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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现金增利(001937)

兴银现金增利: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兴 银 现 金 增利 货 币 市 场基 金 
2017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7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兴银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8 月29 日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 共 29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及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责任。本 半年度报 告 已经三分之 二以上独 立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和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 , 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 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 者重大 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 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7 年1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 共 29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兴银现 金增 利 基金主 代码 00193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11 月 2 日 基金管 理人 兴银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234,797,699.21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 保 持较 高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力争 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创 造高 于业 绩比较 基准 的投 资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深入 研究 国内 外的宏 观经 济走 势、 货币 政 策 变化趋 势、 市场 资金 供求 状况的 基础 上, 分析 和判 断利 率走势 与收 益率 曲线 变化 趋势, 并综 合考 虑各 类投 资 品 种的收 益性 、 流 动性 和风 险特征 , 对 基金 资产 组合 进行 积极管 理。 业绩比 较基 准 人民币 活期 存款 利率 (税 后)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属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长期风 险收 益水 平低 于股 票 型基金 、混 合型 基金 和债 券型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兴银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林佳 张志永 联系电 话 021-20296236 021-62677777-212004 电子邮 箱 lj@hffunds.cn zhangzhy@cib.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00-96326 95561 传真 021-68630069 021-62159217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 共 29 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www.hffunds.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及托 管人 办公 处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 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7 年1 月1 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65,535,542.75 本期利 润 65,535,542.75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1.557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7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4,234,797,699.2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 益 加上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收 益,由于本 基金采用 摊余成 本法 核算 ,因 此,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为 零,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和本 期利 润的金 额相 等。 2、本 基金 无持 有人 认购/ 申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 项费 用。 3、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按日 结 转份额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 值收益 率 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2989% 0.0017% 0.0287% 0.0000% 0.2702% 0.0017% 过去三 个月 0.9070% 0.0012% 0.0871% 0.0000% 0.8199% 0.0012% 过去六 个月 1.5570% 0.0023% 0.1734% 0.0000% 1.3836% 0.0023% 过去一 年 2.8769% 0.0021% 0.3500% 0.0000% 2.5269% 0.002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4.4908% 0.0021% 0.5827% 0.0000% 3.9081% 0.0021% 注:1 、本 基金 成立 于2015 年 11 月2 日;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 共 29 页


2、比 较基 准= 活期 存款 利 率(税 后) ,按 “36 5 天/ 年 ” 计 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注:1 、本 基金 成立 于2015 年 11 月2 日; 2、比 较基 准=活 期存 款利 率(税 后) ,按 “36 5 天/ 年” 计 算。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兴银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 公 司,注册地为 福建省平 潭 综合实验区, 公司主要 办 公场所位于上 海 市浦东新区。 公司经营 范 围包括基金募 集、基金 销 售、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和 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 业务。公 司 股东为华福证 券有限责 任 公司与国脉科 技股份有 限 公司。本公 司经证监 会证监 许可 〔2013 〕1289 号文批 准, 于2013 年10 月 25 日成 立。2016 年9 月23 日, 公 司股 东同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 共 29 页


