施 的利 润 。 4.8 报告 期内管理人对本基 金持有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预警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不存 在需 要对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进 行说 明的 情况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光大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在鑫元 兴 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托 管过程中,严 格 遵守了《证 券投资基 金法》 、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 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 规、基金 合 同、托管协议 等的规定 , 依法安全保管 了基金的 全 部资产,对 鑫元兴利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投 资运作进行了 全面的会 计 核算和应有的 监督,对 发 现的问题及 时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 同时,按 规 定如实、独立 地向监管 机 构提交了本基 金运作情 况 报告,没有 发生任何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地 履行 了作 为基 金托 管人所 应尽 的义 务。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13 页 共 30 页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光大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依据《 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 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 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 其他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 管协议等的 规定, 对 基金管理人鑫 元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的投 资运作、 信 息披露等行为 进行了复 核 、监督,未 发现基金 管理人在投资 运作、基 金 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 份 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 基金费用开 支等方面 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利益的行为。 该基金在 运 作中遵守了有 关法律法 规 的要求,各 重要方面 由投资 管理 人依 据基 金合 同及实 际运 作情 况进 行处 理。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等内 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发表意 见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 公 司依法对基金 管理人鑫 元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编制 的 《鑫元兴利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2017 年 半 年度报 告 》 进 行了 复核 , 认为报 告中 相关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 、 财 务会 计报告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真 实、 准确 。 §6 半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 6.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兴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895,093.93 280,917.14 结算备 付金


5,382,369.43 1,768,058.51 存出保 证金


- 8,708.1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567,720,820.00 519,613,460.0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567,720,820.00 519,613,46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14 页 共 30 页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9,126,526.13 9,326,433.16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4.14 109.99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583,124,823.63 530,997,686.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79,999,200.00 31,999,68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98.83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64,155.37 169,414.69 应付托 管费


41,038.83 42,353.6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35,476.91 17,574.76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99,211.68 19,258.40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19,011.12 120,000.00 负债合 计


80,458,192.74 32,368,281.5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497,103,280.32 498,010,910.64 未分配 利润


5,563,350.57 618,494.79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502,666,630.89 498,629,405.43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83,124,823.63 530,997,686.95 注:报 告截 止 日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1.011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497,103,280.32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兴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3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15 页 共 30 页


一、收入


7,613,748.53 4,587,904.95 1.利息 收入


12,668,101.67 4,472,201.47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53,006.12 828,053.11 债券利 息收 入


12,615,095.55 2,703,947.37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940,200.99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2,588,143.08 -533,853.9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2,588,143.08 -533,853.97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2,466,433.32 599,000.74 4. 汇 兑收 益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223.26 50,556.71 减: 二、费用


2,667,248.72 776,830.47 1.管 理人 报酬


989,739.72 515,435.63 2.托 管费


247,434.91 128,858.89 3.销 售服 务费 6.4.8.2.3 - - 4.交 易费 用


2,175.00 2,927.86 5.利 息支 出


1,290,287.97 11,254.89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290,287.97 11,254.89 6.其 他费 用


