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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聚盈A(686868)

浙商聚盈: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浙 商 聚 盈 信用 债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7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浙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8 月29 日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3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 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1 月1 日起 至2017 年6 月30 日 止。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3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基金主 代码 686868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9 月18 日 基金管 理人 浙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930,174,737.6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 券 A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686868 686869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929,250,619.44 份 924,118.25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有效 控制 风险 与保 持资 产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通 过 严格的 信用 分析 和对 信 用 利 差变动 趋势 的判 断, 追求 基金资 产长 期、 持续、 稳 定增值 , 力 争获 得超 越业 绩 比较基 准的 投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采用 自上 而下 与自 下而上 相结 合的 投资 策略 , 在科学 分析 与有 效 管 理 信 用风险 的基 础上 , 实 现风 险与收 益的 最佳 配比 。 一 方面, 本基 金通 过深 入 分 析 影响证 券市 场各 个因 素的 运行趋 势及 其对 证券 市场 的作用 机制, 综合 分 析 评 判 证券市 场中 债券 、 股票 等 各类资 产风 险收 益特 征的 相对变 化 , 在 投资 组合 比 例 范围内 适时 调整 债券 、 股 票等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 另 一方面 , 本 基金 通过 久 期 策 略、 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信 用利差 曲线 策略 、 信 用债 个券分 析策 略、 息差 套利 策 略和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策略 等固定 收益 投资 策略 ,以 增加投 资组 合的 收益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指 数收 益率 (全 价)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 其 预期 风险 与 预 期收益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和 混合型 基金 ,高 于货 币市 场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浙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郭乐琦 陆志俊 联系电 话 021-60350812 95559 电子邮 箱 guoleqi@zsfund.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0-679-908/021-60359000 95559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3 页


传真 0571-28191919 021-62701216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 网址 http://www.zsfund.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3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 券A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 券 C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 - 2017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 - 2017 年6 月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9,174,243.73 944.84 本期利 润 17,313,451.33 11,140.13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28 0.0119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1.25% 1.16%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37% 1.18%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7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4,742,440.82 2,227.11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025 0.0024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975,178,530.10 945,886.29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24 1.024 注:上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 包括 持有人认购或 交易基金的 各项 费用(例如,开 放式基金 的申 购赎回费、基金 转换费 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 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 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采用 期末 资产负债表中 未分配利润 与未 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 孰低 数(为期末余额 ,不是 当期发生数)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 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39% 0.05% 0.90% 0.06% -0.51% -0.01% 过去三 个月 0.68% 0.04% -0.88% 0.08% 1.56% -0.04% 过去六 个月 1.37% 0.05% -2.11% 0.08% 3.48% -0.03% 过去一 年 1.46% 0.07% -3.50% 0.10% 4.96% -0.03% 过去三 年 16.51% 0.37% 2.70% 0.10% 13.81% 0.27% 自基金 合同 20.23% 0.32% 2.99% 0.09% 17.24% 0.23%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3 页


生效起 至今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 券 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39% 0.06% 0.90% 0.06% -0.51% 0.00% 过去三 个月 0.59% 0.05% -0.88% 0.08% 1.47% -0.03% 过去六 个月 1.18% 0.05% -2.11% 0.08% 3.29% -0.03% 过去一 年 0.99% 0.07% -3.50% 0.10% 4.49% -0.03% 过去三 年 15.20% 0.37% 2.70% 0.10% 12.50% 0.2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7.96% 0.32% 2.99% 0.09% 14.97% 0.23%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3 页