比例增 资, 公司 注册 资本 由 10,000 万元 变更为 14,300 万元 。增 资后 股东 出 资比例 维持 不变 ,华 福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出资 比例 为 76% ,国 脉科 技股 份有限 公司 出资 比例 为 24%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 司法 定名 称由 “华 福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 变更 为 “ 兴银 基金 管理 有限责 任公 司 ” 。 截至报 告期 末, 本公 司管 理 17 只开 放式 基金 ,管 理 公募基 金资 产规 模 超500 亿元。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陈博亮 本基金 的 基金经 理、固 定 收益总 监 2015 年11 月 19 日 - 9 年 陈博亮 先生 ,硕 士研 究生 ,拥 有 9 年 银行 、基 金行 业工 作经 验。曾 任职 于中 国农 业银 行金 融市场 部, 历任 交易 员、 投资 经理、 高级 投资 经理 。现 任兴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固定 收益总 监, 自 2015 年 11 月起 担任兴 银鼎 新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5 年11 月起 担任 兴银 长乐 半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5 年11 月起担 任兴 银现 金增 利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 2015 年 12 月 起担 任兴 银朝 阳债 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自 2016 年5 月起 担任 兴银 长 禧半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 2016 年11 月 起担任 兴银 收益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 2016 年 12 月起 担任 兴银 长富 一 年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自 2017 年 3 月 起担 任兴银 长盈 半年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7 年3 月起 担任 兴银 长 益半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 共 29 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 定 及基金合同、 招 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等有 关 基金法律文件 的规定, 本 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 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 资产, 在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为 基金 持有 人谋 求最 大利益 ,无 损害 基金 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按照法律法 规关于公 平 交易的相关规 定,严格 执 行公司公平交 易 管理制度,加 强了对所 管 理的不同投资 组合同向 交 易价差的分析 ,确保公 司 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 在授权 、研 究分 析、 投资 决策、 交易 执行 、业 绩评 估等投 资管 理活 动和 环节 得到公 平对 待。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现 本基 金有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益 输送 的异 常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组合在上半年 杠杆相对 较 低,资产以存 款、存单 、 回购为主,期 限也相对 较 短,较好应对 了 上半年的市场 行情;在 六 月时点较好时 ,组合增 配 了一定的存单 ,对后续 的 持续收益及 负偏转正 有较好 帮助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本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1.5570% ,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为 0.1734%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层面 ,受供给 侧 改革及需求回 暖刺激, 经 济数据超预期 。全年可 能 出现经济增速 平 稳在6.8% 附近 。 随 着房 地 产政策 收紧 , 未 来地 产投 资及基 建投 资下 滑, 可能 会拖累 经济 增速 , 但 时点有可能在 年末或明 年 一季度出现。 市场方面 , 央行维持货币 稳建中性 政 策,在经济 出现下滑 压力之前,不 具备大幅 货 币宽松的市场 环境。但 目 前市场上配置 资金较多 , 仍然存在一 定配置需 求,我 们对 市场 整体 保持 乐观谨 慎态 度。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 共 29 页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 本公司为建立 健全有效 的 估值政策和程 序,成立 估 值小组,明确 参 与估值流程各 方的人员 分 工和职责。估 值小组组 长 由分管运营保 障部的公 司 领导担任, 成员由基 金事务 部 、 风 险管 理部 、 监察稽 核部 、 研究 发展 部 、 投 资管 理部 门( 视会 议议 题内容 选择 相关 投资 方向部 门) 部门 负责 人或 其 指定人 员组 成。 估值 小组 成 员具备 应有 的经 验、 专业 胜 任能力 和独 立性 , 分工明确,在 上市公司 研 究和估值、基 金投资、 投 资品种所属 行 业的专业 研 究、估值政 策、估值 流程和程序 、 基金的风 险 控制与绩效评 估、会计 政 策与基金核算 以及相关 事 项的合法合 规性审核 和监督等各个 方面具备 专 业能力。估值 小组严格 按 照工作流程诚 实守信、 勤 勉尽责地讨 论和决策 估值事项。日 常估值项 目 由基金事务部 严格按照 新 会计准则、证 监会相关 规 定和基金合 同关于估 值的约定执行 。当经济 环 境和证券市场 发生重大 变 化时,针对特 殊估值工 作 ,按照以下 工作流程 进行:由公司 估值小组 依 据行业协会提 供的估值 模 型和行业做法 选定与当 时 市场经济环 境相适应 的估值方法并 征求托管 行 、会计师事务 所的相关 意 见,由基金事 务部做 出 提 示,对其潜 在估值调 整对前 一估 值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的影 响是 否 在0.25 %以上 进行 测算 , 并 对确 认产生 影响 的品 种根 据前述估值模 型、估值 流 程计算,提供 相关投资 品 种的公允价值 以进行估 值 处理,待清 算人员复 核后,将估值 结果反馈 基 金经理,并提 交公司估 值 小组。其他特 殊情形, 可 由基金经理 主动做出 提示, 并由 研究 员提 供研 究报告 ,交 估值 小组 审议 ,同时 按流 程对 外公 布。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的程 度 基金经 理参 与对 估值 问题 的讨论 ,对 估值 结果 提出 反馈意 见, 但不 介入 基金 日常估 值业 务。 3. 本 公司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之间 没有 存在 任何 重大 利益冲 突。 4. 已 签约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等 信息 无。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 同及招募 说 明书(更新) 等有关约 定 ,本基金的收 益分配采 用 “每日分配、 按 日支付 ”的 方式 ,即 为投 资者每 日计 算当 日收 益并 分配, 每日 支付 。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应分 配收 益 65535542.75 元, 实际 分配收 益 65535542.75 元。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 共 29 页


