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中 银 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信 银 行股 份 有 限 公司
报 告 送 出 日期 : 二 〇 一七 年 八 月 二十 九 日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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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1 重 要 提示
基 金 管 理 人的 董 事 会 、董 事 保 证 本报 告 所 载 资料 不 存 在 虚假 记 载 、 误导 性 陈 述 或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真 实 性 、 准确 性 和 完 整性 承 担 个 别及 连 带 的 法律 责 任 。 本半 年 度 报 告已 经 三 分 之二 以 上
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 财 务 指 标、 净 值 表 现、 利 润 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 报 告 、投 资 组 合 报告 等 内 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 不 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 过 往业 绩 并 不 代表 其 未 来 表现 。 投 资 有风 险 , 投 资者 在 作 出 投资 决 策 前 应仔 细 阅 读 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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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
场内简称 中银信用
基金主代码 163819
交易代码 1638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 (含三年) 封闭运作,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合 同生效满三年后转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3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95,519,925.0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 年 7 月 18 日
2.2 基 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
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通过“ 自上而 下 ” 的方法进行资产配置、 久期配置、 期限结构配置、 类属配
置, 结合 “ 自下而上 ” 的个券、 个股选择,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实现
风险和收益的最佳配比。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80%+ 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20%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
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 金 管理人 和 基 金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薛文成 方韡
联系电话 021-38834999 4006800000
电子邮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fangwei@citi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834788
400-888-5566 95558
传真 021-68873488 010-85230024
2.4 信 息 披露方 式
登载基金 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bocim.com
基金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银城中路 200 号 中银大厦 2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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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和基 金净值表现
3.1 主 要 会计数 据 和 财务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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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 标 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2,945,097.14
本期利润 5,135,360.8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3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55%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 标 报告期末(2017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96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39,511,049.7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96
注:1 、 所述 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 、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期末可供分配收益,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即如果期
末未分配利润(报表数,下同)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
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
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3.2 基 金 净值表 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 值 增长率 及 其 与同期 业 绩 比较基 准 收 益率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86% 0.13% 0.69% 0.05% 1.17% 0.08%
过去三个月 0.83% 0.13% -3.12% 0.11% 3.95% 0.02%
过去六个月 0.55% 0.11% -6.11% 0.10% 6.66% 0.01%
过去一年 0.54% 0.11% -9.84% 0.11% 10.38% 0.00%
过去三年 21.60% 0.15% -8.63% 0.11% 30.23% 0.04%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47.81% 0.14% -7.09% 0.10% 54.90% 0.04%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 年 3 月 12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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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6 个月内 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本基金的
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二)的规定,即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 ,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对股票、权
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3% 。 基金 转入开放期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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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报告
4.1 基 金 管理人 及 基 金经理 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 及 其管理 基 金 的经验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12 日正 式成立,由
中银国际和美林投资管理合资组建(2006 年 9 月 29 日美林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贝莱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合并, 合并后新公司名称为 “ 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7 年 12 月 25 日, 经中国证券监
督 管 理 委 员会 批 复 , 同意 中 国 银 行股 份 有 限 公司 直 接 控 股中 银 基 金 。公 司 注 册 地为 中 国 上 海市 , 注