注:1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为 2012 年 9 月 18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 本基金生效时间已满一年。 2 、 本基金建仓期为6 个月, 从2012 年9 月18 日至 2013 年3 月17 日 , 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 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 金合同约定。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3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浙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0]1312 号) 批准,于 2010 年 10 月 21 日成 立。 公司 股东为 浙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通联 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养生 堂有 限 公 司、 浙大 网新 集团 有限 公 司, 四家 股东 各出 资7500 万元 , 公 司注 册资 本 3 亿 元人民 币 。 注 册地 为 浙江省 杭州 市。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浙商基 金共 管理 十五 只开 放式基 金—— 浙 商大 数据 智选消 费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浙商 沪 深 30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浙 商惠 丰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浙商惠利纯债 债券型证 券 投 资基金、浙 商惠南纯 债 债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 浙 商惠享纯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盈 纯 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浙商惠裕纯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浙商聚潮 策略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浙商聚 潮产业成 长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浙 商聚潮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浙商 聚 潮新思维混合 证券投资 基 金、浙商聚盈 信用债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浙 商日添 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浙商日 添金 货币 市场 基金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吕文晔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6 年 3 月 17 日 - 5 吕 文 晔先 生 ,英 国华 威大 学 过 程工 程 和商 业管 理硕 士 。 曾任 平 安资 产管 理有 限 责 任公 司 交易 部债 券交 易员。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 金 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 规 、证监会规定 和 基金合同的约 定,本着 诚 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 则 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 在 严格控制风 险的前提 下,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 谋 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 内 ,基金运作整 体合法合 规 ,无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3 页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规 范公 平交 易行 为 , 保护投 资者 合法 权益 , 根 据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基 金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 管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 管 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导 意见》等法 律法规 规 定,本公司制 定了相应 的 公平交易制度 。在投资 决 策层面,本公 司实行投 资 决策委员会 领导下的 投资组合经理 负责制, 对 不同类别的投 资组合分 别 管理、独立决 策;在交 易 层面,实行 集中交易 制度,建立了 公平的交 易 分配制度,确 保各投资 组 合享有公平的 交易执行 机 会,严禁在 不同投资 组合之间进行 利益输送 ; 在监控和评估 层面,本 公 司金融工程小 组将每日 审 查当天的投 资交易, 对不同投资组 合在交易 所 公开竞价交易 中同日同 向 交易的交易时 机和交易 价 差进行监控 ,同时对 不同投 资组 合临 近交 易日 的同向 交易 和反 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和 交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违反 公平 交易 制度 的行 为。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现异 常交 易行为 。 公司旗下管理 的各投资 组 合在交易所公 开竞价同 日 反向交易的控 制方面, 未 出现成交较少 的 单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交 量 5% 的 情况 ,亦 未 受到监 管机 构的 相关 调查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投资 品种为信用债和可转债, 管理 人 以 投 资 短 久 期 银 行 存单 和 地 方 债 为 主。报 告期 内组 合增 加了 存单和 利率 债的 配置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浙商 聚盈 信用债 债券 A 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1.024 元, 本报 告期 基金份 额净 值 增 长率为 1.37% ;截 至本 报 告期末 浙商 聚盈 信用 债债 券 C 基金 份额 净值为 1.024 元,本 报告 期基 金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为1.18%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为-2.11%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上半年 各项 宏观 经济 数据 随着房 地产 投资 以 及 制造 业投资 放缓 而冲 高回 落,6 月份 PPI 同比 由一季 度最 高 点7.8%回落至 5.5% ,7 月份 基本 持平 。 央行 整体 货币 政策 依然 维持中 性, 但从 二季 度末开始在实 际操作中 更 加注重呵护银 行间市场 流 动性,资金面 较一季度 有 所好转。展 望未来,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3 页


