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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长禧定开债(002570)

兴银长禧定开债: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7年6 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 月29日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0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 月1日起至6月 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0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兴银长禧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25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5月 24日 基金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360,766.7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 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 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 结合经济周期、 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 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 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 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长期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 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林佳 张志永 联系电话 021-20296236 021-62677777-212004 电子邮箱 lj@hffunds.cn zhangzhy@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6326 95561 传真 021-68630069 021-62159217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0 页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hffunds.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办公处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 月1 日 - 2017年6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309,602.81 本期利润 -1,749,897.4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6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6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4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9,934,113.5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 ,即如 果期末未分配利润(报表数,下同)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0 页


过去一个月 0.30% 0.04% 0.90% 0.06% -0.60% -0.02% 过去三个月 -0.20% 0.05% -0.88% 0.08% 0.68% -0.03% 过去六个月 -0.60% 0.07% -2.10% 0.08% 1.50% -0.01% 过去一年 -0.70% 0.10% -3.50% 0.10% 2.80%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40% 0.10% -3.17% 0.09% 2.77% 0.01%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6 年5月 24 日; 2、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0571.CS)。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6 年5月 24 日; 2、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0571.CS)。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位于上海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0 页


市浦东新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股东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经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3〕1289号文批准,于2013年10月 25日成立。2016年9月23日,公司股东同 比例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变更为 14,300 万元。增资后股东出资比例维持不变,华 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 76%,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4%。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法定名称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管理 17只开放式基金,管理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超500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博亮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固 定收益 总监 2016 年 5 月 24 日 - 9 年 陈博亮先生, 硕士研究生, 拥有 9 年银行、基金行业 工作经验。曾任职于中国 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历 任交易员、投资经理、高 级投资经理。现任兴银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 收益总监,自 2015 年 11 月起担任兴银鼎新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15 年 11 月 起担任兴银长乐半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1 月起担任兴银现金增利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2 月起担任兴银 朝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自 2016年5 月起担任兴银长禧半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1 月起担任兴银收益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16 年 12 月 起担任兴银长富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3 月起担任兴银长盈半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0 页


金基金经理、自 2017年3 月起担任兴银长益半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 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为应对 6 月末产品开放,操作上保持足够流动性,组合本年以来一直调仓降低久期。二季度 开始配置较多短期品种,临近开放前主要配置流动性较好的回购资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6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0%,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层面,受供给侧改革及需求回暖刺激,经济数据超预期。全年可能出现经济增速平 稳在6.8%附近。随着房地产政策收紧,未来地产投资及基建投资下滑,可能会拖累经济增速,但 时点有可能在年末或明年一季度出现。市场方面,央行维持货币稳建中性政策,在经济出现下滑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0 页


压力之前,不具备大幅货币宽松的市场环境。但目前市场上配置资金较多,仍然存在一定配置需 求,我们对市场整体保持乐观谨慎态度。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为建立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成立估值小组,明确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的人员分工和职责。估值小组组长由分管运营保障部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基 金事务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部门(视会议议题内容选择相关投资 方向部门)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成。 估值小组成员具备应有的经验、 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 分工明确,在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估值政策、估值 流程和程序、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会计政策与基金核算以及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审核 和监督等各个方面具备专业能力。估值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讨论和决策 估值事项。日常估值项目由基金事务部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 值的约定执行。当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针对特殊估值工作,按照以下工作流程 进行:由公司估值小组依据行业协会提供的估值模型和行业做法选定与当时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 的估值方法并征求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由基金事务部做出提示,对其潜在估值调 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是否在0.25%以上进行测算,并对确认产生影响的品种根 据前述估值模型、估值流程计算,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以进行估值处理,待清算人员复 核后,将估值结果反馈基金经理,并提交公司估值小组。其他特殊情形,可由基金经理主动做出 提示,并由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交估值小组审议,同时按流程对外公布。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参与对估值问题的讨论,对估值结果提出反馈意见,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无。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应分配但尚未分配的利润。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0 页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 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 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 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0 页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 6 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959,431.07 29,088,185.62 结算备付金


3,070,395.46 19,975,247.89 存出保证金


43,421.30 26,101.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2,729,06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212,729,06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6,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48,276.15 3,489,967.9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06,121,523.98 265,308,562.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 6 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5,976,000.00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5,706.62 151,143.98 应付托管费


19,284.45 25,190.6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652.56 4,065.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3,766.77 139,300.00 负债合计


6,187,410.40 319,699.67 所有者权益: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0 页


实收基金


100,360,766.74 264,486,246.25 未分配利润


-426,653.16 502,616.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99,934,113.58 264,988,863.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6,121,523.98 265,308,562.83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 日,基金份额净值0.9960 元,基金份额总额100360766.74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 6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 月24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6月 30日 一、收入