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银行拥有 83.5 %的股权, 贝莱德投资管理拥有 16.5 %的股权。 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管理人共管理八十五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中 银 货币 市 场 证 券投 资 基 金 、中 银 持 续 增长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中 银 收 益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中 银 动态 策 略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 银稳 健 增 利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中银 行 业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证 1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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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中 银 价 值精 选 灵 活 配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中 银 稳 健双 利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 ) 、上证国有企业 1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 银 转 债 增强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中 银 中 小盘 成 长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 银信 用 增 利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中银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
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 14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理财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理财 3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
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 银标 普 全 球 精选 自 然 资 源等 权 重 指 数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中 银 消费 主 题 混 合型 证 券
投资基金、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中银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惠利纯债半年
定 期 开 放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中银 中 高 等 级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中 银 优 秀 企业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 中 银活 期 宝 货 币市 场 基 金 、中 银 多 策 略灵 活 配 置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中银 健 康 生 活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中 银 聚利 分 级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 银薪 钱 包 货 币市 场 基 金 、中 银 产 业 债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 银新 经 济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中 银 安心 回 报 半 年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中 银 研 究精 选 灵 活 配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中 银 恒 利半 年 定 期 开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 银新 动 力 股 票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 银宏 观 策 略 灵活 配 置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互联网+ 股票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中 银 国有 企 业 债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中银 新 财 富 灵活 配 置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 银 新 机 遇灵 活 配 置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中银 战 略 新 兴产 业 股 票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中 银 机构 现 金
管理货币 市 场基金, 中 银美元债 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QDII ) 、中银 稳进 保本混合 型 证券投资 基 金 、
中 银 宝 利 灵活 配 置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 银瑞 利 灵 活 配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中 银 珍 利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中 银 鑫 利灵 活 配 置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中银 益 利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中银 裕 利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中 银 合利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中 银 腾 利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中 银 永 利半 年 定 期 开放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中 银 季 季红 定 期 开 放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中 银 宏利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中 银 颐 利 灵活 配 置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 银 丰 利 灵活 配 置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 银尊 享 半 年 定期 开 放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 银睿 享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中银 悦 享 定 期开 放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中 银 丰润 定 期 开 放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 中 银 量化 精 选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中 银 广利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中 银 润
利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中 银 锦 利 灵活 配 置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 银品 质 生 活 灵活 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理财 90 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丰庆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 银 富 享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中银 文 体 娱 乐灵 活 配 置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中银 新 蓝 筹 灵活 配 置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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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中 银 如 意 宝货 币 市 场 基金 、 中 银 丰实 定 期 开 放债 券 型 发 起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中银丰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着多 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 经理 ( 或 基金经 理 小 组)及 基 金 经理助 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奚鹏洲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中银增