137,611.12 118,353.2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4,946,499.81 3,811,074.48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 填列) 4,946,499.81 3,811,074.4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兴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 至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16 页 共 30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498,010,910.64 618,494.79 498,629,405.43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 净 利润) - 4,946,499.81 4,946,499.81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907,630.32 -1,644.03 -909,274.35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5,810.00 212.21 36,022.21 2. 基金 赎回 款 -943,440.32 -1,856.24 -945,296.56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497,103,280.32 5,563,350.57 502,666,630.8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200,966,987.17 - 200,966,987.17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 净 利润) - 3,811,074.48 3,811,074.48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296,238,630.00 1,777,467.23 298,016,097.23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97,257,515.25 2,983,085.14 500,240,600.39 2. 基金 赎回 款 -201,018,885.25 -1,205,617.91 -202,224,503.16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497,205,617.17 5,588,541.71 502,794,158.88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17 页 共 30 页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张乐 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 可[2015]2707 号《关于 准予 鑫元兴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的批 复》 核准,由鑫元 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和 《鑫元兴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负 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 契 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 不 定,首次设 立募集不 包括认购资金 利息共募集 200,966,975.03 元,业经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 验字(2016) 第 026 号验 资报告予 以验 证。经 向中国 证监会备 案 , 《鑫元兴利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 正式 生 效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200,966,987.17 份 基金 份 额, 其 中认 购资 金利 息折 合 12.14 份 基金 份额 。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光 大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固 定收 益类 金融工 具, 包括 国内 依法 发 行上市 的国 债、 金融债、央行 票据、企 业 债、公司债、 中期票据 、 地方政府债、 次级债、 中 小企业私募 债、证券 公司短 期债 、 可 分离 交易 可转债 的纯 债部 分、 短期 融资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 债券回 购、 同业 存款、 通知存款、银 行存款等 固 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以及 法 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 许 基金投资的 其他固定 收益类金融 工具(但须 符合 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本 基金不参与 买入股票 和权 证,投资于 债券资 产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 产 的 80%,现 金及到期 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占 基 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不 低于 5% 。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 较基准 为: 中证 全债 指数 收益率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鑫 元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批准 报出 。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以 下简 称 “中国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 鑫元 兴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18 页 共 30 页


基金合 同》 和在 财务 报表 附注 6.4.4 所列 示的 中国 证监会 、中 国基 金业 协会 发布的 有关 规定 及 允 许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编 制。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 金2017 年 半年 度的 财 务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反 映 了本基 金 2017 年6 月30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 及 2017 年 半年 度的 经营 成 果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 况等 有关信 息。 6.4.4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4.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6.4.4.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6.4.4.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 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6.4.5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证 券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财 税[2016]36 号《 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征增 值 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 号《 关于进一 步明确 全面推开营改 增试 点金融 业有 关政 策的 通知 》 、 财税[2016]70 号 《 关于 金 融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 政策的 补充 通知 》 、 及其他 相关 财税 法规 和实 务操作 ,主 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 于2016 年5 月1 日 前 ,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 不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 征收营 业税 。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免征 营业 税。 自 2016 年5 月 1 日起 , 金 融业 由缴纳 营业 税改 为缴 纳增 值税。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债券 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对国债 、地 方政 府债 以及 金融同 业往 来利 息收 入亦 免征增 值税 。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 债 券的差价收入 ,债券的 利 息收入及其他 收 入,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6.4.6 关 联方 关系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19 页 共 30 页


6.4.6.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无。 6.4.6.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鑫元 基金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 行” ) 基金托 管人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7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7.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7.1.1 股 票交 易 注:无 。 6.4.7.1.2 债 券交 易 注:无 。 6.4.7.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注:无 。 6.4.7.1.4 权 证交 易 注:无 。 6.4.7.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注:无 。 6.4.7.2 关 联方 报酬 6.4.7.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6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989,739.72 515,435.63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76.37 227.78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鑫 元 基金的管理人 报酬按前 一 日基金资产净 值 0.40% 的 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20 页 共 30 页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0.40% / 当 年天数 。 6.4.7.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6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247,434.91 128,858.89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光 大 银行的托管费 按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 0.10%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10% / 当年 天 数。 6.4.7.2.3 销 售服 务费 注:无 。 6.4.7.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无 。 6.4.7.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7.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注:无 。 6.4.7.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注:无 。 6.4.7.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3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光大银行 895,093.93 23,294.39 1,914,759.26 56,844.11 注:本 基金 的活 期银 行存 款由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保 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息 。 6.4.7.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无 。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21 页 共 30 页


