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6 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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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7年0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 月1日起至6月 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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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新沃通利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6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12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7,820,964.0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664 00366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6,452,653.24份 1,368,310.81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
要配置公司债券、 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
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
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
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分散投资策略及资产支
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
种固定收益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
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收益的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陈阳 陆志俊
联系电话 400-698-9988 95559
电子邮箱 service@sinvofund.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9988 95559
传真 010-58290555 021-62701216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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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sinvo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新沃通利纯债A 新沃通利纯债 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 日- 2017
年 6月 30日)
报告期(2017 年1月1日 -
2017年 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02,140.63 711,182.07
本期利润 1,239,961.25 25,578.5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40 0.000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28% 3.7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13 0.026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7,702,047.86 1,420,494.5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30 1.0381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6 年 12 月 27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新沃通利纯债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25% 0.07% 1.24% 0.07% 0.01% 0.00%
过去三个月 0.68% 0.08% 0.22% 0.08% 0.46% 0.00%
过去六个月 1.28% 0.06% -0.12% 0.08% 1.40% -0.02%
自基金合同 1.30% 0.06% 0.35% 0.08% 0.95% -0.02%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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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起至今
新沃通利纯债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21% 0.07% 1.24% 0.07% -0.03% 0.00%
过去三个月 0.54% 0.08% 0.22% 0.08% 0.32% 0.00%
过去六个月 3.79% 0.25% -0.12% 0.08% 3.91% 0.1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81% 0.25% 0.35% 0.08% 3.46% 0.17%
注:本着公允性原则、可复制性原则和再平衡等原则,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作为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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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年8月, 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
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具有基金管理资格,经营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成立以来,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均得
到较快发展。
公司于 2015 年成立了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并于 2016 年成立了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新沃鑫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公司
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专业创造机会,合作实现价值”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
发展战略,坚守“诚信、专业、合作、超越”的价值准则,致力于经过长期努力跻身国内一流基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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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公司行列,力求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武亮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固
定收益
部总经
理
2016年
12 月 29 日
- 5年
香港城市大学博士, 中国籍。2011
年 8月至2012年9月任职于海通
证券,担任研究所固定收益研究
员; 2012年 10 月至 2016年 10月
任职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历任债券研究部策略主管、
固收资管部投资经理等职务;
2016年10月加入新沃基金, 任固
定收益部总经理。
孟阳 -
2016年
12 月 27 日
2017年
3月 10 日
4年
武汉大学数学基地班本科,伯明
翰大学金融数学硕士。4 年金融
行业从业经验。2011 年至 2015
年 7 月就职于万达期货北京研
究所、资产管理部,独立负责
A 股市场的量化选股策略开发。
2015 年 8 月加入新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职量化研究员。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 、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资产,在严格
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
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完善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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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
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采取了初始低久期,随着债券市场的下跌逐步增加久期的策略,持有品种
以中高等级信用债及利率债为主,力求为投资者获得稳健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6月30日,新沃通利纯债A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3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 1.28%;新沃通利纯债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81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7 年上半年宏观经济整体保持平稳,较 2016 年出现一定程度的复苏迹象,社会融资总量
保持了稳定的增速,消费增速出现小幅下降。货币政策处于紧平衡状态,金融监管趋严,债券市
场新增融资大幅下降。
上半年债券市场整体下跌,10 年期国债估值收益率上行 56bp,5 年 AA+中期票据估值收益率
上行71bp,中证综合债指数上涨 0.12%。
我们对下半年的债券市场较上半年更为乐观,核心原因如下: (1)从市场情绪角度,国债期
货贴水已逐步抹平,表明债券市场最悲观的时刻已经度过;根据草根调研,目前市场各类机构投
资者普遍组合久期偏短,因此对于未来的任一潜在利好,市场反应的弹性较大; (2)从基本面角
度,虽然上半年经济增速略超出市场预期,但关键指标 CPI截至 6 月仅 1.5%,核心 CPI 仅 2.2%,
参考国内外 CPI 与货币政策的关系,当前的通胀环境不支持紧缩性货币政策; (3)考察当前实体
经济的微观结构,我们认为实体企业对降低融资成本的需求并未减弱,企业整体杠杆率与债务水
平仍然偏高,非主业收入贡献偏大,部分行业的实体企业存在较大违约风险,供给侧改革带来的
价格上涨若不能被持续增长的需求所吸收,未来相当一部分实体企业的前景仍然堪忧。在这种宏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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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背景下,严监管叠加偏紧的货币政策会增加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概率。因此,在不考虑外生突发
因素的情况下,我们判断下半年货币政策将整体偏温和。
根据我们的量化测算,长期看国内市场债券组合的中性何意久期在 3.8 年左右,长期维持短
久期并不利于组合的长期收益表现。因此,结合我们的策略判断,我们认为有必要将组合久期调
整至中性甚至偏高的区间,同时严控信用风险。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以利率债及高等级信用债的
持有策略为主,视市场情况拉长组合久期,并适度增加对组合波动的容忍度。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建立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明确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的人员分工和职责,由投资研究部、监察稽核部、基金事务部相关人员担任委员
会委员。估值委员会委员具备应有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分工明确,在上市公司研究
和估值、基金投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基金的风险控
制与绩效评估、会计政策与基金核算以及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监督等各个方面具备专业
能力和丰富经验。估值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讨论和决策估值事项。日
常估值项目由基金事务部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 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执行。