利基金基金经
理、中银双利
基金基金经
理、中银互利
分级基金基金
经理、中银惠
利纯债基金基
金经理、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
部总经理
2012-03-1
2
- 17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投资部总经理, 董事总经理(MD) ,
理学硕士。 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
金融市场部债券高级交易员。 2009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中银
货币基金基金经理,2010 年 6 月
至今任中银增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0 年 11 月 至今任中银双利基金
基金经理,2012 年 3 月 至今任中
银信用增利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至今任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基
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1 月 至今任
中银惠利纯债基金基金经理。 具有
17 年证券从 业年限。具 备基金从
业资格。
陈志华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中银永
利基金基金经
理
2016-04-1
4
- 9
经济学硕士。 曾任深圳宏景咨询分
析师, 长江证 券资深分析师。 2012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
任研究部研究员, 固定收益投资部
研究员。2016 年 4 月至 今任中银
信用增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永利基金基金经理。
具有 9 年证 券从业年限 。具备基
金、证券从业资格。
注:1 、 首任基金经理的 “ 任职日期 ”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非首任基金经理的 “ 任职日期 ” 为根据 公
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 “ 离任日期 ” 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 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运 作遵规 守 信 情况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
律 法 规 的 规定 , 严 格 遵循 本 基 金 基金 合 同 , 本着 诚 实 信 用、 勤 勉 尽 责的 原 则 管 理和 运 用 基 金资 产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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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公平 交 易 情况的 专 项 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 度 的执行 情 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 定了 《中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建立了 《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理办法》 、 《债券 询价
申 购 管 理 办法 》 、 《 集 中 交 易 管 理 办法 》 等 公 平交 易 相 关 制度 体 系 , 通过 制 度 确 保不 同 投 资 组合 在投
资 管 理 活 动中 得 到 公 平对 待 , 严 格防 范 不 同 投资 组 合 之 间进 行 利 益 输送 。 公 司 建立 了 投 资 决策 委 员
会 领 导 下 的投 资 决 策 及授 权 制 度 ,以 科 学 规 范的 投 资 决 策体 系 , 采 用集 中 交 易 管理 加 强 交 易执 行 环
节 的 内 部 控制 , 通 过 工作 制 度 、 流程 和 技 术 手段 保 证 公 平交 易 原 则 的实 现 ; 通 过建 立 层 级 完备 的 公
司 证 券 池 及组 合 风 格 库, 完 善 各 类具 体 资 产 管理 业 务 组 织结 构 , 规 范各 项 业 务 之间 的 关 系 ,在 保 证
各 投 资 组 合既 具 有 相 对独 立 性 的 同时 , 确 保 其在 获 得 投 资信 息 、 投 资建 议 和 实 施投 资 决 策 方面 享 有
公 平 的 机 会; 通 过 对 异常 交 易 行 为的 实 时 监 控、 分 析 评 估、 监 察 稽 核和 信 息 披 露确 保 公 平 交易 过 程
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严格 遵 守 法 律法 规 关 于 公平 交 易 的 相关 规 定 , 确保 本 公 司 管理 的 不 同 投资
组 合 在 授 权、 研 究 分 析、 投 资 决 策、 交 易 执 行、 业 绩 评 估等 投 资 管 理活 动 和 环 节得 到 公 平 对待 。 各
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 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 交易 行 为 的专项 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管 理人 未 发 生 所有 投 资 组 合参 与 的 交 易所 公 开 竞 价同 日 反 向 交易 成 交 较 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
4.4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的 投 资策略 和 业 绩表现 的 说 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 金 投资策 略 和 运作分 析
1. 宏观经济 分析
国 外 经 济 方面 , 全 球 经济 继 续 处 于较 为 稳 定 的复 苏 通 道 ,美 国 仍 是 表现 相 对 较 好的 经 济 体 。从
领先指标来看, 上半年美国 ISM 制造业 PMI 指数从 54.5 大幅 上升至 57.8 水平, 就 业市场整体改善,
失业率稳定在 4.4% 左右 。上半年欧元区经济强势复苏,制造业 PMI 指 数从 54.9 上 升至 57.4 ,CPI
同比增速稳定至 1.3% 左 右;不过,英国公投脱欧后受到负面冲击,上半年制造业 PMI 从 56.1 小幅
回落至 54.3 ; 日本经济窄幅震荡, 上半年 PMI 持平于 52.4 。 综合来看, 美国仍是全球复苏前景最好
的经济体,受美联储加息预期反复影响,美元指数一度攀升至 103 上 方,后一路回落至 96 左 右。
国 内 经 济 方 面 , 在 前 期 “ 稳增长 ” 政 策 刺 激 及 国 内 外 需 求 复 苏 影 响 下 , 经 济 领 先 指 标 整 体 仍 是 震
荡走强, 经济下行压力降低。 具体来 看, 二季度领先指标制造业 PMI 震荡上行至 51.7 , 上半年 持续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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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在 51 上 方,同步指标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 1-6 月累计增 长 6.9% ,较 去年末上行 0.9 个百分点 。
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 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以稳中有升为主:1-6 月消 费增速小幅回升至 11% ,6 月
美元计价出口增速大幅回升至 11.3% 左右,1-6 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小幅上升至 8.6% 的水平。通胀
方面,CPI 持续低位徘徊,6 月下行 至 1.5% 的水 平,PPI 冲高 回落,6 月同 比涨幅持平于 5.5% 左右。
2. 市场回顾
整体来 看, 上半年 债市 整体呈 现出 震荡下 跌走 势。其 中, 一季度 中债 总全价 指数 下跌 1.45% ,
中债银行间国债全价指数下跌 1.32% ,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下跌 3.51% ; 二季度中债总全价指数下
跌 1.04% , 中 债银行间国债全价指数下跌 1.87% ,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下跌 3.42% 。 反映在收益率
曲线上, 上半年收益率曲线经历了由陡变平的变化。 其中, 一季度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从 3.01% 上行
至 3.28% , 10 年期金融债 (国开) 收益率从 3.68% 上行 至 4.06% ; 二 季度, 10 年 期国债收益率从 3.28%
的水平上行 29 个 bp 至 3.57% ,10 年期 金融债(国开)收益率从 4.06%上行 14 个 BP 至 4.20%。货
币 市 场 方 面, 上 半 年 央行 货 币 政 策整 体 中 性 偏紧 , 资 金 面呈 现 总 体 偏紧 ,6 月 季末 偏 松 的 格局 。 其
中一季度,1 天回购加权平均利率均值在 2.44% 左右,较上季度均值上升 14bp ,银 行间 7 天回购利