房地产 销售 和投 资或 继续 小幅下 行, 基建 投资 预计 将保持 基本 平稳 ;M2 在 低 位震荡 ,CPI 总 体上 行风险 较小 ,但 需要 关注 商品价 格暴 涨 对 CPI 价格 的传导 ;总 体从 基本 面看 对债券 有一 定支 持 , 后续仍需关注 政策面特 别 是监管政策对 债市的影 响 。海外方面关 注三季度 美 联储缩表对 大 类资产 价格的影响。 基于上述 分 析,我们认为 在经历上 半 年经济冲高回 落以及金 融 监管趋严的 冲击后, 下半年 债券 市场 或呈 现震 荡慢牛 的走 势。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相 关 规定和基金合 同关于估 值 的约定,对基 金 所持有的投资 品种进行 估 值,本基金托 管人根据 法 律法规要求履 行估值及 净 值计算的复 核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 在估值调 整 导致基金资产 净值的变 化 在 0.25% 以上时对 所采用 的相关估值模 型、假 设及参数的适 当性发表 审 核意见并出具 报告。本 基 金管理人为了 确保估值 工 作的合规开 展,建立 了负责估值工 作的估值 委 员会,并制订 了相关制 度 及流程。估值 委员会主 要 负责基金估 值相关工 作的评估、决 策、执行 和 监督,确保基 金估值的 公 允与合理。公 司估值委 员 会成员中不 包括基金 经理。 报告 期内 ,参 与估 值流程 各方 之间 无重 大利 益冲突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进 行 了2 次收 益分 配, 第1 次向A 级份额 持有 人分 配利 润:28,940,177.35 元, 向C 级 份额 持有 人分 配 利润: 7,547.37 元; 第2 次向 A 级 份额 持有 人分 配利 润: 13,505,057.36 元, 向C 级 份额 持有 人分 配利润 :5,541.10 元。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不存 在对 本基 金持有 人数 或基 金资 产净 值预警 的情 形。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3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2017 年上 半年 度, 基金托 管人在 浙商 聚盈 信用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托管 过程中 , 严 格 遵 守了《证券投 资基金法 》 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基 金合同、托管 协议,尽 职 尽责地履行 了托管人 应尽的 义务 ,不 存在 任何 损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2017 年上 半年 度, 浙商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在浙 商 聚 盈信用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投 资运 作、 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 基 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 计 算、基金费用 开支等问 题 上,托管人 未发现损 害基金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进 行了 2 次收益 分配 ,分 配金 额 为 42,458,323.18 元 ,符 合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2017 年上 半年 度, 由 浙商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编 制并 经托管 人复 核审 查的 有关 浙商聚 盈信 用 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半 年度报告中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收益 分配情况 、 财务会计报 告相关内 容、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真实、 准确 、完 整。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3 页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 浙商 聚盈 信用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6.4.7.1 84,576,556.08 9,090,692.18 结算备 付金


43,162,643.76 - 存出保 证金


10,100.81 9,856.41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4.7.2 1,988,764,486.00 47,877,560.6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988,764,486.00 47,877,560.6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6.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4.7.4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12,199,789.89 - 应收利 息 6.4.7.5 29,345,830.59 1,149,058.22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9.99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6.4.7.6 - - 资产总 计


2,558,059,417.12 58,127,167.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6.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500,000,000.0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80,299,762.10 - 应付赎 回款


- 109.35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138,370.58 34,307.42 应付托 管费


325,248.72 9,802.1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72.19 286.85 应付交 易费 用 6.4.7.7 40,357.81 9,946.60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3 页


应交税 费


266,363.96 266,363.96 应付利 息


-199,841.40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6.4.7.8 64,466.77 105,000.08 负债合 计


581,935,000.73 425,816.3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6.4.7.9 1,930,174,737.69 55,912,864.16 未分配 利润 6.4.7.10 45,949,678.70 1,788,486.87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976,124,416.39 57,701,351.03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558,059,417.12 58,127,167.41 注: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24 元 ,基金份额总额 1930174737.69 份。本基金 A 类份额 净值为 1.024 元,份额总额1929250619.44 ;C 类份额净值为1.024 元,份额总额 924118.25 。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 浙商 聚盈 信用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27,508,208.98 19,214,352.07 1.利息 收入


28,164,731.78 35,071,488.1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4.7.11 171,750.25 196,370.67 债券利 息收 入


27,934,094.10 34,738,897.65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58,887.43 136,219.79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194,039.18 -13,339,200.48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6.4.7.12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6.4.7.13 1,194,039.18 -13,339,200.4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6.4.7.13.5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6.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6.4.7.15 - - 股利收 益 6.4.7.16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6.4.7.17 -1,850,597.11 -2,518,423.74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3 页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6.4.7.18 35.13 488.18 减: 二、费用


10,183,617.52 7,956,636.00 1.管 理人 报酬 6.4.10.2.1 4,662,046.99 2,917,863.46 2.托 管费 6.4.10.2.2 1,332,013.38 833,675.28 3.销 售服 务费 6.4.10.2.3 1,667.93 1,360,056.33 4.交 易费 用 6.4.7.19 55,658.99 25,141.90 5.利 息支 出