6.4.7.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6.4.8 期 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6.4.8.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无 。 6.4.8.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无 。 6.4.8.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8.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注:无 。 6.4.8.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止本 报告 期 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 证券款 余 额79,999,200.00 元, 于 2017 年7 月5 日 到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基 金 转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按证券 交易 所规 定的 比例 折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6.4.9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允 价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为 567,720,820.00 元, 无属 于第 一层次 以及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2016 年 12 月 31 日 :第 二层 次519,613,460.00 元 ,无 属于 第一 层 次以及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22 页 共 30 页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 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 括 涨 跌 停时 的 交 易 不 活 跃) 、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行 等 情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停 牌 日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间 及 限售期间将相 关债券的 公 允价值列入第 一层次; 并 根据估值调整 中采用的 不 可观察输入 值对于公 允价值 的影 响程 度, 确定 相关债 券公 允价 值应 属第 二层次 还是 第三 层次 。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6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2)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于 2016 年12 月 21 日颁 布 的财税[2016]140 号 《关 于 明确金 融 房 地产开 发 教育 辅助 服 务 等 增值税 政策 的通 知》 的规 定:(1) 金 融商 品持 有期 间(含 到期) 取得 的非 保本收益(合同 中未明确 承 诺到期本金可 全部收回 的 投资收益),不 征收增值 税 ;(2) 纳税 人购入 基金、信托、 理财产品 等 各类资产管理 产品持有 至 到期,不属于 金融商品 转 让;(3) 资 管产品 运 营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为 , 以 资管 产品 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上述 政策 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执 行。 此外, 根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于 2017 年1 月6 日颁布 的财 税[2017]2 号 《关于 资管 产品 增值税 政策 有关 问题 的补 充通知 》 及 2017 年6 月 30 日颁 布的 财税[2017]56 号 《关 于资 管产 品 增 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 的 规定,资管产 品管理人 运 营资管产品过 程中发生 的 增值税应税 行为,暂 适用简 易计 税方 法, 按照 3% 的征 收率 缴纳 增值 税。 对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 营过 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 , 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 缴 纳;已缴纳增 值税的, 已 纳税额从资 管产品管 理人以后月份 的增值税 应 纳税额中抵减 。上述税 收 政策对本基金 截至本财 务 报表批准报 出日止的 财务状 况和 经营 成果 无影 响。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23 页 共 30 页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67,720,820.00 97.36 其中: 债券 567,720,820.00 97.3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6,277,463.36 1.08 7 其他各 项资 产 9,126,540.27 1.57 8 合计 583,124,823.63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2.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沪港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港 股通 投资 股票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24 页 共 30 页


7.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9,886,000.00 5.9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9,886,000.00 5.95 4 企业债 券 284,816,820.00 56.66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0,090,000.00 4.00 6 中期票 据 70,108,000.00 13.95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162,820,000.00 32.39 9 其他 - - 10 合计 567,720,820.00 112.94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36436 16 远洋 01 446,000 43,783,820.00 8.71 2 101351018 13 金隅 MTN001 400,000 40,892,000.00 8.14 3 136427 16 葛洲 02 400,000 39,188,000.00 7.80 4 136391 16 圆融 01 400,000 38,940,000.00 7.75 5 1380188 13 金 坛债 500,000 30,735,000.00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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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7.10.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债 期货 。 7.10.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国债 期货 。 7.10.3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债 期货 。 7.11 投 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报告期内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没 有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7.11.2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不 存在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备选 股票 库的 情况。 7.11.3 期 末 其他 各项资产 构成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26 页 共 30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9,126,526.13 5 应收申 购款 14.1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126,540.27


7.11.4 期 末 持有 的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7.11.5 期 末 前十 名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03 2,448,784.63 497,017,892.64 99.98% 85,387.68 0.02%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9,691.47 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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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期末 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总量区间 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1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6 年 1 月 13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200,966,987.17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98,010,910.64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35,810.00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943,440.32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97,103,280.32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0.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本 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 人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发 布了《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关 于基 金 行业高 级管 理人 员变 更公 告》 , 自 2017 年 2 月 17 日起张 丽洁 女士 不再 担任 公司副 总经 理职 务 ; 基金管 理人 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发 布了 《鑫 元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基 金行 业高级 管理 人员 变更 公告》 ,自2017 年5 月3 日起史 少杰 先生 不再 担任 公司总 经理 助理 职务 。 2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托 管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生 重大 人事 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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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涉及基金管 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 生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权益 或者基 金份 额的 价格 产生 重大影 响的 涉 及 基金财 产、 基金 管理 业务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0.4 基金投资策 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未 发生 基金 投资 策略改 变。