当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针对特殊估值工作,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由公司估
值委员会依据行业协会提供的估值模型和行业做法选定与当时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估值方法并
征求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由基金事务部做出提示,对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是否在 0.25%以上进行测算,并对确认产生影响的品种根据前述估值模
型、估值流程计算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以进行估值处理,待清算人员复核后,将估值结
果反馈基金经理,并提交公司估值委员会。其他特殊情形,可由基金经理主动做出提示,并由研
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交估值委员会审议,同时按流程对外公布。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参与对估值问题的讨论,对估值结果提出反馈意见,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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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7年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
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
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
情况的说明
2017年上半年度,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
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2017年上半年度,由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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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3,877.29 289,648,857.54
结算备付金
3,920,990.22 -
存出保证金
251,283.5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80,570,200.00 23,925,855.9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0,570,200.00 23,925,855.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200,148.80 48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982,721.50 532,574.5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5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04,961,721.32 794,107,287.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7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010.07 180,000,000.00
应付赎回款
100.59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0,856.16 33,549.22
应付托管费
12,256.84 10,064.77
应付销售服务费
463.24 8,866.54
应付交易费用
7,580.86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2,006.71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6,917.83 945.95
负债合计
5,839,178.88 180,053,426.4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7,820,964.05 613,909,342.32
未分配利润
1,301,578.39 144,519.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99,122,542.44 614,053,861.49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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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4,961,721.32 794,107,287.97
注: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新沃通利纯债 A 基金份额净值 1.0130 元,基金份额总额
96,452,653.24 份;新沃通利纯债 C 基金份额净值 1.0381 元,基金份额总额 1,368,310.81 份。
新沃通利纯债份额总额合计为 97,820,964.0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 日
一、收入
3,616,883.62
1.利息收入
8,803,405.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631,426.23
债券利息收入
5,495,544.6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676,434.9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883,586.4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5,527,736.4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644,150.00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47,782.9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44,847.18
减:二、费用
2,351,343.87
1.管理人报酬
907,264.92
2.托管费
272,179.51
3.销售服务费 6.4.8.2.3 101,291.69
4.交易费用
16,991.07
5.利息支出
967,802.8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67,802.86
6.其他费用
85,813.82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65,539.7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65,539.75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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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 12月27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1月 1 日至 2017年 6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613,909,342.32 144,519.17 614,053,861.4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1,265,539.75 1,265,539.7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516,088,378.27 -108,480.53 -516,196,858.8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0,643,373.85 272,404.17 60,915,778.02
2.基金赎回款 -576,731,752.12 -380,884.70 -577,112,636.8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97,820,964.05 1,301,578.39 99,122,542.44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 12月27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库三七______
______库三七______
____马楠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99 号《关于准予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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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批复》核准,由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新沃通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
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613,909,342.32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94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新沃
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年12 月 2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
份额总额为 613,909,342.3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77,271.51 份基金份额。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
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
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
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新沃通利纯债基金基金合同》
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0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7 年 06
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7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
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
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6 关联方关系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7 页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沃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新沃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沃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07,264.9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4,737.23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50%/当年天
数。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72,179.5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15%/当年天数。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27 页
6.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新沃通利纯债A 新沃通利纯债 C 合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2.99 92.99
合计 - 92.99 92.99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本基金