4,026,870.88 2,725,444.86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026,870.88 2,725,444.86 6.其 他费 用 6.4.7.20 105,359.35 94,454.17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7,324,591.46 11,257,716.07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7,324,591.46 11,257,716.07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 浙商 聚盈 信用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55,912,864.16 1,788,486.87 57,701,351.03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17,324,591.46 17,324,591.46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列) 1,874,261,873.53 69,294,923.55 1,943,556,797.08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928,709,244.18 71,361,820.58 2,000,071,064.76 2. 基金 赎回 款 -54,447,370.65 -2,066,897.03 -56,514,267.68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 ( 净值 减 少以“- ”号 填列 ) - -42,458,323.18 -42,458,323.18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3 页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1,930,174,737.69 45,949,678.70 1,976,124,416.3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49,382,279.15 8,334,099.16 57,716,378.31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11,257,716.07 11,257,716.07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列) 262,279,902.32 33,630,838.47 295,910,740.79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870,074,284.32 132,716,195.29 1,002,790,479.61 2. 基金 赎回 款 -607,794,382.00 -99,085,356.82 -706,879,738.82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 ( 净值 减 少以“- ”号 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311,662,181.47 53,222,653.70 364,884,835.17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 至 - 财务 报表 由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李志 惠______














______ 唐 生林______














____ 唐生 林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经 中 国 证 券 监督 管理 委 员 会( 以下 简称" 中国 证监 会") 《关 于 核准浙 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证监 许可 2012 947 号)批 准, 由浙 商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浙商基 金公 司") 依照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 资基金 法》 及其 配套 规则 和《浙 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 8 月 6 日至2012 年9 月14 日公 开发售 , 募 集资 金总 额人 民币 287,276,504.42 元 , 其中扣 除认 购费 后的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3 页


有效认购资金人民 币 287,195,061.06 元,有效认购 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利息 人民 币 81,443.36 元,共 折 合 287,276,504.42 份 基金 份额 。上 述募 集 资金已 经毕 马威 华振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验证 , 并 出具 了毕 马 威华振 沪验 字 第1200074 号验资 报告 。 本基 金为 契 约型开 放式 , 存续 期 限不定 。基 金合 同已 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生 效。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浙商 基金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以 下简 称"交 通银 行") 。 本基金 根据 认购 费、 申购 费、销 售服 务费 收取 方式 的不同 ,将 基金 份额 分 为 A 类( 以下 简称" 浙商信 用 债A") 基金 份额 和 C 类(以 下简 称"浙 商信 用债 C") 基 金份 额。 浙商 信 用债 A 基金 份额 : 在 投资人 认购 、申 购基 金时 收取认 购费 、申 购费 而不 计提销 售服 务费 ;浙 商信 用债 C 基金 份额 : 不 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 而 是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 计 提销售服务费 。投资人 在 认购、申购 基金份额 时可自 行选 择基 金份 额类 别。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及 其配 套 规则、 《浙 商聚 盈信 用债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合同 》和《浙 商聚 盈信用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 基金招募说 明书(更新) 》 的有关规定 ,本基 金 投资于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工 具 , 包 括国 内依 法 发行上 市的 债券 、 货币 市 场工具 、 股票( 含中 小 板、 创业 板及 其他 经中 国 证监会 核准 上市 的股 票) 、 权证 以 及法 律 、 法 规或 中 国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但须 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 规定) 。 本基金主要投 资于国债 、 央行票据、金 融债(含政 策 性金融债)、企 业债、公 司 债、可转换 债 券( 含 分离 交易 的可 转换 债 券)、 次 级债 、 短 期融 资券 、 中期 票据、 资产 支持 证 券、 回 购(逆 回购)、 银行存款等固 定收益类 资 产。本基金也 可投资于 非 固定收益类金 融工具。 本 基金不直接 从二级市 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 益 类资产,也不 参与一级 市 场的新股申购 或增发新 股 ,仅可持有 因可转换 债券转股形成 的股票、 因 投资于分离交 易可转换 债 券而产生的权 证等,以 及 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允许投资 的其他非 固定 收益类品种( 但须符合 中国 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因上 述原因持有 的股票 和权证 等资 产 , 本 基金 应 在其可 交易 之日 起 的30 个 交易日 内卖 出 。 本 基金 投 资组合 比例 为 : 债 券 等固定收益类 资产占基 金 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 80% , 其中信用债券 的投资比 例 不低于固定收 益类资 产的80% ; 投资 于非 固定 收 益类资 产的 比例 不高 于基 金资产 的 20% , 其中 权证 的 投资比 例不 高于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3% , 现金 或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的 投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 综合 指数 收益 率( 全价)。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 披露管 理办 法》 , 本 基金 定 期报告 在公 开披 露的 第二 个工作 日 , 报 中 国证监 会和 基金 管理 人主 要办公 场所 所在 地中 国证 监会派 出机 构备 案。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3 页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按照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财政 部( 以下 简称" 财政 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 《企 业 会 计准则-基 本准 则》 和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以 下 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 、 中 国证券业协会 于 2007 年 颁布的《证券 投资 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 引》 、 《浙商聚盈 信用债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 同》 和中国证监 会允许 的 如财务 报表 附 注7.4.4 所 列示的 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 的规定 编制 年度 财务 报表 。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 金 2017 年 6 月 30 日 的财 务 状况以 及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期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况 。 此外本 财务 报表 同时 符合 如财务 报表 附 注6.4.2 所 列示的 其他 有关 规定 的要 求。 6.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会 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与 最 近 一 期 年 度 会 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一 致。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重大会 计政 策变 更。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重大会 计估 计变 更。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过重大 会计 差错 。 6.4.6 税项 根据财税字 [1998] 55 号 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税收 问题的通知 》 、 财税[2002] 128 号文 《关 于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有 关税收 问题 的通 知》 、财 税[2004] 78 号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 财税[2012] 85 号文《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证监 会关 于 实 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关 问 题的通知 》 、财 税[2015] 101 号《财政 部国家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 103 号 文《 关于 股权 分置 试点改 革有 关 税 收政 策问 题的通 知》 、上 证交 字[2008] 16 号《 关于 做好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3 页