4.8 报 告 期内 管理 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 或 基 金资 产 净 值 低 于 5000 万元 的情 形。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严 格 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有 关法律法规、 基 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 定 ,诚信、尽责 地履行了 基 金托管人义务 ,不存在 损 害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根 据 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规定 , 对基金管理人 在 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基 金 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 收 益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 支 等方面进行 了必要的 监督、复核和 审查,未 发 现其存在任何 损害本基 金 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 基金管理人 在报告期 内,严格遵守 了《证券 投 资基金法》等 有关法律 法 规,在各重要 方面的运 作 严格按照基 金合同的 规定进 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等内 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 人认 真复 核了 本半 年度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 净值表 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报 告、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认 为其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6 半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 6.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兴银 现金 增利 货币市 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29 页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242,589,149.38 2,811,357,880.60 结算备 付金


-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79,905,419.79 4,475,878,709.83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743,345,419.79 4,439,318,709.8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36,560,000.00 36,560,000.00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325,832,263.75 1,469,302,422.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7,848,779.40 23,487,006.27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1,000.0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4,356,175,612.32 8,780,027,018.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19,853,001.67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635,586.63 1,855,893.27 应付托 管费


127,117.33 371,178.6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52,540.79 1,855,893.27 应付交 易费 用


20,208.54 36,454.87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520,652.59 1,405,123.91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68,805.56 129,300.00 负债合 计


121,377,913.11 5,653,844.0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4,234,797,699.21 8,774,373,174.69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4,234,797,699.21 8,774,373,174.69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29 页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4,356,175,612.32 8,780,027,018.70 报 告 截 止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 兴 银 现 金 增 利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4234797699.21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兴银 现金 增利 货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 年 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77,041,100.33 181,026,244.31 1.利息 收入


80,465,045.37 179,873,496.0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6,742,991.07 52,377,953.44 债券利 息收 入


29,754,685.37 105,716,415.44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335,037.83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3,632,331.10 21,779,127.17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3,423,945.04 1,152,748.26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3,423,945.04 1,152,748.2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减: 二、费用


11,505,557.58 35,679,580.85 1.管 理人 报酬


5,587,778.67 15,245,846.39 2.托 管费


1,117,555.76 3,049,169.28 3.销 售服 务费 6.4.8.2.3 4,626,728.46 15,245,846.39 4.交 易费 用


27,988.89 - 5.利 息支 出


67,200.24 2,031,594.33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67,200.24 2,031,594.33 6.其 他费 用


78,305.56 107,124.46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65,535,542.75 145,346,663.46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29 页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65,535,542.75 145,346,663.46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兴银 现金 增利 货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8,774,373,174.69 - 8,774,373,174.6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 净利 润) - 65,535,542.75 65,535,542.7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4,539,575,475.48 - -4,539,575,475.48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5,465,964,375.05 - 5,465,964,375.05 2. 基金 赎回 款 -10,005,539,850.53 - -10,005,539,850.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 -65,535,542.75 -65,535,542.75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4,234,797,699.21 - 4,234,797,699.2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4,007,665,817.08 - 14,007,665,817.0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 净利 润) - 145,346,663.46 145,346,663.4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2,354,534,274.75 - -2,354,534,274.75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9 页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45,782,924.36 - 145,782,924.36 2. 基金 赎回 款 -2,500,317,199.11 - -2,500,317,199.1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 -145,346,663.46 -145,346,663.46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1,653,131,542.33 - 11,653,131,542.33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3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张力______