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40%/当年天数。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 6月 30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交通银行 19,563,138.36 - - - - -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33,877.29 55,791.27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7 页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8 期末(2017 年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 5,700,000.00 元,将于 2017 年 7 月 1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
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得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比例折算成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7 页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0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
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人民币 80,570,2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级和第三层级的余额。
于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
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v)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年12月 21 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
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①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
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②纳税人购入基金、
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③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上述政策自2016年5月1 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 月 6 日颁布的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
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 2017年6月 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
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
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27 页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80,570,200.00 76.76
其中:债券 80,570,200.00 76.7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200,148.80 18.2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954,867.51 3.77
7 其他各项资产 1,236,505.01 1.18
8 合计 104,961,721.32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7 页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7,091,800.00 7.1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3,848,400.00 34.1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39,630,000.00 39.98
9 其他 - -
10 合计 80,570,200.00 81.28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799934 17宁波银行CD111 100,000 9,964,000.00 10.05
2 1680212 16 温城专项债 02 100,000 9,960,000.00 10.05
3 111710281 17兴业银行CD281 100,000 9,889,000.00 9.98
3 111715170 17民生银行CD170 100,000 9,889,000.00 9.98
4 111711210 17平安银行CD210 100,000 9,888,000.00 9.9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7 页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了部分国债期货头寸用以套期保值,力求在控制组合风险的同时为投
资者获取稳定回报。
7.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买/卖)
合约市值(元)
公允价值变
动(元)
风险指标说明
0T1712
10年期国债期
货1712合约
8 7,614,400.00 -22,550.00 -
0T1709
10年期国债期
货1709合约
-12 -11,428,800.00 34,250.00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11,700.00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644,150.00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11,700.00
注: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单位为手。
7.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报告期内本产品的国债期货操作有效地降低了组合的波动风险。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本基金未持有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51,283.5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27 页
4 应收利息 982,721.50
5 应收申购款 2,50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36,505.01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新沃
通利
纯债A
131 736,279.80 84,901,891.42 88.02% 11,550,761.82 11.98%
新沃
通利
纯债C
117 11,694.96 - - 1,368,310.81 100.00%
合计 248 394,439.37 84,901,891.42 86.79% 12,919,072.63 13.21%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7 页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新沃通利
纯债 A
894.85 0.0009%
新沃通利
纯债 C
900.17 0.0658%
合计
1,795.02 0.0018%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新沃通利纯债A 0~10
新沃通利纯债C 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新沃通利纯债A 0
新沃通利纯债C
0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基金
份额总额
411,098,667.79 202,810,674.5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11,098,667.79 202,810,674.5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4,900,609.10 5,742,764.7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69,546,623.65 207,185,128.4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6,452,653.24 1,368,310.81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27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邢凯先生已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丁平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
体信息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 2017年4月22 日披露的《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公告》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
服务至今。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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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银国际 2 - - - -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
[2007]48 号)的规定及《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席位管理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券商
选择标准和租用交易单元的程序,具体如下:
投资研究部按照《券商评估细则》完成对各往来证券经纪商的评估,评估实行评分制:分配权重
(100分)=基础服务(45%)+特别服务(45%)+销售服务(10% )。
基础服务占45%权重,由研究员负责打分;特别服务占 45%权重,由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和研究员共
同打分;销售服务占10%权重,由投资研究部负责人打分。
基础服务包括:报告、电话沟通、路演、联合调研服务等;
特别服务包括:深度推荐公司、单独调研、带上市公司上门路演、约见专家、委托课题、人员培
养、重大投资机会等;
销售服务包括:日常沟通、重点推荐的沟通、研究投资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后,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
交易单元租赁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本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中银国际 263,559,635.64 100.00% 4,995,500,000.00 100.00%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新沃通利纯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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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者
类
别
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
构
1
2017/4/27-2017/
6/30
0.00
49,904,182
.05
0.00
49,904,182
.05
51.0
2%
2
2017/4/1-2017/5
/03
30,006,200.
00
0.00 0.00
30,006,200
.00
30.6
7%
3
2017/1/1-2017/2
/10
200,132,000
.00
0.00
200,132,000
.00
0.00
0.00
%
4
2017/1/1-2017/5
/25
300,022,000
.00
0.00
300,022,000
.00
0.00
0.00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的产品。公司对该基金拥有完全自主投资决策权。报
告期末本基金持仓品种以高等级信用债为主。在市场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单一投资者赎回本基
金可能会导致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及相关冲击成本,叠加基金单位净值最末位小数四舍五入的
原因,单一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可能给存续投资者带来净值损失。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当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投资人较大比例赎回且基金的现金头寸不足时, 基金管理人可
能需要较高比例融入资金或较高比例变现资产,由此可能导致资金融入成本较高或较大冲击成本,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