率均值在 3.07% 左右, 较上 季度均值上行 26bp ; 二季 度, 银行间 1 天回购利率上行 33 个 BP 至 2.77% ,
7 天回购加权 平均利率上行 28 个 BP 至 3.35% 。
可转债方面, 上半年跟随权益及债券市场, 整体先抑后扬。 其中一季度中证转债指数微涨 0.08% ,
个券方面, 歌尔、 广汽、 白云等转债偏股性、 正股偏价值的品种表现较 好, 分别上涨 7.41% 、4.47%
及 4.14% ; 二 季度中证转债指数上涨 2.50% , 个券 方面,14 宝钢 EB 、 歌尔 、 白云等转债偏股性、 正
股偏蓝筹的品种继续走好,分别上涨 15.46% 、12.74% 及 7.54% 。
3. 运行分析
上 半 年 转 债市 场 宽 幅 震荡 , 债 券 市场 震 荡 。 策略 上 , 我 们保 持 合 适 的久 期 和 杠 杆比 例 , 积 极参
与 波 段 性 投资 机 会 , 优化 配 置 结 构, 重 点 配 置中 长 期 限 、中 高 评 级 信用 债 , 积 极参 与 转 债 结构 性 机
会,合理分配类属资产比例。
4.4.2 报告 期内 基 金 的业绩 表 现
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为 止, 本基金的 单位净值为 1.096 元 , 本基 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 1.44 元。
报告期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55% , 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11% 。
4.5 管 理 人对宏 观 经 济、证 券 市 场及行 业 走 势的简 要 展 望
展 望 未 来 ,全 球 经 济 依然 处 于 不 均衡 发 展 和 复苏 阶 段 , 美国 经 济 复 苏态 势 回 落 ,欧 洲 经 济 稳中
向好, 但能源价格低迷制约了各国通胀的上升。 鉴于对当前经济和通胀增速的判断, 对于国内情况,
经济短期内维持在合理区间内运转,经济增速短期下滑压力较小,中长期 L 型增 长走势的基本趋势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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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未发生变化, 宏观政策仍将注重于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风险防控, 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和 “ 三
去一降一补 ” , 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通过财税改革和国企混改等结构化改革为
经 济 创 造 新的 增 长 点 。货 币 政 策 将保 持 稳 健 中性 , 整 体 基调 不 松 不 紧, 适 应 货 币供 应 方 式 新 变化,
调节好货币闸门, 公开市场方面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 社会融资方面, 在银监会加强监管的背景下,
不 断 完 善 风险 管 理 , 防范 金 融 风 险, 规 范 表 外融 资 , 预 计表 外 融 资 继续 收 缩 , 表内 信 贷 投 放也 或 将
因为着力防控资产泡沫而放缓。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对 2017 年下半年 债券市场的走势判断保持谨慎乐观。预计 2017 年下半年
宏 观 调 控 政策 整 体 保 持稳 定 , 货 币政 策 在 中 性偏 紧 的 总 体基 调 下 , 目前 已 经 出 现阶 段 性 的 放松 , 但
进一步大幅放松的概率不大。预计银行间 7 天回购利率可能小幅下行,银行间资金面状况整体也有
望 保 持 稳 定 。 经 济 基 本 面 较 为 强 劲 , 基 建 投 资 可 能 遵 循 以 往 年 内 “ 前 高 后 低 ” 的 规 律 而 出 现 下 行 , 房
地 产 投 资 在地 产 调 控 的大 背 景 下 ,难 以 拉 动 经济 增 长 , 制造 业 投 资 保持 稳 中 有 升。 物 价 方 面, 通 胀
对债市的压力较低,PPI 高位见顶后继续回落, 同时对 CPI 的传导力度有限,CPI 上升步伐缓慢。 美
联储 9 月份加息概率较低,缩表计划可能要等到年末才开始实行,但欧央行退出量化宽松政策的预
期 上 升 对 全球 债 市 形 成一 定 压 力 。考 虑 到 经 济增 长 动 能 延续 韧 性 、 货币 政 策 取 向总 体 中 性 、利 率 债
供 需 压 力 渐增 , 预 计 下半 年 债 券 收益 率 中 枢 可能 呈 震 荡 走势 , 在 出 现经 济 下 行 、监 管 放 松 、流 动 性
改 善 等 情 况时 , 适 当 捕捉 债 券 市 场的 短 期 阶 段性 机 会 。 信用 债 方 面 ,允 许 刚 性 兑付 打 破 , 进一 步 完
善 金 融 市 场建 设 , 提 高风 险 定 价 能力 等 因 素 ,下 半 年 或 将存 在 个 案 违约 风 险 发 生, 规 避 信 用风 险 较
大 的 品 种 。具 体 操 作 上, 在 做 好 组合 流 动 性 管理 的 基 础 上, 维 持 适 度杠 杆 和 久 期, 均 衡 配 置, 合 理
分 配 各 类 资产 , 审 慎 精选 信 用 债 和可 转 债 品 种, 积 极 把 握利 率 债 和 可转 债 的 投 资交 易 机 会 。作 为 基
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6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估 值 程序等 事 项 的说明
4.6.1 有关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 历的描述
根 据 证 监 会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为建 立 健 全 有效 的 估 值 政策 和 程 序 ,经 公 司 执 行委 员 会 批 准,
公 司 成 立 估值 委 员 会 ,明 确 参 与 估值 流 程 各 方的 人 员 分 工和 职 责 , 由研 究 部 、 风险 管 理 部 、基 金 运
营 部 相 关 人员 担 任 委 员会 委 员 。 估值 委 员 会 委员 具 备 应 有的 经 验 、 专业 胜 任 能 力和 独 立 性 ,分 工 明
确 , 在 上 市公 司 研 究 和估 值 、 基 金投 资 、 投 资品 种 所 属 行业 的 专 业 研究 、 估 值 政策 、 估 值 流程 和 程
序 、 基 金 的风 险 控 制 与绩 效 评 估 、会 计 政 策 与基 金 核 算 以及 相 关 事 项的 合 法 合 规性 审 核 和 监督 等 各
个 方 面 具 备专 业 能 力 和丰 富 经 验 。估 值 委 员 会严 格 按 照 工作 流 程 诚 实守 信 、 勤 勉尽 责 地 讨 论和 决 策
估 值 事 项 。日 常 估 值 项目 由 基 金 运营 部 严 格 按照 新 会 计 准则 、 证 监 会相 关 规 定 和基 金 合 同 关于 估 值
的约定执行。 当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 针对特殊估值工作, 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共 26 页
由 公 司 估 值委 员 会 依 据行 业 协 会 提供 的 估 值 模型 和 行 业 做法 选 定 与 当时 市 场 经 济环 境 相 适 应的 估 值
方 法 并 征 求托 管 行 、 会计 师 事 务 所的 相 关 意 见, 由 基 金 运营 部 做 出 提示 , 对 其 潜在 估 值 调 整对 前 一
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是否在 0.25 %以 上进行测算,并对确认产生影响的品种根据前述估值
模 型 、 估 值流 程 计 算 提供 相 关 投 资品 种 的 公 允价 值 以 进 行估 值 处 理 ,待 清 算 人 员复 核 后 , 将估 值 结
果 反 馈 基 金经 理 , 并 提交 公 司 估 值委 员 会 。 其他 特 殊 情 形, 可 由 基 金经 理 主 动 做出 提 示 , 并由 研 究
员提供研究报告,交估值委员会审议,同时按流程对外公布。
4.6.2 基金经 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参与对估值问题的讨论,对估值结果提出反馈意见,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4.6.3 本公司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定价服 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7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利 润 分配情 况 的 说明
根 据 本 基 金基 金 合 同 第十 八 部 分 基金 的 收 益 与分 配 相 关 约定 , 本 基 金封 闭 期 满 并转 换 为 上 市开
放式基金(LOF )后,本 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即
收益分配基准日) 可供分 配利润的 60% , 本年度已 实现收益为 143,991,124.66 元, 未进行 收益分配。
4.8 报 告 期内管 理 人 对本基 金 持 有人数 或 基 金资产 净 值 预警情 形 的 说明
本 基 金 在 报告 期 内 未 出现 连 续 二 十个 工 作 日 基金 份 额 持 有人 数 量 不 满二 百 人 或 者基 金 资 产 净值
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 告 期内本 基 金 托管人 遵 规 守信情 况 声 明
自 2012 年 3 月 12 日中银 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 称 “ 中银信用 增利债券 ” 或“ 本基金” )
成 立 以 来 ,作 为 本 基 金的 托 管 人 ,中 信 银 行 严格 遵 守 了 《证 券 投 资 基金 法 》 及 其他 有 关 法 律法 规 、
基 金 合 同 和托 管 协 议 的规 定 , 尽 职尽 责 地 履 行了 托 管 人 应尽 的 义 务 ,不 存 在 任 何损 害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投 资运作 遵 规 守信、 净 值 计算、 利 润 分配等 情 况 的说明