调整证 券交 易印 花税 税率 相关工 作的 通知 》及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 发布 的《 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 于做好证 券 交易印花税征 收方式调 整 工作的通知 》 、 财税[2008] 1 号文《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关 于 企 业所 得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 通知 》 、财税[2016] 36 号 文《 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 局关于全面推 开营业税 改 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 》 、 财 税[2016] 140 号文《关 于 明确金融、房 地产 开发、教育辅 助服务等 增 值税政策的通 知 》 、财税[2017] 2 号 文《关于 资管产 品增值 税政策 有关 问题的补充通 知 》 、财税[2015] 125 号文《 关于内地 与香港基金互 认有关税 收 政策的通知》 及其 他相关 税务 法规 和实 务操 作,本 基金 适用 的主 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a)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 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b)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基 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暂 免征 收营 业税 和企业 所得 税 。 (c) 自2016 年5 月1 日起 , 在全国 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改 征增 值税 (以 下称 营改增) 试点, 建筑业、房地 产业、金 融 业、生活服务 业等全部 营 业税纳税人, 纳入试点 范 围,由缴纳 营业税改 为缴纳 增值 税。 证券投资基金 ( 封闭式证 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 券 投资基金) 管 理人运用 基 金买卖股票、 债 券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对香港 市场 投资 者 ( 包括 单位和 个人) 通 过基 金互 认买卖 内地 基金 份额 免征 增值税 。 2018 年1 月1 日 ( 含) 以 后, 资 管产 品运 营过 程中 发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 为, 以资管 产品 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按照 现行规 定缴 纳增 值税 。 对 资管产 品 在 2018 年1 月1 日前运 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未 缴 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 已缴纳增值税 的,已纳 税 额从资管产 品管理人 以后月 份的 增值 税应 纳税 额中抵 减。 因此 ,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基 金 没有计 提有 关增 值税 费用。 (d) 基 金作 为流 通股 股东 在股权 分置 改革 过程 中收 到由非 流通 股股 东支 付的 股份、 现金 对价 ,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企 业所 得税和 个人 所得 税。 (e) 对基金 取得的股 票的 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 的 利息收入,由 上市公司 、 发行债券的企业 在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 入时 代扣代 缴 20% 的 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1 月1 日 起 , 对所 取得 的股 息红 利收入 根据 持股 期限 差别 化计算 个人 所得 税的 应纳 税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1 个 月以内 ( 含1 个月) 的,其 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 按50%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 持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 股 权登记 日为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9 月7 日 期间 的, 暂减 按 25%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 股 权 登记日 在2015 年 9 月 8 日 及以后 的,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f) 关 于香 港市 场投 资者 通过基 金互 认买 卖内 地基 金份额 的所 得税 问题 :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3 页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 ( 包括企业和个人) 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 得,暂免征 收所得税 。对 香港市场投 资者 (包括 企 业和个人) 通过基金 互认 从内地基金 分配取 得 的收益 , 由 内地 上市 公司 向该内 地基 金分 配股 息红 利时, 对香 港市 场投 资者按照 10% 的税 率代 扣所 得税;或发行债券的企 业 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 时,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 照 7% 的税率代扣所得 税,并由内地 上市公司 或 发行债券的企 业向其主 管 税务机关办理 扣缴申报 。 该内地基金 向投资者 分配收 益时,不 再扣 缴所 得 税。 内地基 金管 理人 应当 向相 关 证券 登记 结算 机构 提供 内地基 金的 香港 市场 投资 者的相 关信 息。 (g) 基 金卖 出股 票 按 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h) 对投资 者 (包括个 人 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 分 配中取得的收 入,暂不 征 收个人所得税 和 企业所 得税 。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 其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 关联 方未发 生变 化。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浙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浙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通联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浙江浙 大网 新集 团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养生堂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聚 潮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去 年同 期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股票 交易 。 6.4.8.1.2 债 券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去 年同 期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债券 交易 。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3 页