-579,646.61 2,261,876.01 1.利息收入


4,952,775.43 1,550,955.4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20,217.32 771,161.66 债券利息收入


4,241,083.85 365,788.7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91,474.26 414,005.0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092,127.45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8,092,127.4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2,559,705.41 710,920.53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1,170,250.79 426,269.56 1.管理人报酬


770,993.35 342,677.84 2.托管费


128,498.90 57,112.96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5,099.13 1,626.34 5.利息支出


178,556.29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78,556.29 - 6.其他费用


87,103.12 24,852.42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0 页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749,897.40 1,835,606.4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749,897.40 1,835,606.45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兴银长禧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 1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64,486,246.25 502,616.91 264,988,863.16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净 利润) - -1,749,897.40 -1,749,897.40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64,125,479.51 820,627.33 -163,304,852.1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164,125,479.51 820,627.33 -163,304,852.18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0,360,766.74 -426,653.16 99,934,113.5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5月 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64,274,593.53 - 564,274,593.53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净 - 1,835,606.45 1,835,606.45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0 页


利润)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64,274,593.53 1,835,606.45 566,110,199.9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3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力______














______谢融______














____沈阿娜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兴银长禧半年定开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09 号文准予注 册,本基金首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4,274,593.53元。 《兴银长禧半年定开债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 福长禧半年定开债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或权证。可转债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 债部分。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0 页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同时在具体会计 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 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的变更。 6.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 、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 [2016]46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号 《关 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 如下: 1、于 2016年5 月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 5月 1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 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0 页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未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本基金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7.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0 页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华福证券 142,541,256.59 100.00% 87,751,549.09 100.00%


6.4.7.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6月30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福证券 4,342,000,000.00 100.00% 1,340,000,000.00 100.00%


6.4.7.1.4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华福证券 - - - -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华福证券 - - -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0 页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770,993.35 342,677.84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396,916.96 213,930.35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年率为 0.6%。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累至月末按支付。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28,498.90 57,112.96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资产净值金的0. 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 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累至月末,按月支付。 6.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合计 - 获得销售服务费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0 页


各关联方名称 2016年 5月 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6 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合计 - 本基金无销售服务费。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 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 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与关联方未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5月 24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6年 6月 3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5月 24 日 )持有的基金份 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 方名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 日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0 页


称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 金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6月 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6,959,431.07 201,477.37 27,017,952.17 461,022.7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 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8 期末( 2017 年 6 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0.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6.4.10.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0 页


6.4.10.1.3 受限证券类别:权证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 (单位:份)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 券 代 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合计





-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6.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0 页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6,000,000.00 90.4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029,826.53 9.45 7 其他各项资产 91,697.45 0.09 8 合计 106,121,523.98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0 页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基础材料 - - B 消费者非必需品 - - C 消费者常用品 - - D 能源 - - E 金融 - - F 医疗保健 - - G 工业 - - H 信息技术 - - I 电信服务 - - J 公用事业 - - 合计 -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0 页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0 页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证代码 权证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 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 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 操作。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 卖) 合约市值 (元) 公允价值变 动(元) 风险指标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报告期内尚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0 页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含股票,不存在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3,421.3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8,276.1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1,697.45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 能存在尾差。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0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808 124,208.87 24,164,208.46 24.08% 76,196,558.28 75.92%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兴业期货-兴业现金管理2 号资产管理计划 24,164,208.46 24.08% 2 洪齐治 2,592,574.33 2.58% 3 吕丽萍 1,994,287.95 1.99% 4 王巧红 1,994,107.95 1.99% 5 李嵘 1,595,862.36 1.59% 6 张洋 1,387,156.02 1.38% 7 袁仲良 1,249,100.33 1.24% 8 白晶 997,953.97 0.99% 9 单景丽 997,908.97 0.99% 10 李丽程 997,728.97 0.99%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 -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0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5 月 24 日 )基金份额总额 564,274,593.5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64,486,246.2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64,125,479.5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360,766.74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人事变动如下: 2017 年 2 月 14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副总经理郑泽星、副总经理 卢银英于2017年2月13日离任。 (2)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0 页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 的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华福证券 2 - - - - - 中投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兴业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注: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是: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 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资源,协助基金投资;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选择程序: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证券公司的服务质 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0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华福证券 142,541,256.59 100.00% 4,342,000,000.00 100.00% - - 中投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 构 1 20170628-20170630 49,164,208.46 0.00 25,000,000.00 24,164,208.46 24.08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1)赎回申请延缓支付的风险 上述高占比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构成本基金巨额赎回,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 要与该等投资者按同比例延缓支付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上述高占比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 (3)基金规模过小导致的风险 上述高占比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过小。基金可能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兴银长禧定开债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0 页


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