报 告 期 内 ,本 托 管 人 按照 国 家 有 关法 律 法 规 、基 金 合 同 和托 管 协 议 要求 , 对 基 金管 理 人 —— 中
银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 在本 基 金 投 资运 作 方 面 进行 了 监 督 ,对 基 金 资 产净 值 计 算 、基 金 份 额 申购 赎 回
价 格 的 计 算、 基 金 费 用开 支 等 方 面进 行 了 认 真的 复 核 , 未发 现 基 金 管理 人 有 损 害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利
益 的 行 为 。本 报 告 期 ,本 基 金 进 行了 利 润 分 配, 经 本 托 管人 复 核 , 符合 合 同 相 关要 求 , 不 存在 损 害
持有人利益的情况。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共 26 页
5.3 托 管 人对本 半 年 度报告 中 财 务信息 等 内 容的真 实 、 准确和 完 整 发表意 见
由 中 银 信 用增 利 债 券 基金 管 理 人 —— 中 银 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编 制 , 并经 本 托 管 人复 核 审 查 的 本
年 度 报 告 中的 财 务 指 标、 净 值 表 现、 收 益 分 配、 财 务 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 报 告 等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6 半 年 度 财 务会 计 报 告 (未 经 审 计 )
6.1 资 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13,919,423.82 72,375,077.95
结算备付金 50,352,417.42 48,546,266.31
存出保证金 90,875.65 84,120.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03,152,989.41 2,397,542,557.88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103,152,989.41 2,397,542,557.8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7,703,531.21 99,461,831.34
应收利息 38,530,849.08 59,116,261.1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955.48 992.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243,757,042.07 2,677,127,106.84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58,600,000.00 621,421,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43,020,299.06 62,468,826.03
应付赎回款 90,402.18 100,019,489.79
应付管理人报酬 887,457.05 1,377,336.98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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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托管费 253,559.17 393,524.8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3,295.93 35,222.25
应交税费 1,388,085.70 1,388,085.70
应付利息 -204,581.41 145,428.8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97,474.69 164,073.42
负债合计 604,245,992.37 787,412,987.85
所 有 者 权益: - -
实收基金 1,495,519,925.04 1,733,870,490.89
未分配利润 143,991,124.66 155,843,628.10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1,639,511,049.70 1,889,714,118.99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总计 2,243,757,042.07 2,677,127,106.84
注: 报告截 止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 基金份额净值 1.096 元, 基金份额总额 1,495,519,925.04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23,469,510.60 49,398,694.86
1. 利息收入 58,801,852.65 75,246,653.5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89,742.84 2,921,561.22
债券利息收入 58,307,203.93 71,987,139.8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905.88 337,952.48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 列) -17,808,495.23 31,731,465.3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6,880,325.0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7,808,495.23 38,612,096.7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306.32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 列) -17,809,736.26 -57,672,711.38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 填列) 285,889.44 93,287.33
减 : 二 、费用 18,334,149.72 17,014,536.11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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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人报 酬 6,008,490.87 8,427,878.72
2 .托管费 1,716,711.70 2,407,965.29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30,787.10 53,495.36
5 .利息支出 10,350,974.12 5,897,408.6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350,974.12 5,897,408.68
6 .其他费用 227,185.93 227,788.06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 填列 ) 5,135,360.88 32,384,158.7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 ” 号 填 列) 5,135,360.88 32,384,158.75
6.3 所 有 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 变 动表
会计主体: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733,870,490.89 155,843,628.10 1,889,714,118.9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5,135,360.88 5,135,360.8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238,350,565.85 -16,987,864.32 -255,338,430.17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953,036,279.13 84,810,592.85 1,037,846,871.98
2. 基金赎回款 -1,191,386,844.98 -101,798,457.17 -1,293,185,302.1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
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495,519,925.04 143,991,124.66 1,639,511,049.70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558,534,310.06 417,687,588.03 1,976,221,898.0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32,384,158.75 32,384,158.7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1,093,993,707.06 315,508,370.76 1,409,502,077.82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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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564,110,611.50 444,772,219.95 2,008,882,831.45