6.4.8.1.3 债 券回 购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去 年同 期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债券 回购 交易 。 6.4.8.1.4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去 年同 期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权证 交易 。 6.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去 年同 期均没 有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4,662,046.99 2,917,863.46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765.68 4,800.15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 的年费率计提 , 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 . 7 % / 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332,013.38 833,675.28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 的年费率计提, 每 日计提, 按月支付。 计 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 . 2 % /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3 页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 券A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 券C 合计 交通银 行 - 3.62 3.62 浙商直 销 - 14.48 14.48 合计 - 18.10 18.10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浙 商 聚 盈 信 用 债 债 券A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 券C 合计 交通银 行 - 147.11 147.11 浙商直 销 - 1,356,931.62 1,356,931.62 合计 - 1,357,078.73 1,357,078.73 注:浙商聚盈 信用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 浙商 聚盈信用债 C 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率为 年费率 0.35% ,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服务费= 浙商聚盈信用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0 . 3 5 % / 当年天数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去 年同 期均未 与关 联方 通过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进行 债券(含回购)交 易。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在本 期间未 持有 本基 金。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方 在本 期间 末未 持有 本基金 。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3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司 84,576,556.08 82,791.30 17,162,127.16 159,252.42 注: 本基金通过 “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 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 金,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相 关余额为人民币 43,162,643.76 元。(2016 年 6 月 30 日: 人 民币 3,000,143.18 元)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去 年同 期均未 在承 销期 内购 入过 由关联 方承 销的 证券 。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上述关 联交 易均 根据 正常 的商业 交易 条件 进行 ,并 以一般 交易 价格 为定 价基 础。 6.4.9 期 末(2017 年 6 月 30 日 )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根据 《证 券发 行与 承销 管 理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参 与网下 配售 , 可与 发行 人 、 承 销商 自主 约 定网下配售股 票的持有 期 限并公开披露 。持有期 自 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之 日 起计算。在 持有期内 的股票为流动 受限制而 不 能自由转让的 资产。基 金 还可作为特定 投资者, 认 购由中国证 监会《上 市公司 证券 发行 管理 办法 》 规范 的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 所认购 的股 票自 发行 结束 之日 起 12 个月 内不 得转让 。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因认 购新 发或 增发证 券而 受上 述规 定约 束的流 通受 限 证 券。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未持有 暂时 停牌 股票 。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未持有 银行 间市 场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 证券款 余 额500000000 元 , 于 2017 年7 月3 日 ( 先 后) 到期 。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基金 在回 购期 内持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3 页