______ 谢融______














____ 沈阿 娜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兴银现 金增 利货 币市 场基 金(以 下简 称“ 本基 金” ) 经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2015 年 9 月 2 日证 监许 可 〔2015 〕2061 号注 册募 集。 本基 金首 次募集 资金 总额 为人 民币 200,961,002.21 元。 《兴银 现金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基 金合 同》 于 2015 年11 月 02 日 正式 生效 。 本 基 金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存续期 限不定。 本 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兴 银 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为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 理 办法》相关规 定 以及《兴银现 金增利货 币 市场基金基 金 合同》等 法 律文件约定, 本基金的 投 资范围包括 现金,通 知存款 , 短 期融 资券 , 一 年以内 (含 一年 ) 的 银行 定期存 款,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以 内 ( 含 397 天) 的债券 、 剩 余期 限在397 天以内 (含397 天) 的中 期票据 、 剩 余期 限在397 天以内 (含397 天) 的资产支持证 券,期限 在 一年以内(含 一年)的 债 券回购,期限 在一年以 内 (含一年) 的中央银 行票据,以及 中国证监 会 、中国人民银 行认可的 其 他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货 币 市场工具。 本基金的 业绩比 较基 准为 :人 民币 活期存 款利 率( 税后 ) 。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 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及 相关 规定( 以下 简称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9 页


“企业 会计 准则 ”) 及中 国 证监会 发布 的关 于基 金行 业实务 操作 的有 关规 定编 制, 同 时在 具体 会计 核算和 信息 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发 布的 若干 基金 行业 实务操 作。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 表的编制 符 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 证 监会发布的关 于基金行 业 实务操作的有 关 规定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 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6 月30 日止 期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基 金 净 值变 动情况 。 6.4.4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4.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需说 明的重 大会 计政 策变 更。 6.4.4.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6.4.4.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需说 明的重 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6.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 《 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证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 财 税[2008]1 号《关于企业 所得税若 干 优惠政策的通 知 》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财 税[2015]101 号 《 关于 上市 公司 股息 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 得 税政策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税[2016]36 号 《 关于 全 面推开 营业 税改 征增 值税 试点的 通知 》 、 财税 [2016]46 号 《关 于进 一步 明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 试点 金融业 有关 政策 的通 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 于金融机构同 业往来等 增 值税补充政策 的通知》 及 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 务 操作,主要 税项列示 如下: (1) 于2016 年5 月1 日前 , 以发 行基 金 方 式募 集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征 收营 业税 。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免 征营 业税 。 自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 营业税改 为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 资 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 卖 股票、债券 的转让收 入免征 增值 税, 对金 融同 业往来 利息 收入 亦免 征增 值税。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 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票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9 页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 持 股 期限超 过1 年的 ,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 对 基金 持 有的上 市公 司限 售股 , 解禁后取得的 股息、红 利 收入,按照上 述规定计 算 纳税,持股时 间自解禁 日 起计算 ;解 禁前取得 的股息 、 红 利收 入继 续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6.4.6 关 联方 关系 6.4.6.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报告 期未 存在 控制 关系 或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关 联方发 生变 化的 情况 。 6.4.6.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兴银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华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国脉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兴 瀚资 产管 理有 限责 任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全 资子 公司 兴银成 长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华 福证 券全资 子公 司 兴银投 资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华 福证 券全资 子公 司 注:本 基金 与关 联方 的所 有交易 均是 在正 常业 务中 按照一 般商 业条 款订 立。


6.4.7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无。 6.4.7.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7.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9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 6.4.7.1.2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债券 交易 。 6.4.7.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回购 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 购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华福证券 5,000,000,000.00 100.00% - -


6.4.7.1.4 权 证交 易

















金额 单位 : 人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6.4.7.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当期佣 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期佣 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无 应支 付关 联方 佣金。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29 页