2. 基金赎回款 -470,116,904.44 -129,263,849.19 -599,380,753.6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
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652,528,017.12 765,580,117.54 3,418,108,134.6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李道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阳向军,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妮
6.4 报 表 附注
6.4.1 基金 基本 情 况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 基金”) ,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
称 “ 中 国 证 监会 ” ) 证 监许可[2011]1747 号 文 《 关于 核 准 中 银信 用 增 利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募 集的 批
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正式生 效, 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207,757,193.03 份基金份 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 含三年) 为 封闭期, 封闭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 赎回和转换本基金份额, 但
可 在 本 基 金上 市 交 易 后通 过 证 券 交易 所 转 让 基金 份 额 。 本基 金 在 封 闭期 届 满 后 的次 日 起 转 为上 市 开
放式基金 (LOF ))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自 2012 年 3 月 12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 2015 年 3 月 11 日止。 封闭期结束后, 自 2015 年 3 月 12 日起 , 本基金的运
作方式转为上市开放式,并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 基 金 的 的投 资 范 围 为具 有 良 好 流动 性 的 金 融工 具 , 包 括国 内 依 法 发行 的 股 票 (包 括 中 小 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金 融 债 、 央行 票 据 、 地方 政 府 债 、企 业 债 、 公司 债 、 短 期融 资 券 、 可转 换 债 券 及可 分 离 转 债、 中 期
票 据 、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次 级 债 、 债券 回 购 、 银行 存 款 , 以及 法 律 法 规或 中 国 证 监会 允 许 基 金投 资 的
其 它 金 融 工具 。 本 基 金不 直 接 从 二级 市 场 买 入股 票 、 权 证等 权 益 类 金融 工 具 , 但可 以 参 与 一级 市场
股 票 首 次 公开 发 行 或 新股 增 发 , 并可 持 有 因 所持 可 转 换 公司 债 券 转 股形 成 的 股 票、 因 持 有 股票 被 派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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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的 权 证 、因 投 资 于 分离 交 易 可 转债 而 产 生 的权 证 。 如 法律 法 规 或 监管 机 构 以 后允 许 基 金 投资 其 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 中 债 企 业 债 总 全 价 指 数 收 益 率× 80%+ 中 债 国 债 总 全 价 指 数 收 益 率
× 20% 。
6.4.2 会计 报表 的 编 制基础
本 财 务 报 表系 按 照 财 政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则 — 基 本 准则 》 以 及 其后 颁 布 及 修订 的 具 体 会计
准 则 、 应 用 指 南 、 解 释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 编 制 , 同 时 , 在 具 体 会 计 核
算 和 信 息 披露 方 面 , 也参 考 了 中 国证 券 投 资 基金 业 协 会 修订 并 发 布 的《 证 券 投 资基 金 会 计 核算 业 务
指引》 、 中国 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份 额净值计价 有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 理 办
法》 、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 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 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其他中国证监 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 企业 会 计 准则及 其 他 有关规 定 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17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 告期 所 采 用的会 计 政 策、会 计 估 计与最 近 一 期年度 报 告 相一致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 更正 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没有需作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6.4.6.1 印花 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
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 》 的 规 定, 股 权 分 置改 革 过 程 中因 非 流 通 股股 东 向 流 通股 股 东 支 付对 价 而 发 生的 股 权 转 让, 暂 免
征收印花税。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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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2 营业 税、增 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 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 的
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 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
纳 入 试 点 范围 , 由 缴 纳营 业 税 改 为缴 纳 增 值 税。 对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封闭 式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开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运用 基 金 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转 让 收 入免 征 增 值 税; 国 债 、 地方 政 府 债 利息 收 入
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 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 有
关 政 策 的 通知 》 的 规 定, 金 融 机 构开 展 的 质 押式 买 入 返 售金 融 商 品 业务 及 持 有 政策 性 金 融 债券 取 得
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 构同业往来 等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 通
知 》 的 规 定, 金 融 机 构开 展 的 买 断式 买 入 返 售金 融 商 品 业务 、 同 业 存款 、 同 业 存 单 以 及 持 有金 融 债
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 《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
增 值 税 政 策的 通 知 》 的规 定 , 资 管产 品 运 营 过程 中 发 生 的增 值 税 应 税行 为 , 以 资管 产 品 管 理人 为 增
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 品增值税政 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
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6.4.6.3 企业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 》 的 规 定, 股 权 分 置改 革 中 非 流通 股 股 东 通过 对 价 方 式向 流 通 股 股东 支 付 的 股份 、 现 金 等收 入 ,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