有的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 券和/ 或在 新质 押式 回购 下 转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按证 券 交易所 规定 的比 例 折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6.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3 页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988,764,486.00 77.75 其中: 债券 1,988,764,486.00 77.75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27,739,199.84 4.99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41,555,731.28 17.26 8 合计 2,558,059,417.12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7.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沪 港通股 票。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资 产。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资 产。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3 页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资 产。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未 持有 股票资 产。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1,245,245,886.00 63.01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739,517,000.00 37.4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99,861,000.00 20.23 4 企业债 券 4,001,600.00 0.2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988,764,486.00 100.64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08602 国开 1704 3,000,000 300,060,000.00 15.18 2 130717 15 北京 05 1,800,000 177,588,000.00 8.99 3 1720016 17 北 京银 行绿 色金 融 01 1,400,000 139,356,000.00 7.05 4 130705 15 大连 Z5 1,100,000 108,801,000.00 5.51 5 1720015 17 哈 市银 行绿 色金 融 01 1,000,000 100,450,000.00 5.08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3 页


7.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7.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1.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没 有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或在 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况 。 7.11.2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股票 没有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7.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0,100.8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12,199,789.89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9,345,830.59 5 应收申 购款 9.99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1,555,731.28


7.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可转债 。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3 页


7.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7.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告 中市 值占 资产 或净 值比例 的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存 在尾 差。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3 页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浙商 聚盈 信用 债债 券A 170 11,348,533.06 1,928,637,408.91 99.97% 613,210.53 0.03% 浙商 聚盈 信用 债债 券C 67 13,792.81 0.00 0.00% 924,118.25 100.00% 合计 237 8,144,197.21 1,928,637,408.91 99.92% 1,537,328.78 0.08% 注: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浙商聚 盈 信用债 债 券A 3,036.38 0.00% 浙商聚 盈 信用债 债 券C 1,594.89 0.17% 合计 4,631.27 0.00%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A 0~10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3 页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C 0~10 合计 0~1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 金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A 0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C 0 合计 0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3 页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A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9 月 18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112,957,405.28 174,319,099.1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54,971,477.02 941,387.14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928,697,736.59 11,507.59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54,418,594.17 28,776.48 本 报 告期 基 金拆 分 变动 份额 ( 份额 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929,250,619.44 924,118.25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3 页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2017 年2 月15 日, 唐生 林先生 就任 浙商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经 理职 务。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无 重大 人事变 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财产 没有 发生 诉讼 事项 。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变 。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未改 聘为 基金审 计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基金 管理 人没 有发 生受 监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的情 形。 本报告 期内 托管 人的 托管 业务部 门及 其相 关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任 何稽 查或 处罚。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上海证 券 1 - - - - -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3 页


兴业证 券 1 - - - - - 国金证 券 1 - - - - - 方正证 券 1 - - - - - 华创证 券 1 - - - - - 安信证 券 2 - - - - - 长江证 券 1 - - - - - 注:1 、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 ) 遵循国家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各项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 (2 ) 维护持有人利益,不利 用基金资产进行利益输送,不承诺交易量; (3 ) 以券商服务质量作为席 位选择和佣金分配的标准。 2 、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 投资管理部、市场部 a 、 专员与券商联系商讨合作意 向, 根据公司及基金法律文件中对券商席位的选择标准, 并参考中央交易室主管的 建议,确定新基金租用或基金新租用席位的所属券商 以及(主)席位。 b 、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通过。 (2 ) 中央交易室 a 、专员将我公司格式版本的《证券交易席位使用协议》发送给券商相关业务联系人。 b 、 券商对我公司提供的协议有修改意见的, 其内容若涉及投 资管理部、 市场部、 运营保障 部的, 由专员分别将此 内容发送给上 述部门审议 ,并 由专员将我公 司各职能部 门反 馈的意见与券商 进行商议 ,形 成一致意见后完 成协议 初稿,交我公司监察稽核部审核。 c 、 对券商和我公司双方同意的协议文本进行签字盖章。 我公司盖章程序, 由专员填写合同流转单, 分别送达投资 管理部、市场部、运营保障部、监察稽 核部签字,最后盖章。 3 、本基金报告期内券商交易单元变更情况: (1 )新增券商交易单元:无 (2 ) 上表中所列交易单元均与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 用。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2017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3 页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上海证 券 4,987,741.92 1.41% - - - - 兴业证 券 146,550,908.07 41.47% 10,894,300,000.00 47.56% - - 国金证 券 201,849,614.46 57.12% 12,012,343,000.00 52.44% - - 方正证 券 - - - - - - 华创证 券 - - - - - - 安信证 券 - - - - - - 长江证 券 - - - - - - 浙 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