6.4.7.2 关 联方 报酬 6.4.7.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5,587,778.67 15,245,846.39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391.10 9.73 本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该 级基金 资产 净 值0.25%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 0.2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6.4.7.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117,555.76 3,049,169.28 本基金 的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0.05% 的年费 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0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6.4.7.2.3 销 售服 务费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兴银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4,626,076.47 华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164.04 合计 4,626,240.51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9 页


各关联 方名 称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兴银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15,245,754.32 华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90.76 合计 15,245,845.08 本基金 原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该 级基 金资 产净 值0.25% 的 年费 率计 提, 销售 服 务费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2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自2017 年5 月8 日 起本 基 金年销 售服 务费 率调 整 为0.06% ,调 整后 的销 售服 务 费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0.06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6.4.7.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与关 联方 未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债 券( 含回购 )的 交易 。 6.4.7.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7.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11 月2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 - -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9 页


额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报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未运 用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6.4.7.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7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托管行 1,834,080,185.97 43.3100% 8,773,443,049.48 99.9900% 除托管 行投 资本 基金 外, 截止报 告期 末无 其他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 6.4.7.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期 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492,589,149.38 7,898,534.19 506,284,049.87 13,673,196.80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保管 ,按 银行 同业利 率计 息。 6.4.7.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单 位: 份) 总金额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 单位 : 份 ) 总金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未在 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 6.4.7.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29 页


无其他 需要 说明 的关 联交 易事项 。 6.4.8 期 末( 2017 年 6 月30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6.4.8.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证券 。 6.4.8.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6.4.8.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银行 间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6.4.8.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交易 所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6.4.9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本 基金 无需要 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 单位: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779,905,419.79 17.90 其中: 债券 743,345,419.79 17.06








资产 支持 证券 36,560,000.00 0.84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325,832,263.75 53.3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242,589,149.38 28.52 4 其他各项 资产 7,848,779.40 0.18 5 合计 4,356,175,612.32 100.00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9 页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0.12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额 占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融资余 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 原因 调整期 无。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 7.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35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7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5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情况 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平均剩 余期 限 ( 天数) 原因 调整期 本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 金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未超 过 120 天。 7.3.2 期 末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75.52 2.8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2.9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19.9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120 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9 页


5 120 天( 含) —397 天 (含 ) 4.2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02.68 2.83


7.4 报 告 期内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240 天 情 况说 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平均剩 余存 续期 原因 调整期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存续 期未 发生 超 过240 天的情 况。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86,660,525.20 4.41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86,660,525.20 4.41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556,684,894.59 13.15 8 其他 - - 9 合计 743,345,419.79 17.55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7.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1709233 17 浦 发银 行CD233 1,000,000 98,988,211.75 2.34 2 111709250 17 浦 发银 行CD250 800,000 79,154,040.10 1.87 3 170301 17 进出 01 600,000 59,797,582.57 1.41 4 111695156 16 成 都农 商银 行 CD010 500,000 49,958,196.47 1.18 5 150309 15 进出 09 500,000 49,956,358.81 1.18 6 111711155 17 平 安银 行CD155 500,000 49,932,949.09 1.18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29 页


7 111695461 16 温 州银 行CD093 500,000 49,920,603.20 1.18 8 150406 15 农发 06 500,000 49,870,942.28 1.18 9 111711240 17 平 安银 行CD240 500,000 49,494,105.87 1.17 10 111696292 16 九 台农 村商 业银 行 CD031 400,000 39,853,219.45 0.94


7.7 “影子定价”与“摊 余成本法”确定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的 次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008%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1165%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528%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说 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偏离度 原因 调整期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未 有达 到0.25% 的情况 。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 况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偏离度 原因 调整期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未 有达 到0.5% 的 情况。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42144 兴鑫 A3( 总价) 214,500 21,450,000.00 0.51 2 142145 兴鑫 A4( 总价) 78,000 7,800,000.00 0.18 3 142143 兴鑫 A2( 总价) 48,700 4,870,000.00 0.11 4 142142 兴鑫 A1( 总价) 24,400 2,440,000.00 0.06 注: 债 券兴 鑫A1、 兴鑫A2 、 兴鑫 A3 、 兴 鑫 A4 为上 海兴 瀚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下 简 称 “兴 瀚资 管 ” ) 发行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兴 瀚资管 系本 基金 管理 人全 资子公 司。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9 页