对 证 券 投 资基 金 从 证 券市 场 中 取 得的 收 入 , 包括 买 卖 股 票、 债 券 的 差价 收 入 , 股权 的 股 息 、红 利 收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共 26 页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 个人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 》 的 规 定, 股 权 分 置改 革 中 非 流通 股 股 东 通过 对 价 方 式向 流 通 股 股东 支 付 的 股份 、 现 金 等收 入 ,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中国 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 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
限超 过 1 年 的,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5 年 9 月 8 日 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
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 方关 系
6.4.7.1 本 报告 期 存 在控制 关 系 或其他 重 大 利害关 系 的 关联方 发 生 变化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 期 与 基金发 生 关 联交易 的 各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6.4.8 本报 告期 及 上 年度可 比 期 间的关 联 方 交易
6.4.8.1 通过关 联 方 交易单 元 进 行的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 报 酬
6.4.8.2.1 基金 管 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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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008,490.87 8,427,878.7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85,953.74 346,199.8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 的 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70% / 当年天 数。
6.4.8.2.2 基金 托 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716,711.70 2,407,965.2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的 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0% / 当年天 数。
6.4.8.3 与关联 方 进 行银行 间 同 业市场 的 债 券( 含回 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6.4.8.4 各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 的 情况
6.4.8.4.1 报告 期 内 基金管 理 人 运用固 有 资 金投资 本 基 金的情 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 期 末 除基金 管 理 人之外 的 其 他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 的 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 方 保 管的银 行 存 款余额 及 当 期产生 的 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919,423.8
2
109,264.78
25,042,602.3
6
168,682.27
合计
13,919,423.8
2
109,264.78
25,042,602.3
6
168,682.2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 在 承 销期内 参 与 关联方 承 销 证券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9 期末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 持 有 的流通 受 限 证券
6.4.9.1 因认购 新 发/ 增 发证 券 而 于期末 持 有 的流通 受 限 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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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2 期末持 有 的 暂时停 牌 等 流通受 限 股 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 券 正 回购交 易 中 作为抵 押 的 债券
6.4.9.3.1 银行 间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 所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7 年 06 月 30 日止 ,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买入返售证
券款余额 558,600,000.00 元, 于 2017 年 7 月 3 日 到期。 该类 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 助于 理 解 和分析 会 计 报表需 要 说 明的其 他 事 项
本报告期内没有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 末 基金资 产 组 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103,152,989.41 93.73
其中:债券 2,103,152,989.41 93.7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 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4,271,841.24 2.86
7 其他各项资产 76,332,211.42 3.40
8 合计 2,243,757,042.07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 行 业 分类的 股 票 投资组 合
7.2.1 报告 期末 按 行 业分类 的 境 内股票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 期末 按 行 业分类 的 港 股通 投 资 股 票投资 组 合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共 26 页
本基金本 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7.3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 告 期内股 票 投 资组合 的 重 大变动
7.4.1 累计 买入 金 额 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 卖出 金 额 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 股票 的 成 本总额 及 卖 出股票 的 收 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7.5 期 末 按债券 品 种 分类的 债 券 投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国家债券 80,783,718.00 4.9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64,325,000.00 28.3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64,325,000.00 28.32
4 企业债券 1,353,767,513.10 82.57
5 企业短期融资 券 - -
6 中期票据 19,636,000.00 1.20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184,640,758.31 11.2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103,152,989.41 128.28
7.6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债 券 投 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170405 17 农发 05 4,300,000 414,950,000.00 25.31
2 112070 12 中泰债 770,000 79,048,200.00 4.82
3 111052 09 哈城投 650,000 67,041,000.00 4.09
4 122686 12 白药债 580,000 58,922,200.00 3.59
5 112076 12 雅致 02 498,000 50,830,860.00 3.10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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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 期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贵 金属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权 证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国 债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7.10.1 本 期国 债 期 货投资 政 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7.10.2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国债期 货 持 仓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7.10.3 本 期国 债 期 货投资 评 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7.11 投资 组合 报 告 附注