10.5 为基金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所 聘用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未发 生改 变。





10.6 管理人、托 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1 、本 基金 管理 人及 其高 级 管理人 员在 本报 告期 内未 受稽查 或处 罚。 2 、基 金托 管人 涉及 托管 业 务的部 门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在本 报告 期内 未受 稽查 或处罚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金公司 2 - - 12,315.00 27.41% - 中信证券 2 - - 8,685.00 19.33% - 方正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14,087.00 31.36% - 银河证券 2 - - - - - 安信证券 2 - - 9,836.00 21.90% - 注: (1 )交 易单 元的 主要 选择标 准:


1)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营 行 为规范 ; 2)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 具 备投资 运作 所需 的高 效、 安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需要 ; 鑫元兴利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第 29 页 共 30 页


3)具 备研 究实 力, 能及 时 提供高 质量 的研 究服 务;


4)收 取的 交易 佣金 费率 合 理。


(2 )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程 序 :


1) 投 资研 究部 根据 选择 标 准选取 合作 券商 ,发 起签 署研究 服务 协议 ;


2) 交 易部 发起 与合 作券 商 签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 办理交 易单 元的 相关 开通 手续, 调整 相关 系统 参数, 基金 运营 部及 时通 知托管 人。


(3)报 告 期内 基金 租用 券 商交易 单元 的变 更情 况: 无。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金公司 - - 1,231,500,000.00 27.41% - - 中信证券 - - 868,500,000.00 19.33% - - 方正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1,408,700,000.00 31.36% - - 银河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983,600,000.00 21.90%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 内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超过 20% 的 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 化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 达到或者 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70101-20170630 497,017,892.64 0.00 0.00 497,017,892.64 99.98 个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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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有 风险 本基金已 有单一 投资者 所 持基金份 额达到 或超过 本 基金总份 额的 20% , 中 小 投资者在 投资本 基金 时可能面 临以下 风险: (一)赎 回申请 延期办 理 或暂停赎 回的风 险 单 一 投资 者 大额 赎回 时 易触 发 本基 金 巨额 赎回 的 条件 , 因此 当 发生 巨额 赎回时 , 中小 投 资者 可 能面临小 额赎回 申请也 需 要按同比 例部分 延期办 理 、延缓支 付或暂 停赎回 的 风险。 (二)基 金净值 大幅波 动 的风险 单 一 投资 者 大额 赎回 时 ,基 金 管理 人 进行 基金 财 产大 量 变现 , 会对 基金 资产净 值 产生 影 响; 且 如 遇 大额 赎 回费 用归 入 基金 资 产、 基 金份 额净 值 保留 位 数四 舍 五入 等问 题,都 可 能会 造 成基 金 资产净值 的较大 波动。 (三)基 金投资 目标偏 离 的风险 单 一 投资 者 大额 赎回 后 ,很 可 能导 致 基金 规模 骤 然缩 小 ,基 金 将面 临投 资银行 间 债券 、 交易 所 债券时交 易困难 的情形 , 从而使 得 实现基 金投资 目 标存在一 定的不 确定性 。 (四)基 金合同 提前终 止 或其它相 关风险 《基金合 同》 生效 后, 连 续 20 个工 作日出 现基金 份额持有 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 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的, 基金 管理人应 当在定 期报告 中 予以披露; 连续 60 个工 作日出现 前述情 况的, 基 金 管理 人 应当 向中 国 证监 会 报告 并 提出 解决 方 案, 如 转换 运 作方 式、 与其他 基 金合 并 或者 终 止 基 金合 同 等, 并召 开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大 会进 行 表决 。 因此 , 在极 端情 况下, 当 单一 投 资者 大 量赎回本 基金后 ,可能 造 成基金资 产净值 大幅缩 减 ,对本基 金的继 续存续 产 生决定性 影响。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