本基金估值采 用摊余成 本 法计价,即估 值对象以 买 入成本列示, 按票面利 率 或商定利率并 考 虑其买 入时 的溢 价与 折价 ,在其 剩余 期限 内平 均摊 销。 7.9.2


报告期内,未 发现本基 金 投资的前十名 证券的发 行 主体本期出现 被监管部 门 立案调查,或 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7.9.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7,848,779.40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7,848,779.40


7.9.4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 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357 11,862,178.43 4,234,271,021.31 99.99% 526,677.90 0.01%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1,834,080,185.97 43.31% 2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1,800,190,734.11 42.51%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29 页


司上海 分行 3 福建华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600,000,000.00 14.17% 4 倪清清 408,820.67 0.01% 5 王雄 81,665.07 0.00% 6 梁琴 10,259.17 0.00% 7 田娟 3,382.07 0.00% 8 李蕊平 2,010.02 0.00% 9 李国玲 1,245.47 0.00% 10 黄玮玮 1,045.06 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100.05 0.0000%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11 月2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200,961,002.21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8,774,373,174.69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5,465,964,375.05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10,005,539,850.53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234,797,699.21


兴银现金增利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29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未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0.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基 金 管理人 人事 变动 如下 : 2017 年 2 月 14 日, 基金 管理人 发布 了高 级管 理人 员变更 公告 ,副 总经 理郑 泽星、 副总 经 理 卢银英 于2017 年2 月13 日离任 。 (2) 报告 期内 托管 人的 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 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 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本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0.4 基金投资策 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发生 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改聘 为基金 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10.6 管理人、托 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 的托管 业务部 门及其相关 高级管 理人员 未受到监管 部门 的稽查 或处 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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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 元 数量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备注 华福证券 2 - - - - - 中投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兴业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注: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 司 交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是: (1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谨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2 ) 研 究实 力较 强 , 有 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研究 人员 , 能 够针 对基 金业 务 需要 , 提 供高 质量 的 研究报 告和 较为 全面 的服 务; (3 ) 能够 积极 推动 多边 业 务合作 ,最 大限 度地 调动 资源, 协助 基金 投资 ; (4 ) 其他 有利 于基 金持 有 人利益 的商 业合 作考 虑。 选择程序:本 基金管理 人 组织相关人员 依据交易 单 元选择标准对 交易单元 候 选证券公司 的服务质 量和研 究实 力进 行评 估, 确定选 用交 易单 元的 证券 公司。 2、报 告期 内租 用 证 券公 司 交易单 元未 发生 变更 。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华福证券 - - 5,000,000,000.00 100.00% - - 中投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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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偏离度绝对 值超 过 0.5% 的情况 项目 发生日 期 偏离度 法定披 露报 刊 法定披 露日 期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本 基金偏 离度 绝对 值均 未超 过 0.5%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 内单一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超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 持有基 金份额 变化 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基 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 例达到或 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 构 1 20170101-201706 30 8,773,443,049 .48 60,637,136.49 7,000,000,000 .00 1,834,080,185 .97 43.3 1 2 20170522-201706 09 、 20170628-201706 30 0.00 4,805,244,689 .45 3,005,053,955 .34 1,800,190,734 .11 42.5 1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 风险 (1 )赎回申 请延缓 支付的 风险 上述高占 比投资 者大额 赎回 时易构成 本基金 巨额赎 回, 中小投资 者可能 面临小 额赎 回申请也 需要与 该等投 资者按同 比例延 缓支付 的风 险。 (2 )基金净 值大幅 波动的 风险 上述高占 比投资 者大额 赎回 时,基金 管理人 进行基 金财 产变现可 能会对 基金资 产净 值造成较 大波动 。 (3 )基金规 模过小 导致的 风险 上述高占 比投资 者赎回 后, 可能导致 基金规 模过小 。 基 金可能面 临投资 银行间 债券 、 交易 所债券 时交易 困 难的情形 ,实现 基金投 资目 标存在一 定的不 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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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