7.11.1 本 基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 期 没 有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 期 末 其他 各 项 资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0,875.6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7,703,531.2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8,530,849.08
5 应收申购款 6,955.4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6,332,211.42
7.11.4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转股 期 的 可转换 债 券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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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8013 洪涛转债 47,220,893.70 2.88
2 123001 蓝标转债 39,699,093.32 2.42
3 127003 海印转债 29,199,470.75 1.78
4 113010 江南转债 18,798,838.00 1.15
5 110030 格力转债 10,789,150.00 0.66
6 110033 国贸转债 10,277,671.80 0.63
7 120001 16 以岭 EB 6,866,628.84 0.42
8 113008 电气转债 5,193,000.00 0.32
9 110034 九州转债 1,898,250.00 0.12
10 132003 15 清控 EB 1,425,281.20 0.09
11 128012 辉丰转债 1,087,776.00 0.07
7.11.5 期 末前 十 名 股票中 存 在 流通受 限 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1.6 投 资组 合 报 告附注 的 其 他文字 描 述 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 息
8.1 期 末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户 数 及 持有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4,255 351,473.54 1,384,087,142.01 92.55% 111,432,783.03 7.45%
8.2 期 末 上市基 金 前 十名持 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
115,892,112.00 48.36%
2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52,364,354.00 21.85%
3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50,003,500.00 20.87%
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新传统产品
14,895,191.00 6.22%
5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56,110.00 0.48%
6 陈文华 945,240.00 0.39%
7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自有资金
861,277.00 0.36%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共 26 页
8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投连-银保
408,950.00 0.17%
9 张竹敏 308,168.00 0.13%
10 苗美仙 303,500.00 0.13%
8.3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 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494,496.40 0.0999%
8.4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开 放 式基金 份 额 总量区 间 的 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3 月 12 日 )基金份额总额 2,207,757,193.0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733,870,490.89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953,036,279.13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91,386,844.98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95,519,925.04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 份额 持 有 人大会 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 管理 人 、 基金托 管 人 的专门 基 金 托管部 门 的 重大人 事 变 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 基金 管 理 人、基 金 财 产、基 金 托 管业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 投资 策 略 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 基金进 行 审 计的会 计 师 事务所 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 理人、 托 管 人及其 高 级 管理人 员 受 稽查或 处 罚 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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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基金 租用 证 券 公司交 易 单 元的有 关 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股 票投资 及 佣 金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国金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2 - - - - -
东吴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注:1 、 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
题的通知》 (证监基字[1998]29 号 ) 及 《 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
监基金字[2007]48 号 )有 关规定,本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
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
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方面。本公司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
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研究所服 务质量评分表》,然后
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并与其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 、 报告期内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新租民生证券上海、 深圳交易单元各
一个,东吴证券上海、深圳交易单元各一个。
10.7.2 基 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其 他证券 投 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中金公司
366,707,445.
97
44.77%
15,644,39
9,000.00
31.63% - -
长江证券
452,364,301.
50
55.23%
33,816,40
0,000.00
68.37% - -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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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银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七 年八 月 二 十 九日